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打农药招标公告(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



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3-0529-CG-001 
    项目名称: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阜康市6个乡镇的小麦进行统防统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4)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领取文件同时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0000元整;(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13885080236、开户行账号:080525000000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30日10:00时-2023年6月12日16:30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19号
联系方式:15109941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
联系方式:0994-2707555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海建
电 话:0994-2707555转800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x磋商文件.docx1.9M

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二)供应商须知10(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1(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2(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16(六)开标18(七)评标18(八)定标20(九)合同签订及履行20(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十一)纪律和监督22(十二)无效投标23(十三)废标24(十四)质疑和投诉24第三章评标办法27第四章磋商内容2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7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2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GE-2023-0529-CG-001项目名称: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采购内容:对阜康市6个乡镇的小麦进行统防统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78万元最高限价:78万元项目地点:阜康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内完成。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4)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3年6月12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李玲联系方式:151099412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联系人:殷海建联系方式:0994-2707555转80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 购 人: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联 系 人:李玲1联系电话:151099412882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 座13层2联 系 人:殷海建2联系电话:0994-2707555转800231、项目名称: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32、磋商文件编号:XJGE-2023-0529-CG-001341、主要磋商内容:对阜康市6个乡镇的小麦进行统防统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内完成。5最高投标限价:78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6★1、响应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4)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投标语言:中文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6:30分11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性文件:否12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 3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分包(转让):不允许18考察现场、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9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1.领取文件同时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0000元整;(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13885080236、开户行账号:080525000000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30日10:00时-2023年6月12日16:30时)21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2《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1、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且需要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6:30(北京时间)3、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2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2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2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7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结束后5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两副)递交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9室) ,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缺一不可。(二)供应商须知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磋商项目。3.定义3.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3.2“采购人”系指阜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4“供应商、磋商单位、响应人”系指符合本磋商项目资质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3.5“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3.6“磋商响应性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3.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9“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3.10“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有关的服务。4.合格的供应商4.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款的基本条件;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5.费用承担供应商应承担与招标代理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踏勘现场和答疑会不组织8.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评标办法4)磋商内容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6)《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如果多份澄清和修改文件对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为准。(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1.3磋商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磋商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性文件。1.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2.投标语言:2.1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2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性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性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服务方案等)、投标报价及其它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7.1商务文件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应包括:(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保证金收据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报价单;(6)投标报价明细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除项目负责人外)(8)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0)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定)。7.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11)项目实施方案;(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7.3本次投标报价要求:7.3.1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全过程的全部费用。7.3.2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拒绝不计成本的故意压低投标报价和恶意以低价投标的行为。7.3.3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8.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8.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须知前附表第21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磋商保证金10.1(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13885080236、开户行账号:080525000000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5月30日10:00时-2023年6月12日16:30时)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10.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的金额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后予以退还。1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11.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在签字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11.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印章或由《磋商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1.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及密封,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标记1、响应文件的标记1.1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套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记并在供应商名称处加盖公章:(1)工程名称;(2)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3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2.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2.3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4.迟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性文件。5.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磋商响应性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性文件。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1.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数量;2)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名单;3)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关内容;4)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6)开标结束。(七)评标1.磋商小组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2.评标原则2.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项目实施机构成立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采购的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业主代表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庄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财库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特殊情况。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评标3.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应性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评标办法”内容。3.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是磋商响应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磋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5如果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6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八)定标1.定标1.1定标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1.2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定标方式: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定成交人。2.定标程序2.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人。2.2采购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人单位。2.3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3.1成交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采购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成交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合同签订及履行1.合同授予原则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单位。若因成交单位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成交单位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以此类推。1.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服务内容的权力。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成交项目的转让(转包)给他人。2.合同的签署2.1成交人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2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单位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履行合同3.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十一)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性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磋商响应性文件,更改报价;(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成交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2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2.2.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a)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b)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e)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2.2.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2.3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2.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2.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2.2.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2.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2.2.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2.9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同的;2.2.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2.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十二)无效投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三)废标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单位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十四)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格式,详实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提供有关质疑事项真实可靠的书面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10.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1.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2.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二、评审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1.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供应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磋商无效。有关资格证明材料的证书、证件原件备查。资格审查表序号标 准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3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或磋商保证金收据(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序号项目123序号项目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2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6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磋商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8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9供应商报价是否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综合评分表序号 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分值1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0分2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8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2.5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分4本地服务能力在本次项目地有办公场所及用来服务本次项目的设备。(需提供办公场所照片和设备照片,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最高2分,不提供不得分。2分5人员配置本项目拟投入操作人员5人及以上含(5人)得2分、8人及以上含(8人)得4分、13人及以上含(13人)得6分,最高6分注: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书。6分6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整体实施方案,项目理解、机型选择,飞防时间安排计划、保证措施、飞防路线规划设计等,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很高,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9-15分;措施较科学、可行性较强,得5-8分;措施相对科学,可行性一般,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7进度安排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7~10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控制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4~6分;进度安排不合理、控制措施不全面、无可操作性0~3分;10分8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专业、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强10~12分;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5分~9分;质量管理体系未建立,无质量控制措施0分~4分;12分9应急响应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组织、响应时间、 联系人、联系方式等;②应急响应流程;③紧急情况及应对措施等。④应急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等;进行评比,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应急预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且详细的,得10~12分;2、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应急预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且较详细的,得5~9分;3、有针对本项目拟定应急预案,但不具体、不全面,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12分10服务措施服务保证措施全面,针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均提出了具体的服务计划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9分~12分;服务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提出了服务计划和实施细则,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5~8分;服务保证措施不全面,无具体的服务计划和实施细则,无可操作性0~4分;12分11作业安全保障方案根据对供应商的作业安全保障方案的可靠性,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细节详尽,阐述详尽性等情况。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很高,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6-8分;措施较科学、可行性较强,得3-5分;措施相对科学,可行性一般,得0-2分,不提供不得分。8分磋商内容一、采购内容对阜康市6个乡镇15.66万亩的小麦进行统防统治。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本合同为范本,最终合同由采购人提供具体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3“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合同范围2.1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服务。3.合同文件和资料3.1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保密4.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2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4.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5.质量保证5.1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服务满足甲方验收的要求。6.履行期限依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执行。7.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8.不可抗力8.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8.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9.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0.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违约解除合同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1.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12.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1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正/副阜康市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无人机打农药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保证金收据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报价单;(6)投标报价明细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除项目负责人外)(8)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0)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定)。二、技术部分(11)项目实施方案;(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注:1.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一)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磋商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代用名居民身份证性别男民族汉出生生2013年05月06日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巡道街幸福小区居民组签发机关桃江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30512198908131367有效期限2013.03.05-2023.03.05公民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2013.03.05-2023.03.05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代用名居民身份证性别男民族汉出生生2013年05月06日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巡道街幸福小区居民组签发机关桃江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30512198908131367有效期限2013.03.05-2023.03.05公民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2013.03.05-2023.03.05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代用名居民身份证性别男民族汉出生生2013年05月06日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巡道街幸福小区居民组签发机关桃江县公安局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民身份证号码430512198908131367有效期限2013.03.05-2023.03.05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保证金收据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报价单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其他事项声明备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附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注:1)报价单中应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2)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基本情况(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职工概况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职工概况姓名职务/职称年龄专业职工概况职工概况职工概况单位概况后附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序号姓名学历专业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务1、本表可扩展2、后附身份证、学历、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除项目负责人外)(格式自拟)后附身份证、学历等证明材料八、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一般商务条款序号条款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条89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审查内容,格式自拟。(二)技术部分十一、项目实施方案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审查内容,格式自拟。最后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1报价(币种:人民币)小写:1报价(币种:人民币)大写:2合同履行期限34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以上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按以上格式制作“最后报价一览表”,用于供应商线上进行最后报价,需单独提供,填写完毕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政采云平台,限时20分钟内完成此项报价,若超过20分钟则视为报价无效,因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使得报价无效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投标说明磋商保证金缴纳说明:供应商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无需到采购代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需携带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用于开标现场资格查验,同时需要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需到采购代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需携带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用于开标现场资格查验,同时需要将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缴纳,需缴纳保函复印件壹份至采购代理公司;保函原件用于开标现场资格查验,同时需要将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二、本采购文件正文叙述部分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歧义之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打农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