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招标公告(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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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230402一、招标条件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自由大路精品街路提升改造工程)已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2023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标段: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自由大路精品街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规模:沿街楼体亮化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自由大路精品街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道路、交通、路灯)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3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456.9685万元(暂列金67万元),二标段8525.3716万元(暂列金693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临河街-人民大街)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9月8日共计75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3业绩要求:3.3.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3.3.2(一标段)业绩不需要网查。(二标段)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4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赔犯罪行为。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1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本标段中的投标无效,作废标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标段号+联系电话。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开标过程无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赔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七、评标办法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联系人:熬一狄联系电话:0431-84678873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联系人:简宇华、王丽萍电话:0431-80531171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431-88779829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8邮箱:JSTZBC123@126.COM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邮编:130400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建基础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