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三方调查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



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 三方调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11日

此采购公告报名方式仅限: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选择“线上报名”参与采购活动。(温馨提示:线下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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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2023001

二、预算金额:
182,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4月11日 至 2023年4月17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4月1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二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三楼)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二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三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采购经办人:王曦
采购人电话:678128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10号

九、附件

采购-20230411第三方调查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相关情况服务招标文件.docx
采购-20230411第三方调查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相关情况服务招标文件.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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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三方调查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二О二三年四月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 注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三方调查服务项目18.20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特定资格条件无(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行采家官网(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4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1.报名截止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准。2.报名方式:在《行采家》(www.gec123.com)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在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才具备竞标资格。(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二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三楼)(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19日北京时间9:00(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北京时间9:30(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北京时间9:30(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联系人:王曦电话:6781287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号项目主要内容备注无2023年渝北区城镇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三方调查服务项目详见下文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服务时间2023年4月-2023年12月(二)项目服务范围1.2023年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预计3.8万人次);2.对灵活就业的重点群体中备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在电话调查基础上,增加开展抽样实地核查(预计500人次)。调查对象数量按实际产生的人数确定。(三)项目服务要求1.调查内容:一是通过电话询问新增就业人员及重点群体,了解调查对象就业情况及就业服务开展情况;二是对各镇街上报已登记备案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就业情况抽样开展实地走访,核实申请人灵活就业真实性。2.调查安排:①电话调查。每月15日由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提取到的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录入的当月新增就业数据、重点群体数据提供给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机构在5日内完成调查。第三方调查机构需每季度按比例(渝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确定比例)随机复查存量数据(问题数据需全覆盖)。②实地核查。对登记备案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实地核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一次,对本季度备案人员就业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对象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确定)。3.方式要求:调查采取电话调查和抽样实地核查方式,电话调查需全程录音,对电话未接通的人员要确保3次及以上不同时段的电话调查,实地抽样核查由第三方公司选派调查人员,两人以上开展调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问询本人、雇主、相关人员,查看工作联系记录、考勤记录等方式综合判断人员真实就业状态并得出结论。询问工作相关问题不少于5个,询问雇主/同事不少于1人,综合判断就业情况真实性并如实记录,整个过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拍照取证。调查前调查人员不得向调查对象透露调查行程安排,对走访不成功的人员要安排二次走访,直至核实清楚就业状态为止。4.方案要求:调查方案由成交供应商研究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背景及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及样本量设计、调查方式和内容、项目排期、技术支撑及人员配置、同类项目合作案例、质量控制、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等。服务方案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后实施。5.样本质量要求:调查工作应确保调查样本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供应商要认真落实在调查人员培训、调查质量具体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调查核实资料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能够形成支撑调查结论的逻辑链。6.报告要求:调查报告由成交供应商撰写,每一期调查结束后五日内提交调查结果数据,调查项目全部结束后五日内需提供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内容、调查方式、样本数量、采样时间和地点、计算方法等基本情况;样本分布和结果分析;结论及存在问题分析等。报告和走访过程音像资料要整理成电子版移交采购人。调查的相关样本资料、数据、评估分析报告等的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和传播。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合同约定。(二)实施地点:合同约定。(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由采购人验收,中标供应商予以配合协助。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资料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保证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以及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实施,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和建议,根据与采购方协商的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承办资格。2.本次活动在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四、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3特定资格条件无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采购内容作出响应。3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谈判采购有效期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并列排序。三、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标标准说明1报价部分(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服务部分(50%)25分项目服务方案:调查方案(包括项目组织、人员选派和培训、技术支持、数据质量保障、评估报告等)。(25分)①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得25分。②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可行,得11-24分。③方案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一般,得1-10分。④无方案,得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价2服务部分(50%)10分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信息安全、应急保障方案等)。①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得10分。②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可行,得5-9分。③方案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一般,得1-4分。④无方案,得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价2服务部分(50%)10分配套项目调查表及话术、服务情况问卷:①贴近项目需求,有效性、合理性高得10分。②比较贴近项目需求,有效性、合理性较高得6-9分。③不够贴近项目需求,有效性、合理性一般得1-5分。④没有贴近项目需求,有效性、合理性差或者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套项目调查表及话术、服务情况问卷进行评价。2服务部分(50%)5分调研团队资源配置:①团队配置合理得4-5分。②团队配置较为合理得1-3分。③未提供得0分。根据服务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调研的团队人员配置齐全性、人员配置合理性等评价3商务部分(20%)20分项目成功样例: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调查类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相关案例3分,满分15分。投标人有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好评反馈,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提供项目好评反馈复印件,原件备查。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服务承接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官网(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1.质疑内容、时限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或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行采家网站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服务方案(二)保障方案(三)调查问卷(四)团队配置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六)书面声明(格式)(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备注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技术文件(一)服务方案;(二)保障方案;(三)调查问卷;(四)团队配置。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服务案例: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就业及重点群体就业数据质量第三方调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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