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2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TY-LC-2023-17
项目名称: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8日 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29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3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3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刁书记 13969548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赵经理1856351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
电 话: 185635197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区域
东昌府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07日 10: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29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8563519798
采购单位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书记 13969548901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一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经理18563519798
附件:
附件1
磋商采购文件(物业服务).doc磋商采购文件(物业服务).doc
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SDTY-LC-2023-17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26第五章项目说明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刁书记联系方式:1396954890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509室联系人:董经理联系方式:18678509820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Y-LC-2023-17项目情况: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商业租赁房屋1.1元/㎡/月,约8000㎡;自住住宅(本村村民不予收取)0.7元/㎡/月,约6000㎡。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29室。3.方式:来人领取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4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30室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建壹街区9号办公楼三楼330室七、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人:董经理联系方式:18678509820发布人: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4分包情况本项目主要划分为一个包(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说明)5质量要求执行有关行业规定定,并满足甲方管理制度及要求。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商业租赁房屋1.1元/㎡/月,约8000㎡;自住住宅(本村村民不予收取)0.7元/㎡/月,约6000㎡。注:本项目包含除小区内保洁、卫生以后所有物业服务项目。7服务期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如服务达到合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预约成交供应商。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审查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提供,加盖公章)。备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报价会议的,可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格式提供,加盖公章)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格式提供,加盖公章)备注:①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③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现场提供的响应文件正本内容进行评审并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各供应商为自行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完全责任。④涉及只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正本内容为准,副本中可为正本复印件。10踏勘现场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请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发至:320264159@qq.com11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其他澄清或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发出。12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3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磋商保证金无14履约保证金无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16响应文件电子版无17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8响应文件装订1、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后果自负。1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壹 套,副本 贰 套。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采购公告2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公开报价时间、地点详见磋商采购公告2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4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的顺序进行。2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2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报价轮次不少于两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8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29报价范围1、全部员工到岗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购买保险,人员工资不能低于聊城市最低工资水平,如不按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0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量:3名以上31付款方式除成交供应商每月向村内业主收取物业费外,采购人每年向物业公司支付3万元本村村民物业费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按定额4000元收取,由采购人承担。33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为准。若需更换,则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得到认可,否则按违约处理。34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35实质性要求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下划线且加粗”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或规定,供应商如果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报价无效。2.1.2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办事处武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人采购要求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得分最高的,取得(潜在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2.6服务:是指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的义务。2.1.2.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1.3磋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2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2.1.5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踏勘现场2.1.7.1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否则供应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23年04月15日17时00分前,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提出疑问,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20264159@qq.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应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1.9偏离采购人不允许响应文件在实质上负偏离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报价无效。2.1.10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采购文件2.2.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采购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项目说明;2.2.1.6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2采购文件的修改2.2.2.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2.2.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开标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2.3.1报价2.3.1.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必须包含包内所有服务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特点,确定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成本、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2.3.1.2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3.1.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2.3.1.4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3.1.5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2.3.1.6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均须本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2.3.5.1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2.3.5.2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以A4纸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2.3.5.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2.3.5.4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伍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套、副本肆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2.3.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报价函;(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详见“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果有,表后附合同复印件);(4)商务偏离表;(5)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部分(1)服务实施方案;(2)服务人员配备表;(3)技术和后续服务偏离表(4)其他技术文件2.3.7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见前附表。2.3.7.2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2.3.7.3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证明材料清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2.4.2相关规定2.4.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2.4.2.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样品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装箱(袋)加以密封。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4唱价时间唱价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2.5.5唱价地点唱价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6.1唱价程序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2)按照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3)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上签字确认;(5)唱价结束。2.6.2唱价2.6.2.1唱价在采购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具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的顺序进行。(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等《首轮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6.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3)违反磋商纪律的;(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2.6.3磋商小组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6.4评审程序(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3)资格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6)澄清有关问题;(7)磋商;(8)综合评审;(9)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6.5评审2.6.5.1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5.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2.6.5.4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澄清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6.7.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6.7.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8成交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报价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或有多个报价;(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提交;(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9)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0)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11)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经2/3以上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服务实施组织方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3)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4)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或有确凿证据证实供应商提供的最后报价超过了市场平均价或低于成本;(15)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6)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9)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盖章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2.6.10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4)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2违法违规情形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初步评审3.1.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1.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1.3.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标的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1.3.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3.1.3.3磋商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3.1.3.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3.1.4磋商3.1.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1.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1.4.3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情形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3.1.5评审评分细则:(百分制)序号类别满分评分标准1最终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总报价×10%×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服务方案70分1、整体方案(10分)评委根据整体方案内容,服务方案综合评审,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 2、制度规范(10分)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综合评审,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 3、人员配备及培训(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制度是否到位进行评审,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4、企业内控制度(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内控制度进行评审,优得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5、应急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评估,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 6、安全保证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安全保障措施、文明服务方案、质量考核办法综合评估,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7、合理化建议(10分)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3服务质量目标及承诺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质量目标及承诺为依据进行打分,优7-10(含)分,良4-7(含)分,差0-4(含)分。4项目人员配备10分根据供应商所投报的人员配备数量、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人员配备齐全、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等进行综合评价,优7(不含)-10(含)分,良4(不含)-7(含)分,一般0(不含)-4(含)分。备注: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3.1.6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者排序在前;最终得分和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序在前;以上因素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排序。3.1.7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合同主要条款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本合同版本仅供参考,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签订合同)(甲方)所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磋商采购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后报价、澄清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三、合同金额四、付款方式:五、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地点:。六、质量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2、服务质量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该服务内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验收(考核)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组织分阶段验收(考核)或突击验收(考核)。若不满足甲方内容要求,需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修改调整。2、对项目的质量问题,甲方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3、项目达不到质量或服务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乙方应提交:招标代理费。十、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迟一天,按每日元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外,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如引起诉讼,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调解决。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聊城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全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第五章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武楼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武楼小区3、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区域武楼小区二、物业服务原则:安全、舒适、快捷、周到。四、技术规范及要求: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不得低于7人。2、小区内外的所有公用电费(不含楼道与村办公室)及所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费用归乙方负责,公用房归乙方使用(注:包含原泵房1间,温泉井北7间,南门岗,西门岗,东门岗,南门岗,东仓库),合同终止无偿收回。不准工程机械车辆级大型车辆停留小区,门卫24小时必须有人在岗值班,不得脱岗,睡觉,喝酒,否则将经济处罚。在服务期内出现的一切事故与损失归乙方负责。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格式)【正(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每本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等三部分。目录一、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二、商务部分(1)报价函;(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详见“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果有,表后附合同复印件);(4)商务偏离表;(5)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三、技术部分(1)服务实施组织方案;(2)服务人员配备表;(3)技术和后续服务偏离表(4)其他技术文件附件1: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填报项目填报内容1首轮报价商业租赁房屋 元/㎡/月,约8000㎡;自住住宅(本村村民不予收取) 元/㎡/月,约6000㎡。2服务期限(是否响应文件)(只写响应或不响应)3付款方式(是否响应文件)(只写响应或不响应)4服务标准(是否响应文件)(只写响应或不响应)5项目负责人姓名6对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响应情况□响应 □不响应7其他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首轮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单位:元类别单价总价合计注:格式仅供参考,可自行调整。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山东泰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附件7:供应商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及电话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及电话注:表后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姓 名职务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技术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分项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56…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报服务规范、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56…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报服务的服务保障要求、资质资信、付款条件及其它相关商务条款、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