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招标公告(长春新区科技局2023)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17-二次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科技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17-二次;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元;
采购需求: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个月,设备质保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2年后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
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1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科技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赵霞 0431-81335700、18304312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电话:13174435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琪
电   话:13174435720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采购人名称

长春新区科技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1335700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1744357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100

最高限价(万元)

1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2年后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5-10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6-02 09:30

开标时间

2023-06-02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嘉琪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174435720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QZC2023-017-二次采购人:长春新区科技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3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17-二次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科技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QZC2023-017-二次;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1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元;采购需求: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个月,设备质保期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2年后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2.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办理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18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联系方式:赵霞0431-81335700、183043125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联系电话:131744357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嘉琪电话:13174435720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方式:书面投诉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联系方式:0431-8133570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长春新区科技局2、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4、项目编号XQZC2023-017-二次5、采购预算1000000元6、项目地点货物配送上门,地址:宽城区光机路2415号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采购内容长春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采购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个月,设备质保期1年。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2年后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2、踏勘现场不勘察现场13、答疑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4、分包、转包不允许15、偏离☑允许正偏离□不接受任何偏离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如需缴纳)(4)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不需要提供)(5)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证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可使用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1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9、投标保证金1.对于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可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如有):15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账户名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账号:61010078801000005690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注:投标保证金应于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前完成缴纳,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供应商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20、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U盘形式)一份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2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2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7、履约担保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28、预付款0元29、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开始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设备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0、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31、合同存档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3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网站查询记录作为招投标存档备案材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将作为评委评标的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时所报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资料的核查权力,一旦发现资料有虚假现象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34、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在评审中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上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只接受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以其他形式或提出的质疑。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注意事项: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七、优惠条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收入(一)万元(一)万元20年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20年万元20万元20万元20年万元20万元20万元20年万元20万元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及生产设备情况(代理经销商不需填写生产设备情况)(代理经销商不需填写生产设备情况)(代理经销商不需填写生产设备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项目负责人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二)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序号起止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应将近3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金额等。3、供应商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采购人将不考虑供应商所填项目的业绩。(三)管理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所学专业现任职务及职称……注: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2、供应商应按表五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资历。3、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全部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凭证。(四)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合同中拟任职身份证号码学历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2.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2.工作经历时间参与过的项目参与过的项目参与过的项目该项目中任职备注3.获奖情况3.获奖情况3.获奖情况3.获奖情况3.获奖情况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4.目前承担的任务4.目前承担的任务4.目前承担的任务4.目前承担的任务4.目前承担的任务身份证及学历证书或岗位证或职称证等复印件注: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填写本简历表。本表所填写人员即为管理团队人员。2、附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五)近年财务状况表注:附年度至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1年月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2年月日-年月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③年月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承诺书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格式如下: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自我司成立之日(年月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承诺书仅适用年月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截图信誉承诺书为表我司对本项目的诚意,我司承诺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配合采购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如:业绩等)及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等)等原件供采购人核实审查,我公司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是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发现提供的资料虚假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服务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