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工程 其他电子工程安装招标公告(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



项目概况

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T-ZC-2023-003
项目名称: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9,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子工程安装
10199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19,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缴税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队副6号
联系方式:0917623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52号5幢20601室
联系方式:17791285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苗苗
电话:17791285809

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公告(渭滨区).docx
公告(渭滨区).docx

公告(渭滨区).docx
公告(渭滨区).docx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T-ZC-2023-003项目名称: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19,9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1,019,9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019,9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电子工程安装10199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1,019,9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缴税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途径: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队副6号联系方式:09176236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52号5幢20601室联系方式:17791285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苗苗电话:17791285809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T-ZC-2023-003项目名称: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19,9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1,019,9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019,9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电子工程安装10199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1,019,9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渭滨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缴税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途径: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新汇大厦A601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1号地中海酒店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队副6号联系方式:09176236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52号5幢20601室联系方式:17791285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苗苗电话:17791285809陕西考思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缉查系统建设二期工程 其他电子工程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宝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