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委托评审费用项目招标公告(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
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华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委托评审费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华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委托评审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西华县财政局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华竞谈-2023-48
2、项目名称: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华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委托评审费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60,000.00元
最高限价:66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西华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
660000
660000
是
6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西华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2)服务期:30日历天。(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要求且满足审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行业标准。(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环保、节能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西华县财政局1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西华县财政局51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西华县财政局518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 “仅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52624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箕城路南段074号
联系人:管理员
联系方式:0394-2543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526243969
西华磋商采购-2023- 13.zip西华磋商采购-2023- 13.zip
1.jpg1.jpg
2.jpg2.jpg
(西华磋商采购-2023-13 文件)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doc(西华磋商采购-2023-13 文件)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doc
报名表项目名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3-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被委托人标段备注:时间:年月日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3-13项目名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单位:西华县财政局日期:二O二三年五月第一章磋商公告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华县财政局的委托,就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3-1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0元5、采购内容: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6、开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开发、上线正式运行。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行业标准。8、免费维护期:一年。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仅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项目或该项目之类别)。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工作时间)。2、招标代理机构: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4-2543831地点: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西华县财政局101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开标)地点:西华县财政局518室采购方名称:西华县财政局地址: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采购方联系人:刘永生电话:138494630262023年5月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 称:西华县财政局联系人:刘永生电 话:13849463026地 址:西华县安康大道与箕城路交叉口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西华县财政局(101室)电 话:0394-2543831 3项目名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4采购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3-13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预算金额1400000.00元8开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开发、上线正式运行。9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10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行业标准。11免费维护期一年。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查询。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分包不允许1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工作时间)18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投标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投标人需要制作和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为纸质、一正二副,正、副本一起密封,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唱标。2、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建议使用豪华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响应文件需编排完整的目录及页码。3、封套应写明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22投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财政局518)23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4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按财政部94号令执行2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6投标人出席开标会须知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单位。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服务。2.5“偏离”系指响应文件的响应相对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偏差,该偏差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差,劣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差。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而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4.3投标人违反下列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勘察现场5.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施工)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纪律与保密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7.2.1.1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2.1.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2.1.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1.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6采购信息的发布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以下简称“网站”。8.联合体投标8.1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0.投标品牌10.1磋商文件中如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11.合同标的转让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11.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12.12.政府采购政策1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2、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12.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1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12.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磋商文件的组成13.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评标办法(5)合同通用条款及基本格式(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3.3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3.4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1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正14.1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提交到代理机构处。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14.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磋商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14.3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磋商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14.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磋商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14.5采购人可以视磋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日前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5.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15.1磋商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5.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5.3除专用术语外,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15.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15.6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按磋商文件的顺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不按规定编制的响应文件无效。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各种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码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不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15.7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5.8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5.9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16.报价16.1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A、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6.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所投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装卸、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含安装过程中的配件、附件)、调试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16.3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16.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6.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7.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7.2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3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4响应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17.5证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7.5.1对于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技术条款,投标人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投标产品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技术条款要求的制造商的客观证据材料(技术支持资料)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投标人真实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重要技术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不满足该项要求,该项技术响应不得分。客观证据材料所显示的技术性能指标应与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技术条款对应或相关。17.5.2客观证据材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者投标产品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网页版打印件(显示网页网址);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与印刷技术资料、官网技术资料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的产品,投标人也可以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作为客观证据材料。上述客观证据材料应是中文,如是外文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17.5.3投标人应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投标函(2)法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报价)一览表(4)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5)技术要求响应表(6)系统总体设计方案(7)项目实施、培训方案(8)服务方案及承诺(9)有关证明材料(10)技术资料(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书面声明(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其他资料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期限见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19.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9.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20.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20.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0.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20.5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6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1.磋商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21.1正、副本一起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封签处加盖公章。为方便开标唱标,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后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1.2在每一密封外层封套上应写(注)明: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2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21.4磋商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21.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磋商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2.开标、磋商时间2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22.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23.1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2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8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必须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6.比较与评价26.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6.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26.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6.4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7.定标准则27.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7.2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7.3评标原则27.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响应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选成交人。27.3.2、磋商内容磋商小组分别与每个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人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27.3.3、响应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响应人资格。27.4磋商程序:27.4.1磋商小组仅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7.4.2详细磋商:(1)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其他信息,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2)若磋商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由磋商小组在磋商报告上签字。27.4.3磋商结束后,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27.4.4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7.4.4.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7.4.4.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27.4.4.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材料;(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4.4.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7.4.4.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4.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27.4.4.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8.中标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报告后规定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单位;28.2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或者中标供应商无辜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签订合同29.1成交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29.3成交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推荐次序另选成交单位或重新招标。30.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中标方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31.纪律要求3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1.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31.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31.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32.废标条款在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未尽事宜3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部门验收;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采购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6)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数量:1项。3.预算:140万元。4.标包划分及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标包,本项目为西华县综合治税大数据平台开发服务项目采购。5.开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开发、上线正式运行。6.免费维护期:一年。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行业标准。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软件平台只接受原厂服务。10.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买方支付卖方40%,系统上线并验收后买方支付卖方55%,验收后一年内买方支付卖方剩余5%款项。二、项目要求(一)项目概述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是一个跨部门、跨系统(异构)复杂的大数据平台,涉及到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涉税部门)等40多个县级行政部门的数据采集、交换、整合、分析对比,监督考核,内部流程等多方面的建设内容。2021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建立部门间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同时,地**府的财政收入情况面临更大的挑战。现急迫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水平、提升税源管理效能,推进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二)平台建设构想从系统的角度来看,包括如下建设内容:(1)提供功能强大的大数据支撑平台对海量涉税数据进行清洗加工处理。(2)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安全快速的数据采集平台依托现有涉税部门的应用系统,制定平台采集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规则,实现各部门异构财税数据自动读取,并转移到指定集中数据库中或临时数据库中。(3)建立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信息安全的标准上具备针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授权的信息共享服务,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系统相关数据的灵活使用,通过系统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使各单位不仅仅是数据的提供者,也可是数据的使用者,实现了数据的采集与分享的双向通道。各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模块,在数据仓管中心,选择本单位需要的获取的数据并提交,通过审核后,共享给各单位使用。(4)建立适合财税决策支持的综合数据库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财税信息获取、清洗、审核、整理,保障数据来源的准确性、数据规范性和一致性,建立财税信息大数据中心。(5)建立适合财税管理决策支持的多维分析模型和数据仓库按照面向财税监管和分析的要求,建立适合多维分析的多维模型。通过抽取、清洗、加工、转换、映射、汇总、聚集、装载、规范数据等技术手段,构建财税分析数据仓库。(6)建立适合不同决策者、不同部门使用的财税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平台依据各级决策者、职能部门的关注点,提供财税数据的综合对比、综合分析等决策支持功能。为管理者提供全面、细致、准确的统计分析和多角度的综合查询服务和统计报表输出。(7)财税信息比对包括税户比对、税种比对,为地**府堵漏查缺,发现新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建设目标(1)开发财税数据采集系统。采集工作中所需的涉税信息,涉税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普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录入系统,由财税数据采集系统自动进行整理、比对、分析,并汇总成报告。(2)定期从各相关部门获取数据。各部门通过系统指定的数据采集模版和各部门已有业务数据模板,定期报送相关的涉税数据,使数据兼具及时、全面、准确的特性。(3)系统每次接收到数据后,自动对数据进行整理、比对、清洗、汇总和分析,对自动发现的异常数据由专人操作处理生成异常数据报告,根据涉税部门的实际需求将处理结果通过系统反馈至相应部门。涉税部门也可结合自身需要对数据进行查询、分析。(4)建立行业经济分析模型,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分析税种之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为政府的经济趋势预测提供决策支持。(5)及时、全面、深入、准确地分析财政收入的总量结构、局部结构、分布特征、重点税源以及影响收入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工作提供决策支持。(6)结合数学模型能够对房地产项目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给项目清算提供风险疑点和审核方向,对纳税人的数据信息做到全面的比对、分析,对存在风险点的数据给予审核方向。(四)平台参数要求1.涉税数据采集系统依托现有政务网络,建设县本级统一的涉税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方便、安全、灵活地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并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共享数据统一存储。综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接入的便捷性、经济性、效率性等性能特点和社会信息化程度,以及各部门内外数据传送时的安全性与高效性,平台通过数据采集系统采集各部门相关涉税信息,经过数据清洗筛选后,形成统一的数据中心库。按照平台有关规范构建数据采集系统,通过“涉税数据采集系统”采集自本县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发改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等30多个相关部门涉税(费)基础数据与业务数据,并与财政内生数据连接,汇集并处理后形成涉税(费)分析数据中心。将第三方涉税(费)信息、税收(非税)征管信息进行关联、匹配、整合,并按具体纳税人进行归集。建立数据清洗、转换、匹配、存储、逻辑关联的处理流程,定义数据处理规则,对采集原始数据进行涉税(费)信息的加载和标准化处理,按政务部门、数据来源等方式建立不同类别的服务目录,并在此基础上对涉税(费)数据进行关联,实现各种类型数据(包括各种财税政策)的整合与集中存储,并对部门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校验。根据分区设计、主题存储、数据加工、数据集市等建设需求,建立包含全县综合治税数据库和数据仓库。平台采集功能提供前置机接入、虚拟终端接入(Web方式的虚拟前置)、FTP接入、WebService服务接入、定制模板进行批量数据导入等多种数据采集接入方式。系统保存时,按照采集规则进行数据有效性校验,对校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数据生成异常数据报告能及时反馈给成员单位。相关要求:模板设计灵活,便于单位上传数据;操作快捷,工作效率高。★涉税数据报送:单独对接每个涉税部门沟通数据提供方式、数据项和数据采集工作,可以实现与周口市综合治税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时抓取周口市综合治税平台涉税数据。2.涉税数据共享系统通过数据采集功能形成的涉税数据中心库,依托现有政务网络,建设统一的涉税信息共享功能,实现各部门方便、安全、灵活地进行数据共享。通过涉税数据共享功能对已有的涉税数据中心库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各涉税部门可以查看平台中自己部门的数据目录,根据涉税部门的需要和共享级别对可以开放的数据进行申请,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各部门可以对申请的数据进行查看。★数据目录:对各部门的数据项的主题类别、共享级别、采集周期、采集监控等进行管理。★数据查看:可以查看平台内的数据目录结构、对条件允许下的数据内容进行申请、查看。★报送监控:监控各部门的数据上报情况。★报送详情:查看各部门的数据上报的数据明细情况。★报送统计:周期性的统计各个部门数据报送情况包括部门、主题、数据资源、数据总量等。★共享审批:对各部门申请的数据进行审核给予查看的权限。★绩效考核:分为上报数据和工作情况考核每个部门形成一个分值。★绩效排名:对绩效考核模块每月对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排名。3.涉税比对分析系统多维度、深层次分析涉税信息,提供涉税数据的综合对比、综合分析为财税部门提供涉税疑点信息。利用第三方涉税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查找税收疑点或测算欠税情况并发送给税务部门进行核查落实。将共享的涉税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加工,实现纳税欠款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信息指标的多维度分析,要求可按企业类型、时间、税种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包括:★1)税源挖掘分析要求通过对税务部门纳税户的信息与各涉税部门的数据做比对,挖掘潜在税源,最终实现税务部门纳税户的全管理,提供至少4种比对模型。2)税源专题分析★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根据提供的房地产行业企业的销售数据和国家法定税率,计算出各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漏征情况;方案中列举出30个以上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指标分析模型名称清单。★药店行业专题漏税统计分析:根据提供的各个药店的营业刷卡数据和国家法定税率,计算出各药店的增值税漏征分析情况。★酒店行业专题漏税统计分析:根据提供的各个酒店的住宿数据和国家法定税率,计算出各酒店的增值税漏征分析情况。★以地控税专题漏税统计分析:根据城镇土地使用情况,计算得出涉及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析情况;根据自然资源局的土地信息分析企业的亩产效益情况。★房产税专题漏税统计分析:根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进行深层次分析,查找出异常户。★驾校行业分析:根据***门提供的驾校数据与税务局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查出异常纳税企业。★土地转让纳税分析土地转让受让方纳税分析根据土地成交额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转让出让方纳税分析根据土地成交额缴纳增值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纳税分析通过获取国土局土地出让信息,通过土地出让金算出应缴纳契税,跟税务实际入库情况进行比较产生预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析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析企业的契税是否存在涉税风险点。★其它税种分析对环保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以及加油站涉税情况等综合分析。★其它主题分析根据地方本地要求,进行特色主题分析。(3)专题辅助分析★税电、税水指数管理:税电、水指数的高低可以设置范围,支持各个行业的税电、水指数上下限设置。并能够根据设置立即进行数据分析;★企业用电、用水分析:根据企业税收数据和用电、水数据,通过分析计算得出企业的税电、水指数,税电、水指数的高低可以为异常纳税企业提供参考依据。(4)税收督察处理税源比对分析的结果,推送给下级单位。下级单位登录系统后,通过任务处理模块查询出上级分配推送来的任务。选择相关的任务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可以对该条信息进行反馈,让上级单位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可以实现流程图的效果,通过流程图查看任务处理在哪个阶段。4.财政收入分析系统综合分析不同行业、不同税种、不同类别企业的税收情况以及地区财政收入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以税收方法体系为指导进行建模,将各类涉税数据互联互通、逻辑关联和比对分析,并将涉税数据中心的数据进入分析系统,可以进行税收盲点和风险点查找、财政收入分析等运用,实现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系统可根据一定的比例规则在县级税收和镇街级税收基础之上进行区及各镇街的财力结算。主要功能为:1.税种收入分析★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按全口径对各税种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一般预算口径对各税种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次税收收入:按税种不同级次分成比例进行分析。2.镇街收入分析★全口径镇街收入完成情况:按全口径对街道、乡镇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一般预算镇街收入完成情况:按一般预算口径对街道、乡镇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镇街收入税种分析:对不同街道、乡镇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镇街重点企业分析:对街道、乡镇重点企业缴纳的税收情况进行深度分析。★镇街协税分析:对街道、乡镇协调税收情况进行分析。3.企业收入分析★一户式查询分析:可以在一个界面对某一具体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数据、纳税申报信息数据、企业财务信息数据进行明细查询,从而全面的掌握某一具体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情况。★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分析:对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分析。★集团企业收入分析:对本地区集团公司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可进行集团或关联企业的汇总和明细纳税分析。★企业税种税收分析:按企业维度对各税种进行纳税分析。★重点企业税收分析:对本地区重点企业缴纳的税收情况进行深度分析。★重点税种纳税分析:对本地区的主题税种进行纳税分析。★企业纳税排名:对本地区的纳税企业进行排名分析,可以看不同税种、全口径、地方收入不同维度的情况。★企业纳税增长额排名:可以按企业全口径收入、地方收入、税种、行业、街道乡镇等进行健康状况分析,查看纳税额增长较快的企业。★企业纳税下降额排名:可以按企业全口径收入、地方收入、税种、行业、街道乡镇等进行健康状况分析,查看纳税额下降较快的企业。4.行业收入分析★分行业收入分析:按行业收入情况进行同期比较分析。★分行业税种分析:按行业对不同税种收入情况进行分析。5.可视化展示系统系统通过大屏幕展示涉税数据成果,为领导决策支持提供依据。通过一张大屏幕展示以下功能(展示效果要美观形象):★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本月收入、本月地方收入、企业总数本月新增企业情况展现;★重点行业税收情况展现;★税收收入趋势展现;★县全口径地方收入、增速情况展现;★地图方式展示区域税收情况。★平台数据采集情况展示。★税收风险处置情况展示。根据地方特色定制相关展示内容。6.项目一体化系统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从项目的审批、立项、采购、开工、阶段完成、竣工等一系列流程进行全程监控,通过对各流程中各部门信息的汇总采集,从不同的维度了解项目情况。一方面可实现项目的信息查询,一方面可实现项目的纳税信息汇总,另一方面可实现项目纳税信息的跟踪预警。结合项目的流程信息,通过项目不同单位的招投标信息、付款信息、纳税申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等对可能产生税收的环节进行各数据的监控比对。★主要功能为:1.项目管理;2.施工企业管理;3.项目综合查询;4.按建设方查询;5.按施工方查询;6.政府投资项目查询;7.社会投资项目查询;8竣工验收项目查询;9.项目核查库;10.企业核查库;11.工程项目反馈;12.域外建安企业反馈;13.项目竣工未纳税预警。7.平台设置(1)权限管理:对软件终端用户个人权限进行管理。(2)角色管理:设置不同部门的管理角色。(3)公告管理:对工作人员实现及时通知。(五)技术要求5.1总体框架要求本项目应用架构采用三层架构,分别是:客户端程序/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采用J2EE标准进行开发。各层间交互及功能服务策略由元数据管理提供。5.2技术框架要求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部署环境、运行使用环境、系统维护和技术的发展,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路线:1.具有跨平台特性,****位windows2008/2012环境下部署、运行,开发语言Java,支持Oracle数据库、Mysql数据库。2.支持Tomcat中间件。3.支持组件技术,便于快速开发和热部署。4.系统实现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二次开发的接口。5.具有开放性。符合主要的技术标准,能够与各类主要的异构技术实现的信息系统进行集成。6.数据库技术要求数据库管理平台提供数据存储和管理服务,应根据具体业务需求、数据处理对象特点以及技术发展情况选择数据库系统。5.3版权要求投标人交付的产品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满足其相关要求。甲方具有系统全部使用权,不负责全部或一部分产品版权争议。(六)服务与培训6.1人员培训:为保障应用软件顺利运行,应考虑到相关的培训安排。对系统管理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名额应不少于3名,为使软件操作员尽快适应软件,对所有相关的软件操作员进行操作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手册,时间不应少于半天。6.2技术支持:为使系统建设正常进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实际问题,中标方必须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承诺:①质保期内提供免费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8小时内现场响应。②免费质保期一年。③现场驻场开发人员不低于1人。第四章评标办法为了做西华县财税大数据涉税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3-13)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先初审、后磋商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详细磋商之前,首先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不满足要求的不进行下一步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根据附表内容逐条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审 查 表投 标 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2经营范围符合要求3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符合要求4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密封情况符合要求5谈判响应文件签名盖章符合要求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要求7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效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要求11投标函符合要求12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谈判响应文件规范性、完整性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重要文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1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15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有效期、供货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16服务内容符合要求17免费维护期符合要求18开发周期19不存在串标行为20不存在虚假投标行为21竞争性谈判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预算价或控制价降幅明显偏低或缺乏竞争性的,或投标报价高于市场价评委会应否决本次项目投标。2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符合要求24其他其他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必须响应部分(如果有)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符合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磋商响应文件、二次报价、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四)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或预算金额;(五)评委会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 分 标 准投标报价(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备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商务部分(41分)人员配备(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有得2分,没有得0分。(附该员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所开发的大数据支撑平台具有省级及以上测试机构提供的功能测试报告。有得2.5分,没有的 0 分;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体系证书。有得2.5分,没有的 0 分。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得2.5分,没有得0分;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以下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包含以下任意关键词的证书得2分,总共14分。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地控税、税收督察、加油站涉税分析、药店行业税收分析、经济趋势预测、亩产效益。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所开发的财税相关软件产品获得过优秀软件产品证书。有得2.5分,没有得0分;商务部分(41分)企业综合实力 (27分)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得3分,没有得 0 分商务部分(41分)案例(12分)投标人提供近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该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技术部分(49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38分)1.投标服务方案明确具体,对加“★”的功能点要求,可以提供有效完整的系统功能点说明介绍和demo界面截图。满分17分,每少一个功能点说明介绍或demo界面截图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49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38分)2.针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的服务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税收分析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中列举出30个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指标分析模型的使用效果,证明其可用性并说明每一个指标模型所依据的哪一条政策条例。全部有效满足要求,得5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49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38分)3.投标人承诺系统遇到故障时,1小时内现场或远程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有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49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38分)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可以免费提供综合治税大数据平台与周口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可以实现与周口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无缝对接),全部有效满足有得5分,未提供或不全不得分。技术部分(49分)系统总体设计方案(38分)5.投标人熟悉税务局内部业务系统,具备与税务内部系统间接口设计的描述, 平台数据输入符合金税三期数据规范。方案中有对税务局内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理解分析内容,得2分,没有得0分;方案中有对税务局内部河南省大数据应用平台的理解分析内容,得2分,没有得0分;方案中有对税务内部税费核查系统理解分析内容,得2分,没有得0分;方案中有对税务内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理解分析内容,得2分,没有得0分;方案中有对税务局内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数据的对接说明内容,得2分,没有得0分。技术部分(49分)项目实施方案(4分)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包含:施工组织、项目人员组织、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部满足得4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分为止。技术部分(49分)培训方案(4分)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包含:培训方案总体设计,培训原则、目的、对象、策略、方式、组织方案、费用。全部满足得4分,每少一小项扣1分,扣分为止。技术部分(49分)售后方案(3分)投标人的售后方案包含:质保期内维护、质保期外维护、响应情况内容。全部满足得3分,每少一小项扣1分,扣分为止。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计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竞争性磋商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及基本格式(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适用性1.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定义2.1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需方”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供方”是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台头单位或部门。“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货物”系指供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需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机械、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及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合同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监造”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货物质量所负的责任。“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合同货物的验收。“最终验收”是指由法定的检验部门或需方对的合同货物保证期满后的验收。“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备用部件,包括随货物备品备件和足够按“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要求保证所提供货物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签字和/或印章及日期的文件。“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货物不影响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货物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货物(包括部件、原材料、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运杂费”是指合同货物从供方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到需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3、原产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方的法定注册地或国籍。4、标准4.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6、专利权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7、包装7.1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海运、水运和陆地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8、交货和单据8.1供方应按照“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交货。供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要求见合同条款规定。8.2为合同支付的需要,供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需方寄交或通过供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9、运输9.1根据需方在“投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供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9.2如果合同中有进口货物,供方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需方同意或使用需方指定的承运人。10、伴随服务10.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项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供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2供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1、备件11.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需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需方,以便需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需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1.2供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2、保证12.1供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的全部组成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一级正品,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进。供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需方的要求设计或按需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供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项目是工作现场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2.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为准。12.3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货物的缺陷。12.4供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5如果供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3、索赔13.1如果供方对货物的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需供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3.2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需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4、付款14.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规定。15、价格15.1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6、变更指令16.1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需方可以在签订合同后日内书面向供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需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供方提供的服务。16.2如果上述变更使供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需方的变更指令后内提出。17、合同修改17.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8、转让18.1除特殊情况下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其他方转让。19、分包19.1由需方确认的分包货物,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0、供方履约延误20.1供方应按照“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需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0.2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供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1、误期赔偿费21.1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赔偿最高限额,需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22、不可抗力22.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需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时间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结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3、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3.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4、争端的解决2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则进行裁解或提交需方当地仲裁机关按有关规则和程序仲裁。24.2仲裁机关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4.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4.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5、合同语言25.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汉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6、适用法律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7、通知27.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27.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8、税和关税28.1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方负担。28.2对于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方负担。29、合同生效及其他29.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9.2如果本合同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需要进出口许可证,应由供方负责办理,费用自理。29.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交货计划4)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附件合同基本格式(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方:供方: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需方和供方按下述条款签署。在需方为获得(货物和服务简介)货物和伴随服务,供方参加了该项目公开招标,并接受了供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的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资料表3)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2技术规格附件3交货计划4)中标通知书3、供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4、需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需方代表姓名供方代表姓名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需方名称供方名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附件一竞争性磋商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磋商活动。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虚假、不一致或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3、我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供货物、服务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开发周期__________。4、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7、本磋商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天。8、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9、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我方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兹委授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采购编号: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均由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授权权限为:本项目磋商及履约期间。本授权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特此声明。授权单位(公章):授权人地址: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邮编: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开标(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标 书 份 数正本: 份 副本: 份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投标有效期开发周期免费维护期备注注: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准。2、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和内容编制。3、投标标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此表开标时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唱标。附件四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格式供应商自定)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技术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及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123456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偏离说明”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并详细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附件六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格式供应商自定)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项目实施、培训方案(格式供应商自定)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供应商自定)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九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符合谈判邀请(谈判公告)、项目需求、招标技术要求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各种资格及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查询件并加盖公章,内容要清楚。)附件十技术资料(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技术彩页等技术资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参与人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附件十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竞争性谈判申请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不投标导致废标;(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十一)撞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如是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必须提供。附件十五其他资料磋商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府采购采购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七)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赔略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九)开标前泄露标底;:(十)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擅自终止招标活动;(十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十三)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十四)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十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十六)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七)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十八)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十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诚信的行为。(盖章)采购人:期:2023年5月9日日其-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和委托评审费用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