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能排流装置招标公告(国家管网集团广东运维中心2023)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网智能排流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3-SH17-WZ115C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广东运维中心(广东省管网)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广东省网站场阀室智能排流装置加装项目智能排流装置27套,智能排流装置-配套太阳能系统3套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网智能排流装置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ZY23-SH17-WZ115C-0001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3-05-18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5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

获取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3-06-08

递交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方法: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home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广东省网站场阀室智能排流装置加装项目智能排流装置27套,智能排流装置-配套太阳能系统3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产品应为防爆型智能排流装置,外壳机箱应具有相应的不低于Ex d IIC T6 Gb防爆等级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报告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 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若投标人2022年经审计财报未出具,提供说明后,可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财报。根据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该投标人近一年为资不抵债的或近三年财务状况均亏损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有至少智能排流装置3个合同项目的有效应用业绩,总业绩中智能排流装置数量应不少于20台/套,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需提供合同、发票(发票需附税务网查验截图)及相关佐证材料(技术要求、数据单等)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如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业绩满足上述要求,否则相关业绩无效。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有下列任一不良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a) 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发生过质量事故(事件)、安全事故、伤亡事故、环保污染责任事故。 b)投标人被国家管网集团通报停标处罚期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通报处罚的、取消交易的等情况。 c)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因不良履约被招标人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的。 d) 在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中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的。 e)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 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的。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不存在的任何一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禁止投标的情形。 3.5.3近三年内,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两年内无效投诉、质疑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一次的。 3.5.4技术性能应满足或优于《智能排流装置技术要求》,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广东运维中心(广东省管网)

联系人:曾文光

联系电话:13430259985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zengwg@gdngg.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希美

联系电话:15927110252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401765395@qq.com

相关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排流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