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河流 自然资源确权招标公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项目编号

WH01CG2023FW9494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30330-000488-4

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94940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226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万元):34
最高限价(万元):34
采购需求:(资福河、横山和和清水河3条河流,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和公告、配合开展登簿记载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08月31日前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售后服务至2026年0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4.3代理服务费: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计算公式:(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 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程工0553-312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1872621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良 
电话:18726216696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一包).doc采购需求(一包).doc

第四章采购需求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10.预留部分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购需求一览表”每个标的的备注中填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选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招标公告中的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300≤YY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5≤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2000≤Z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00≤Z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采购需求说明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范围本项目实施的确权登记对象为资福河等3条河流,河流长度合计约76公里(以实地确权为准)。项目包括资福河、横山和和清水河3条河流。资福河等3条河流基本情况序号河流名称河流长度(km)河道流经县域标段1资福河30.0湾沚区、南陵县一包2横山河35.5繁昌区、三山区一包3清水河10.5鸠江区、经开区、湾沚区一包合计76.0(二)工作目标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芜政〔2020〕53号)等有关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等现有成果,开展资福河等3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时间要求见工作进度安排。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水利普查和水资源调查评价、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结果,以河流或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联合地方开展地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登记单元内水资源的类型、范围、面积、水量、水质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或者代理行使主体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等信息,完成自然资源预登记工作。(三)工作任务1.确定自然资源登记范围、预划登记单元。依据《办法》等要求,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水利普查和水资源调查评价等现有成果,遵循水流自然资源属性与特征,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按照划定原则,预划分登记单元,并实地核实单元界线。2.开展地籍调查、划清“四条边界”。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制度要求,在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下,开展地籍调查,清晰界定自然生态空间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3.开展数据上图入库、协助完成登簿工作。将调查成果数据录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制作成果图件;协助完成自然资源登记通告、公告、审核、登簿工作。(四)采购内容本项目总体预算34万元。二、基本要求(一)技术标准与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7.《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8.《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9.《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10.《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11.《芜湖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12.其他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等。(二)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与投影方法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比例尺调查比例尺不低于1:2000,如因基础条件难以满足的可适当放宽要求,但调查比例尺不得低于1:5000。4.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统计汇总登记采用公里(k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统计汇总登记采用公顷(ha),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5.精度要求(1)图解法获取坐标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不大于图上0.3mm,图上允许误差0.6mm;界址点相对于临近控制点的点位差距不大于图上0.3mm,图上允许误差0.6mm;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不大于0.3mm,图上允许误差0.6mm。(2)解析法界址点相对于临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相邻界址点的间距差不大于±0.10mm,允许误差不大于±0.20mm。三、项目内容项目工作内容为开展资福河3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和公告、配合开展登簿记载和证书发放等工作。(一)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作业单位全面收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区域范围内基础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等。2.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资源调查成果。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水资源调查、河湖划界等专项调查成果。3.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成果(调查成果)资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的位置、面积、界址、单元号等自然状况信息。4.项目区域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公共管理要求和特殊保护规定等资料。5.项目区涉及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资料,河流等水流的堤防、水域岸线和管理范围资料等。(二)编制工作底图和确定登记范围。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对资料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数据格式转化、坐标转化等空间图形处理,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对比例尺进行叠加转化。以最新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制作,叠加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及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等资料,编制工作底图,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三)预划登记单元。依据《办法》、《指南》等规定,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定、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等资料,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现有成果,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实地核实登记单元界线,与不动产登记的物权权属边界、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工作界线和辖区行政界线做好衔接。(四)配合发布通告。根据工作部署和预划登记单元情况,配合登记机构制作通告,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通告内容包括:登记单元的预划分;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自然资源类型、范围;需要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五)内业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利普查成果,采取室内判读为主、实地调查为辅的手段,提取河段长度、面积、空间范围、水量、水质等水流资源自然状况信息,并按登记簿记载要求开展统计分析。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成果进行权属界线落地上图,在内业土地权属界线信息提取的基础上,结合预划登记单元的外业实地核实工作,最终形成自然资源权属界线对照图表;对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取水口及排污口设置审批等公共管制要求进行内业整理、数据采集和技术关联。(六)开展地籍调查。配合将自然资源权属界线对照图表下发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地**府配合下,对地方核实的权属界线结果,特别是重要界址点和权属纠纷界限进行进一步实地核实处理,确保权属界线核实和重要界址点设定科学、准确、规范。(七)调查成果上图。按照国家数据库建设标准等技术规定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公共管制情况,进行数据汇总,形成登记单元完整的调查成果。将登记范围内完整的调查成果上图,形成完善的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图件。(八)数据入库。按照国家数据库建设标准,将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等调查成果数据录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登记机构数据审核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数据成果的完善规范工作。(九)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在登记机构前期数据审核的基础上,从技术层面按照制度规范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登记事项和内容,对整个登记工作流程、权籍调查工作成果等资料进行登记审核,提出审核初步意见。(十)配合开展公告。配合制作公告文书,在县级以上地**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发布公告,公告时长15个工作日。(十一)协助完成登簿发证。协助登记机构开展登记簿记载和关联工作,配合做好证书发放以及登记成果资料存档管理等工作。(十二)项目验收后,免费提供3年的调查、确权成果数据更新服务。四、成果要求主要成果类型包括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成果等。(一)数据库成果由水流登记单元范围线、水流登记单元界址点坐标、水流登记单元图斑、生态红线、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矢量数据形成的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含地籍调查数据库)。(二)图件成果1.登记单元图;2.登记单元权属、现状、公共管制要求等专题图件;3.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4.其他专题图件。(三)表格成果1.自然资源登记簿;2.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按权属类型、资源类型统计自然资源的数量、地类面积、资源类型面积;3.以登记单元为单位,按权属类型、资源类型统计自然资源的数量、地类面积、资源类型面积。(四)文字报告成果1.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方案;2.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总结报告;3.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技术报告。(五)成果数据格式1.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2.栅格数据采用GEOTIFF、IMG格式;3.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Word、Excel、WPS格式;4.属性表数据采用MicrosoftOfficeAccess的mdb格式;5.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五、工作进度安排(一)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开展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等工作;(二)调查工作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30日):开展内外业调查、调查核实、调查成果入库等工作;(三)数据入库审核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0日):开展地籍调查(自然资源)数据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入库审核等工作;(四)登簿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完成项目主体工作任务,具备登簿条件。注: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第一、二包同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按开标顺序确定中标人的规定,如一包中标,则二包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合计价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的性质(货物/服务)备注1▲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本项目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序号主要标的名称1▲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芜湖市政府性资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WH01CG2023FW949401项目名称: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3年03月31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册招标文件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2招标文件内容3对供应商的要求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组成6投标函7投标报价8投标有效期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0拒收标书11偏离12无效投标13履约保证金14开标15评标16定标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8质疑与投诉19验收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1价款结算办法22附则第二章采购合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01CG2023FW94940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226号)项目名称:芜湖市资福河等9条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一包)预算金额(万元):34最高限价(万元):34采购需求:(资福河、横山和和清水河3条河流,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开展地籍调查、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和公告、配合开展登簿记载和证书发放等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08月31日前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售后服务至2026年08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4.2信用标:■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4.3代理服务费: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计算公式:(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联系方式:程工0553-31210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联系方式:187262166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良电话:187262166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性质服务采购1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项目分包¨不分包■分为2个包:本项目为一包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4质疑及答复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开标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8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9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D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1信用查询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12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13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计算公式:(1)如中标价高于100万,则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14中小企业政策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中小企业政策一、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二、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标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16业绩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价格扣除计算表(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达到一定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无须提供价格扣除计算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折扣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扣除价格(元)评标价(元)供应商(盖章):日期:十、澄清函(格式)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澄清的内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说明并签字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评标委员会意见评标委员会签字日期:十一、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履约保函(仅供参考)致:(采购人)鉴于:贵单位招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供应商提交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供应商)为被保证人、以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签约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一、在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中标供应商中标签约后违反合同约定”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二、在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因中标供应商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解除、终止”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三、对以上两项索赔,贵单位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贵单位的索赔要求后____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贵单位索赔的任何抗辩。四、中标供应商与我行或者与贵单位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六、贵单位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贵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失效:1.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2.签署验收证书后6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3.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解除或终止后12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保函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年月日注:1.本项应在供应商中标后开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十二、有关回执(格式)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致(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特回函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月日-------------------------------------------------------------------------------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致(代理机构):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0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特回函申明同意。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月日备注: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2.并非所有服务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十三、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1)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不弄虚作假。(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3)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四、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供应商按招标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十六、其他证明材料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要求提供业绩的,必须根据要求自制业绩列表,并按业绩列表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 自然资源确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