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公告(延川县民政局2023)
项目概况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3-00023
项目名称: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57,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5,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服务
1(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2,257,200.00
2,195,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报名期间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3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5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注(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民政局
地址:延川县
联系方式:13309115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833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9118331529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18日
相关附件:
介绍信 (1).docx
介绍信 (1).docx
1_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采购需求.doc
1_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采购需求.doc
领取人电子邮箱:领取人联系电话:领取人身份证号:领取人姓名: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介绍信年月日单位:(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延川县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采购需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向延川县民政局提供45名工作人员,由民政局和第三方公司双重管理。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临时救助人员、三留守人员和困境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入户调查、开展社会救助事务及社会救助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一、人员要求及工作内容(1)派遣人员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业务熟悉者可放宽至高中文化;3、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档案管理,资料整理;5、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2)负责入户调查:包括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新申请对象,并列席民主评议会,书面汇报入户调查相关情况;在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度复审2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度复审4次,部分特困人员(主要指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的救助供养对象)年度复审2次。(3)积极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积极发挥“主动发现”和动态管理机制作用,乙方负责主动摸排符合特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对于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众要主动协办、代办社会救助申请。对辖区范围内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出现死亡、婚嫁等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因疾病、残疾、教育、重大事故等分类施保发生变化的,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乡镇(街道办)民政站。(4)负责镇、村(居)委会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的检查,公示过程全程跟踪监管。(5)负责救助对象数据采集与信息系统录入、档案信息化管理。(6)参与社会救助政策宣传。(7)入户调查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办)民政站组织召开相关村的民主评议会,乙方派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列席民主评议会,汇报调查对象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情况,为评议、审核提供参考意见,全程做好评议会议记录,并对会议拍照(视频)存档。(7)乙方在乡镇(街道办)民政站的授权下,使用社会救助服务系统和手机移动平台进行工作人员任务分配、入户调查采集图片信息及相关其他信息,将数据及时传至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入户调查服务系统与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8)乙方按照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民政局的审核、审批意见,及时在村社保救助公开栏和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对公示过程进行全程照相跟踪监管,确保公示内容全面、真实,公示版面完整、整洁。并将公示照片统一交由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保存。(9)乙方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所有入户调查家庭做好全程纸质和电子档案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库。包括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入户调查资料和6张照片(大门照一张、院落照一张、室内照一张、户主照一张、家庭成员合影照一张、工作人员与家庭成员合影照一张)、民主评议资料和照片、审核审批资料、公示资料和照片,以及其他视频、照片等。资料整理完成后统一交由县和乡镇(街道办)两级民政部门保存。二、入户调查(一)入户调查内容1、救助家庭实际生活状况。主要调查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实际情况,重点了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2、家庭收入状况。主要查看工资性收入、种养殖等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大类,查看家庭成员中因病、因残等产生的刚性支出和子女教育、赡养等消费支出;3、家庭财产状况。主要查看有无车辆、房产、高档家电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家庭成员中有无财政供养人员、企业主等。(二)入户调查方式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延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采取以下调查方式:1、入户调查。了解调查对象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2、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及邻居走访调查,了解调查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日常消费等实际生活情况;3、信函索证。通过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核实申请对象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三)入户调查流程1、新申请家庭调查。乡镇(街道办)民政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村(社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民政局进行信息核对。县民政局向乙方下达入户调查通知单,乙方在乡镇(街道办)和村委会的协助下,逐一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2、复核家庭调查。对正在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定期进行复核,由县民政局向乙方下达入户调查花名册及通知单。3、入户调查要求。乙方在接到新增对象调查通知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对于在册复审对象按照A类对象(家庭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重度残残疾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B类对象(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祝相对稳定)每年核查一次;C类对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城市每季度、农村每半年核查一次。入户调查人员由乙方人员、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社区)人员组成。入户调查结束后,乙方负责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分别签字。入户调查员对被调查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工资待遇及其他问题1、所聘人员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人,社保缴纳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纳基数(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2、为了提高所聘人员业务水平,所聘人员业务培训次数每年不得少于四次。3、为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所聘人员工作经费不得低于3695元/人/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社会救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