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
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满足入围资格条件的“代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合单位”开展公开征集,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
1.项目概况
1.1委托内容:年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1.2委托数量/采购方式/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业务委托内容为准。
1.3服务期限:2年。
2.公开征集规则
2.1若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5家,招标人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继续组织招标确认入围配合单位;若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5家,招标人将对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入围配合单位。
2.2对于已提交资格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满足“入围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为最后的邀请对象。
3入围资格条件:
3.1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和存续,经营状况稳定;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水平;
(3)具有与公司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或政府单位公布的资信条件、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4)注册地为厦门或厦门设有分公司、办事处;
(5)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曾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存在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
④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受到重大投诉的;
⑤其它违法违规失信情形。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2)供应商近三年具有3个及以上厦门市财政投融资项目的业绩。
4.公告征集时间及方式
4.1公告征集时间及方式:请有意参加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本公告要求将公告征集响应材料送至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并登记。
4.2公告征集响应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2)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为厦门或厦门设有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佐证材料。
(3)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出现①被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②曾被取消投标资格的;③存在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④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受到重大投诉的;⑤其它违法违规失信情形;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及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查询打印页面:
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②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截图。
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注:如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不完整,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
(9)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佐证。
(11)供应商近三年具有3个及以上厦门市财政投融资项目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佐证。
注:
(1) “近三年”是指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为2020年6月2日(含)至2023年6月2日(不含)。
(2) 供应商须对资格响应文件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3) 收到的所有材料视为不涉密材料,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 电子版应为资格响应文件纸质材料完整版盖章扫描件,并与纸质材料一并密封提交。
(5)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厦门采购招标网(http://www.xmzfcg.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楼
电话:陈先生
联系人:0592-25189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