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



[仪征市]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3040005

工程名称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工程规模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用地红线面积56350.02㎡(约84.5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1567.13㎡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3040005001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0524
2023-06-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3/4/28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3/6/16
计划竣工时间
2024/5/10

公告开始时间
2023/4/28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3/5/8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备[2022]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2.1.2 工程规模: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用地红线面积56350.02㎡(约84.5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1567.13㎡     2.1.3 合同估算价:20523.99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05月16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4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06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地址:仪征市学军路32-1

邮编:

邮编:211400

联系人:刘磊

联系人:任倩

电话:18012338688

电话:0514-832267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备注

    备注:

2023年04月2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系人
刘磊

传真

电话
18012338688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学军路32-1
联系人
任倩

传真

电话
0514-83226778

邮编
211400
E-mail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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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206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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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3072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FFJSZ2023040005001招标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3年4月2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方案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推荐定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报价清单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2.设计计价原则:3.施工计价原则:4.采购计价原则:5.其他说明: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商务标)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拟分包计划表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封面(技术标1)设计文件封面(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一章招标公告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仪审备[2022]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2.1.2建设规模: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用地红线面积56350.02㎡(约84.5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1567.13㎡,具体单体建筑概况:19#厂房:建筑面积2735.5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0#厂房:建筑面积4294.7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1#厂房:建筑面积4996.3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2#厂房:建筑面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3#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4#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5#厂房:建筑面积4361.34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6#厂房:建筑面积4361.27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7#厂房:建筑面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8#厂房:建筑面积4020.6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9#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30#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开关站:建筑面积520.3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一层。2.1.3合同估算价:20523.99万元(其中设计费11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及补充勘探的费用),52.1.4总期限要求: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2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16日2.1.5其他:无2.2招标范围: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4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6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施工企业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3.3.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根据《关于印发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7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科0514-83417829。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地址:仪征市学军路32-1邮编:211400邮编:211400联系人:刘磊联系人:任倩电话:18012338688电话:0514-8322677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3年4月28日,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联系人:刘磊电话:18012338688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学军路32-1联系人:任倩电话:0514-83226778电子邮箱:664895492@qq.com传真:/1.1.4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1.1.5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设计部分付款:总承包合同签定后,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70%;竣工验收签字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0%。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完成±0.00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施工至二层楼面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主体封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按结算价扣除3%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整改内容且双方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30日内付清(不计息)。按照合同价比例支付时,应扣除暂列金额和预留金。无整改内容且双方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30日内付清(不计息):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支付,发包方将工程进度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20%左右)每月15且前单独支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账号,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按苏人社规【2022】3号文件执行。1.3.1招标范围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含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2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16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中标后30天内出施工图报审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的要求。1.3.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1.3.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0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21321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封面(经济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总承包报价(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范围、规模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1.1工程设计1.2„„2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2.1工程采购2.2„„3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3.1工程施工3.2„„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略)封面(技术标1)(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1:设计文件标段编号:年月日设计文件(指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或者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封面(技术标2)(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标段编号:年月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要求)封面(定标资料)(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定标资料标段编号: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