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赁 海域 临近招标公告(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2023)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DBJO-23061
项目名称: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获取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填写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d_jyzb@126.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2-85899955),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进行登记备案。 开户名称: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麦岛支行 银行账号:802350200407529 (5)注:以上两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果报名资料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写明缺少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邮费自负),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6)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或文件无效,因此造成损失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        
联系方式:孙卓男;0532-5876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联系方式:付萌青;0532-8589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萌青
电 话:  0532-858999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6: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4:0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萌青

项目联系电话
0532-85899955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卓男;0532-58761013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2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萌青;0532-85899955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pdf采购需求-辽东湾及临近海域船舶租赁项目.pdf

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2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违约、服务质量很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情况向监管部门提出,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服务内容及要求2.1服务内容提供不同类型的船舶供甲方按需选用,作业区域位于辽东湾及临近海域,具体要求如下:2.1.1船A,此类船舶用于离岸较远、水深较深的水域。(1)具备船上住宿条件,自持力10天以上,期间能够连续作业,吨位不小于400吨(总吨),船长40米以上(含),最高航速不低于8节,具有绞车等作业设备,具备底拖网作业的配套设备、网具等(底拖网损耗及时更换,费用由船舶方负责),船舶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船体坚固,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抗浪性,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和稳定的推进性能。(2)船只配备定员不小于2人(包含1名驾驶员),此外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备5名以内的船员辅助采购人开展工作。(3)航行安全设备齐全,如罗盘、通讯、灯光等。(4)具备提供12人及以上的炊事就餐、住宿、生活用水条件。(5)救生、消防设备配置齐全,具备可供12人及以上使用的救生衣及其他救生设备,且在使用有效期内(附救生筏和灭火设备年检证书)。(6)★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船员持有有效船员证书。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具备可开展现场采样、预处理等工作的甲板空间,配备面积不低于10个平方的实验室,具备提供220V的交流电供电能力,配备中央空调。(9)★租赁船舶应已购买船舶及船员等相关保险,中标人应配足船舶必要的持证岗位人员,并提供人员健康证明,中标人应为所配的全部人员(不包含采购人)购买人身保险。(10)船员应具有海上调查监测相关工作经验,对作业海区水深条件、航道、码头、养殖区等相关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11)禁渔期可以出海作业。2.1.2船B,此类船舶用于近岸、水浅水域。(1)具备在水深0.5米-40米以内海域航行和作业的能力,吨位不小于20吨(总吨),船长12米以上(含),最高航速不低于8节,具有绞车等作业设备,具备底拖网作业的配套设备、网具等(底拖网损耗及时更换,费用由船舶方负责),船舶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船体坚固,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抗浪性,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和稳定的推进性能。(2)船只配备定员不小于2人(包含1名驾驶员),此外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备3名以内的船员辅助采购人开展工作。(3)航行安全设备齐全,如罗盘、通讯、灯光等。(4)具备提供10人及以上的炊事就餐、生活用水条件,配备临时休息舱。(5)救生、消防设备配置齐全,具备可供10人及以上使用的救生衣及其他救生设备,且在使用有效期内(附救生筏和灭火设备年检证书)。(6)★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船员持有有效船员证书。开标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具备可开展现场采样、预处理等工作的甲板空间,具备提供220V的交流电供电能力。(9)★租赁船舶应已购买船舶及船员等相关保险,中标人应配足船舶必要的持证岗位人员,并提供人员健康证明,中标人应为所配的全部人员购买人身保险。(10)具有海上调查监测相关工作经验,对作业海区水深条件、航道、码头、养殖区等相关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11)禁渔期可以出海作业。2.1.3违约情形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如:出海后配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无故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供租赁船舶的、服务过程中出现事故的等,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2投标报价说明(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方式报价,且投标人只能填报唯一优惠率,且优惠率不得小于0。例如:投标人填入0.2,即为优惠率20%,优惠后的中标单价=(1-0.2)×单项控制价。单项控制价如下:①船A:工作期间2500元/小时,工作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抛锚休息按800元/小时。②船B:1.3万元/天。③用船时间自采购人人员登船时间起算,至采购人人员下船时间截止,采购人人员未登船期间不计入用船时间。(2)单项控制价包含提供船舶租赁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①船舶租赁费用②配套设备的使用费用和维修费用③派遣船员的薪金保险、意外险、生活费等人员费用④投标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2.3服务要求2.3.1本项目为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出海调查、监测、调研、试验等工作用船租赁。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的租赁时长及天数,所有租赁活动均根据实际租赁时长及天数按时结算。2.3.2采购人需要用船时,需提前通知中标人(至少提前一天),中标人准备好船舶,并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3.3在船舶租赁期内,中标人船舶的所有保险、驾驶、维修、年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且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给采购人的船舶已按照政府的要求等相关规定缴纳了所有相关保险,并确保该船舶在保险有效期内;确保船舶按照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中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等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内。中标人须承担采购人使用船舶过程中,所涉及的车辆进出码头所需全部费用。2.3.4中标人船舶租赁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包括驾驶员自身、采购方、第三方)、服务事故等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中标人驾驶员的行为造成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中标人对上述行为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2★付款方式每个航次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实际工作量由采购人、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据实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全年实际支付金额总和不超过150万元。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仅限于辽东湾及临近海域。3.4验收标准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应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服务保障3.5.1租赁船舶技术性能应良好并符合海事部门的管理要求,各类船舶证书齐全并处在有效期内,各项船舶配套设施或设备齐全、功能完备,在租赁期内中标人应做好船舶维修、保养,并确保船舶保持正常、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相关作业的正常开展。3.5.2中标人能够协助采购单位办理相应海区作业时的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如:航海通告、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能够应对海区作业时海事、海警、渔政、边防等相关部门的手续检查;船舶应有应对台风、碰撞、触礁、搁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拥有在事发地自主处理和协调救援的能力。3.5.3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船舶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过程中,中标人船舶情况与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若中标人拒绝更换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符合其响应文件的船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中标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3.6其他要求3.6.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海上航行和作业的相关规定,保证船舶和作业安全。3.6.2中标人负责配备能够胜任工作的船员或技术人员等,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作业,保证相关任务顺利完成。4.政策落实情况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已在招标文件中落实。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舶租赁 海域 临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