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锌清洗剂 电镀锌机组招标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
电镀锌清洗剂等项目 (BG2023030484)资格预审公告
电镀锌清洗剂等项目 (BG2023030484)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镀锌清洗剂等项目 (BG2023030484) (BGBCGFHGXYD23032833109)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电镀锌清洗剂等项目 (BG2023030484)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产品必须有宝武(宝钢(本部、湛江)、武钢(本部))、首钢(京唐、顺义)、鞍钢(本部、蒂森)、本钢冷轧总厂相同或相似产线与投标同型号产品近3年内连续稳定使用1年及以上业绩(稳定使用指正式供货物料(非试验料),使用期间无物料质量相关问题,使用期间未对生产、产品质量及下游用户造成不良影响)。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6)电镀锌清洗剂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
(7)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彩色扫描件)。
3.6本次采购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3时30分至2023年04月0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3时30分至2023年04月0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 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联 系 人:
牛金星
联 系 人:
周慧
电 话:
18904147702
电 话:
024-47827492
2023年03月29日
附件:
附件1:BG2023030484电镀锌清洗剂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附件1:BG2023030484电镀锌清洗剂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3: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清洗剂辅料试验说明.doc附件3: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清洗剂辅料试验说明.doc
附件2: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技术协议草案.doc附件2: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技术协议草案.doc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协议BG/BCLZ0008—2021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协议BG/BCLZ0008—2021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技术协议草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技术协议由本钢板材制造部归口。本技术协议由板材冷轧总厂起草,制造部审核。本技术协议厂内主要起草人:车晓宇、孙晨航、穆喜龙、王占中本技术协议厂内审核人:王明顺、王娜本技术协议厂内审批人:分管厂长本技术协议部门主要审核人:制造部技术协议专职负责人及总监本技术协议部门批准人:制造部分管部长本技术协议2021年11月首次发布。技术协议履历:本技术协议为新起草。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技术协议草案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总厂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本技术协议,供需双方共同遵守。1范围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本钢板材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用清洗剂的采购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标准经本协议引用作为本协议的执行文件,凡注明日期的,以注明日期的版本为有效执行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版本,以该标准的最新版本为有效执行版本。GB/TXXX3技术要求3.1料号、料号名称及规格型号机组料号料号名称规格型号电镀锌机组C0869902电镀锌清洗剂产品名称:签订正式协议时填写产品型号:签订正式协议时填写3.2理化指标3.2.1物理指标由于不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物料指标各不相同,因此目前协议中无法提供具体物理指标,签订正式技术协议时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其产品特性填写具体物理指标,但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物理指标及产品特性必须满足本钢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使用要求及环保等相关要求。对于物理指标中涉及的甲乙双方企业内部检验方法的,以附件形式列出。辅料入厂检验执行本钢检化验中心试验方法,入厂检验结果符合正式协议中指标范围视为合格。对于检验结果存在争议需要仲裁的,仲裁试验方法按本钢检化验中心试验方法。3.2.2化学组分氢氧化钠含量≥28%,其它化学组分由于不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各不相同,因此目前协议中无法提供具体产品化学组份,签订正式技术协议时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其产品特性填写具体化学组分,但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化学组分及产品特性必须满足本钢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使用要求及环保等相关要求。4检验和验收规则4.1出厂检验由乙方质检部门负责进行,每批货出厂前对原液进行理化分析。4.2按批检验和验收,每批为一个检验单位。4.3入厂验收由甲方负责,其中储运中心负责外购产品入储前的验收,具体负责外购产品到货验收必备资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尺寸、数量、保质期限及业务主管部门规定品种的验质及验重等综合验收。使用单位负责外购产品领用后的验收,负责对辅料的尺寸、材质、性能和功能等进行验收,负责功能性的考核验收,配合储运中心对直达现场外购产品进行验收。4.4对每批次进货原液取样入厂检验,送本钢检化验中心检验室进行理化指标检验。4.5需方有权进行复验或委托权威检验机构检验。4.6理化指标按签订正式技术协议后理化指标项中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4.7出现争议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5包装、标志、储运、质量证明书5.1包装:采用车运罐装,应密封包装,防止溢出和泄漏。5.2供货方式:甲方现场交货,用汽车运输运到甲方现场,如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5.3标识要求:外包装有专用标识,其上清晰注明:产地、名称、型号、净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条形码、保质期、存储条件、有效期及供货生产线通过的质量及环保认证等。5.4质量保证书:每批随货有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供方名称、需方名称、产品名称、重量批号、理化指标(化学成分为乙方保密内容,质量证明书中可以不提供)、生产及发货日期等。5.5质保期:1年。5.6交期: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供货,合同签定后,首次3天内到货,正常供货期间接到机组通知后3天内到货。5.7交付率:乙方按需方要求保证100%交付率。5.8质量目标:乙方按需方要求保证100%质量合格率。5.9储存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热源,储存温度为0~40℃。5.10其他以甲方要求为准。6功能性考核6.1使用要求由于各供应商所供辅料性能有所不同,具体使用要求待中标后供应商与相应机组协商确定,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机组能力。6.2功能性考核6.2.1功能性考核指标预脱脂后测量反射率≥90%。6.2.2其他功能性考核要求对电镀锌工艺、后道工序及其用户的后续加工没有不利影响。所提供产品不能对成品造成质量方面的影响。试验辅料与试验机组要有很好的匹配性,要与本机组及上、下道工序所使用的其他辅料具有兼容性。在使用中不会造成甲方及其客户质量、生产及设备事故。有良好的清洁能力和抑制泡沫的性能,所提供产品在保证性能指标前提下,不能产生诸如泡沫等影响现场环境等问题;出现泡沫问题乙方协助解决,消泡剂由乙方免费提供并保证满足甲方使用的充足供应量。乙方提供电镀锌清洗剂及消泡剂产品必须满足本钢冷轧厂水处理站能力,不得产生因清洗液原因导致的水处理问题。有很好的水溶性;稳定性好,不易变质、沉积,产生废液易于处理。质量目标:乙方所提供清洗剂质量合格率100%。7技术服务方式及内容7.1在使用初期,由乙方每周提供一次技术服务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调试结束稳定使用前由乙方提供使用指导,根据乙方提出的保证项目提供报告;正常使用期间,乙方每月提交一份技术服务报告,特殊情况下按甲方要求呈交。7.2使用初期由乙方工程人员进行24小时现场检测,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用户需求解决问题;调试前及调试期间,乙方派出现场检测人员和技术服务工程师进行现场监测分析,并提供应用方案;正常使用期间,要有一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常驻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并负责日常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7.3乙方在切换电镀锌清洗剂使用前应提供详细、系统的准备工作要点和进行必要的培训,对产品各项参数的检测,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测定方法、设备、周期和具体步骤。7.4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乙方对甲方人员在乙方实验室及相关有电镀锌清洗剂使用的生产线进行检化验及操作培训(5-7天),被培训人员必须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7.5技术响应:现场发生问题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24小时之内主要技术负责人到达现场,72小时内出具书面技术分析报告,并提供解决措施方案。7.6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之前,乙方必须派遣资深技术人员到甲方进行详细的技术交流,并结合甲方机组配置特点推荐适合的电镀锌清洗剂,详细介绍电镀锌清洗剂的技术、使用相关内容。由乙方无偿提供产品检查标准、入厂检验、培训及每年至少1~2次的技术交流。乙方每年组织至少一至二次相关的国内外电镀锌清洗剂的相关使用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技术交流,使甲方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技术得到不断的优化和提高。乙方需每年领甲方到乙方电镀锌清洗剂业绩厂(甲方对标产线)与业绩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现场参观学习。7.7乙方负责对甲方及甲方客户提出的新的要求进行工艺调整及免费检验。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电镀锌清洗剂相关的质量指标及甲方无法测试的项目进行免费检验,并出具报告。7.8乙方有义务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技术指导,并对技术指导的科学性负责。7.9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必要检测设备。7.10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生产实际情况,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配合甲方降低成本。8甲方责任8.1按照本协议要求进行使用。8.2为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尽可能地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如协助办理人员的入厂证等)。9乙方责任9.1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对所提供产品质量、品种、数量、时间负责。9.2每批货进厂使用前,对原液进行理化分析并向甲方提供分析报告。9.3如乙方法人代表,本协议产品配方、原料、型号、生产工艺、产地、产线、生产或技术人员(集中变化)等发生变更时,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变更申请,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供货能力等进行重新审核评价,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上述涉及内容变更后的产品供给甲方使用。9.4乙方对甲方现场电镀锌清洗剂日常使用及消耗等情况进行每天监控,发现任何异常问题必须及时通报给作业区及生产技术室,并与甲方一同确定处理方案。如对现场使用及设备运行等有意见或建议时,及时向现场技术人员或生产技术室提出,并及时提供分析报告。9.5对甲方电镀锌清洗剂使用机组、后工序及下游客户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并根据甲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服务和解决。9.6对于承装辅料的包装桶如甲方有要求,则由乙方负责回收处理,运输及处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9.7因辅料指标超标或影响产品质量等原因停用时,现场所剩未使用的电镀锌清洗剂由乙方自行处理。9.8乙方人员应根据冷轧总厂及本钢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告知书等安全方面相关协议。9.9服务期间,乙方人员活动范围只限于本协议产品服务现场,出现越界随意走动现象,责任人不得再次进入本钢冷轧总厂现场。9.10对于新引进供应商,试验及使用前乙方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对拟供货产品进行详细介绍。10考核10.1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10.2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进行免费退货处理,并保证及时补充合格电镀锌清洗剂,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对于不合格品处理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购产品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0.3因乙方电镀锌清洗剂产品质量、运输及交期等原因对甲方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及后续工序、甲方下游用户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下游用户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0.4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允许乙方变更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后的产品发给甲方,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下游用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0.5对于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情况,未达到功能性考核指标中要求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质量追责(参见上述考核条款)和考核。对于未履行好乙方职责的,甲方将根据情况和影响程度追究乙方责任和考核,严重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0.6对于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履行的技术服务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明细见下表:考核项目考核金额考核方式未按要求提交技术服务报告500元/次建议从货款中扣除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到技术服务响应视情况500-1000元/次建议从货款中扣除其他未满足技术服务要求项目视情况500-1000元/次建议从货款中扣除10.7如果出现本协议技术要求范围外的质量异议,双方协商解决。11安全环保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含RoHs指令禁止的物质,符合RoHS标准,并满足国内外相关安全及环保标准要求,每年提供本产品RoHS认证证书。由于乙方所提供产品安全及环保方面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产品必须满足国内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2其他12.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本钢相关规定框架下协商确定。12.2本技术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3本协议如需修改,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准单方面随意修改。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总厂甲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总厂甲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冷轧总厂电镀锌机组清洗剂试验说明试验数量:约30吨(具体试验数量根据订单量对试验数量进行调整)。试验是有偿还是无偿:3吨为无偿试验,无偿部分用于机组配槽以及冲洗管路消耗。其他按实际使用量进行有偿试验。明确拟中标新供应商将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被安排工厂试验;中标后约3个月内(具体依据生产计划排产及机组检修时间确定)。明确试验周期(即进行一次试验需要的时间);试验时间为一个生产周期,约为1个月左右(具体根据检修周期等情况确定)。明确待试验成功后,拟中标新供应商供货数量分配或比例(一般来说,试验成功即由低价的新供应商全部供货);由低价中标供应商全部供货,需设保供供应商。试验保证金20万元。试验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占中联系电话:18004046642板材冷轧总厂2023年2月28日BG2023030484电镀锌清洗剂半年标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辅料半年标公开询比采购案BG2023030484是板材冷轧总厂用电镀锌清洗剂,共1项,具体项目名称、规格、尺寸、材质、计量单位详见采购案委托需求清单。二、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技术协议标准。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的合格证、材质单。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钢铁企业相关供货业绩,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需方企业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3、注册资金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要求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5、供货业绩:产品必须有宝武(宝钢(本部、湛江)、武钢(本部))、首钢(京唐、顺义)、鞍钢(本部、蒂森)、本钢冷轧总厂相同或相似产线与投标同型号产品近3年内连续稳定使用1年及以上业绩(稳定使用指正式供货物料(非试验料),使用期间无物料质量相关问题,使用期间未对生产、产品质量及下游用户造成不良影响)。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6)电镀锌清洗剂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7)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彩色扫描件)。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等杂费),增值税发票税率13%。2、交货期:以项目需求清单为准。3、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9月30日内有效。4、付款方式/保证金:挂账起第三个月支付银行承兑。5、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本钢板材公司储运中心或生产现场。7、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8、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9、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担标的额20%的违约金。10、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11、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钢采购中心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单项合理总项决标。2、若网内有本钢供货业绩供应商报价最低,直接中标。若网外供应商及网内无本钢供货业绩供应商报价最低,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购生产用物料试验管理规定》,可推荐到冷轧厂试验,试验保证金不低于5万元。试验方法详见附件试验说明。为了保证生产的连续、稳定,新供应商在没有试验成功,不能形成稳定供货能力之前必须保证报价最低有本钢使用业绩的供应商以其最终报价供货,试验成功后(剩余量)由新中标供应商全部供货。3、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其它事宜1、本次招标项目总价决标,1家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资质文件+现场认证+工厂试验,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预审,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资格预审阶段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准予投标;开标后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必要时),现场评审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投标的新供方中标,现场评审合格(必要时)其中标品种必需进行工厂试验,则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购生产用物料试验管理规定》进行试验。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标的物的核心/关键工序项目进行转包。4、需方如遇以下情形有权终止协议合同重新招标:(1)需方由于经营策略、体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及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供货期内,若有试验品种厂商试验合格,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购生产用物料试验管理规定》,符合降低本钢成本要求并有供货意愿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5)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达到15%及以上)。5、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牛金星电话:024-47839857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需用单位备注1C0869902电镀锌清洗剂C3120800;JYT-301;吨;C3120800;JYT-301;吨;JYT-301技术协议230.0吨无本溪: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镀锌清洗剂 电镀锌机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