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招标公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



采购单位:

天河项目十里花巷四期四组团

收货地址:

采购预算:

0.0元

联系人:

范庭瑜

联系方式:

18687511330

附件:

塔式起重机集采招标文件.doc
塔式起重机集采招标文件.doc
塔式起重机报价单模板.xls
塔式起重机报价单模板.xls
招标合同(安拆安全协议).docx
招标合同(安拆安全协议).docx
招标合同(安拆合同).docx
招标合同(安拆合同).docx

招标详情:

景洪市区域集采招标

招标物料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分类

需求量

计量单位

型号

1

塔吊租赁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台/月

5610

2

塔吊租赁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台/月

6015

3

塔吊租赁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台/月

6012/6013

4

塔吊租赁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台/月

6010

5

塔吊进出场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6010

6

塔吊进出场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6012/6013

7

塔吊进出场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6015

8

塔吊进出场费45m以上 (含附着)

塔吊

1.0



5610

9

塔吊租赁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台/月

6015

10

塔吊租赁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台/月

6012/6013

11

塔吊租赁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台/月

6010

12

塔吊租赁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台/月

5610

13

塔吊进出场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6015

14

塔吊进出场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6012/6013

15

塔吊进出场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6010

16

塔吊进出场费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塔吊

1.0



5610

编号:ZT-JHJC-2023-0072023-2024塔式起重机械租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4月11日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投标须知21.工程综合说明2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23.招标文件包含内容及获取34.现场踏勘35.招标文件的澄清36.投标文件的提交37.投标有效期48.开标49.评标410.定标511.授予合同512.其他优惠条件承诺513.其他514.合同5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6第一部分投标须知1.工程综合说明1.1工程名称:本次招标覆盖中天建设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所有直营项目1.2工程建设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范围,目前景洪市在建2个直营项目,投标方需综合考虑未来1年内招标方承接项目。1.3工程规模:在建项目规模详见附件1.4结构类型:按实际在建项目结构类型1.5招标工程范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范围项目的塔式起重机械租赁工程,主要如下:1.5.1招标工程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拟确定1家中标单位,划分/个标段进行施工。标段划分以分包人现场划分为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1.5.2单价按以下第①种:①固定单价②浮动价/注: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双方确认同意此后若遇政策调整均执行最新法律法规或政策,自税率调整之日起,适用最新税率。结算时,不含税总价不变,另单列税率增减项,按实际税率进行增减。1.5.3工期要求:租赁周期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租赁周期结束,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5.4质量标准:出租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租赁物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国家或行业规定无须提供上述资料的除外。出租方没有依约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承租方可以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并不承担逾期责任。依国家或行业规定无须提供上述资料的除外2.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及以上资质。2.2投标人须提交的资质证明资料2.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2.2.3投标人资格审核参考如下:(1)供货经验;(2)财务状况;(3)厂家规模;(4)其它;2.2.4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2.2.5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若有),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3.招标文件包含内容及获取3.1招标文件包含:(1)招标文件部分(2)投标文件格式(3)租赁合同(4)所有发出的补充通知、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3.2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日期:2023年4月14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8:00整。3.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招标人直接发送。3.4联系人:范庭瑜,联系电话:18687511330。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确有需要的,请自行前往踏勘,自行踏勘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自行踏勘中所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内书面提交,招标单位向所有投标单位统一回复。6.投标文件的提交6.1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2样品:/6.3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24:00整。6.4联系人:范庭瑜,联系电话:18687511330(微信同号)6.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招标人约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数字化平台进行投标。6.5.1投标文件资料:按招标人要求格式编制报价清单,。6.5.2样品:/投标文件可由投标人亲自送或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若通过快递寄送的,请务必保证安全、运输过程不被破坏。6.6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装订,每一页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并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6.7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6.8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单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处理)。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起60天内。8.开标8.1开标方式:招标方内部公开,不对投标方公开。8.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8.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8.2.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8.2.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无法辩认;8.2.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8.2.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8.2.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的;8.2.7未按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8.3开标后,招标人将会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解释、回复,并以《工程招标开标答疑》的形式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9.评标评标原则:采取综合评标法9.1招标人有权在投标首轮启动淘汰机制对此投标人不得异议,请投标人慎重对待,具体规则如下:共有4家及4家以上单位投标的,首轮淘汰后剩余3家进入议标。共有3家或3家以下单位单位投标的,首轮不淘汰,直接进入议标程序。9.2评标加分项:/10.定标10.1定标原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理低价;10.2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价格、企业信誉、业绩以及类似工程的供货经验及考察情况,最终择优选定合适的中标单位,以中标价签订合同。11.授予合同11.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通知中标单位办理合同签订。12.其他优惠条件承诺如垫资供货的承诺,费用支付的比例以及向总包方提供的其它优惠等。13.其他13.1供应内容、资金支付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相应条款。14.合同详见平台招标流程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集采报价清单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安装高度品牌、厂家、型号参数说明出厂日期(必须5年内)不含税单价(元/台)备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安装高度品牌、厂家、型号参数说明出厂日期(必须5年内)月租金进退场费备注1塔吊561045m及以下(独立高度)2塔吊601045m及以下(独立高度)3塔吊6012/601345m及以下(独立高度)4塔吊601545m及以下(独立高度)5塔吊561045m以上(含附着)6塔吊601045m以上(含附着)7塔吊6012/601345m以上(含附着)8塔吊601545m以上(含附着)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5、开票要求: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后5天内,乙方需开具对账全额发票给甲方入账。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8、供货周期:按施工进度需求;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塔吊租赁集采报价单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工程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营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安装高度
品牌、厂家、型号参数说明
出厂日期
(必须5年内)
不含税单价(元/台)
不含税单价(元/台)
备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安装高度
品牌、厂家、型号参数说明
出厂日期
(必须5年内)
月租金
进退场费
备注

1
塔吊
5610
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2
塔吊
6010
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3
塔吊
6012/6013
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4
塔吊
6015
45m及以下
(独立高度)

5
塔吊
5610
45m以上
(含附着)

6
塔吊
6010
45m以上
(含附着)

7
塔吊
6012/6013
45m以上
(含附着)

8
塔吊
6015
45m以上
(含附着)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签名(签章): 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备注:以下为招标方设置的固定,除了划横线的必填外,其他文字修改要求需与招标方沟通后再行填写。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1、单价说明:不含税单价已包含租赁物月租金、进出场所需的安装费用、完全拆卸费用、顶升、运输费用、包检测及备案、各类预埋费、塔吊附墙材料及人工费、随机配备安拆人员的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之配套使用的辅料及配件费、维修保养费用、各种价外费用等,为固定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价税做相应调整。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付款方式:(1)进退场费: 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50%进出场费,余款50%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2)租金: 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严禁租赁物关于使用时间的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按按报价的6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4、汽车吊配合:乙方提供 50T 内汽车吊进行塔吊安拆,若超过50T费用按相对于汽车吊吨位市场价计费

5、开票要求: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后5天内,乙方需开具对账全额发票给甲方入账。
5、开票要求: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后5天内,乙方需开具对账全额发票给甲方入账。
5、开票要求: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后5天内,乙方需开具对账全额发票给甲方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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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票要求:甲乙双方每月对账后5天内,乙方需开具对账全额发票给甲方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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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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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遇春节,免租时间为 2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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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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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 GB5144-2006 GB/T5031-2019 GB/T13752-2017 JGJ196-2010)

8、供货周期:按施工进度需求;
8、供货周期:按施工进度需求;
8、供货周期:按施工进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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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货周期:按施工进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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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协议书委托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的起重机械安拆/顶升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起重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四、工作内容:塔吊租赁安拆五、有效期限:乙方进场作业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止六、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安装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协调工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3、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3.1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部门核发的安装资质证。3.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满足安装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协调统一。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顶升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直至整改达到安全并经现场监理签字后方可继续作业。七、乙方责任1、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2、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企业或人员证件材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4、安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5、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安拆工作。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材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规范后方可实施安装。7、安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禁止无证上岗,对于安拆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旁站。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安装自检合格后,邀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经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安装技术资料移交手续,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9、由于安拆作业过程中釆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或交付使用后由于安拆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章后生效。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甲方: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当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分包内容:塔吊租赁安拆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的最新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7、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在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8、为了给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班前安全讲评台,分包方可以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在生活区设置了民工学校,提供给分包方进行民工授课,分包方可邀请总包方授课老师给民工授课,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民工学校的纪律及制度。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6、分包方施工人员工地大门进出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向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9、分包方员工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10、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四、事故处理1、承包方承包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其他施工参与方存在过错等原因)引起的承包方人员的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首先负责处理和承担(包括治疗、损害赔偿、善后处理、政府部门处罚、公共关系的维护等一切相关事宜),承包方未及时妥善处理的,造成总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应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2、承包方应对自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包括任何原因引起的因工或非因工伤亡事件等)自行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承包方未及时妥善处理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给总包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其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导致第三人或承包方员工向总包方主张权利的,总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如承包方未及时处理完毕或未赔偿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的,总包方有权扣留相应款项或要求业主扣留相应款项直至承包方履行完毕相关义务为止。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相关单位各一份。六、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完毕止。七、补充条款:1、分包方施工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国家、地方相应专业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昆明市官渡区承租方(甲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乙方):乙方确认该合同所涉租赁物产权均在乙方名下且乙方具备安装拆除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租赁标的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租金等:设备 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及日期税率不含税进出场费(元/台)含税进出场费(元/台)不含税租金单价(元/月/台)含税租金单价(元/月/台)楼号备注暂定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说明:合同合计金额或单价中已经含税和各种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已经含税)。注:1、租赁数量以甲方实际租赁使用或甲方指定签收人实收为准,租期见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内容,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2、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税额由甲方承担。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3、上述不含税总价(或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所需安装(顶升)费用、完全拆卸费用、塔吊附墙所需的材料和安装拆除费用、运输装卸费用、检测费用、各类预埋费、设备的租赁费用、乙方(顶升、安拆)人员工资(包含保险、奖金、生活附加费等)、与配套使用配件费用、维修保养费用、税费及各种含税价外费用等。以上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涨跌、政府政策变化、税收调整等均不再调整不含税单价。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租用数量和租期结合相应单价计算为准。4、上述租金中已包含设备租赁使用期间自然损耗的补偿以及需要消耗燃料的费用,包含1#楼塔吊在第一次顶升前截臂产生的人工及机械费用,不另行计取。5、上述租金中已包含塔吊加设附墙的材料和安拆费用,不另行计取。6、施工过程中如遇其它楼栋塔吊需提前加设附墙、提前顶升的需按项目部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上述租金中,乙方不另行计取。7、所有塔吊型号以甲方需求为准,如乙方提供塔吊型号大于所需型号,费用按所需型号计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8、首次支付优先考虑解决安装人员工资,乙方保证工人工资结清。9、安拆过程当中,吊车使用乙方提供仅限于50吨以下,大于50吨以上超出费用则由项目承担。10、本合同不含司机指挥。四、租赁物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一)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提供的租赁物须符合现行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工料技术标准。(如塔吊:GB5144-2006GB/T5031-2019GB/T13752-2017JGJ196-2010电梯:GB26557-2011GB/T10054-2005GB10055-2007JGJ215-2010)2、其他约定的标准:租赁物必须是满足国标和合同要求的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及当地行政机关对职业健康、环保及安全的要求。(注:如存在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且各标准各不一致时,采用较高标准。)乙方应提供自身《营业执照》、《行业确认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设备的《产权登记表》、《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随机(维保、安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企业或人员证件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租用期限及安拆时间1、租赁期限暂定个月,实际以经由资质单位检测合格、监管部门核准之日或甲方开具启用通知之日为始,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为止。2、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原因造成停工(即不能使用租赁物时),乙方不收取租赁费用;如遇中考、高考、全球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等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施工停工时,乙方不收取租赁费用(以政府文件为准)。甲乙双方约定若因国家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政策性文件调整或是会议、活动的召开)的变动导致项目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的租赁费用予以免除,并相应顺延租赁期限。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等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期间免收25天租金。六、租赁物的交货与验收1、租赁物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租赁物进场时间,将租赁物运输并装卸在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提供的实际进场设备应与合同及备案资料相符并能够达到甲方在整个租赁期限内工程使用要求。租赁物进场时,乙方应将随机资料准备齐全并向甲方提交。3、甲方指定清点、检查租赁物数量及型号,并在收到租赁物时起24小时内对租赁物进行初步表面状况检查,开具甲方初验凭证。甲方对上述指定人员的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备数量及型号确认,同时该凭证不免除乙方对租赁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七、款项支付及开票要求(一)甲方指定三人为本合同货款结算人,货款结算单需三人联名签署,缺一无效,甲方其他任何人结算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甲方对上述结算人的授权权限仅限于就本合同项下的采购产品进行结算。乙方指定结算人员。(二)合同付款节点约定: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按实际在场机械每台月租金(含税价)的70%比例支付,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甲方签认后,甲方在当月3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如7月份30日前支付6月份租金)。机械退场后甲方6个月内支付余下的租赁费用(余款不计取利息)。塔吊进出场费:机械进场后安装完毕各种手续齐全后先支付元/台,余款元/台退场后一次结清(余款不计取利息)。乙方应当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款项已经全部付清说明。(三)合同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开户单位全称:,乙方开户银行:,账户:。甲方必须将费用支付至以上账户。(四)在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并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具体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如下:1、开票信息:甲方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0019P纳税识别号:91330783147520019P纳税人性质:一般纳税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东路65号电话:0579-8662222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19201126758发票备注栏:/。2、乙方承诺确认为增值税一般(一般/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专用/普通)发票,开票方式为自行开具(自行开具/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或征收率为%)。如乙方提供的发票受到政府机关质疑和检查被认定为非法票据,乙方除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可无限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3、如果开具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无偿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发票丢失手续。4、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质量等问题需要退回的,如果退回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2015年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的规定,履行协助义务。八、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1、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甲方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乙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2、甲方根据乙方安拆方案中汽车吊位置的加固措施完成加固。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赴现场指导地基与基础处理工作,确认进场安装环境符合要求后负责预埋。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5、乙方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确认地基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设备安装。6、乙方提供机械基础预埋件、附墙预埋件、附墙撑杆等必须为原厂配件并提供配套合格证明。九、租赁设备的日常操作及维护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机械设备故障时间当天超出4小时,应扣除半天费用;当天超出8小时,扣除当天费用,故障维修时间由乙方机械设备机组组长与甲方安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因故障造成的施工延期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每月至少对设备按保养规程进行一次保养,应确保对各机械的限位器在安全的状态下运行,各部件灵活可靠,绝不带病工作。4、乙方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连接情况、各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异常或故障,必须及时排除。5、乙方委派维修保养人员对设备进行专职维修保养并确保持证上岗,维保人员现场维保过程中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保养,并将书面检查保养结果记录盖章留存甲方项目部。如遇上级部门检查来查处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机械设备部件损坏、电气系统、标节螺丝松动、限位失效等安全问题)导致项目部被处罚,乙方应按照上级部门罚款额双倍向甲方承担违约金。6、甲方每月保证提供24小时的时间停机,以便乙方对租赁物进行保养及安全测试。十、安全责任1、非甲方原因导致在安装、调试、顶升、拆除、维保、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设备使用期间,乙方随机操作人员应服从遵守甲方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因乙方人员或设备原因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3、若现场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时,乙方应坚决予以拒绝,且有权停止施工。4、乙方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5、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的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交底。十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如设备周边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道路压实,作业场地的平整等),在租赁设备进退场、顶升、养护时,给予积极的配合。如乙方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出要求,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拆卸)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2、甲方负责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多台设备群塔施工方案。3、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租设备给第三人。4、甲方做好乙方相关人员的交底工作,有权检查乙方配备人员人证岗统一性、真实性。乙方配备的人员由甲方管理和使用,甲方有权清退不符合要求或不接受调度和指挥的操作人员。5、如发生合同第十二条所述乙方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违约金直接在结算时予以扣除。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7、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借款,如发生借贷的,视为借款人的个人行为,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偿还借款。(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甲方要求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提供的机械设备构件(基础节、标准节、附墙等)应为原厂配件,并提供合格证明。2、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进行安拆及顶升作业,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的技术指导,并参与基础验收工作。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操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在合理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缩短维修保养时间,以满足施工需要。4、乙方应提供随机操作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等材料,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5、乙方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6、乙方负责根据工程及机械设备情况编制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当地机械设备备案机关后方可进行作业。7、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完毕,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后,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8、乙方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上岗证、专项施工方案、自检合格报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9、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的进场、维保、退场等工作,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10、乙方安拆作业时必须配备自有司机,在安拆、月检、维保、顶升等作业前应将操作人员、操作证号以工作联系函形式向甲方提前报备。11、乙方在机械设备安拆前应到当地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备案手续提供给甲方(甲方手续齐全情况下,如因乙方在安拆前未完善手续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各级管理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出具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乙方公章并对真实性负全责。12、乙方租赁物的进退场、安装、检测、拆卸、设备附件、证件办理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13、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14、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扣留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用租金抵扣损失。15、甲方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后,后续备案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补偿。16、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借款,如发生借贷的,视为借款人的个人行为,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偿还借款。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根据迟延支付货款额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后,不再承担迟延支付租金的利息责任。3、如乙方委托非乙方人员安装、拆除、顶升作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次,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乙方迟延交付或迟延安装、拆卸租赁物,根据迟延天数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如工期延误等),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检查并留痕,甲方按未履行次数每次2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再行将租赁物出租第三人。如因乙方再行出租租赁物行为原因或乙方对租赁物所有权存在权利瑕疵原因致使甲方对租赁物的使用受到限制或丧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违约金。6、因乙方提供租赁物存在瑕疵(如设备或设备出厂编号与备案资料不符、实际进场设备无法确定出厂时间和出厂编号、设备铭牌与实际不符等,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施工、工期延误损失及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按30000元/台对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为了降低损失,甲方可以选择向其他供货商租赁,乙方不得反对及向甲方索赔。7、机械退场,甲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报停通知后15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乙方若不能按时退场,则需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违约金。8、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司机、指挥人员,甲方有权从租赁费中扣除相应工资。9、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已履约部分待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后进行支付。10、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履约不能或履约不完全时,违约方应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方可免除违约责任。十三、书面文件的签收及邮件寄送1、甲方指定为书面文件签收人,甲方对的授权仅限于签收本合同项下的书面文件;乙方指定为书面文件签收人。甲乙双方对对方的书面文件应当当面签收,不得拒收。2、甲方指定为甲方邮件寄件地址,乙方指定为邮件寄件地址。双方按此地址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十四、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甲方公司投诉处理电话:0871-67012185未经甲方公司投诉处理(以书面的投诉处理登记为准)直接提起诉讼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经甲方公司协商处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效力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或合同专用印章后即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协调一致,或有法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违反本条款约定,除转让无效和对外提供担保无效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暂定金额10%的违约金。3、本合同属于双方重大商业秘密,签约方均不得泄露。4、本合同条款变更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方可生效,未经签字和盖章确认视为未变更。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甲方项目部印章、项目部技术专用章(如有)无权用于签订、变更合同,办理合同结算等事项,否则对甲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理人:签约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廉洁协议甲方(全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全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为加强双方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健康合作关系,在材料采购供应中保持诚信、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一、甲方责任约定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工作纪律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七项规定》、《对主管触及“五条红线”行为的处理规定(暂行)》、《中天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下同。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如甲方人员发生上述情形,则按照中天内部文件《加强工作纪律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七项规定》、《对主管触及“五条红线”行为的处理规定(暂行)》、《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做出相应行政及经济处罚,且应承担因个人行为导致公司信誉财务受损的相应责任与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5、乙方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甲方根据制度规定给予奖励,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举报事项按照相关制度评定。二、乙方责任约定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回扣、佣金或任何变相的物质(如购物打折)及精神利益,不参与协助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套用项目资金。3、乙方不赠送甲方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等,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如餐饮费、交通费等)。4、乙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乙方不为甲方离职(2年内)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的工作机会。6、乙方不以洽谈工作、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餐饮)。7、乙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8、乙方不借款给甲方的工作人员,不为甲方的工作人员代购任何物品。9、乙方不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获得签订本合同的机会。10、乙方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性产品、服务等信息。11、乙方不得以围标、串投等舞弊方式参与甲方各类招投标活动,如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主动回避。12、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擅自更换材料或品牌等。1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14、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15、乙方不得与甲方项目负责人串通,不得将应供在甲方工地的货品挪至他用;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串通虚开票据(包括送货单、对账单、结算单、发票等),联合损害甲方利益。16、乙方违反上述责任约定的,一经查实,乙方单位及相关个人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公司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行为,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需同时承担对应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主动举报的免于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及处罚金额,如果合同余款不足以抵扣该部分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在其它与乙方合作的项目中,将不足部分予以扣除。另,甲方有权将查处情况内外部通报。17、如因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采购及工程合同的履行,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暂停付款。乙方需同时承担对应合同总价20%-50%的违约金(乙方主动举报的免于承担违约金),且甲方公司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此处罚金额,另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果合同余款不足以抵扣该部分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在其它与乙方合作的项目中,将不足部分予以扣除。另,甲方有权将查处情况内外部通报。三、甲方的其他举措甲方会对发生违约的乙方单位及相关个人建立诚信档案,发现一次违约行为,乙方拉入供方库黑名单不再合作。凡涉及舞弊及腐败行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单位及相关个人在《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平台、中天OA平台等对全社会予以公告。四、举报渠道甲方接受乙方实名举报或投诉,并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投诉受理部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投诉举报电话:0871-67012185信函渠道: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都一期A座12楼陈女士收甲方签章: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约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都一期A座12楼签约日期:款项结清证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贵我双方于年月日因项目部采购材料事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贵我双方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截止年月日,经贵我双方结算确认,该合同共发生货款金额为元,截止本证明出具之日,贵我双方款项已全部结清。贵公司结清上述款项后,贵我双方就该项目款项结算及支付事宜再无任何争议纠纷。自本证明书出具之日起,我公司将不再就该项目采购材料事宜要求贵公司支付任何款项。特此证明。证明人(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塔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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