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系统平台 气瓶 电子监管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新疆分中心、WTO/TBT通报咨询中心)2023)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J-ZCC(2023)-31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地 址:河北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0991-2846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
联系方式:0991-3650025、19990625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
电 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
附件下载:
HTXJ-ZCC(2023)-31号.doc
HTXJ-ZCC(2023)-31号.doc
HTXJ-ZCC(2023)-31号.pdf
HTXJ-ZCC(2023)-31号.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TXJ-ZCC(2023)-31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0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5第五章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7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9第七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54第八章评审办法55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草案)6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委托,拟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HTXJ-ZCC(2023)-31号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0万元;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4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河北东路188号联系人:茹老师联系电话:0991-283536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2023年4月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0万元;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0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磋商有效期90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 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磋商保证金金 额: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交款方式:从供应商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银行账号:3002013309200110208行 号:102881001337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9时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对磋商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备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定额4500.00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政采云平台须递交材料(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环节等交互环节。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需要逐页编目编码。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6、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1、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在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至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2、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4.1报名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6.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6.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6.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联合体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8.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8.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8.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8.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8.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9.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0.知识产权10.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0.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0.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0.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构成11.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涉及)1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磋商内容及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4.1磋商内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的价格;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14.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供应商报价;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三、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6.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6.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7.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8.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9.响应文件格式19.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9.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0.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0.1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份(加密)为正本。20.2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20.3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20.4响应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上传。20.5响应文件统一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进行投标。20.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0.7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20.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21.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在文件名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21.2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加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1.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2.响应文件的递交22.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注按照本章“2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注”规定处理)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3.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本章8.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3.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3.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四、评审24.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成交事项2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5.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6.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6.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7.成交结果27.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7.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合同事项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9.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9.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9.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至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否则将影响磋商保证金的退付。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0.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0.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6.履行合同3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7.验收37.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六、磋商纪律要求38.磋商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七、询问、质疑和投诉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办理八、其他40.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正面)法定代表人(反面)被授权人(正面)被授权人(反面)说明: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且应在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三、承诺函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我单位承诺符合该要求。七、我单位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八、如本项目磋商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七、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作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十、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十一、响应函(实质性要求)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7、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收取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费。8、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收取方式及金额缴纳磋商保证金。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十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XXXX项目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报价(元)1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2、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多份报价表(盖公章),以备多次报价使用。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三、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事项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三、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事项列入此表,未全部列明的视为完全响应商务要求内容。2、按照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 注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以上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十八、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格式自拟)说明: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此项内容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1、此声明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致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购〔2015〕30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购〔2015〕30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二十一、知识产权承诺函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二十二、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二十三、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十四、其他材料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综合评分中评分标准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满足磋商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的其他要求;(2)供应商自行提供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税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章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下2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经营部提供投资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符合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通过,否决投标文件):评 审 内 容1投标文件是否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的;2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且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交付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商务、技术偏离表是否提供;5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7没有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鲜章。(以上为实质性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介绍《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是主要运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大型数据库技术、防爆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线通讯技术和嵌入式操作系统技术对车用气瓶进行动态监管的平台。建立以电子标签为信息载体、网络技术为联系桥梁、智能控制为监管手段、动态监控为监管方式、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大型数据库为核心的车用气瓶动态监管集成系统,对气瓶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动态监管。此系统实现对全疆车用气瓶CNG充装站实施电子化管理,使全疆以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的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165.07万车用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建立我区“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车用气瓶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管理,有效提高车用气瓶的管理能力和气瓶检验率,有效杜绝非法改装、加气站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和假证充装等违法行为,帮助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二)项目现状分析《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自2014年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受到自治区质监局及各地州质监部门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全疆各地州改装厂、检验站、加气站,地州质监局等各级使用单位依托该平台进行了大量管理工作。系统为全疆车用气瓶监管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积累了大量数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每天进行巨大的数据统计、计算、汇总工作,并且数据还在不断增加中。平台数据库已存储165.07万条气瓶信息;123.13万条车辆信息;248个监管单位账户监管辖区各车用气瓶相关单位;110个检验站在全疆各地州同步进行气瓶检验、数据上传、标签制作等工作;864个充装站实时抓取充装记录。部分地州根据其地域、业务等因素的特殊性,在平台内也做出了各类特殊改动。数据冗余、人工操作出错,需要花费人力及时间实时维护平台,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三)工作要求1、总体工作目标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运行及数据维护工作需要达到以下工作目标:(1)保证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各项功能使用正常,解决突发问题。确保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稳定运行,突发问题出现后5分钟内响应,汇报相关主管领导,及时给相关用户提出解决方案,提升服务能力。(2)保证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登陆平台用户使用正常,对新增用户及历史用户数据维护、培训及问题解决。确保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用户的使用正常,对出问题的数据明细及时解决,增强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所有用户提供数据维护、培训及问题解决的技术服务。(3)保证监察单位和检验单位系统初次安装、培训及后期系统安装、更新、培训、维护服务等工作。确保监察单位和检验单位正常使用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在符合系统设计的情况下,完成监察单位和检验单位提出的具体功能需求。(4)提供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相关单位数据信息互通互联的技术支持,完成相关技术支持工作。2、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保障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运行需要完成以下用户需求调研分析、功能模块改动开发工作:(1)同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用气瓶)样式、显示内容及打印效果等信息至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由其平台完成发证打印功能。气瓶注销变更等业务的双向同步。调整车辆、气瓶、检验信息同步功能。(2)同步《车用气瓶使用标志》信息至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3)开发内嵌式标签制作功能,能同时支持新旧标签制作。(4)调整优化设计电子标签申请、采购、审核、初始化流程功能,加入LNG、LPG采购发放流程。(5)优化设计报表功能显示及导出功能。(6)优化多瓶车批量检验、批量制作标签功能。(7)增加加气站类型分类字段,统计不同类型加气站。(8)设计并实现运营状态一栏数据导出功能。(9)更新车辆、气瓶数量统计页面逻辑,细化气瓶统计页面显示内容。(10)对新增的LNG车辆信息录入、LNG气瓶信息录入、LNG车辆检验、LNG标签初始化、LNG标签制作、LNG加气记录获取、LNG加气记录查询功能进行优化。(11)制定调试优化LNG的车用气瓶充装系统数据通信规则。(12)优化LNG加气记录的传输接收功能。(13)新增外省过户车辆能打印过户证明功能。(14)新增多瓶车辆自动打印多页过户证明功能。(15)优化调试与巴州车辆气瓶平台数据同步逻辑,优化车辆、气瓶、检验信息传输效率。(16)优化拆分车辆录入功能,分为原装车录入、改装厂录入。(17)车辆气瓶查询页面,添加手动上传功能。实时手动同步车辆信息到智慧监管系统。(18)平台所有用户改为单点登录,拒绝同一账户多人同时使用。(19)综合月报页面,增加季度、年度统计功能。并点击地州,弹出未封闭的加气站的详细信息。(20)增加充装情况汇总查询页面。(21)增加充装情况统计页面。(22)站长卡制作页面,增加选择充装介质的功能。(23)增加了县市月报查询页面。(24)原装车页面,添加手动录入原装车检验单位的功能(25)所有页面增加精准查询功能,提高车辆、气瓶信息检索效率。(26)调整检验功能,支持检验同一车安装不同类型的气瓶。(27)调整检验流程,改为生成LNG、CNG的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定期检验报告。(28)原装车页面,调整了修改数据的逻辑,杜绝修改已做标签的车辆信息。(29)根据国家Ecode平台的新要求,调整了Ecode图片上传功能。(30)增加机构信息导出功能。(31)增加站长卡线上申请、审核功能。3、平台服务器端维护工作:(1)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平台主机存储系统基本服务,包含软件安装,升级服务,现场故障诊断,故障处理,系统优化。(2)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平台服务器,硬件平台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包含平台服务器硬件运维监控管理:CPU性能管理;内存使用情况管理;硬盘利用情况管理;系统进程管理;主机性能管理;监控主机硬盘运行状态;监控主机网卡、阵列卡等硬状态;监控主机HA运行状况;主机系统文件系统管理;监控存储交换机设备状态、端口状态、传输速度;监控记录磁盘阵列、磁带库等存储硬件故障提示和告警,并及时解决故障问题;对存储的性能(如高速缓存、光纤通道等)进行监控。(3)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平台服务器,数据库平台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主动数据库性能管理。通过主动式性能管理了解数据库的日常运行状态,识别数据库的性能问题发生在什么地方,有针对性地进行性能优化。同时,密切注意数据库系统的变化,主动地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4)快速发现、诊断和解决性能问题,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找出性能瓶颈,解决数据库性能问题,维护高效的应用系统。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工作,最大可能地发现存在的隐患,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同时,将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及解决建议,能够提早预防,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5)对系统架构提出优化改进意见,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系统优化,并按月向采购单位提供运维工作报告。4、数据维护工作保障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正常进行解决气瓶监管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数据问题。多个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群共有500多名用户,为用户设立400专用电话专人值班,提供7*12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内包含:因使用单位网络中断、突然断电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中断的恢复工作。因使用单位人员调动,电脑更换或重做系统导致的无法使用,远程安装平台组件或现场修复系统功能。因数据迁移、数据导入时存在的错误、缺失数据的人工校正。因各数据录入单位重复录入导致数据问题,人工修复。因新平台功能调整上线区域不同步,部分异地过户涉及数据同步时的字段缺失等错误,人工修复。新增使用单位的系统安装、更新、培训、维护服务等工作。因移动云平台服务器、网关等软硬件突发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系统异常的修复工作。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60%,验收合格后支付35%,一年后且无任何问题后支付剩余。(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四)服务要求:1、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一年内项目维护内容包括系统原有功能的改正性维护和故障维护;项目由于使用单位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原因需要升级平台功能,中标单位应主动承担工作内容,收取适当的成本费。项目由于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导致平台需求变更的,中标单位应主动承担工作内容,改动较小的部分,中标单位应免费升级;改动较大的部分,甲乙双方商议收费。2、在运行期及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技术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无论大小,一律提供免费维修维护服务。3、对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所有的使用单位,提供维保期内需要技术支持的单位7*12小时的技术维护服务。4、中标单位应提供7*12小时保障服务,并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护:①电话服务:通过电话解答使用单位及其用户的问题。②远程服务:设置技术服务群,专人值班解决用户问题。③现场服务:电话远程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技术人员48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5、应急抢修:发生紧急抢修情况的,在接到通知后做到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解决。6、对于设备硬件故障,在接到用户故障申告48小时内,派设备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替换及维修设备,到达故障现场。7、能熟练掌握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加气站端,改装厂端,检验站端,地州及自治区级VPN软件、平台系统的安装及维护。(五)验收: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3、中标单位需要遵守采购单位关于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技术服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验收。第七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八章评审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办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出现超过磋商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3.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3.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最后报价。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0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履约能力等。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1报价10%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10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磋商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2项目实施方案42%4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现状分析;②总体服务运维思路;③服务保障措施;④技术处理措施业务现状分析;⑤技术方案的总体框架设计;⑥服务的计划进度安排;⑦进度保证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项目实施方案。3履约能力10%10分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4人员配置方案13%13分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科学合理的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搭配(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中配置的相关人员)等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专业性强且组织架构科学合理清晰的得13分。组织架构设置较清晰,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8分。组织架构不合理,管理方案较差的,得3分。提供人员配置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25%2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②人员培训计划;③项目实施计划;④风险分析和应对;⑤风险对策和管理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TXJ-ZCC(2023)-31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4月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第八章评审办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草案)HTXJ-ZCC(2023)-31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委托,拟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HTXJ-ZCC(2023)-31号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维护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0万元;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HTXJ-ZCC(2023)-31号,1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25号)的要求,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4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HTXJ-ZCC(2023)-31号,2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河北东路188号联系人:茹老师联系电话:0991-283536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2023年4月HTXJ-ZCC(2023)-31号,3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0万元;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0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磋商有效期90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5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6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HTXJ-ZCC(2023)-31号,4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交款方式:从供应商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银行账号:3002013309200110208行号:102881001337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9时备注: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14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16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HTXJ-ZCC(2023)-31号,5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7对磋商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蔡文涛(项目咨询)、邢雅雯(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备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范围。1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0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定额4500.00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1政采云平台须递交材料(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环节等交互环节。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需要逐页编目编码。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6、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HTXJ-ZCC(2023)-31号,6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2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1、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在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送达至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2、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HTXJ-ZCC(2023)-31号,7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磋商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4.1报名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HTXJ-ZCC(2023)-31号,8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出现超过磋商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3.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HTXJ-ZCC(2023)-31号,56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3.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最后报价。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HTXJ-ZCC(2023)-31号,57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HTXJ-ZCC(2023)-31号,58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0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履约能力等。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HTXJ-ZCC(2023)-31号,59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磋商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2项目实施方案42%4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现状分析;②总体服务运维思路;③服务保障措施;④技术处理措施业务现状分析;⑤技术方案的总体框架设计;⑥服务的计划进度安排;⑦进度保证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项目实施方案。3履约能力10%10分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4人员配置方案13%13分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科学合理的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搭配(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中配置的相关人员)等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专业性强且组织架构科学合理清晰的得13分。组织架构设置较清晰,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8分。组织架构不合理,管理方案较差的,得3分。提供人员配置方案。HTXJ-ZCC(2023)-31号,60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售后服务方案25%2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②人员培训计划;③项目实施计划;④风险分析和应对;⑤风险对策和管理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HTXJ-ZCC(2023)-31号,61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HTXJ-ZCC(2023)-31号,62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HTXJ-ZCC(2023)-31号,63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HTXJ-ZCC(2023)-31号,64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HTXJ-ZCC(2023)-31号,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系统平台 气瓶 电子监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