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 灯杆 初步设计 建设项目 勘察招标公告(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



梅州市蕉岭县智慧灯杆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梅州市蕉岭县智慧灯杆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蕉岭县智慧灯杆建设项目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投审【2022】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梅州市蕉岭县智慧灯杆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U。
1.1.2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211-441427-04-01-757152
1.1.3 工程位置:长潭大道-X046县道、梦里水乡、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桃园西路、
蕉岭县华侨中学、上村希望学校、镇山公园、环城路、塔牌大道、镇山路、千松庵、
蕉艾路、碧水东、西街、逢甲大道、新东北路、东门路等地点。
1.1.4 建设规模:(一)新建智慧灯杆1135台(含智慧照明系统、5G无线系统、智慧安防系统、环境监测与应急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各1135套,智慧充电桩系统100套);(二)升级指挥中心和智慧灯杆软件平台1项。(三)配套建设管道78公里、电力电缆142.9公里、光缆传输1135台和变压箱18台等基础设施设备。
1.1.5 投资总额(人民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4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8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9万元、预备费900万元、建设期利息488万元。
1.1.6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1.1.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详勘、测量);(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3)其他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注: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1.8 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30个日历天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60个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
1.1.9 其他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2.625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34万元(含测量测绘费36万元),工程初步设计费58.625万元。
(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估算。
(3)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U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
2.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子类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投派的所有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24日00:00时至 2023年4月28日17:00时前(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html/index.html)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3年4月24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 2023年 5月16日9时 00分。
注: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其他事项
7.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2 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
异议受理部门: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异议受理电话:0753-7186895
异议受理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5号
7.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5号
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0753-718689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2507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12771524
Email:pj3gdgj@163.com
日期:2023年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 灯杆 初步设计 建设项目 勘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