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 僵尸车清理租赁招标公告(高邮市公安局2023)
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XZM-T-20230301
项目名称: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0万元/年。
最高限价:70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
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供应商须提供导航地图地理位置标识加盖公章,相关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原件备查)。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1.10四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3年04月06日17:00前发送至yzxzm8F@163.com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邮件名必须正确备注好项目名称)。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高邮市公安局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
联 系 人: 周主任
联系方式: 137734358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 1770145316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主任
电 话: 13773435800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确认函.docx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确认函.docx
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确认函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2023年04月07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GYXZM-T-20230301的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的投标。本单位已按规定领取了谈判文件并已知晓权益是否受到损害,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于2023年04月06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yzxzm8F@163.com。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或未按时发送的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项目编号:GYXZM-T-20230301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高邮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3年03月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Ⅱ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23第四章项目需求27第五章评标方法29第六章文件格式30第一章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XZM-T-20230301项目名称: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谈判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9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供应商须提供导航地图地理位置标识加盖公章,相关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原件备查)。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1.10四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方式:自行下载售价: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1、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3年04月06日17:00前发送至yzxzm8F@163.com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邮件名必须正确备注好项目名称)。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本次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邮市公安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联系人:周主任联系方式:137734358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成贤路88号日月楼8楼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177014531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主任电话:13773435800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3月2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总则采购方式及定义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以下简称谈判),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高邮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合格的供应商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适用法律本次竞争性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上述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项目总价内,无需单独列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需求评标方法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代理公司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公司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公司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该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开标一览表1.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标的物详见采购要求。3.有关费用处理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材料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维修费、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文件货币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3.10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须知的规定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的30天内保持有效。如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3.1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3年04月07日15:0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代理公司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迟交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谈判与评审谈判仪式代理公司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仪式由代理公司组织,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谈判时请纪检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采购人代表选取一位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谈判仪式结束后,代理公司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工作纪律及保密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工作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供应商澄清1.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6对响应文件的初审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谈判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4.未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5.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1.谈判程序1)对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成交原则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8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服务合同;(7)将服务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1.5.9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7.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诚实信用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纪律,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1.5.10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造价咨询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5.1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造价咨询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1.5.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的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金额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元/年,服务期限:贰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材料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维修费、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服务要求1、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2、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3、场地地面应较平整且做好地面硬化工程,水泥或沥青面层均可,但必须承载100吨车辆的停放。4、场地必须配备完善的排水设备,不得内涝。5、场地内必须设有办公用房不少于5间,每间办公用房的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水、电、网络齐全,洗卫到位,进出场道路宽敞。6、场地必须建有围墙、门卫室、监控设备等设施,应具备一定的防盗功能。三、租赁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租赁场地设施不完善的地方要求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保证停车场地能够承担荷载的要求,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因排水不畅、防盗设施不足导致水淹和扣押车辆被盗受损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金额的四分之一,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不计息)六、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整改,如整改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三次或以上,乙方向甲方按本合同价款的5%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以实际损失赔偿),甲方亦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场地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以实际损失赔偿)。七、争议的解决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本部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追究违约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收费依据《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文号为苏价费〔2017〕113号)的规定,按争议标的额的上限比例元段累计】、诉讼保全反担保保费及其他费用}。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为确定的通知地,若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任何一方及受理本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按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出的函件、通知、法律文书,无论受送达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退件之日为送达之日。八、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高邮市公安局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日期:采购要求项目内容: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二、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1、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2、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3、供应商须提供导航地图地理位置标识加盖公章,相关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原件备查)。4、场地地面应较平整且做好地面硬化工程,水泥或沥青面层均可,但必须承担100吨车辆的停放。5、场地必须配备完善的排水设备,不得内涝。6、场地内必须设有办公用房不少于5间,每间办公用房的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水、电、网络齐全,洗卫到位,进出场道路宽敞。7、场地必须建有围墙、门卫室、监控设备等设施,应具备一定的防盗功能。三、预算金额:70万元/年。最高限价:70万元/年。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中标金额的四分之一,服务期满后15日内结清余款。(不计息)五、其他:乙方应保证停车场地能够承担荷载的要求,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因排水不畅、防盗设施不足导致水淹和扣押车辆被盗受损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六、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1)严格按照采购要求中的服务内容进行响应;2)以上为基本需求,响应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3)采购人有权对场地设施不完善的地方要求整改,出租人必须完全配合。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中标原则,在符合招标条件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第六章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书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谈判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特定资格条件13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供应商须提供导航地图地理位置标识加盖公章,相关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原件备查)。14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10四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6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谈判响应函(原件);1.2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9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代理机构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要求出租的场地单块面积不少于20亩空地;场地范围:高邮市区范围内,运河东堤路以东,捍海南路以北、捍海路以西、捍海北路以南;供应商须提供导航地图地理位置标识加盖公章,相关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用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期限)(原件备查)。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1.10四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表参考格式谈判响应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的GYXZM-T-20230301号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一下几点: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 址:传 真:电 话: 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账 户:行 号: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企业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 万元占地面积 平方米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位概况资产情况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单位概况资产情况负 债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财务状况(最近两年) 年财务状况(最近两年) 年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和传真号: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法人授权书参考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系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号(项目编号)项目(项目名称)谈判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谈判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开标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023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则响应文件无效。4、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成交后将公示。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此声明函,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 目名称总报价租赁期限备注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注: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报价。2、本项目原则上实二轮报价,本报价为第一轮报价。3、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报价应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并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总报价相一致。如项目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我方已完成阅读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根据用户需求要求自行编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确认函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2023年04月07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GYXZM-T-20230301的大宗物品和僵尸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的投标。本单位已按规定领取了谈判文件并已知晓权益是否受到损害,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于2023年04月06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yzxzm8F@163.com。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或未按时发送的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品 僵尸车清理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