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2023)


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
1#2#3#
厂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备【202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路以东、二分支渠以南;
2.1.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二层,总建筑面积24616.14m2,建筑高度16.9m,建筑耐火等级二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外高差0.2m;
2.1.3合同估算价:约6588.53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8,竣工日期:2024-02-28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新建1#2#3# 三栋厂房,框架结构二层,总建筑面积24616.14m2,建筑高度16.9m,建筑耐火等级二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外高差0.2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投标人如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52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自2021-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04-11 09:00:00至2023-04-20 17:3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4-21 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48号西郊社区五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5366617312
电    话:
0517-8313099013327971112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3-04-10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8000337006090001001招标人: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第一章招标公告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备【202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路以东、二分支渠以南;2.1.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二层,总建筑面积24616.14m2,建筑高度16.9m,建筑耐火等级二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外高差0.2m;2.1.3合同估算价:约6588.53万元;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8,竣工日期:2024-02-28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新建1#2#3#三栋厂房,框架结构二层,总建筑面积24616.14m2,建筑高度16.9m,建筑耐火等级二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室内外高差0.2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投标人如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52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自2021-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3.9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04-1109:00:00至2023-04-2017:30:00;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4.3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1.5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4-2109:30:00。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6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7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89.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招标人: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构: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地址:,地址:路6号,路148号西郊社区五楼邮编:/,邮编:/联系人:李工,联系人:王工0517-83130990电话:15366617312,电话:13327971112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3-04-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1.1.21.1.2招标人名称: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联系人:李工电话:15366617312电子邮箱:/传真:/1.1.31.1.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48号西郊社区五楼联系人:王工电话:0517-83130990、13327971112电子邮箱:526334955@qq.com传真:/1.1.41.1.4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淮安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1#2#3#厂房工程1.1.51.1.51.1.5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路以东、二分支渠以南1.2.11.2.1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1.2.21.2.2出资比例100%1.2.31.2.3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1.2.41.2.4工程款支付方式1、所有楼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5%;2、所有楼栋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投标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7、。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职称学历学历建造师证号建造师证号专业专业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21321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格式)(招标人名称):我方在(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自2021-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5.自2022-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符合下述第()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9、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10、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11、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12、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