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渣土消纳管理 细塘渣招标公告(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2023)



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细塘渣采购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BDH202304-012-1

本招标项目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细塘渣采购项目(重发),已由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渣土消纳管理(临时道路建设)细塘渣采购项目(重发)

供货地点:位于围垦公司围区场地(即雄镇集团围垦区)。

采购内容:细塘渣(粒径≤10cm,含泥量≤20%)约40000吨。

最高限价:总价约300万元,最高限价为75元/吨(含税)。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收到招标人的发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到位于围垦公司围区场地(即雄镇集团围垦区)。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或至供货量达到40000吨止。

2.合格的投标人

2.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3年5 月19 日至2023年5 月26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3.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864528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相关缴纳信息如下(须公对公转账形式汇入,否则不予认可):

收款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204012200040740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庄市支行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6:00(以收款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里写明项目名称,未按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拒绝其投标。

3.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6 月8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4-86261717

招标代理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2号6号楼4-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4-876425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渣土消纳管理 细塘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