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木采伐销售招标公告(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2023)


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与销售招标公告(202306)

为加强我市国有林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我场和清工区05-070(1)小班范围内的杉木、阔叶树、马尾松,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标标的 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和清工区05-070(1)小班范围内的杉木、阔叶树、马尾松的采伐与销售权,面积约为171亩(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具体详见《招投标细则》)。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有意参加竞标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单位等均可自愿按时报名,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23年4月18日18时(星期二)前每标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中标人缴清中标款项后其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转为合同履约金,壹拾万元退还。如不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安县支行 账 号:13665101040008981 (三)保证金存入人应与报名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某报名人的木材投标保证金。 (四)若自然人中标,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 (五)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 10 天内交清木材中标款,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和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18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生产经营科报名,并领取《招投标细则》和《投标书》。 (四)投标方式、时间、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林场统一派工作人员向投标者收标的方式或投标者自行将标书交到林场的方式投标;定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2时前(星期三)投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书》并密封好,交给林场统一派出的工作人员或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生产经营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9日下午15时30分(星期三)于华安金山国有林场场部(原利水林场)会议室开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标的采伐期限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并将采伐迹地移交给林场。若出现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延长作业时间。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伍佰元。超期四十天时林场有权中止合同,无偿收回林木采伐权,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2.林场在报名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投标者踏查标的现场,并签订踏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主动与林场联系。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报名与踏查现场) 邹顺发:0596-7233280 林玉清:0596-7233280 许亚春(山场踏查联系人):0596-7233280   六、本公示解释权归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福建省华安金山国有林场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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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木采伐销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