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域监测评估 修编 河道招标公告(南通市水利局2023)



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水利局(http://s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TJCG2305050
项目名称: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25日。
地点:南通市水利局(http://s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50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
本项目样品出样时间、地点及要求: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水利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13-5900236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
联系方式:0513-55886303
3.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顾枫
电话:15005182114
公开招标文件-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doc公开招标文件-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doc

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LTJCG2305050采购单位:南通市水利局代理单位: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02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水利局(http://s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LTJCG2305050项目名称: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25日。地点:南通市水利局(http://s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方式:自行下载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50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本项目样品出样时间、地点及要求: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水利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联系方式:0513-590023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联系方式:0513-55886303项目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顾枫电话:1500518211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解释。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采购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3、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投标文件的编写供应商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仅现场投标模式适用)1、投标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贰副”纸质投标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3、纸质投标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投标文件密封后应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5、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即视为已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友情提醒: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无故不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五、投标报价一个标的(段)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六、投标费用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成本中自行考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中标金额*1.5%,招标代理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七、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2、中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八、相关提示1、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勘察现场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59002365。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市管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及“一河一策”修编(二次)二、项目预算:40万元三、项目需求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水域状况评价规范》,围绕水空间、水安全、水资源、水生境、水生物、水感观、水文化及水文化等方面,对照17项评价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进行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按照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河长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评分标准(河道)中骨干河道的20项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按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赋分细则(河道)形成本底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对照20项指标,逐项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实施计划安排表)。四、提交成果1、12条市管河道的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报告2、12条市管河道的“一河一策”修编3、12条市管河道的幸福河湖建设方案五、完成工期及服务地点(一)完成工作时段要求1、2023年7月中旬,开始本底调查工作;2、2023年7月下旬,基本完成自评价工作;3、2023年8月5日前,提交成果。(二)编制成果提供:根据采购方要求。六、验收要求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报告、“一河一策”修编及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完成后,通过专家的审查,并提供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报告五份(包含相关附件)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十五天内,中标供应商出具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剩余合同款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1人。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评审内容1、是否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采购人审查);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报价文件出现在其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本项目采购产品被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行报价文件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项目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责任河湖本地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15分)供应商对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评分标准(河道)中骨干河道的20项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按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赋分细则(河道)形成本底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对照20项指标,逐项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实施计划安排表)。本地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思路清晰、对相关现状了解透彻,大纲全面、问题分析合理、准确,处理方法得当、可行性强,得15分;本地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思路比较清晰、对相关现状了解较为透彻,大纲编制、问题分析较为合理、准确,处理方法、可行性较强,得10分;(3)本地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思路模糊、对相关现状了解不够透彻,大纲编制、问题分析不够合理、准确,处理方法、可行性不强,得5分;(4)没有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评估报告(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针对下列内容的编制情况打分: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水域状况评价规范》,围绕水空间、水安全、水资源、水生境、水生物、水感观、水文化及水文化等方面,对照17项评价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进行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评分要求:(1)评估报告编制主要内容的提纲或概述思路清晰、掌握的内容全面,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2分;(2)评估报告编制主要内容的提纲或概述思路较为清晰、掌握的内容较为全面,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方法合理,可行性较强。得8分;(3)评估报告编制主要内容的提纲或概述思路不够清晰、掌握的内容不全,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方法不够合理,可行性不强。得4分;(4)没有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整编(5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收集整编已有工作内容、宣传册的印制以及提出示范性指标及内容进行对比打分。(1)收集整编已有工作内容详实,宣传册用料和制作精美,提出的示范性指标及内容全面,得5分;(2)收集整编已有工作内容较为详实,宣传册用料和制作美观,提出的示范性指标及内容较为全面,得3分;(3)收集整编已有工作内容不够详实,宣传册用料和制作一般,提出的示范性指标及内容有欠缺,得1分;(4)没有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验收方案(3分)评标委员会结合《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对响应文件内的验收方案进行打分。能够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验收小驵成员组织合理,完全符合验收导则的要求,得3分;基本能够项目的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验收小驵成员组织较为合理,基本符合验收导则的要求,得2分;编制的验收方案目的模糊,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不全面,验收小组成员组织不合理,不满足验收导则的要求,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企业业绩(12分)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或河湖生态评估编制或“一河一策”编制或河道保护规划编制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清晰反映签订时间、采购内容,否则不得分。) 拟派团队实力(18分)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3分,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有1个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项目组成员荣获省部级奖励,有一个得3分,荣获市级奖励的,有一个得2分,荣获县级奖励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注: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汇总表(格式自拟),除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还需提供本单位为所有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企业评价(15分)具有水利工程相关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3分,具有水利工程相关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具有国家级科技平台的,有一个得3分,具有省级科技平台的,有一个得2分,具有市级科技平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3、单位荣获市级及以上奖项,国家级得3分,省部级得2分,市级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特别提醒:技术标评分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内容不得分。(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标的产品需求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委对中标候选人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候选人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委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果。(八)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水利局(http://s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可至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01,电话:0513-5588630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专家、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实际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单位(全称):(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水域状况评价规范》,围绕水空间、水安全、水资源、水生境、水生物、水感观、水文化及水文化等方面,对照17项评价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进行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按照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河长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评分标准(河道)中骨干河道的20项指标,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湖(通吕运河、遥望港河、通扬运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九圩港、新江海河、如海运河、焦港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12条河道)按照江苏省幸福河湖赋分细则(河道)形成本底评价和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对照20项指标,逐项形成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目标任务分解表、实施计划安排表)。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相应编制成果后,甲方有权对提交情况进行确认。二、合同费用与支付方式(一)合同费用1、甲乙共同确认,本项目合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2、甲乙共同确认,上述合同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乙方安排人员参加本项目相关协调会议的全部费用;(2)乙方人员参加本项目所需的车旅费、人工费、广告制作费、咨询费、培训费、校验费、评审费、技术支持费、研究论证费、编制费、调研费、编制与图件制作、劳务补贴等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利润、费用、公司管理费及各类税费;(3)乙方人员进行驻场及现场勘测考察所需的全部费用;(4)其他相关费用。3、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费用划转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二)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十五天内,中标供应商出具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剩余合同款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三、完成工期及服务地点(一)完成工作时段要求1、2023年7月中旬,开始本底调查工作;2、2023年7月下旬,基本完成自评价工作;3、2023年8月5日前,提交成果。(二)编制成果提供:根据采购方要求。四、提交成果1、12条市管河道的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报告;2、12条市管河道的“一河一策”修编;3、12条市管河道的幸福河湖建设方案。五、验收要求12条河道水域保护状况监测评估报告、“一河一策”修编及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完成后,通过专家的审查,并提供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报告五份(包含相关附件)。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协助乙方开展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分阶段组织审查并对乙方所作的成果提出书面意见,对乙方提交的报批成果和正式成果进行验收。3、甲方有权参与合同设定的各阶段工作,参与研究讨论工作。4、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需要安排召开相关讨论、咨询和论证会。5、甲方有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及时组织成果验收。6、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7、甲方有权协助乙方做好南通当地的食宿安排、交通组织、资料收集、实地考察、深度访谈、专家研讨会等相关工作,并督促乙方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9、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方案的编制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重大变更,如因甲方重大变更编制内容或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错误、所提交资料存在较大修改可能造成乙方工作有较大修改或返工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延长提交时间。10、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调研条件。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开展工作,按合同进度完成各阶段工作,按甲方要求制作各阶段工作成果。2、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3、乙方应全面整合相关各类规划方案和各版本策划方案。4、乙方应加强成果后期跟踪与服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未通过审批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正。5、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编制工作,并保证所编制的本项目编制成果符合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之规定。6、乙方所提交的本项目编制成果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本项目编制成果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7、乙方完成本项目编制工作后,应向甲方归还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及乙方在编制过程中获悉的所有资料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计模型、图纸和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艺工序节点的技术方案资料、相关设备参数资料。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违约处理与争议解决(一)违约的处理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调研条件,或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项目经费,影响进度,则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提交本项目编制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编制成果内容及时进行成果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成果验收时间拖延,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沟通,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则乙方工作时间顺延。(二)争议的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资料使用和管理,版权及保密约定1、资料使用和管理(1)甲方提供的既有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相关数据、资料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2、版权、信息发布与学术研究(1)乙方确认,甲方拥有本项目方案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3)本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含论文)。(4)本项目完成后,乙方如需进行的与本项目方案成果相关学术交流(含论文)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3、保密条款(1)乙方承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乙方专为本项目采集的数据、建立的数据库只为乙方获得相关授权的人所接触和掌握,承诺完全履行其保密义务,并不以任何方式将以上成果资料的部分或全部泄露、提供和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方案要求、计划、图纸、式样、样本、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和项目的服务成果资料等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归还甲方。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使用上述所列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的部分或全部。(3)除合同本身以外,本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对方。九、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十、乙方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乙方所有提供的服务及成果验收均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及要求。十一、税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以下列约定承担: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终止合同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本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合同全部,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合同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结束后由甲方进行阶段性验收,如服务质量、方案指标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赔偿,赔偿金额为同期累计付款额的两倍。2、如甲方根据本条第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与其他服务商签定合同继续服务,对于甲方未终止部分,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乙方缴纳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甲乙双方确认,以下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文件:1、招标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3、中标通知书。上述附件内容互为补充,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如该文件与本合同约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不明确,以甲方的解释意见为准。十五、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质疑函格式参见附件。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需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4.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相关格式参见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报价)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投标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现场勘察承诺函;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代理人联系电话:------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失信记录的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6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7现场勘察承诺函(采购人):依据贵单位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202年__月__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就现场勘察情况做如下承诺:1、经现场勘察,我方已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供货及安装现场、施工环境、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所有情况。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附件9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投标人(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注: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域监测评估 修编 河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