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维保 医用直线加速器招标公告(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2023)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KX-2023007
项目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5(万元)
最高限价:225.0(万元)
采购需求: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20至2023-05-11,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5-11 09:00
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八厅 ,地点: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
①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16号
联系方式:0935-6988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
联系方式:1537801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维新
电 话:139093590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武威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19日 16: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八厅 ,地点: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
¥2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苑维新

项目联系电话
13909359018

采购单位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5-6988749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78011232

附件:

附件1
81d8e027-c1b1-43ce-82f4-c4eb9fec33b4.pdf81d8e027-c1b1-43ce-82f4-c4eb9fec33b4.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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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包项目编号:GSXKX-2023007采购人: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目录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须知2.1招标2.2投标2.3开标三、澄清和质疑3.1综合说明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四、资格证明文件五、货物需求六、技术要求七、评标原则及办法7.1评标原则7.2评标小组组成与职责7.3评标方法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7.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7.6合同的授予7.7废标条款7.8其他八、附件附件1:武威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附件2:投标函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供应商情况表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投标报价表附件8: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9:其他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1~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XKX-2023007项目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一包112.5万元;第二包112.5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112.5万元;第二包112.5万元;采购需求: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2~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八厅~3~地点:网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卫生巷31号联系方式:0935-69887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联系方式:153780112323.项目联系方式~5~项目联系人:李雨瑄电话:15378011232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19日~6~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交货期限:签订供货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供应;(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内容: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2采购人:(1)单位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2)联系人:苑维新(3)联系电话:0935-6988749(4)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卫生巷31号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雨瑄(3)联系电话:15378011232(4)代理机构地址: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7~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8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编制目录,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段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在开标当天纸质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所递交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邮寄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联系电话:15378011232(费用自理)9开标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8~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地点:网上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使用加密文件的CA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操作指南—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可手动结束解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10评标原则和办法: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因素详见“7、评标原则及办法”。11政府政策采购支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5)规定时间内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9~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2月18日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24~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25~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2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28~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6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29~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30~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31~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包项目编号:GSXKX-2023007采购人: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目录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须知2.1招标2.2投标2.3开标三、澄清和质疑3.1综合说明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四、资格证明文件五、货物需求六、技术要求七、评标原则及办法7.1评标原则7.2评标小组组成与职责7.3评标方法7.4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审查7.5中标供应商的确定7.6合同的授予7.7废标条款7.8其他八、附件附件1:武威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附件2:投标函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供应商情况表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投标报价表附件8: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附件9:其他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1~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zjy.gswuwe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XKX-2023007项目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一包112.5万元;第二包112.5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112.5万元;第二包112.5万元;采购需求: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2~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地点: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完成网员注册后,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jy.gswuwei.gov.cn/),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八厅~3~地点:网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武威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制作提示请投标人提前登录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scamce.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甘肃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甘肃中工文件查看工具”(仅用于招标文件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二)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执行。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卫生巷31号联系方式:0935-69887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联系方式:153780112323.项目联系方式~5~项目联系人:李雨瑄电话:15378011232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19日~6~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交货期限:签订供货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供应;(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内容: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2采购人:(1)单位名称: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武威医学科学研究院)(2)联系人:苑维新(3)联系电话:0935-6988749(4)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海藏路卫生巷31号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新凯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雨瑄(3)联系电话:15378011232(4)代理机构地址: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7~上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以上截图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8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编制目录,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U盘独立包装,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段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在开标当天纸质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用邮寄或现场递送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处,所递交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邮寄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北关十字明珠大厦410室;联系电话:15378011232(费用自理)9开标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8~开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八开标厅地点:网上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使用加密文件的CA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请参阅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操作指南—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可手动结束解密),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10评标原则和办法: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因素详见“7、评标原则及办法”。11政府政策采购支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规定的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4、《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武财资〔2022〕3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5)规定时间内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9~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2月18日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24~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25~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2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28~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6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29~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30~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保 医用直线加速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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