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配套设施建设 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



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助驾井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41127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112762元(含暂列金11134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 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 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 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废标处理;(2) 根据闽建筑〔2015〕 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 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 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埕工业园翔飞路9号,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1173290340@qq.com电话:18850193101,传真:/
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547209155@qq.com
电话:18059378959、18806008335,传真:/
联系人: 叶工、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8-79753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附件: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招标正文.doc招标正文.doc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施工).pdf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施工).pdf

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施工).pdf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施工).pdf

招标-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招标).rar招标-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招标).rar

创业路cad电子版.rar创业路cad电子版.rar

斗园路cad电子版.rar斗园路cad电子版.rar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if!supportLists]-->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埋、助驾井工业园;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4112762元;<1-[f!supportLists]>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1;<1--[if!supportLists]-->2.4.<1--[endif]-->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112762元(含暂列金1113483)元;<1--[f!supportLists]-->2.5.<1--[endif]-->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if!supportLists]-->2.6.<1--[endif]-->标段划分(如果有):1;2.7.<1--[endif]-->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1--[endif]-->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1--[endif]-->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1--[endif-->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f!supportLists]->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闸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if!supportLists]-->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O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1--[if!supportLists]-->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o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if!supportLists]-->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坛工业园翔飞路9号,邮编:354500电子邮箱:1173290340@qq.com电话:18850193101,传真:1联系人:戴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滩溪镇闵江源北路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邮编:354500电子邮箱:547209155@qq.com电话:18059378959、18806008335,传真:1联系人:叶工、高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o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建宁县滩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联系由话:n598-79753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潍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820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3504302208260203招标项目名称: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招标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林兴荣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叶海燕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3年6月2日使用说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招标公告7第2章投标须知1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第2节投标须知27“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7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8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9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0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31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35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5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47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1节合同协议书50“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50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51“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5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52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53专用合同条款53第4节合同附件76“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76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77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78第2节招标控制价84第3节投标报价9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93第6章招标图纸9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95第2节招标图纸9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8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99(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99(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99(3)招标项目说明99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00(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00(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102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03(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103(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103(3)文明施工要求103(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104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04(1)技术要求104(2)质量要求104(3)参考品牌105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107第6节其他要求108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0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2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3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114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116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17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119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20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21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22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23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24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125一、投标函128二、投标函附录129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131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2五、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33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3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助驾井工业园;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4112762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112762元(含暂列金1113483)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1;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埕工业园翔飞路9号,邮编:354500电子邮箱:1173290340@qq.com电话:18850193101,传真:/联系人:戴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邮编:354500电子邮箱:547209155@qq.com电话:18059378959、18806008335,传真:/联系人:叶工、高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联系电话:0598-797537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820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福建飞翔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埕工业园翔飞路9号联系人:戴工电话:18850193101,传真:/电子邮箱:1173290340@qq.com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联系人:叶工、高工 电话:18059378959、18806008335,传真:/电子邮箱:547209155@qq.com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报建编号:3504302208260203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标段名称: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标段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助驾井工业园5.1.5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24112762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820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中亿通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当地文件执行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文件执行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当地文件执行其他要求:按当地文件执行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17: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建宁支行帐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6232636400101739024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1.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详见明建〔2019〕30号文规定);2.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①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1.有资格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详见明建〔2019〕30号文规定)2.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①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300401100145003。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投标人以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的只需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开标前无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 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文件。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按闽建筑〔2022〕13号文件要求执行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 09:00:00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密封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明建〔2020〕3号)规定,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547209155@qq.com,以便招标人核对其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名称变更导致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查询结果不正确的责任。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按需封存、移交与鉴定相关的物品和数据信息。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2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定标原则:/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闽建筑〔2020) 8号及明建 (2019) 30号〕的方式。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电话:0598-797537640.34.2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3、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但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4、被投诉人应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履行招标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如实、及时和完整地提供需要调查的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5、中标人在公示期间经查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或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7、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包括以下情形:(1)福建CA数字证书损坏由福建省瑞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证实非人为损坏的;(2)其他特殊情况如电子招投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或软件故障导致大多数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失败的。8、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6份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9、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10、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执行。11、中标人应按建宁县现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执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如属于本次招标的承包范围,但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取消该部分施工内容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中扣除该部分报价;若发包人变更或调整施工内容和单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重新计算综合单价。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以此为由作为索赔的依据。13、重要通知:因电子招标文件为固化格式,招标内容按以下要求修改,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条通知为准。13.1、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4号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不再适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3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中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不适用于本项目。13.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第5项第3.1.8条款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2点有关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的要求补充以下内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中免征条件的企业,可提供免征社保的相关证明。14、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1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16、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7、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明建筑〔2014〕47 号)文件规定。18、严格执行闽建建〔2016〕22 号文件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条款。19、严格执行闽建建〔2017〕5 号文件关于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条款。20、严格执行闽建〔2020〕3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电子投标文件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23、依据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根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二级建造师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24、根据闽建许函〔2020〕1号的通知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25、施工期间需严格执行本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K的取值区间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其中:B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1、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根据上述公式和本表第1项K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2、评标基准价:根据上述公式和招标人公开抽取的K值计算确定。3、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和评标基准价均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32.2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b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根据建政文[2022]58号文:我县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的,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按照b类办法,在开标现场公开抽取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 家时,全部入围;2.投标人数量多于 50 家时,如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诚信建筑业企业少于 30 家的,则诚信建筑业企业全部入围;如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诚信建筑业企业多于30家的,则随机抽取 30 家诚信建筑业企业入围,未入围的诚信建筑业企业参与剩余 20 家名额的抽取;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不适用 。42.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价绝对值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价绝对值=|Ai-评标基准价|。其中,Ai 为各投标人的报价。5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试验员:/人;……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3.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5. 其他要求:/74.2危大工程清单1、/;2、/;3、/;……87.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97.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10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程序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前准备工作;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对技术文件(如有)进行评审;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对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技术文件(如有)、再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技术文件(如有)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评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前的准备工作K值的抽取。在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后,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的规定,公开抽取K值。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2.2.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详“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下同)内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50家但不多于(含)100家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2.2.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00家时:(1)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亿元,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当0.3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00家(第10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5家入围;当招标控制价≥1亿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100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2)采用B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50家的,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采用A类办法的,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计算的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按照下列方式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入围投标人不少于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的,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则按名次每次递补3名进行评审(如果剩余投标人不足3名的,剩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入围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评审。采用B类办法的,实行100分评分制,由投标报价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的规定计算的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下列方式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入围投标人不少于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的,选取前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则按名次每次递补3名进行评审(如果剩余投标人不足3名的,剩余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2)入围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评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如有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未按照投标须知第20.7款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或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交易平台校验认定被篡改;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技术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经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文件评审。技术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4)项规定的情形,否决其投标。4.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和本章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3技术文件采用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暗标式评审办法,由评标系统自动生成暗标编码后,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采用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进行评审,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技术文件分应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本招标项目仅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作合格与否的评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技术文件评审最后得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商务文件的评审。商务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5.1.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5.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1.6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5.1.7投标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5.1.8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5.1.9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能接受的条件;5.1.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6.1.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1.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1.3本办法第5.1.7项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以价格低的进行修正。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7.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85%;7.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9项)85%;7.1.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85%;7.1.5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不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金额填写;7.1.6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不一致。8.推荐中标候选人8.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8.1.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8.1.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8.2推荐中标候选人8.2.1定标方式采用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A类办法的,进入前五名并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详见《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后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四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采用B类办法的,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按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8.2.2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照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8.3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9.提交评标报告9.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9.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9.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0.附则10.1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0.2除本章第10.1款规定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随机参数已抽取的,招标人不再重新抽取。10.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格式)序号评审子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和标准子项目评分(分)权重1//A1(满分100分)/2//A2(满分100分)/…………………………///////////////////////////////////////////////////////////////////////////////////////////////////////////////////////////An(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A1*B1+A2*B2+…+An*Bn备 注1.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1+B2+…+Bn累加为1;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90分或小于60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说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在《专用本》中列出,作为各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依据。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序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对应的信用系数备注11亿元及以上第1位0.9985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11亿元及以上第2位0.999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11亿元及以上第3位0.9996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11亿元及以上其 他1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2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第1位0.999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2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第2位0.9994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2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第3位0.9996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2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其 他1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30.3亿元以下第1位0.9995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30.3亿元以下第2位0.9997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30.3亿元以下第3位0.9999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30.3亿元以下其 他1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含澄清、修改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2.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招标人委托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承包人料场、仓库、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取、弃土场、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技术文件中引用的现行(含施工期新颁)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发包人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所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及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还包括国家、福建省、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定、规范及各种管理性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招标控制价;(11)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三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有关的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7天内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六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经图审的图纸和承包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工程用地红线作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本工程出现工程清单错误时,不予调整合同价格;且本工程为单价合同,中标后工程量不予核对,结算时按实际计算。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本工程出现工程清单错误时,不予调整合同价格;且本工程为单价合同,中标后工程量不予核对,结算时按实际计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监理情况,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承包人提出的现场变更进行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7日内,工程担保以现金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的方式提交,工程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从签订合同至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签字盖章完整竣工图纸;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③施工资料:控制资料(例:材料检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管理资料(例:开工报审表、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④建设工程备案需要的材料。资料必须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规范要求,并按A4纸(附图表可用A3纸打印)标准装订成册;⑤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陆份(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材料)(如有增加需要承包人应给予配合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工程技术档案的规范要求装订成册,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含纸质及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一、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二、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三、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四、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五、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六、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七、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八、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提供。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负责项目的总协调,包括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等。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如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替换人员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处以10万元人民币/人次的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按3000元/次处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处10万元人民币/人次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应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同时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负责人每人次缴纳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缴纳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每人每天5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缺岗致使连续两周且每周被处罚超过5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现场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承包人应按工程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无息退还。逾期未提交,视同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单位除按照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暂停令、工程变更令及工程费用签证须经发包人批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未经建设方及代建方书面确认的监理单位中间签证不能作为增加费用的依据。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检查的工程隐蔽部位不得覆盖。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及三明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2)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4)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记入合同价。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3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正式开工前3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正式开工前3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正式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本合同条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使总工期滞后超过中标施工单位施工网络计划工期30%,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在7天内清场,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室外作业的高温天气或大雾;(2)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3)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的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本工程的主用材料及监理单位发出的要求提供样品的其它材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所有工程变更项目(含设计变更)均应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由项目监理部发出工程变更项目指令,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其中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承包人不得直接与设计院商谈设计变更事宜。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且由于工程累计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合同总价调整超过合同总价10%的,由合同当事人按照通用条款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计算并乘以相应的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人等部门审核后确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方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除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人工费调整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价差外,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钢材、水泥、钢管脚手架价格变动,根据闽建筑[2007]53号文件、闽建筑〔2018〕41号文件、闽建筑[2009]18号文件、闽建筑[2010]39号文件与闽建筑[2018]13号文件精神,钢材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或水泥、钢管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水泥、钢管10%)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的价差由业主承担或受益,价差按月份调整。差价计算按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上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除钢材、水泥、钢管价格变动引起的调整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工、材料、机械、费、税均不再执行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风险承包幅度时发生的差价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款的约定执行。若因征地拆迁、政府指令、政策性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停建、缓建及取消等,除了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实予以结算外,发包人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其他要求。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承包人以现金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予以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10%),其他形式提交的均不予以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28天前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2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30%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前预付款需全部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扣完为止。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基本户预付款银行保函。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福建省、三明市的相关配套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进度款申请单等有关资料,监理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7天内审核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并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按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月份进度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和竣工资料,监理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4天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相关资料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经确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款的80%(不包含暂列金额,但包含前期已支付的所有进度款和已支付但尚未扣回的预付款)时,停止支付进度款;4)待本工程结算经财政局结算审核后且所有资料归档完毕14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经财政局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7%;5)剩余3%为保修金(保修金退款期为二年)。6)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注:工程进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取工程进度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工程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本合同条款》执行。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合同规定验收完成后10天内。(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本工程不采用过程结算。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资料;(3)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结算审核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待保修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悉数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不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签定)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其差额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质量仍由承包人全部负责。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三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①、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保修费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误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②、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电气漏电、电线短路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4小时内,应无条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保修费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误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③、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2)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因质量不合格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又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还应当按(1)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当继续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和整改,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另行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台风含8级、降雨量达100mm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农民工工资支付21.1.1农民工工资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执行;21.1.2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户格式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项目(可简称)+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和住建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并会同建设单位填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备案表》。21.1.3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月平均人工费必须每月拨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节点支付、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延期、拖延。21.1.4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比例(数额):(1)、月平均人工费是指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总额除以合同工期(月)的金额。且人工费总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5%。合同外(增项)工程项目相应参照以上比例拨付。(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保障工资专户资金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相应责任及时补足。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人工费拨付到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补足金额,用于支付工资。21.1.5工资专户撤销:工程(交)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原备案的人社和住建部门同意,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账户。工资专户撤销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备案部门报备。21.1.6闽建筑[2018]28号文件人工费调整: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施工期间若有新的文件调整,则调整文件发布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新文件调整。21.1.7未按期付款违约责任: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和项目日常监管考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或住建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6).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与实名制登记的用工信息严重不符的;(7).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21.2、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监理单位中间签证不能作为增加费用的依据。21.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及承包范围作相应调整,乙方不得以此提出索赔。21.4、承包人应对其报送的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含竣工图)、工程结算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后,核减率超过10%(含10%),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核减率在15%—20%范围内(含20%),承包人应支付按审核结果核减造价金额的2%违约金;核减率在20%以上的,承包人应支付按审核结果核减造价金额的5%违约金。21.5、投标人在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材料、成品及特殊成品保护,因失窃失火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凡由此而损及招标人利益时,投标人应负责赔偿招标人的损失。21.6、承包方应在桩基施工前应严格核对施工图纸。如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中有以下问题而产生的返工事件,由承包方负责损失:(1)、建筑、结构和各专业施工图有矛盾的,(2)、不符合强制性规范规定要求的,(3)、部位结点不合理的,(4)、各专业施工图与建筑施工图不合的。(5)明显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21.7、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包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承包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发包方有权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所属工人。如若出现发包方按合同约定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承包方再要求甲方超出合同约定付款,且出现民工闹事、围攻、上访等事件,给发包方造成负面影响,经双方或有关部门协调,发包方先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的,此款甲方将从承包方工程款中双倍扣回。21.8、承包方需根据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本工程完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承包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招标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并协调解决与周边社区、居民、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关系;因此而造成损失发包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21.9其余条件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中标标函的承诺条件及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三、招标工程量清单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3.编制说明格式: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助驾井工业园。2.工程专业: 市政工程 。3.专业工程主要内容:1)软基处理的类型、面积等:CFG桩、冲击碾压、翻挖换填,面积详设计。 2)道路工程:道路长度:创业路道路414.257米,道路修建宽度:15米;斗园路道路321.989米,道路修建宽度:15米;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507.278米,道路修建宽度:18米;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3)桥梁工程:① / 桥,最大跨径/米,总长:/米。4)涵洞工程:① / 涵洞,是否顶进箱涵: / 。5)排水工程:管道材质:HDPE缠绕增强管(B型结构),环刚度≥8KN/㎡;施工方法: 开槽埋管 。6)隧道工程:单线隧道长度 / m,隧道净空面积 / m2,净宽: / m。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施工方法: 开槽埋管 。8)路灯工程:路灯类型:单臂路灯、双臂路灯等。9)其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编制范围按照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的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斗园路、创业路道路工程图纸及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图纸,专业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 照明工程等,具体如下:不含三通一平。2.包括的专业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 照明工程等。编制依据1.图纸: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道路工程图纸及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编制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 。3.地质勘察报告: /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其中,暂列金额: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111348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元;总承包服务费: /元。。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1.本预算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排名不分前后)预算计价 品牌品牌1品牌2品牌31水泥金牛建福万年综合2钢材韶钢萍钢闽光综合3路灯郎琪明欧路浦尧特尧特4排水塑料管闽睿牌飞起南铸南铸5电力、路灯管材闽睿牌南铸飞起飞起6电力管材振辉闽睿牌南铸南铸7给水管道振辉闽睿牌南铸南铸8路灯控制箱曼库亿达科亿科亿科9铸铁盖板工路闽睿牌南铸南铸2.甲供材料一览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含税单价(元)备注报价注意事项1.土方工程:机械施工,人工配合按5%计算,考虑场内调配1km,余方外运运距1KM计算,未考虑渣土收纳费。石方工程:液压锤破碎石方,考虑场内调配1km,余方外运运距1KM计算,未考虑渣土收纳费。脚手架:井字架、墙面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组合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等包含至构造物混凝土工作内容内。围堰: /。便道及便桥: /。洞内临时设施: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履带式单斗挖掘机(1m3以外)1台、履带式推土机进出场费(90kW以内)1台、沥青混凝土摊铺机1台、压路机1台、振动沉拔桩机(进出场费)1台、安拆费(振动沉拔桩机安装、拆卸费)1台;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 /。施工排水降水: /。处理、监测、监控: /。材料二次搬运: /。行人、行车干扰: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爆破安全措施: /。 试验爆破措施: /。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 /。水上支架平台: /。施工围挡: /。工程排污费:/。其他: /。六、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七、其他需要的说明 本次预算按照《2022年5月建宁县标准化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创业路、斗园路、旺业北路及兴业路东段道路工程》图纸进行计算。本工程实行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设施建设 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