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岳池县人民医院2023)
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 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YYC-2023-0083、采购预算:29.80万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28.30万元(人民币)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注:本次公告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时间为准。三、磋商供应商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事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23 年4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五、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22号,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开标评标室。收件人:易先生,邮编:638300,联系电话:0826-5683373。六、磋商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开标评标室。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八楼招标采购办公室现场报名【注:报名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2、网上(远程)办理:(1)请先自行下载参照磋商价文件附件中的《介绍信(格式)》(附件一)、《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座机及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 1229498291@qq.com。(注:所有PDF资料集合为一个文件夹发送,文件名称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3、报名成功后获取纸质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供应商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项目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八、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岳池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26-5683373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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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YC-2023-00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岳池)采购人:岳池县人民医院二〇二三年三月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YYC-2023-0083、采购预算:29.80万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28.30万元(人民币)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guang-an.gov.cn)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注:本次公告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时间为准。三、磋商供应商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事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五、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22号,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开标评标室。收件人:易先生,邮编:638300,联系电话:0826-5683373。六、磋商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开标评标室。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岳池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八楼招标采购办公室现场报名【注:报名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2、网上(远程)办理:(1)请先自行下载参照磋商价文件附件中的《介绍信(格式)》(附件一)、《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座机及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1229498291@qq.com。(注:所有PDF资料集合为一个文件夹发送,文件名称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3、报名成功后获取纸质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供应商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本项目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八、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岳池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0826-5683373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附后“磋商资料表”2.采购预算:298000.00元3.资金来源:资金自筹3.1“磋商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本项目。4.采购方式4.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5.合格的磋商供应商5.1磋商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磋商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其附属机构或采购人有任何关联。(具体磋商供应商资格详见“磋商资料表”)5.2符合上述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数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5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联合体磋商6.1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磋商费用7.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8.质疑、投诉8.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9.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9.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2磋商供应商须知;9.3磋商资料表;9.4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承诺书等);9.5采购详细要求;9.6评审方法。10.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册胶粘装订、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册胶粘装订、首次报价文件(首次报价表一份)及第二次报价文件(第二次报价表一份)四部分构成,应分别封装于四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首次报价文件”、“第二次报价文件”字样,并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0.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0.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的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10.3首次报价文件必须具有首次报价表,第二次报价文件中必须具有第二次报价表,否则其磋商无效。10.4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无效。11.磋商要求11.1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11.2报价中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磋商文件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3磋商报价是指服务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磋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1.4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1.4.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磋商人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最高限价;(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服务(产品)响应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7)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8)服务(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打*号的要求;(9)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11.4.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响应文件未编制目录、页码;(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2.磋商文件编制要求12.1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每项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12.2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均递交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2.3资格证明文件(一正二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首次报价文件(首次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第二次报价文件(第二次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12.4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90天内有效。1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递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5)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予废标的。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院内专业技术人员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或专技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16.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成交:16.1超出经营范围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16.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签订合同17.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予以没收。17.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18.资金支付18.1付款方式(具体详见“磋商资料表”)。18.2当采购服务量与实际使用服务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服务量结算,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服务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8.3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在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货款。19.履约保证金19.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予以没收。19.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0.磋商纪律要求20.1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磋商供应商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2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强制性采购的(如有),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实质性要求)2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招标采购办公室。23.文件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章磋商资料表该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本项目仅采用《磋商供应商须知》中适合本次采购的有关条款,具体采用情况请参照下表,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内容项目采购人:岳池县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岳池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YC-2023-008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29.80万元,最高控制价:28.3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7、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年(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3年度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10、特定资格条件:无注:1、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鲜章)2、若是事业单位,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是三证合一,则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4、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按无效处理。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设备材料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自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磋商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方式:磋商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封口签章)后送至指定地点。(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3)投标人递交磋商文件时应持手持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手持件可不密封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磋商文件不与接受。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办公室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商务要求(1)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服务地点:岳池县人民医院。(3)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按照《岳池县人民医院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岳医字【2021】237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及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为准。(4)其它:“详见第五章”资金支付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相关部门。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0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注:评审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的,一律实行由纪检监督部门将专家澄清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发给需要澄清说明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提供澄清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放弃。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2家且复合性审查同时通过外)。3.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3.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评审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5%)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保留两位小数。2技术指标(31.2%)31.2分1.带“▲”号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其他非带“▲”号技术指标(104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1.2分,与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3分,扣完为止。3服务方案(25%)25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并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❶项目实施方案❷管理机构设置❸安全作业保障❹质量保证体系❺应急措施❻档案管理制度等六项,每有一项得2.5分,每项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扣0.5分,该项2.5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15分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有更有利于该项目实施、更优惠采购人的,在服务方案中有明确体现的,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加10分。4履约能力(24%)24分1、投标供应商具备(1)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A类Ⅲ级得3分,A类Ⅱ级及以上得6分。本项最多得10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同时具备电工作业证的,再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3、拟派项目组成员中:(1)具备锅炉操作证的,提供1人得1分、(2)具备锅炉清洗证的,提供1人得1分,(3)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5分;同一项目组成员在此前基础上(任一证书)同时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或高处作业证或电工作业证中1个的,每个人再加1分,同时具备其中2个的,每人再加2分,最多加7分。本项目最多的12分。注:1、相关证书等佐证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需提供与投标供应商关系证明。5业绩(4.8%)4.8分投标人提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有一个得1.2分,本项最多得4.8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项目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三)服务费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一单位介绍信岳池县人民医院: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单位前往贵院办理“,”项目(采购编号/包号:,)的报名等相关事宜,请予接洽。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报名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邮箱座机手机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微信名称(收款人)或企业开户行及账号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收款码截图投标人快递收件地址报名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签字其他事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