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生产及辅助工程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供电照明工程招标公告(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3)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spa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

联系人:叶树清

电话:15088872506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系人:

电话:15957458580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范围:

本工程位于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作业区已建大浦口港区内,建设重箱堆场为一线6-1堆场及二线5-2、6-2堆场,占地面积约27.49万m2;建设空箱堆场为三线2-3堆场及3-3堆场,占地面积约11.72万m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堆场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标段(包)划分: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9011000000804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110301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5-30至2023-06-05,获取方法:无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30,递交方式:无

发布公告的媒介: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行政监督机构: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电话:

0580-2280957

信息来源: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_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_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定金发审批(2022)1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以浙舟港交许(2023)5000002号批复,招标人为舟山通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jtyst.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作业区已建大浦口港区内,建设重箱堆场为一线6-1堆场及二线5-2、6-2堆场,占地面积约27.49万㎡;建设空箱堆场为三线2-3堆场及3-3堆场,占地面积约11.72万m²。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堆场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0日~2023年06月0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黄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始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9时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9楼1921室联系人:葛莉莉、吴飞翔联系电话:0574-27686165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座五楼联系人:王晓岗联系电话:0574-86884169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承诺提供不应少于27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日2018年1月1日(以头际父上日期为准)以米,按一个你段成明元成过沿海20力平力米及以上港区道路堆场工程的施工。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四者缺—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赔犯罪行为;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有行赔犯罪行为认定: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行赔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担任过沿海港区道路堆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3.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赔犯罪行为。4、上述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1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上述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赔犯罪行为认定:对公示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赔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件。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其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制件,如若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a.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b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c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6、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或截图。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故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属于无效证书。同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签名、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满足该文件的相关规定方可认定为有效的建造师证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生产及辅助工程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供电照明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