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招标公告(北京林业大学2023)
BMCC-ZC23-0126[北林招(服)[BX2023]001号]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MCC-ZC23-0126[北林招(服)[BX2023]001号]
发布来源: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3-04-03 10:05 下载下载
比 选 公 告
项目概况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MCC-ZC23-0126[北林招(服)[BX2023]001号]
2.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
3.合同履行期限:由甲方根据送审论文进度要求及送审返回情况,确定何时将送审结果导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中标供应商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导入工作。
4.预算金额、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送审数量(预计,以实际为准)
预算(万元)
1
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
1056篇(全日制中文研究生645篇、非全日制研究生357篇、留学生54篇)
32.0313
简要技术要求:1.招标平台(乙方)需拥有稳定运行的网络评审平台,具有承担我院(甲方)论文评审工作的能力。支持甲方通过送审服务平台集中和分散方式进行论文自助送审。2.甲方将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委托给乙方,结合甲方送审要求,乙方将学位论文送审给全国范围内指定级别高校的专家,并按时返回评阅结果。按要求将结果导入北京林业大学学位综合管理系统等(详见比选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须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
(3)获取方式及售价:本项目只接受汇款。每包人民币500元。(注:汇款时必须备注BMCC-ZC23-0126报名费,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4)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比选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
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
帐 号:0200 0062 1920 0492 968。
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编号“BMCC-ZC23-0126”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费转账凭证(电汇或网银必须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到账)提交报名申请(如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
电子版比选文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
(5)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
1)有关比选文件获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 0045;
2)有关比选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四、提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桥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室第四会议室。(提示:楼层较高,请供应商预留递交文件时间提前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2)针对本项目的其他特别说明: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2)报价文件请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3)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无发烧、咳嗽等身体症状)。
4)如本公告内容和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林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10-62337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邮编:100083)
联系方式:韩伯阳、王经理、吕绍山、颜华,010-82370045/17600207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伯阳、王经理、吕绍山、颜华
电话:010-82370045/17600207104
电子邮箱:bjmdzx@vip.163.com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校内比选编号:BMCC-ZC23-0126[北林招(服)[BX2023]001号]校内比选文件BMCC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4月目录第一章报价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一说明3二校内比选文件4三报价文件的编制5四报价文件的递交9五文件开启及评审11六确定成交18七其它20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四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22附件1报价书(格式)31附件2报价一览表33附件3分项报价表34附件4响应偏离表36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37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42附件7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43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第五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6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7第一章报价邀请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校内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1.校内比选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项目2.校内比选编号:BMCC-ZC23-0126[北林招(服)[BX2023]001号]3.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1)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3)获取方式及售价:本项目只接受汇款。每包人民币500元。(注:汇款时必须备注BMCC-ZC23-0126报名费,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帐号:0200006219200492968。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编号“BMCC-ZC23-0126”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费转账凭证(电汇或网银必须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到账)提交报名申请(如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电子版比选文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4.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5.唱标时间: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6.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桥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室第四会议室。(提示:楼层较高,请供应商预留递交文件时间提前到场)。7.凡对本次校内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老师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10-623374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邮编:10008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帐号:0200006219200492968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项目联系人:韩伯阳、王经理、吕绍山、颜华联系电话:010-82370045/17600207104电子邮箱:bjmdzx@vip.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1校内比选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林业大学。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1.1.1本项目未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相关程序及内容均为参照政府采购流程执行。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报价:1.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1.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1.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5报价人必须按规定获取校内比选文件,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报价。1.3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不得向校内比选采购单位或评审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4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4.1提供虚假的资料。1.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2.资金来源2.1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校内比选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报价范围和报价费用3.1供应商应对本校内比选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将“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拆开进行报价(即不能只对某一个部分的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校内比选文件4.校内比选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校内比选文件中均有说明。校内比选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报价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第五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校内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校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校内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4.3除非有特殊要求,比选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供应商要求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校内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校内比选采购单位。供应商如有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要求,应在获取校内比选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校内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校内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校内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校内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6.2校内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校内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日内向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报价文件的编制7.报价语言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报价文件的语言应使用中文。报价文件中的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评审时以中文为准。7.2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校内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报价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校内比选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报价书(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响应偏离表(格式)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2除上述8.1条外,报价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9.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校内比选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报价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9.3对照校内比选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校内比选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及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响应偏离表。9.4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供应商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9.5供应商应根据校内比选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校内比选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10.响应报价10.1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报出比选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不接受其他货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供应商应在报价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报价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报价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0.4只能有一个报价方案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1.报价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提供预算金额的1.5%的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11.2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的;(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恶意串通报价的;(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3报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支票/汇票/电汇/网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它地区:汇票/电汇/网银/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报价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第一章。11.4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报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报价时,如提供一份报价保证金的,应注明每包的报价保证金金额。报价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所涉及的包号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报价。11.5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校内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见第五章)。11.6校内比选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报价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报价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报价有效期12.1报价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起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2.2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报价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校内比选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供应商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还需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2份(U盘)(需包含有签字盖章的正本PDF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份),若电子版报价文件和书面报价文件不符,以书面报价文件为准。13.2报价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13.3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校内比选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4如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指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变更处签字并加盖公章。13.5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以不执行校内比选文件中对报价文件的盖章要求。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4.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报价时,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箱)表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报价文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报价文件正本一起封装。14.2为方便文件开启唱标,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14.3报价保证金应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为方便核查报价保证金,供应商应将“报价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保证金”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如报价保证金是以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提交的,供应商应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界面的打印件密封在信封里。14.4所有信封(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校内比选编号、包号和“在(文件开启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5所有信封(箱)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供应商虽然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报价文件密封完好的即视为符合密封要求,校内比选采购单位不得拒收。14.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报价截止期15.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至校内比选采购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校内比选采购单位收到报价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文件开启前开启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报价文件,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拒收。15.2校内比选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校内比选文件延长报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报价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6.2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校内比选编号、包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16.3在报价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16.4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报价文件的,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报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文件开启及评审17.文件开启17.1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按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的规定,在报价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校内比选公告或报价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文件开启。文件开启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文件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文件开启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并承诺认可文件开启结果,否则视同认可文件开启结果。17.2文件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期前递交的报价声明,在文件开启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17.3除了原封退回报价截止期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报价文件之外,文件开启时不得拒收任何报价文件。17.4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文件开启记录,由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7.5供应商代表对文件开启过程和文件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校内比选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8.组建评审委员会18.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次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19.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报价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1.1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校内比选文件的规定,由校内比选代理机构在文件开启后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9.1.2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委员会依据校内比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校内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报价文件的澄清19.2.1在评审期间,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9.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文件开启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19.2.1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19.2.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0.报价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校内比选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校内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校内比选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校内比选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决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报价文件是否对校内比选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获取校内比选文件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除外)。20.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有效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的;(2)未按照校内比选文件附件1至附件5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校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4)响应报价超过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供应商串通报价的;(7)不符合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法律、法规和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比较与评价21.1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评审严格按照校内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见21.3条。21.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校内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校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按照评委会推荐的评审排序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每个评委分别对每个合格供应商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分因素权重如下:评审办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说明分值一、价格分(10分)1价格分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它报价人的价格得分=(基准价/该报价人的评审价)×10。10分二、商务部分(15分)2业绩供应商(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个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10分3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得5分。未提供的得0分。5分三、技术部分(75分)4平台功能响应情况审查报价人的平台功能方案,对论文送审业务功能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功能方案描述清晰详尽、平台功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7-20分;功能方案详尽、有一定针对性,得13-16分;功能方案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得5-12分;功能方案内容空泛,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20分5服务方案审查报价人整体服务方案内容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是否清晰、完整、有针对性等情况。描述清晰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7-20分;描述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13-16分;描述基本可行、缺乏针对性,得5-12分;描述内容空泛,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20分6进度保障方案进度保障方案项目进度控制计划合理,有保证交付期的工作计划和组织措施并根据自身优势提供合理的组织计划及安排的;描述清晰详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10-15分;描述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5-9分;描述基本可行、缺乏针对性,得2-4分;描述内容空泛,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5分7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满足于比选文件要求,完善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8-10分;培训方案满足比选文件要求,较为完善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5-7分;培训方案基本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2-4分;培训方案完善详细度较差,不具备对本项目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10分8保密措施保密措施满足完善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得8-10分;保密措施较为完善详细,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5-7分;保密措施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2-4分;保密措施完善度较差,不具备对本项目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10分注: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需清晰明确,投标文件的目录前应提供评分索引,需能按评审顺序将响应内容页码与评分表一一对应,并需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出响应内容所在位置,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如因未提供评分索引或页码不对应或未在证明材料中标出响应内容所在位置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说明1:评审价: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如采购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对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作为评标(评审)价;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对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作为评标(评审)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即为其评标(评审)价。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注3:如果同时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中的两种企业(单位),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注4: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注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6: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涉及价格扣除。说明2:报价过低: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说明3: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说明4:修改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说明5:废标、停止评审及校内比选终止1.在校内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1)校内比选方式参与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经参与评审的专家论证后,在确保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校内比选可继续实施);(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评审委员会发现校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校内比选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相关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报价结果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校内比选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校内比选文件后重新执行校内比选。3.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在发布校内比选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校内比选活动。终止校内比选的,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校内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取校内比选文件费用或者报价保证金的,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校内比选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报价保证金。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2.1文件开启之后,直到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止,校内比选工作有关人员对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事宜,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成交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除第25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校内比选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同,按技术评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按照评委会推荐的评审排序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人)。得分、评审价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确定成交人24.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名成交人。24.2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成交人并列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无排位并列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选择重新组织采购。24.3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在校内比选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校内比选方式参与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经参与评审的专家论证后,在确保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校内比选可继续实施);(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成交通知书26.1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7.签订合同27.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校内比选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履约保证金28.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七其它29.质疑的内容、时间与处理29.1供应商认为校内比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获取并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9.5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2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为参考模版,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附加条款,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不违背主体条款的情况下可对要求进行细化。合同条款内容若与比选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学位论文评审服务协议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共4页。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发票抬头:税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运行和维护的“”(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论文送审的网上通讯评审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职责及权利1.1确保全部论文等送审材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可用性与准确性。送审材料及信息包括(1)(2)(3)。(1)学生和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2)论文原文电子版,PDF格式(3)论文评阅书(4)其他需要确认事项/1.2按如下第(1)种方式向乙方提供论文及其他送审材料的电子版(1)本协议有效期内,分期分批将按1.1中约定的全部送审材料和信息上传到平台,总计篇论文,其中:篇硕士论文(全日制中文研究生);篇硕士论文(留学生);篇硕士论文(非全日制中文研究生)(总计篇数根据学生的论文进展和申请答辩情况可能会有变动,以双方书面确认最终送审论文篇数为准)。(2)于2023年月日前将全部/篇硕士论文(全日制中文研究生)和篇硕士论文(留学生),篇硕士论文(非全日制中文研究生)按1.1中约定的全部送审材料上传到平台(按固定批次时使用此条款)。(3)其他约定方式/1.3对按1.2中约定上传送审材料及信息后的论文,按如下第(1)种方式开展评审。(1)自助送审方式(指定评审单位/专家):甲方自行遴选、分配并通知评审单位/专家登录平台开展论文评审。(2)全权委托平台评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平台)开展论文评审;如需设置其他规则另行商议。(3)其他约定方式:/1.4评审专家应为副高及以上级别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5费用支付标准及方式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送审材料类型送审方式评审费劳务费税费( %)平台服务费单价数量1硕士论文(全日制中文研究生)全委托以实际送审篇数结算 2硕士论文(非全日制研究生)自助以实际送审篇数结算3硕士论文(留学生)自助以实际送审篇数结算(1)本合同总金额以全日制中文研究生实际送审篇数*元/篇+留学生实际送审篇数*元/篇+非全日制中文研究生实际送审篇数*元/篇之和结算。(2)合同总计金额于论文送审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结算。(3)其他补充说明:/。1.6须在平台中保证所上传论文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如需替换应双方商定后重新上传。1.7在平台中查看论文评审的进展状态,并可查看和下载论文评审结果。1.8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与平台及该协议有关的任何材料和信息,如专家信息、评审体系、方法和技术等。1.9复审论文送审参照初次送审流程及有关收费标准。1.10涉密论文送审可另行商议。2.乙方职责及权利2.1向甲方提供满足其权利与职责所必需的平台技术支持。2.2协助甲方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指标体系(论文评阅书、论文简况表等)。2.3负责论文发布平台的开发与维护。2.4由甲方根据送审论文进度要求及送审返回情况,确定何时何次分批将送审结果导入北京林业大学学位管理系统,乙方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评阅结果导入工作。2.5向甲方提交评审结果报告。评审结果报告包括以下(1)(3)部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纸质版)(3)评审情况统计表(按学期汇总)2.6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除评审专家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所提交的所有送审材料及相关信息,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评审专家名单和评审结果。2.7指导(协助)甲方在平台中完成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的支付工作。2.8根据甲方工作需求,经双方商议,可向甲方提供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等代收服务(向甲方开具发票以及代甲方支付时,银行支付手续费以及开具发票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2.9其他补充事项:/3.违约责任3.1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尚未开展评审服务的,乙方应当将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全部退还。已经开展评审服务的,甲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3.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的服务存在严重或重大瑕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3.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服务并将评审结果导入甲方指定系统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3.4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3.5乙方安排的评审专家职称职级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重新安排专家进行评审。乙方重新安排专家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拒绝重新安排评审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4.其他约定4.1如遇不可抗利的原因影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4.2若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4.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手写修改处应有双方签字盖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甲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乙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保密协议甲方:乙方:由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料中涉及必须保密的内容(包括)等。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内含涉密内容,乙方应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以及承担本协议中的责任。1.甲方提供资料的使用对象仅限于乙方及其主要相关工作人员。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有义务对本项目的业务活动、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密。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乙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场合。3.如因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及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印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印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保密协议甲方:乙方:由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资料中涉及必须保密的内容(包括)等。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内含涉密内容,乙方应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以及承担本协议中的责任。1.甲方提供资料的使用对象仅限于乙方及其主要相关工作人员。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有义务对本项目的业务活动、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泄密。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乙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场合。3.如因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及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印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年月日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印章(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四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书(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响应偏离表(格式)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报价书(格式)致:(校内比选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校内比选采购服务的报价邀请(校内比选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项报价表3.响应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校内比选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以形式出具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报价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供应商将按校内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校内比选文件,包括第号(校内比选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文件开启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文件开启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校内比选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供应商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校内比选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在报价之前,未曾为报价包号的采购需求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校内比选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序号名称报价税费(%)报价保证金交付期交付地点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2、单独递交的此表如与报价文件正本中的不一致,以单独递交的为准。3、本表应单独提供word或excel的电子版,随电子版文件一同递交。附件3分项报价表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比选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明细项目数量不含税送审标准费用(元)报价税费(%)含税送审费用单价(元)合计金额服务提供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备注序号明细项目数量不含税送审标准费用(元)报价税费(%)含税送审费用单价(元)合计金额服务提供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备注01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服务(留学生)54450 元(含税费)02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服务(非全日制研究生)357250 元(含税费)03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全委托送审服务(全日制中文研究生)645310 元(含税费)合计总价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盖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供应商可对以上表格进行调整,但其分项报价的内容应至少包括现在表格中的内容。4、供应商的分项报价应为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留学生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45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25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和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中文研究生论文全委托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31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的总和,分项金额合计应与分项总价金额一致(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以上要求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或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5、本表应单独提供word或excel的电子版,随电子版文件一同递交。附件4.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校内比选编号: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序号校内比选文件条款号校内比选服务要求报价响应偏离情况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注:1.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在本表中应点对点逐条响应。所有商务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3.响应内容需清晰明确,如比选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在表格中填写证明材料所在页的页码并标出响应内容所在位置,因未提供页码或页码不对应或未在证明材料中标出响应内容所在位置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5-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报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报价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5-2纳税证明注:[提供报价日前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4报价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注:[提供报价日前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7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将于报价截止日当日(报价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报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保留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8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书或文件如无特别要求提供复印件即可。附件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需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4报价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本单位2021或2022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报价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报价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不受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报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附件5-7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我公司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说明:校内比选采购单位将于报价截止日当日(报价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报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保留网页查询结果截图。附件5-8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相关单位一览表”:报价人相关单位一览表和报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1(单位名称)………………和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1(单位名称)………………注1:如报价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注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注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比选文件第六章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按校内比选文件“第二章21.3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相应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日期备注注: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名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等)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中的主要页不全、要求的信息不完整的,该合同在评标时不予考虑。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附件7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校内比选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一、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部门年龄本项目中拟任职工作年限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备注:1、本表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需后附团队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二、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自拟)(请供应商根据第六章的项目需求,制定项目详细方案并加盖公章)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声明函属于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五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标的物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北京林业大学联系方式:62337427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8237004511.1报价保证金:项目预算金额的1.5% 11.3应按照校内比选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11.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形式的保证金。11.5成交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30%(如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按包由成交人支付。12.1报价有效期:90天(日历日)13.1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文件:2 份(U盘)(需包含有签字盖章的正本PDF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文件各一份)15.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2023年4月10日14:0017.1唱标时间: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期唱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桥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室第四会议室。(提示:楼层较高,请供应商预留递交文件时间提前到场)。2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服务需求增加变更:不超过10%本校内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送审数量(预计,以实际为准)预算(万元)1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1056篇(全日制中文研究生645篇、非全日制研究生357篇、留学生54篇)32.0313注:1、条款前标注“★”号代表废标项(即关键参数,不满足此项为无效投标,须在项目偏离表中逐项应答)。2、供应商的分项报价应为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留学生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45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自助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25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和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中文研究生论文全委托送审(每篇送审费用标准310元及按照送审费用计算的税费(报价)之和)的总和,分项金额合计应与分项总价金额一致(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以上要求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或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二、技术指标:★1.招标平台(乙方)需拥有稳定运行的网络评审平台,具有承担我院(甲方)论文评审工作的能力。支持甲方通过送审服务平台集中和分散方式进行论文自助送审。★2.甲方将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委托给乙方,结合甲方送审要求,乙方将学位论文送审给全国范围内指定级别高校的专家,并按时返回评阅结果。按要求将结果导入北京林业大学学位综合管理系统。★3.正式送审之前平台需把具体的送审方案报给我校,经我校检查确认后方可送审。★4.每篇论文的送审周期不超过20个自然日,复审论文不超过7个自然日。★5.保证评审专家资质的真实性。论文评审专家所属学校不低于我校层次,评审专家的学科专业须与论文作者的学科专业一致,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硕士论文评审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6.同一篇论文的多名评审专家必须为不同学校的专家,每位专家同批次评审的论文上限为4篇。★7支持甲方自定义论文送审模板及论文送审评阅费用标准。★8.向甲方提交评审结果报告及汇总表、完整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版,送审结果能够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导入和对接。★9.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除评审专家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所提交的所有送审材料及相关信息,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评审专家名单和评审结果。★10.根据甲方工作需求,经双方商议,需向甲方提供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等代收服务,并由中标供应商按照甲方标定金额支付专家相关费用。★11.支持批量下载评阅结果。12.平台具有良好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三、服务指标:1.向甲方及相关评审专家、管理人员提供满足其权利与职责所必需的平台技术和服务支持,并对甲方及评审专家、管理人员提出的需求进行及时响应。2.乙方可提供7x24小时的在线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因软件自身问题导致甲方及相关评审专家、管理人员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在12小时之内给予响应,24小时之内给出解决方案。3.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甲方及相关评审专家、管理人员进行平台基本操作的指导。指导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操作、论文评审及评议书签字、评审费用领取等。四、付款方式:学生的论文进展和申请答辩情况可能会有变动,最终结算篇数以最终送审论文篇数为准。合同总计金额于论文送审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由中标供应商向甲方提供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等代收服务发票。研究生毕业分为春季毕业和秋季毕业,春季送审结束后费用结算一次,秋季送审结束后费用结算一次。五、交货要求:由甲方根据送审论文进度要求及送审返回情况,确定何时将送审结果导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中标供应商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导入工作。六、验收标准:按照北京林业大学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完毕以验收报告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研究生论文送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