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泥招标公告(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248
项目名称:医院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必须包含医疗废物 HW01 中的感染性医疗废物 841-001-0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号: 51010023210200014381[2023]01190
2.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3.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
4.最高限价:单价限价:1.2万元/吨。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龙街82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 (028)61318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13111881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111881297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4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一).项目概述1.项目概况:需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个区域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清运处置工作(清掏时间接采购人通知为准),其中医院本部共计化粪池5处,池体共计约340m³,污水处理站清掏池体约740m³;原妇儿病区共计化粪池2处,池体共计约75m³,污水处理站清掏池体约50m³;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共计化粪池2处,池体共计约20m³,污水处理站清掏池体约10m³;三个区域污水管道井池体约60m³。清单如下:序号所属区域点位名称池体容积(m3)内容及要求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急诊科后侧化粪池25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门诊五区北侧化粪池15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4#楼南侧化粪池5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3#楼南侧化粪池5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污水处理站(2#楼)化粪池200(2个100m3)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污水处理站污泥池175(-5.0m)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1医院本部(青龙街82号)污水处理站调节池565(-8.8m)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2原妇儿病区(署前街9号)1#化粪池25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2原妇儿病区(署前街9号)2#化粪池5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2原妇儿病区(署前街9号)污水处理站污泥池5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3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玉洁东街3号)1#楼北侧化粪池1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3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玉洁东街3号)2#楼南侧化粪池1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3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玉洁东街3号)污水处理站污泥池1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4医院本部、原妇儿病区、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污水检查井60每年按照标准清掏4~5次,按实际清掏处置重量据实结算合计12952.项目清单: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数量01 包C07020400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 项★(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及地点: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1.2服务地点:医院本部:青羊区青龙街82号;原妇儿病区:青羊区署前街9号;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武侯区玉洁东街3号。2.付款方法和条件:污泥无害化处置按每次转运处置数量据实结算,总清掏处置费用超过120万元的以120万元进行支付。由采购人确认污泥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量,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量开出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数量清单和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成交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3.验收:3.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3.2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发出验收通知后;3.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单位内部验收;3.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3.5履约验收内容和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进行验收。★(三).技术、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对医院本部、原妇儿病区、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三个区域的污水站、化粪池及检查井污泥进行清运处置,在清掏过程中不得在院内对污泥进行二次加工(干化)处理;不得在医院内进行暂存,需立即运离现场。2、由供应商派专人在现场对医院本部、原妇儿病区、成都市临床检验中心三个区域的污水站、化粪池及检查井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及处置工作。3、因清掏点位地势和位置原因,导致部分地区如车辆无法达到,常规清掏工作分为人工清掏及车辆清掏两种方式进行混合采用,每次清掏后,供应商负责清掏出的污染物的处置工作。4、在污水站、化粪池及检查井污泥清掏处置过程中,确保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人员、财产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5、供应商对污水站、化粪池及检查井污泥清掏后的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6、安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禁在无人监护下进行作业。必须设监督人员进场跟踪方能作业。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泥、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处置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执行。在清掏处置和转运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7、在运输过程中供应商需保障危险废物不被二次污染(如:破损、泄露等)8、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向环保部门提交转运处置所需资料。9、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如采购人有紧急需要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派车派人到现场进行污泥规范处置工作。10、供应商医疗污泥处理设施具有环保部门审批手续。(环保批复)11、医疗污泥运输车辆及相关驾乘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至少提供一辆运输车及负责运输人员(指驾驶人员和押运员各一名)的资料。(供应商须提供运输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及相应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押运员的《危险货物押运员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