山东钢材招标公告(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



【2023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批次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fz-20230220155902

项目名称
2023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批次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3-27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2-28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批次采购谈判

项目编号:FMTP-2023-02-13

谈判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2023年2月

1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2
1.谈判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4.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联系方式------------------------------------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采购条件----------------------------------------------------5
3.投标文件----------------------------------------------------6
第三章 评审---------------------------------------------------9
1.谈判--------------------------------------------------------9
2.谈判小组----------------------------------------------------10
3.评审办法----------------------------------------------------10
4.谈判过程保密------------------------------------------------12
第四章 授予合同-----------------------------------------------12
1.成交-------------------------------------------------------12
2.采购人在成交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13
3.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供应商成交的权力-------------15
4.成交通知---------------------------------------------------15
5.签订合同---------------------------------------------------15
6.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五章 供货明细----------------------------------------------16
第六章 附 件--------------------------------------------------16
1.报价函------------------------------------------------------17
2.谈判一览表--------------------------------------------------18
3.商务偏离表--------------------------------------------------19
4.技术偏离表--------------------------------------------------20
5.类似业绩一览表----------------------------------------------21
6.资格证明文件------------------------------------------------22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
第七章 其他事项-----------------------------------------------24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1.1本次谈判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仅是代为组织,实际采购人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方需要与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务合同。
1.2付款方式,使用一年期电子承兑汇票预付货款30%,开票入账后当月付清货款。
1.3价格为13%含税含运费落地价格(报价时需单独备注税率),如国家税率变更,根据结算当期的国家税率要求执行。
1.4采取综合评分法方式谈判采购,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标段一、二、三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
1.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去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如发现企业实力、承诺等与投标时不符合,取消其中标资格。
1.6入围资格有效期为此次批次采购数量,若合作期间,供货物资达不到使用效果、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跟踪不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经济索赔,终止所有业务。
1.7中标厂家出现任何问题终止供货,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依次递补供货厂家。
1.8 本项目标到货地点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批次采购谈判
2.2 项目编号:FMTP-2023-02-13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设1个项目,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物料编码
物料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到货地点及联系人
备注

标段一
10912435
热轧槽钢_Q235_12#
KG
25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新泰市华新建材工业园
9米/根

标段一
10915671
热轧槽钢_Q235_14#
KG
725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新泰市华新建材工业园
9米/根

标段二
10054951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25mm
KG
50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泰安市宁阳-华丰副立井
9米/根

标段二
10054934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8mm
KG
5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泰安市宁阳-华丰副立井
9米/根

标段三
10054951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25mm
KG
96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塔什店镇秦华煤矿新建副立井
9米/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
3.4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5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 本项目投标人允许中间商投标。
3.8被“信用中国”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能源集团内部任一单位列入黑名单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联系方式
4.1谈判文件售价:无
4.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暨谈判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4联系方式:
谈判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联系方式:0538-7839475
电子标书发送邮箱:529361901@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本表是对谈判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 明

1
项目名称:2023年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批次采购谈判

2
谈判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新汶火车站对面

谈判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3
谈判报价有效期:15天

4
谈判文件的份数:电子文档1份。

5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暨谈判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递交邮箱:529361901@qq.com

评 审

6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授予合同

7
在向成交人授予成交通知时,采购人不得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代理服务费

8


到货时间地点

9
详见标书

付款方式

10
付款方式:使用一年期电子承兑汇票预付货款30%,开票入账后当月付清货款。

质保期

11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谈判文件售价

12
暂无

其 他

出席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商务人员,以便在评审过程中可能进行答疑和澄清。

二、采购条件
1. 本项目已得到集团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谈判费用及须知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响应和偏差
9.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投标一览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谈判报价
3.2.1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公开报价,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但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3.2.2 谈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2.3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除非采购人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说明,否则谈判供应商不得提供备选方案。
3.2.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2.5 谈判报价应包括物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交付使用、试用、质保期和采购人谈判文件要求的操作、维护、培训服务及以及一些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须的工作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金)。如某项费用未报,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合同结算时不再调整。
3.2.6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谈判报价应自“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时间起,并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谈判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以来类似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附件五);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七);
6)相应资格证件,包括不限于“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生产许可证”“3C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7)其他,如有。
3.5谈判文件商务部分:
1)报价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附件三);
3.6 谈判文件技术部分:
(1)技术指标逐项应答(提供索引,加盖投标人及货物制造厂商公章);
(2)产品介绍(主要供货货物的技术标准、参数,设计、制造、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说明,包括第三章技术要求中要求体现的内容);
(3)拟供货主要产品的照片、检测报告等;
(4)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
(5)技术及售后服务;
(6)主要生产检测设备一览表;
(7)技术偏离表;
(8)其它。
3.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8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
评审

1.谈判
采购人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时邀请所有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谈判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专家成员3人,由采购部门随机抽取,评委会主任由评委会成员推荐产生。
2.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人。
3.评审办法
3.1 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各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进行评审、比较,由谈判小组综合各评委意见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人。
第一阶段:初步评审:
报价文件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实质性响应即是指报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报价文件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符合性鉴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报价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最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但采购文件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除外;
6.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1.谈判小组组织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实质性响应即是指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进行谈判,确定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评标价的确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所投标段明细表顺序报价(并提供报价明细表EXCEL 格式电子版一份,EXCEL 表格内容务必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单价保留两位小数),报价明细表(招标物资明细表)内容及顺序不得更改,删减,投标人明细报价不得有缺项。
价格部分:80分
评标价的确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所投标段明细表顺序报价,所投标段明细表内全部物资必须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10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
商务部分(10分)
营业收入(3分)
2021-2023年营业收入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最高3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最低0分。(以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并加盖公司公章)

销售业绩(3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年同类或高于招标产品的销售合同(每年3份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合计9份),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一般三挡:

投标同类或高于招标产品在煤炭行业销售业绩优得3分;

投标同类或高于招标产品在煤炭行业销售业绩良得2分;

投标同类或高于招标产品在煤炭行业销售业绩一般得1分;

无业绩的不得分(合同金额涂抹无法统计的或低于招标产品的不予统计)。

连续3年业绩,每缺少一年扣1分,最低得分0分。

交货期(4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有偏离的得0分。(原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存在前期中标后多次到货不及时或者不履行招标约定交货期的,得0分。)

技术部分(10分)
产品质量及技术性能(4分)
根据供应钢厂产品整体质量、技术先进性、配置、产品知名度、可靠性、稳定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4分,良2-3分、一般1分、较差0分。由评委统一划档在档内独立打分。

(2)
质量保证及承诺(4分)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水平、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及检测手段、质保期、质量保证措施及按时到货承诺酌情打0-4分;

售后服务(2分)
根据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售后服务网点及人员设置、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情况酌情打0-2分。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0分)
投标报价得分(80分)
1.评标价格(P)为有效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报价。

2.评标价格得分: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P值与A值相等得40分;P值每低于A值1%,在40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加至80分;P值每高于A值1%,在40分的基础上减0.5分,最多减至20分。

(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后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得分相同且报价一样的,注册资金大的投标人优先)。
3.2 评审
3.2.1评审最后总得分=价格得分+商务及技术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后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得分相同且报价一样的,注册资金大的投标人优先)。
3.2.2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2)谈判文件未按要求签署;
3)谈判供应商对递交了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4)谈判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人要求;
5)不满足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
6)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采购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谈判供应商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采购人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3 谈判的澄清
3.3.1采购人有权就谈判文件中表达不明确之处向谈判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3.3.2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将作为谈判内容的一部分。
3.3.3 谈判小组将主要依据以上内容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人。
4.谈判过程保密
4.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谈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2 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授予合同

1.成交
1.1 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人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成交。
1.2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人。
1.3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成交人所报价项目的功能和性能、系统实施计划、交付(工)时间、谈判供应商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1.4 最终审查的方式:
对成交人进行询问或对成交人进行实地考察。
1.5 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采购人在成交时不得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谈判供应商授予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人不得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3.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供应商成交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人在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或采购人支付能力,认为报价不合理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有选择或拒绝任何谈判供应商成交或宣布成交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成交通知
4.1 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人。
4.2 当成交人按第21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商务合同后,采购人将向其他谈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采购人对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5.签订合同
5.1 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定商务合同,否则按谈判撤回谈判文件处理。
5.2 采购人发售的谈判文件、成交人递交的谈判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6.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买 受 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 卖 人:新泰市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买受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卖人:新泰市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 商品名称: 详细信息见附表
2. 商品数量: 详细信息见附表
3. 单价: 详细信息见附表
此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 见附表 )□非含税价格。
4.总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13%)
5. 溢短装
(1)允许 10% 的溢短装。
(2)出卖人实际交付的货物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溢短装范围时,买受人有权决定是否接收超过溢短装范围部分的货物,买受人决定接收的,应按照实际接收的货物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买受人决定不接受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并将超出部分的货物退还给出卖人。
(3)出卖人实际交付的货物短缺数量超过约定数量的溢短装范围时,买受人应按照实际提供的货物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向出卖人支付货款,不得因此而拒收。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选择适用,强制标准的必须明确标准名称),或者执行《技术协议》
第三条 包装
1.出卖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标的物运至交货地点及在交货地点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锈、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标的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3.根据标的物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需要,出卖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超大超重件,出卖人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标的物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资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4.买受人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出卖人。
第四条 运输

运输方式为:出卖人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标的物运输并按期运送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装卸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 供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交货

交货方式: 供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 。
交货时间为: 需方向供方下达供货通知3日内需方完成交货,加工件及需定做尺寸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为: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买受人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出卖人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1)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
(2)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至合同约定的提货地点提货,买受人对出卖人交付的包装标的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受人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标的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 合同标的物的检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检验地点在到货地点,出卖人到场参加现场检验,且买受人和出卖人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如果出卖人未能依约或按买受人通知到场参加检验,买受人有权在出卖人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出卖人已接受,但出卖人确有正当理由并经买受人认可的除外。
6.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买受人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7. 买受人应当在交货后10日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8.如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存疑时双方可共同委托买受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复检,质量确实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 买受人如果发现资质证件等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受人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10. 根据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如发现标的物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出卖人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条 付款
1. 付款方式:买受人使用一年期电子承兑汇票预付货款30%,开票入账后当月付清货款。
2. 开票时间:出卖人收到预付款后发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买受人办理挂账。
3. 出卖人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签字页中约定为准,出卖人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出卖人需在每月15号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以出卖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买受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 真实,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
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使用过程中,需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技术服务的,买受人应免费为出卖人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技术人员应遵守标的物使用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章,并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受人同意的条件下,出卖人也可自付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 出卖人应保证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均已合法享有其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对于出卖人提供的非出卖人享有知识产权权属的的产品,出卖人须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资质证明。
2. 出卖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的组织及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买受人免于承受因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否则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逾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出卖人应向买受人缴纳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含税) 0.1 %的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5天的视为不能交货,出卖人不能交货,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延迟交货给实际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交货物资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不具备相关证书、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或出现重大问题,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根据买受人意愿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同时给实际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5%的违约金。
若因出卖人自身诉讼纠纷导致出卖人在买受人处货款被法院冻结、扣划、提取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停止对出卖人付款,被扣划、提取部分货款视为买受人已向出卖人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同时,买受人有权自收到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之日起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新泰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新泰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正本一式 4 份,买受人执 3 份,出卖人执 1 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买受人(签章)
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高岩芝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牛常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38-7832240
联系电话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汶中路48号
地 址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汶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37001698708050149942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370982726202162A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供货明细

一、供货明细

标段
物料编码
物料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到货地点及联系人
备注

标段一
10912435
热轧槽钢_Q235_12#
KG
25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新泰市华新建材工业园
9米/根

标段一
10915671
热轧槽钢_Q235_14#
KG
725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新泰市华新建材工业园
9米/根

标段二
10054951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25mm
KG
50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泰安市宁阳-华丰副立井
9米/根

标段二
10054934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8mm
KG
5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山东泰安市宁阳-华丰副立井
9米/根

标段三
10054951
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_HRB400E_25mm
KG
96000
签订合同后3天到货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塔什店镇秦华煤矿新建副立井
9米/根

第六章



附件一
报价函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的谈判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标段 : 元人民币的总报价,按谈判文件规定,承揽本谈判项目。
2.如果我方的谈判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谈判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人,贵方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传 真: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财务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页应放在谈判文件第一页。

1

附件二
谈判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

货物名称、型号
数量
投标价(元)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声明

单价
金额







合计

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对付款方式的响应:

注:投标一览表不仅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还应另准备《投标一览表》(每标包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或包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附件三
1、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序号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号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内容
供应商谈判文件条款号
供应商谈判文件条款内容
说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号
采购人谈判文件条款内容
供应商谈判文件条款号
供应商谈判文件条款内容
偏离
说明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金额
用户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交付日期

注:填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谈判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标段号: )的谈判活动。授权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章 其他事项

1、中标供应商无理由拒绝采购定价或无法履约交货等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涉及合同违约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至使用单位指定卸车地点,并负责装运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货物验收。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去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如发现企业实力、承诺等与投标时不符合,取消其中标资格。
4、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价格偏离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或将该标段做废标处理。

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