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招标公告(昆山光微电子有限公司2023)



[昆山]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SS2023040040
项目名称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
KSS2023040040,M04G
标段名称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铝板雨棚等)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5月25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电子)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 已由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昆行审核[202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昆山市周庄镇崇远路181号 ;
2.2工程规模: 总面积约27400㎡,最大单体(3#楼)幕墙面积为6950m2,单体幕墙高度24米,包括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铝板雨棚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M04G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铝板雨棚等
3000
180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 年 0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5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幕墙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3.5财务要求: 良好 。 3.6信誉要求: 良好 。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8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05-15 09:00:00 至 2023-05-25 10:00:00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25 10:00:0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8.4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昆山市
地址:
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敏
联系人:
沈英

电话:
0512-50369360
电话:
0512-503693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评标细则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评标细则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评标细则

招标人承诺书
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标人承诺书下载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标人承诺书下载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资审答疑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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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打分制☑评定分离评标入围筛选和清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15家时,根据下列方法筛选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1.入围筛选方法:£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入围方法:£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自定义☑开标时从招标人勾选的以下方法(两种及以上)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自定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一。2.5成本价评审细则成本价下浮率为12%,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处理。详细评审(评定分离)条款号条款内容2.7.1分值构成☑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满分70分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1分□以投标报价、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满分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满分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2.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招标人勾选的以下方法(两种及以上)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四,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R值为:85%、86%、87%、88%、89%,土建、市政桥梁R值为89%-91%;装饰、安装R值为85%-89%;市政、绿化、桩基R值为83%-8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值为:95%、96%、97%、98%,取值范围为9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Q1值为 65%、70%、75%、80%、85% ,取值范围为65%-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K1值为95%、96%、97%、98%,取值范围为9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值为 98%,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Δ值为:,房屋建筑工程Δ值为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Δ值为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Δ值为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Δ值为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Δ值为17%、18%、19%、20%、21%、22%、23%、24%、2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3、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除外。2.7.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总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当偏差率:(1)在0.00%—1.00%(含1.00%)之间,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2)在1.00%—2.00%(含2.00%)之间,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3)大于2.00%(不含2.00%)每一个百分点扣3分。(4)在-1.00%—0.00%(含-1.00%)之间,每一个百分点扣0.6分。(5)在-2.00%—-1.00%(含-2.00%)之间,每一个百分点扣1分。(6)在-3.00%—-2.00%(含-3.00%)之间,每一个百分点扣1.5分。(7)低于-3.00%时,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8)上下偏离率为非整数时得分以插入法计算(上下偏离实行分段评分,即差额累计法评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计算过程中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7..3(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本工程信用分系数为 □2%、□3%、□4%、 □5%、□6%、□ 7%、□ 8%(系数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审标准: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6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有效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商务标评分的计算过程中偏离率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标评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信用分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无限保留,但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五位四舍五入;评标总分保留四位小数。2.7.4 (3)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本工程是否采用合理性扣分:□否☑是 报价合理性扣分(最多扣1分)(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乘以92 %(建筑工程为94%;安装、装饰及幕墙工程为92%;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为91%;市政工程为91%),乘以权重系数 60%,加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40 %,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分部分项清单中所有子目综合单价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土建超过 10%、安装超过20%、市政超过20%、装饰超过20%的所有项,投标文件中无不平衡报价数量时扣0分,当投标文件中有不平衡报价数量时,按各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数量从小到大排序,数量最小的扣1/2n分,依次每升一个序多扣1/2n分(n为有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数)。当投标文件中无不平衡报价且对投标总价无影响时扣0分,当投标文件中有不平衡报价对投标总价有影响时,按各投标人不平衡报价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从小到大排序,影响最小的扣1/2m分,依次每升一个序多扣1/2m分(m为对投标总价有影响的投标人数)。注:本条款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中的投标人指所有入围、资格审查合格、通过清标、不低于成本价且技术标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2.7.3(4)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本项目执行苏州最新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文件,具体扣分标准以截止到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文件为准。2.7.3(5)技术标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合格性评审☑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标(评定分离)条款号条款内容4.3.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组长应由招标人(不含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组成。本单位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招标人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4.3.2定标方法权重票决法。招标人在定标因素中确定相应的权重,各定标因素权重相加等于100%。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票决排名。票决宜采用计分法,即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N=5),各定标因素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的总分即为该中标候选人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分数相同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票决(计分)规则和标准。权重票决法采用记名方式,定标委员会成员须在票面上注明计分理由。 4.3.3定标因素评选因素及标准权重4.3.3定标因素报价因素: 出现如下情况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当前阶段的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0%~+10%)范围内,所有投标单位均得 5 分。非以上情形的,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得 5 分,其次 4 分,依次类推。 偏差率计算方式:丨投标报价-报价算术平均值丨/报价算术平均值。20%4.3.3定标因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 1 分,助理工程师得0.5分,没有不得分。企业类似业绩企业2020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5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幕墙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得 4 分,单项合同金额1500 (含)—2000(不含)万元得 3 分,单项合同金额 1000(含)—1500(不含)万元得 2 分,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下得 1 分。限评一个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35%4.3.3定标因素按 2022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A 类企业得 5 分,B 类 企业得 3 分,C 类企业得 1 分,其他不得分。35%4.3.3定标因素□企业资质等级4.3.3定标因素□评标报告以及技术咨询建议4.3.3定标因素□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4.3.3定标因素□近6个月苏州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4.3.3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的能够反映投标人履约能力和水平的因素:企业承担的幕墙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得 5 分,市级文明工地得 3 分,县级得 1 分。有效期(限评一个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荣誉,按最高级别得分,不作累计得分,日期以文件或证书的日期为准):地市级及县市级奖项一年(2022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5日)省级奖项二年(2021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5日)国家级奖项三年(2020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5日)。10%4.3.3定标因素合计(注:参考定标因素最多可选三项,合计权重≤10%)100%条款号条款内容2.2.1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详见本章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2.3.4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详见本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2.6无效标判定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2.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附件2:权重票决情况和得分表(票决计分)项目名称:序号中标候选人定标因素1(权重:)计分理由定标因素2、3、…计分理由权重分汇总序号中标候选人得分权重分计分理由得分权重分计分理由权重分汇总123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时间:﹎﹎﹎﹎﹎﹎﹎﹎﹎﹎﹎﹎﹎﹎﹎﹎﹎﹎﹎﹎﹎﹎﹎﹎﹎﹎﹎﹎﹎﹎﹎﹎﹎﹎﹎﹎﹎﹎权重票决情况和得分表(汇总)项目名称:排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因素1权重分定标因素2、3、…权重分权重分汇总排名中标候选人成员1成员2、3、…成员1成员2、3、…权重分汇总123定标委员会全体签名:时间: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1.1打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方式详见前附表。1.2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5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5日内确定中标人,公布中标人的同时公示确定中标人的理由。2.评审标准2.1形式性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5)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未达到比选要求的(如使用)。2.2入围筛选2.2.1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资格审查2.3.1基本材料: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在“昆山市智慧住建系统”中上传(第2-6条绿化施工及绿化养护工程可不提供),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3.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4.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5.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2.3.2投标人业绩材料(如有),具体见招标公告。2.3.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3.4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内容。2.4清标第一步、本工程将采用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标。第二步、导入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存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顺序、格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时,按重大偏差处理。2.5成本价评审细则2.5.1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将已入围且通过资格审查和清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已入围且通过资格审查和清标的的投标人≥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已入围且通过资格审查和清标的投标人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已入围且通过资格审查和清标的投标人<4家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计算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成本价。2.5.2建筑工程、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8%~12%,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10%~15%,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12%~18%,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8%~18%,具体下浮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6无效标判定标准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见本章附件三。2.7详细评审标准2.7.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7.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7.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报价合理性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开标)——形式性评审——入围——资格审查——清标——成本价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招标人准备3.2.1.1入围筛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2.2条款筛选入围投标人。3.2.2评标委员会准备工作3.2.2.1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2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2.2.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2.2.4评标入围、清标(核对招标人入围、清标数据)招标人已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遗漏的,应进行补正。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评标入围、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招标人未做评标入围、清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应进行评标入围、清标工作。3.3资格评审3.3.1资格评审(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3.2资格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3.3无效标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6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4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进行评审。3.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7汇总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汇总表。3.7.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结果,采用打分制的,应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4.评标结果4.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4.1.1(打分制)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1.1(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5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4.1.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4.2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4.3定标(评定分离)4.3.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2定标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3定标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4定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并确定中标人。4.3.5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中需陈述确定中标人的理由。5.说明5.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5.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招标人可以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5.3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有效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商务标评分的计算过程中偏离率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标评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信用分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无限保留,但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五位四舍五入;评标总分保留四位小数。5.4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侵犯投标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当形式性评审合格且通过信用评价分筛选(如有)的投标人小于(评价分筛选的除外)等于15家,则全部入围;当形式性评审合格且通过信用评价分筛选(如有)大于15家,则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规定的确定入围办法。方法一:抽签法招标人在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值为15、20、2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16~30家时,先去除2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2家投标人入围;在31~40家时,先去除3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4家投标人入围;在41~50家时,先去除4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6家投标人入围;在51~60家时,先去除5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8家投标人入围;依次类推: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0*n)~[10*(1+n)]家时,先去除n家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10+2*(n-1)]家投标人入围。方法四:信用分法(适用于未使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比选的房建、市政、装饰、绿化项目)1、房建、市政、装饰项目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16~50家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按投标人参加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评价的资质类别综合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房屋建筑类别的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市政公用工程的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装饰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装饰工程的信用分)从高往低排名前15名(有信用分并列的算同一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在前15名中随机抽出10家(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10家,则全部入围,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在11-15家时,则抽取10家),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上述被抽中的单位外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50家以上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按投标人参加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评价的资质类别综合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房屋建筑类别的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市政公用工程的信用分,如招标项目的资质类别为装饰工程的,则用公布的申报参加装饰工程的信用分)从高往低排名前25名(有信用分并列的算同一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在前25名中随机抽出10家(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10家,则全部入围,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在11-25家时,则抽取10家),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上述被抽中的单位外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2、绿化项目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16~50家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按投标人参加的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山市建筑业(园林绿化)企业信用分从高往低排名前15名(有信用分并列的算同一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在前15名中随机抽出10家(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10家,则全部入围,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在11-15家时,则抽取10家),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上述被抽中的单位外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50家以上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按投标人参加的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山市建筑业(园林绿化)企业信用分从高往低排名前25名(有信用分并列的算同一名次,依次往下排名),在前25名中随机抽出10家(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10家,则全部入围,若有信用分的投标人在11-25家时,则抽取10家),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上述被抽中的单位外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方法五:企业综合考评法(适用于房建、市政项目)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16~50家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在属于最新昆山市房建、市政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中A类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出7家(若A类的投标人≤7家时,则全部入围),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未入围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50家以上时,按如下方法进行二轮抽签法产生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第一轮先在属于最新昆山市房建、市政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中A类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出9家(若A类的投标人≤9家时,则全部入围),第二轮剩余的名额,在未入围的所有经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抽签序号以“昆山市建设工程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名单”模块中的序号为准。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3.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4.招标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三、本次招标下述_____条款生效:1.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2.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附件三:无效标条款【提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或修改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附件,并发布新的完整的《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无效标条款无效。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名或盖章;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4.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8.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招标人期望值的;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4.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或在开标现场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的除外)。25.技术标被评标委员会评为不合格的;26.存在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重大偏差情形: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的R%(R%在开标现场抽签确定)为A(A值不四舍五入),入围、资格审查合格、通过清标、不低于成本价且技术标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报价(万元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的平均值为B(万元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评标基准价C=(A+B)÷2(C值保留4位小数)。(R值的取值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入围、资格审查合格、通过清标、不低于成本价且技术标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方法四评标基准价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方法五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值需在入围、资格审查合格、通过清标、不低于成本价且技术标(如有)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中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下浮率Δ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下浮率Δ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下浮率Δ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下浮率Δ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昆山绿能科创园工程项目(1#配套用房、2、3#产业用房、4#研发试验楼、5#研发试验楼)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斤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幕墙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