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险服务定点询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政府采购定点服务采购公告
定点询价公告
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采用定点采购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16223
(三)预算金额:43,3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黑PK2616 强险、车船税
1
台
2
黑P5K035 强险、车船税
1
台
3
黑P52219 强险、车船税
1
台
4
黑P61678 强险、车船税
1
台
5
黑P29517 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司机、车上人员乘客
1
台
6
黑P79457 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司机、车上人员乘客
1
台
7
黑P1116C 强险、车船税
1
台
8
黑P63608 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司机、车上人员乘客
1
台
9
黑P63432 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司机、车上人员乘客
1
台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24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询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询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田杰 0457-2887197
采购单位:漠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05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