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水价推进招标公告(阳朔县水利局2023)



  项目概况                                                    
    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C3-210017-GXLY 
    项目名称: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2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2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项目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
最高限价(如有):121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甲方提供项目完成所需资料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成果报告并交付采购人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水利局 
    地    址: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周书能 
    项目联系方式:0773-882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红岭路1号置地金融大厦A座1109室 
    项目联系人:秦晨煜、秦涛 
    项目联系方式:0773-8994564 

附件信息:

(定稿)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整体推进项目.pdf(定稿)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整体推进项目.pdf578.0K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3-C3-210017-GXLY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3-C3-210017-GXLY项目名称: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1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21万元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21万元预算金额:121万元预算金额:121万元预算金额:121万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需求或者服务要求01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1项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合同履行期限:自甲方提供项目完成所需资料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成果报告并交付采购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5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1.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141.250.58:10030/web/cgw/index.pt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阳朔县水利局地址: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67号联系人及电话:周书能0773-8820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红岭路1号置地金融大厦A座1109室联系方式:0773-89945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晨煜、秦涛电话:0773-899456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有效的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月至今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月至今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清单(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9.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本项目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注:不少于30分钟)26.3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2%【小型和微型企业按2%】(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桂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桂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66600085802900010-00000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部门,联系电话:0773-8994564,通讯地址:桂林市红岭路1号置地金融大厦A座1109室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其他文书、文件格式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说明:1、本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2、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偏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1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项目(一)进行县域基础资料收集、调查。调查灌溉基本情况、农业用水总量、管理方式、水利工程、计量设施等;根据调查及收集的资料,编制阳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并通过上级审核。(二)调查灌溉工程管护情况。明晰灌溉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完成灌区专管工程的确权证书发放和群管工程的管护协议书签订。(三)调查水权。农业用水总量指标要细化分解到受益乡镇、行政村,并颁发水权证。(四)确定农业水价。开展水价成本核算,协助出台水价文件。(五)制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出台县域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六)设立宣传标识。在灌区内村委会、基层水管单位等场所设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永久宣传标识,基层水管单位做到灌区管护制度上墙。(七)绘制电子地图。收集县域基础资料,编制完成灌溉工程现状分布图、灌溉工程管理结构图、农业用水水权分配图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分布图。1项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合同价格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的总和。(合同内容与批复内容不一致时,以批复内容为准,批复价高于合同价时按合同价支付,批复价低于合同价时按批复价支付,最终支付以结算审计为准)。第二条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资料;(4)磋商文件的条款要求。第三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向乙方项目人员详细介绍项目情况。1.2及时审定乙方提供的系统报告。1.3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以便乙方能够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1.4向乙方提供具体被检测单位的相关联系信息。2、乙方责任2.1乙方的合同义务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实质转移,必须自行履行合同义务。2.2乙方保证使用的图片和文字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对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2.3在合同范围内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2.4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2.5乙方对项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外泄项目任何信息;因乙方擅自外泄项目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6乙方须提供一名指定的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甲方长期保持联系,并提供系统的业务咨询电话以便随时咨询联系。第四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第五条服务期自甲方提供项目完成所需资料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成果报告并交付采购人。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每次支付完成进度的90%,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累计100%。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及成果报告的(业主同意延长期限的或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导致除外),则每延期1天,按违约金500元/天,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交付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桂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桂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阳朔县财政局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阳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七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或应答)文件;3.服务承诺书;4.磋商中的磋商记录;5.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两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阳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 水价推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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