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易耗品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2023)
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141
2.项目名称: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20.00万元
5.最高限价:20.00万元
6.采购需求:日照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65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现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 5月 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 APP”移动CA下载磋商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 CA 办理入口”办理。
3.方式:网上获取。①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②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 1日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 cn)。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 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
八、样品展示
1.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品种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
2. 样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鲁班科创大厦B座708室 闫丰帆收 15266438902)。
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被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实物质量验收标准。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请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行取回,逾期概不负责。
4.请在样品显眼位置(内外包装、产品本身及其相关配件)全部标注投标人全称。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聊城路东段党校前街1号
联系方式:0633-295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鲁班科创大厦B座7楼
联系方式:13906339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丰帆
电 话:15266438902
邮 箱:rzzs123@163.com
附件:
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doc
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doc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1人扫一扫群二维码,立刻加入该群。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141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代理机构: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资料清单44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1412.项目名称: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总金额:20.00万元5.最高限价:20.00万元6.采购需求:日照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65日历天,详见采购文件。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现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5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磋商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3.方式:网上获取。①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②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4.售价: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五、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三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2.各供应商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3年06月1日15时00分扫码(钉钉群二维码)申请进入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开标会议群,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电话。每个供应商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八、样品展示1.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样品品种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2.样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鲁班科创大厦B座708室闫丰帆收15266438902)。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被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实物质量验收标准。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请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行取回,逾期概不负责。4.请在样品显眼位置(内外包装、产品本身及其相关配件)全部标注投标人全称。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聊城路东段党校前街1号联系方式:0633-29586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鲁班科创大厦B座7楼联系方式:139063391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丰帆电话:15266438902邮箱:rzzs123@163.com钉钉群二维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采购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磋商保证金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2.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7.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7.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2.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2.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2.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2.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2.8供应商有前款7.2.1至7.2.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7.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3.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7.3.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rzzs123@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采购文件9.采购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rzzs123@163.com);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电子采购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采购文件(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下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10.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12.2供应商所编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2.3商务标书12.3.1商务标书目录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12.3.3开标一览表12.3.3.1开标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12.3.3.2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12.3.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12.3.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供应商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格式参考附件)12.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12.3.8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2.3.8.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证明资料);12.3.8.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3.8.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考附件,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3.8.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参考附件)。12.3.8.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12.3.8.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料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说明: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落实执行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12.3.8.7信用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现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中同样需自行提供以上查询结果。12.3.8.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2.3.8.9《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加分证明等材料。以上第12.3.8.1-12.3.8.9款所有资格证明材料一并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体现。※特别说明: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验证计分证明材料,不作开标现场提交要求。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也要在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标书中体现,其中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报价处理。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12.4技术标书技术标书(即技术方案,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等其他相关技术资料为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4.3投标方案(供应商根据投标报价自行编制,不限于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配送方案、项目整体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承诺)12.4.4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报价说明13.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20万元。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范围的,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13.2供应商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不得缺项漏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供货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3.2本次竞争性磋商只有两次报价的机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自身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方案和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代理机构将公布获得第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名单,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线上提交二次报价注:供应商二轮报价:报价方式为在线报价。报价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园地“日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未在指定时间报价的视为与基础报价相同。13.3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4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13.6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版标书(仅成交供应商提供,一式四份)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左侧胶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14.6采购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要求,都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4.7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8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供应商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4.9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4.10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12条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4份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纸质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可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开标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一旦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15.2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更改。15.4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投标文件要求签章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签章处。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5.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锁登录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远程解密页面,进行远程线上解密。远程线上解密时间为公布供应商名单后15分钟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17.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及时间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报价截止时间18.1报价截止时间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1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8.3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迟交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20.2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远程线上解密(解密时间为公布供应商名单后15分钟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1.2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1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2.1.1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成功的;22.1.2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2.2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3.磋商小组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2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3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5.1.3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25.1.4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等情况。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1.1供应商所报的合同期限、付款方式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5.2.1.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1.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采购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5.2.1.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25.2.1.5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5.2.1.6开标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25.2.1.7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25.2.1.8妨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1.9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报价,不能在有效时间内对评标委员会做出合理报价说明的。25.2.1.11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商务条款。25.2.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2.1供应商所报技术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25.2.2.2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3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25.2.2.4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5供应商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25.2.2.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5.2.2.7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技术条款。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27.5本项目共有二次报价的机会。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次(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施工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政策性功能31.优采强采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2.中小微企业(不适用于进口产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对中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开标时,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证明,并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体现。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包括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本项目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小微企业,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最终报价=二次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2.4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监狱企业(不适用于进口产品)3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8%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于进口产品)34.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4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6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有前述组合情形的,累计给予价格扣除。政策性功能相关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七、合同的授予35.合同授予标准35.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6.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36.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37.成交通知书37.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成交结果。3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8.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39.成交服务费39.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参照[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开户单位: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810100501421046797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曲支行银行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35号联系电话:1356332290140.质疑、投诉40.1质疑40.1.1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0.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40.1.4项规定;(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0.1.3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40.1.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0.1.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0.1.6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0.2投诉40.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0.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40.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0.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表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0.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41.知识产权41.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41.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各评审成员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综合评分法细则附表内容标准分数备注商务部分(28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商务部分(28分)企业业绩9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1.5分,本项最高得9分。供应商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企业实力9分1.供应商有产品展厅的,得4分。供应商须提供展厅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2.供应商有产品存储仓库的,得5分。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技术部分(72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完整、合理的最高得1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3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2分)内部管理制度8分根据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全面的最高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2分)配送方案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供货流程,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措施,交货期保证措施,调换方案等;方案编写详实、全面、科学且合理规范,实施性强得1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2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2分)项目整体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得项目整体质量承诺、质保服务及保证措施进行打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合理、完善的质保服务措施及承诺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3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2分)应急预案10 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即对本项目伴随的产品供货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调配措施(货源充足能及时补给的)合理的最高得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2、对突发状况时的调换货响应时间、响应措施方案合理的,最高得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售后服务 承诺8分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2、服务保障体系:从售后服务响应等方面可行度。评分标准: 1)方案内容齐全,方案条理非常清晰合理,方案周密可行,最高得8分;2)方案内容较齐全,方案条理较为清晰合理,方案可行,最高得6分;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分: ①项目售后服务总体方案内容缺失的; ②方案条理不清晰不合理导致严重影响方案可行性的; ③只是简单的罗列本项目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市委党校学员公寓易耗品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302000141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4.预算金额:200000.00元。5.最高限制单价:200000.00元。6.履行期限:365日历天。(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本项目具体采购标的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日常使用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环保、节能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需满足的质量、规格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时间以甲方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为准,地点为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9.1采购文件所列示的产品技术要求,应理解为该次采购产品的最低要求。对于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及参考品牌型号(若有),仅表示采购人对该采购产品的技术功能配置和品牌档次的选择期望,供参考,并不意味着采购人否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产品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产品特点、技术参数、功能配置选择其投标产品,并能提供其产品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9.2供货要求9.2.1在配送过程中,货物清单中未列明的备品、附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货物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统一配送,不得分包。乙方配备的专用配送车辆,且须服从甲方管理。配送工作人员须应相对固定,如有调整须提前通知甲方。9.2.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配送货物,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2.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正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部件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情况,导致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外,还要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9.2.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样品,经审验合格方可批量供货。9.2.5供应链要求:所有货物的来源必须清晰。9.3售后服务9.3.1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9.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货物完好,物品齐全,如有不合格的物品,按照要求退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3.3在服务期内如出现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迅速派人员及时解决,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时间拖延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9.3.4售后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半小时响应供货,1小时配送,部分需要安装或调试等2小时完成处理。成交供应商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9.3.5所投产品均为原装正品,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将扣留所有货物、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解除合同、并向有关方面举报。合同条款本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序号采购名称备注1住宿服务第二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采购的服务内容按照单价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结算价格招标清单和验收数量综合计算。此价格包括了服务及与之配套的货物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交货1.交货日期:以甲乙双方协商时间为准2.交货地点: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第四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五条付款方式:依据成交的服务的清单明细价格和数量具实结算,供应商将每月工作量统计后,经采购人分管科室核实无误后,在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款项。第六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2.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磋商文件中列明的清单中的内容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第七条验收1.清单中的内容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清单中的内容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3.依据合同服务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第八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享受该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清单中的内容均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2.保证货物或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3.保证其所供清单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3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3.乙方所供清单中的内容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6.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份。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资料形式数量1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1份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中国共产党日照市委员会党校: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在网上提交报价文件。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采购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大写:总报价小写: 合同期限(日历天)对磋商采购文件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规格要求单位预估数量控制单价(元)投标单价(元)总价(元)参考品牌1品牌洗手液泡沫洗手液 295ml PET瓶身 瓶150015明辉 佳永 乐辰 品盈2牙具(A、B)12克秸秆环保可降解牙刷 加3克牙膏个30001.5牙膏参考品牌:舒客 中华 两面针3浴帽2.0/S条形浴帽 入环保纸包装袋定制logo (按照封样要求)个30000.44护理包2片圆形棉片+4支纸芯棉签+1支7.8cm红色木质指甲锉入袋个13250.45剃须刀JY-16#蓝色含蓝须刨柄配多乐克刀头+10g铝塑管佳永版须膏入中封袋 个15001.56梳子秸秆材质 环保 个30000.87垃圾袋(小)32白色垃圾袋 厚度1.5/s 个15000.088垃圾袋黑(大)厚度2/s 黑色 尺寸:100*120个15000.19茶包日照绿茶 包15000.510咖啡15g装,独立包装 雀巢 1+2方片咖啡包15001.811拖鞋珊瑚绒29.5*11.5*6(左右脚)柳叶纹 摇粒珊瑚绒拉毛布寸 布条包边 两把上个3000312擦鞋布空白刀型水刺布个15000.413品牌抽纸190*180mm,2层100抽/包 包30002洁云 清风 14品牌卷纸114*100mm/节,3层210段/卷 卷30002洁云 清风 15品牌檫手纸228*225mm,单层,200抽/包 包300012洁云 清风 16品牌洗发水300ml瓶150015明辉 佳永 乐辰 品盈17品牌沐浴露300ml瓶180015明辉 佳永 乐辰 品盈18品牌护发素300ml瓶180015明辉 佳永 乐辰 品盈19品牌润肤乳300ml瓶180016明辉 佳永 乐辰 品盈29合计备注:表中所显示的品牌仅做参考,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考品牌同等及以上质量标准的产品及对应价格,表中预估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使用,具体数量以甲方需求量为准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 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平均产值(万元)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姓名行政负责人总经理姓名行政负责人技术总监姓名行政负责人财务总监姓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络方式公司法人业务范围供应商离采购人最近的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拟担任职务工作年限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所有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专业人员能体现相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件5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名称)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供应商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就本次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串通投标的行为;(二)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组织、不参与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行为;(三)绝不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组织、不参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四)积极主动地协助、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履约性负责,如有违诺,将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对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清出市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标处理;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接受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期间,同意暂停我公司在(采购人名称)参与投标资格。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完成时间项目联系人、电话备注注:1.本表所述业绩是指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条件所涉及的业绩和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评分所涉及的业绩(磋商采购文件没有作业绩要求的,可以不填本表)。2.随本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5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3.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报价。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山东昭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报价。附件1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附件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标包号:)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附件13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附件14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报价的不正当照顾。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采购人谋求不正当利益。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报价价格、报价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成交。8.成交后,不将成交项目转让他人,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9.成交后,与采购人按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盖章/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15政策性功能附件15-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厂家/产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小计(元)节能产品价格合计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附件15-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O)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寓易耗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