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防治招标公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



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DTX-2023-021号 
    项目名称: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92800  
    最高限价(元):568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28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无人机作业8000亩、22%甲氧虫酰肼·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600公斤、飞防专用助剂168升、租车20天、测报工具箱3个、专用黄板13000张、劳务租赁2000亩、防治专用黄板50000张。0.8%阿维·印楝素乳油60公斤、劳务用人10人、宣传一批、防护用品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②供应商为农药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为农药经销商的还需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③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附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红其拉甫路024号
联系方式:13619986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
联系方式:15199335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敏
电 话:15199335545

附件信息:

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497.5K

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5月目录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3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磋商须知前附表(一)错误!未定义书签。磋商须知前附表(二)8第二章磋商须知12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23第四部分磋商程序(评审方法)241、评审办法242、磋商程序243、初步评审254、磋商315、详细评审326、授予合同367、质疑和投诉368、解释权3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91、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402、商务及技术文件51第六部分合同示范文本(格式)60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ZDTX-2023-021号项目名称: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3.00万元最高限价:56.88万元采购需求:标项标项名称采购需求概况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最高限价万元一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无人机作业8000亩、22%甲氧虫酰肼·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600公斤、飞防专用助剂168升、租车20天、测报工具箱3个、专用黄板13000张、劳务租赁2000亩、防治专用黄板50000张。0.8%阿维·印楝素乳油60公斤、劳务用人10人、宣传一批、防护用品一批。1详见采购文件56.8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②供应商为农药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为农药经销商的还需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③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附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5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25日20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所有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联系人:艾斯买提拉联系方式:136199866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慧敏电话:1519933554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联系人:艾斯买提拉联系方式:13619986679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德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0号联系人:李慧敏联系方式:15199335545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编号:XJTZDTX-2023-0214项目地点涉及塔什库尔干县6个乡镇(科克亚尔乡、塔合曼乡、大同乡、塔什库尔干镇、牧林场、班迪乡),一个自然保护区,均位于314国道两侧或乡镇民居点周边交通便利区域。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小写):568800.00元金额(大写):伍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服务期限60天(2023年6月2日-2023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8质量标准根据项目要求和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项目验收通过后,以最终汇总提交数量据实结算,根据完成量和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是□;否R。11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是□;否R。 12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3分包R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4偏离R不允许允许15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农药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为农药经销商的还需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全项全页打印件,信用中国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生成的“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全项全页打印件(须在全项全页完整版打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查询日期必须是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方为有效;4、提供本单位缴纳及相关人员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7.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9.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8000.00元(捌仟元整)收取磋商保证金账号:账户名称:新疆天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西域大道支行帐  号: 65050174603800000602联 系 人: 李慧敏 联系电话:15199335545申请人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上述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14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15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版响应文件: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2、纸质响应文件: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5 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散页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17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签字、盖章:电子文件为电子(签字)章18文件密封/19响应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20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þ要求。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2、履约保证金形式:公对公转帐 24报价要求 全费用报价方式。 25报价说明 供应商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及二次报价时填写。项目是竞争性磋商,评审委员会会在评标期间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供应商需及时接收报价指令并在 15 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二次报价,未按时提交报价的,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最终报价只报总价,分项明细报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的比率,同比例下调。供应商两次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控制价,如若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最终报价的分项明细报价计算公式为:报价比率=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初次报价。26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有关规定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结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7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本项目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需要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1、交易活动以数据电文为准,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此项目下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的电子标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交易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2、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本项目资金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6篇,内容如下: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二篇采购需求第三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四篇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问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磋商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编写9.1投标人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2不见面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应采用常用、广泛、普及的软件编制,如使用特殊软件需提供软件安装包,便于查看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全部为PDF加密电子版文件。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或对本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服务质量和合同履约能力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开标及评标环节结束后准备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4.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15.1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首次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4.2递交响应文件后,投标人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该通知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印章递交给采购人,否则该等通知将不会被接受。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竞争性磋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将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递交地点应是竞争性磋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采购人将拒绝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6.2采购人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递交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撤回与解密17.1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版形式通知采购人。1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版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2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17.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4、15条规定进行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和磋商工作。18.2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18.3本次采用“不见面”网上评审系统,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磋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前投标人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磋商时间起至评审结束,投标人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审委员会的疑问。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按磋商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18.5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的,视同认可评审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个小时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以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以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本项目以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2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按照代理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不属于信用担保试点)。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本项目适用)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合同价款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本项目适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5%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二、采购总预算:56.88万元。三、采购内容:无人机作业8000亩、22%甲氧虫酰肼·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600公斤、飞防专用助剂168升、租车20天、测报工具箱3个、专用黄板13000张、劳务租赁2000亩、防治专用黄板50000张。0.8%阿维·印楝素乳油60公斤、劳务用人10人、宣传一批、防护用品一批。四、服务需求:1、能够正常使用的植保无人机不少于2台,需提供植保无人机(每台植保无人机需有后台监控管理系统并能够提供作业区域截图及对应的作业参数,安装测亩定位仪,能够智能规划航线、自主飞行,有效载荷(药液)≥20公斤)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无人机厂家、型号、出厂编号、日飞防能力、图片等内容)和2个(含)以上植保无人机驾驶员结业证。2、供应商报价中包括统防统治服务费,农药、叶面肥等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等费用。3、飞防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和天气情况确定,接到甲方通知后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飞防任务。具体飞防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气,作业时间顺延。4、飞防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范进行,需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不允许私自转包,整个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纠纷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作业过程还需严格防范药液飘逸导致人畜中毒及蔬菜、瓜果、鱼塘、虾蟹、蝎子、土元、桑蚕、蚂蚱、蜜蜂等药害事件发生,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次生灾害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五、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以最终汇总提交数量据实结算,根据完成量和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实施地点:涉及塔什库尔干县6个乡镇(科克亚尔乡、塔合曼乡、大同乡、塔什库尔干镇、牧林场、班迪乡),一个自然保护区,均位于314国道两侧或乡镇民居点周边交通便利区域。2023年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二次)清单序号规格及要求数量单价合价(元)备注1无人机作业费8000元/亩222%甲氧虫酰肼·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600元/公斤3飞防专用助剂168元/升4测报工具箱3元/个5专用黄板13000元/张6劳务租赁费2000元/人/天7防治专用黄板50000元/张80.8%阿维·印楝素乳油60元/公斤9人工费10元/天第四部分磋商程序(评审方法)1、评审办法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包含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磋商程序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等。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5最后报价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并装袋密封后(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小组。2.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对响应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9编写评审报告。3、初步评审3.1总则3.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对所有磋商投标人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2.1.2有关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磋商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1.3磋商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各成员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或者推荐候选投标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2响应文件的审查3.2.1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投标文件。3.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投标响应文件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供应商序号投标响应文件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农药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证;为农药经销商的还需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全项全页打印件,信用中国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生成的“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全项全页打印件(须在全项全页完整版打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查询日期必须是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方为有效;4提供本单位缴纳及相关人员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7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9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符合性审查表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序号项目投标人序号项目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响应报价未高于设定的采购最高控制价的;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未改变投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5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6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未串通投标的;7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磋商小组共同确定未有实质上不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响应文件有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10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投标文件规定期限的;11投标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2响应单位(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3满足投标范围实质性要求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备注:为方便评标专家的比对,请投标人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所投产品进行详细描述。3.3.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磋商投标人不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将被拒绝。3.3.2符合性审查: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一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其技术标准及要求是否满足、服务期、服务地点、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期等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的规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存在实质性实偏离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投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投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3.3.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或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与原件不一致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本章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3)响应文件“正本”未按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资格证不符明文件与原件不一致的;(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服务期、服务地点、付款方式、服务要求、质保期等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6)技术参数要求或质量标准、服务或需求规格等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7)磋商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8)提供的报价是可供选择的(不是唯一报价);(9)投标人未进行分项报价或分项报价的构成未能准确全部反映产品价格组成或有所隐含,有可能致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纠纷(非正常的追加或索赔等)或不能诚信履约的;(10)响应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响应文件互相混装的,或其他窜通的;(12)响应文件的内容组成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1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4)不同投标人所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或其单价等)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其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3算术性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中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中的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4.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4、磋商4.1成立磋商小组4.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审、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四)配合采购单位答复磋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1.3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2磋商4.2.1磋商。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价格、合同条款、服务需求与指标、质量保证、服务期限、付款方式、设备安装、服务进度计划、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等。4.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投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5最后报价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并装袋密封后(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小组。4.2.6报价应按投标文件的格式进行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并按规定装袋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2)投标人未按规定进行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预算价的;(3)投标人文最后报价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4.2.7磋商过程由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4.2.8磋商时,各磋商投标人代表需在“磋商投标人磋商签字表”上签字确认磋商的时间、内容等。5、详细评审5.1评审程序5.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1.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5.1.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2评分标准与分值构成投标人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报价30分、商务20分、技术50分(满分100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评分明细表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价格因素30分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商务部分20分同类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飞机防治项目,单笔业绩飞防作业面积不少于8000亩,每有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10分注: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不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不全,不得分。商务部分20分文件制作5分投标文件目录清晰、页码连续、目录与页码对应准确,评审内容便于查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4,不满足不得分。商务部分20分财务状况5分财务审计报告(2021或2022年),企业盈利得5分,亏损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实施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的整体实施方案,项目理解、机型选择,飞防时间安排计划、保证措施、飞防路线规划设计等,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很高,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6-20分;措施较科学、可行性较强,得11-15分;措施相对科学,可行性一般,得6-10分,没有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技术方案16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喷洒的作业程序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 4分,较为可行得2-3分;一般得0-1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安排及工作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 4 分,较为可行得2-3分;一般得0-1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4 分,较为可行得2-3分;一般得0-1分 4、根据供应商与项目当地村民的协调能力、具备快速到达作业现场开展作业服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 4 分,较为可行得2-3分;一般得0-1分 技术部分50分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及配药流程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 5 分,较为可行得3-4分;一般得0-2分 技术部分50分对应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应急及突发事件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可行得 5 分,较为可行得3-4分;一般得0-2分补防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防治不合格区域制定的补救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可行得 4 分,较为可行得2-3分;一般得0-1分 ;合计100分5.3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5.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3.2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投标人的最低竞争价或某些分项报价不合理或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投标人资格,并按顺序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5.3.3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结果,可根据项目所需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重新招标。5.4编写评审报告5.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根据全体磋商小组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5.4.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授予合同6.1签订商务合同6.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1.2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6.1.3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1.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1.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2商务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均为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投标文件。6.3采购人有更改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数量的权利6.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4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6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或代理机构。7、质疑和投诉7.1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或在采购过程中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投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或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4非书面和实名方式,或无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的,不予受理。8、解释权构成本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投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投标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按公告、磋商须知(须知前附表应优于须知正文,但须知前附表与须知正文有矛盾的除外,须知前附表与须知正文有矛盾的应以须知正文为准)、磋商程序、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负责解释,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的解释为结论。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日期: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全项全页打印件,信用中国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生成的“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全项全页打印件(须在全项全页完整版打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查询日期必须是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方为有效;;5、提供本单位缴纳及相关人员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6、(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7、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10、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总价磋商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应按规定填写。2、此表中,磋商总价应和磋商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磋商商报价时包含培训费、培训教材费、办公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交通补助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经费。2投标人具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说明:企业法人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号名称)谈判,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说明: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6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说明:提供提供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7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9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说明:投标人须将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收据复印件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若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则提供保函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10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全项全页打印件,信用中国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生成的“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全项全页打印件(须在全项全页完整版打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查询日期必须是此项目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内,方为有效;说明: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本部分。11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书2、磋商服务说明一览表3、采购服务说明一览表4-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团队人员名单简历表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7、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技术文件8、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9、磋商文件格式范本1、磋商书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磋商开启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磋商总价%。(2)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磋商开启时间后,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要求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9)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公章)日期2、采购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公章):3、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章):供应商(公章):4-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团队人员名单简历表(附件八)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章):供应商(公章):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名称签约时间完成情况备注注: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响应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技术文件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册号(如有)*****投 标 文 件投 标 单位: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 注: 在2023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十一、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六部分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采购类)(一)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二)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4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可邀请主管部门和市监、财政、采购中心等相关单位业务技术人员对投标人项目履约完工情况进行验收。2.15.5投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服务内容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验。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服务需求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服务效率达到规定的标准。(2)在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2.15.6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才作为最终验收。2.15.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15.8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防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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