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处置 废旧物资 废旧物资回收招标公告(长江师范学院2023)
长江师范学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6日
项目名称:
长江师范学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公告
项目简介及要求:
长江师范学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公告
一、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
二、废旧物资:以现场清点的实际数量为准,分别堆放在学校不同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物资回收。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学校取消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投标资格。
6.有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人(企业)和有征信不良记录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
四、投标准备
1.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请提前10分钟到达飞艇库集合。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5213702995)
投标人若错过该时间,则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学校不再提供其他现场踏勘时间。凡不服从学校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的,学校将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转账缴纳):100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人按学校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长江师范学院;2.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分行李渡支行;3.账号:2406080120010001028)并注明“废旧物资回收投标保证金”字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4:30),取得银行转账回单。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放弃中标资格则不予退还。未被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中标人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的缴款单到学校财务室缴纳。
5.废旧物资回收款:中标人持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中标价开具的缴款单到学校财务室缴纳。
6.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投标承诺函;
(2)废旧物资回收报价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次招标会则不用提供)
(6)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7)本公告发布期间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的投标人(企业)征信记录和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个人征信记录。
其中,投标承诺函、废旧物资回收报价单由学校提供统一格式(见附件1、附件2)。
投标文件必须内容完整,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严实并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鲜),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虚假内容的,本次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退,学校将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学校失信人名单,取消其以后学校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投标资格。
五、招标方式及招标会安排
1.招标方式:本次废旧物资回收处置采用公开招标,投标人在学校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招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得撤回。
2.招标底价:11000元。
3.投标人现场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15:00-15:30。其他时间不接受投标人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15:30
5.招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招标室。
六、竞标评审
评审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独立履行评审职责,按照公告要求,审核投标是否有效,确认有效报价,排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七、招标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本次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招标会开始。
招标会纪律要求:服从安排,保持安静,禁止使用通讯工具;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
2.投标人交叉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审核投标是否有效,确认有效报价。
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主持人宣布进行评审环节后,投标人暂时退出会场,在附近等候,随时接受评审小组询问和质疑。保持安静、禁止吸烟。)
4.根据有效报价排定中标候选人。
评审小组根据有效报价的具体情况从高到低排定3个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结果。
宣布中标候选人。
6.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会结束。
八、公示招标结果
学校在长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yznu.cn)主页下方“招投标”栏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1天。
九、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与学校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内容见附件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则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与学校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依此类推,凡超过规定时限未与学校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到中标候选人,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学校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通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将该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学校失信人名单,取消其以后学校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投标资格。
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前应当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当认真履行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2023年4月6日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1日 15:00- 2023年4月11日 15:30
报名地址:
长江师范学院图书馆106招标室。
联系方式:
处置方:长江师范学院
处置方联系人人:彭雨佳
处置方联系电话:023-72792266
处置方联系地址:长江师范学院
附件:
长江师范学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公告.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物资回收处置 废旧物资 废旧物资回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