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招标公告(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


经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加强对中药饮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有效地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平、公布,切实降低中药饮片价格,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决定对院内使用的部分中药饮片进行公布招标。现公告如下:一、项目类别部分中药饮片。二、招标人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三、投标程序有意参与的投标公司须按照要求将本公司资质资料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5日提交给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剂科审核。资质审核通过后,本院将在2023年4月6日通知贵公司并发放标书。四、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南省内注册的中药饮片经营公司。2.投标人必须是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授权的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4.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认证证书》。5.投标人应有足够数量的药品,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按医院提供的饮片的品种、规格、数量在48小时内负责将药品运至医院指定地点。6.投标人提供的饮片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河南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用药习惯。7.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五、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料1.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药品GP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2.药品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并注明复印日期(原件备查),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六、资料报送处请于4月6日前送到市四院药剂科办公室高生处。电话:0377--60298035 18338375199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