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造价管理 工程 改造招标公告(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CQSWZYXY-ZB-2023017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6月6日 至 2023年6月12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3日 09:2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6月13日 09:5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大门口出口处。

六、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3年6月13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二教楼负一楼103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1691099
采购人地址:大学城中路81号

八、附件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挂网稿)2023.6.6.doc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挂网稿)2023.6.6.doc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报名表.doc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报名表.doc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公告.doc
CQSWZYXY-ZB-2023017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公告.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CQSWZYXY-ZB-2023017项目名称: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6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谈判资格-4-四、谈判有关说明-4-五、保证金-5-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服务及质量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知识产权-8-五、其他-8-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9-一、谈判程序-9-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1-三、无效谈判-11-四、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一、谈判费用-12-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2-三、谈判要求-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4-七、签订合同-15-第六篇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1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7-一、经济部分-18-二、服务部分-20-三、商务部分-2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2-五、其他资料-25-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现对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计费额的60%0.51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三、谈判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报名表》,在2023年6月12日12:00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cqswzyxyztb@163.com;2.邮件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3.附件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及其Word文档。(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2.按时报名签到。(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大门口出口处(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20-09:50(六)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10:00(七)开标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二教楼负一楼103室五、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2.1投标保证金需“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3.1除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按内部规定退款。3.2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按内部规定退款。3.3成交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按内部规定退款。若成交服务商放弃中标,需出具放弃中标的函。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恶意放弃中标且扰乱投标秩序,采购人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同时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负责。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账户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招投标科(办公楼208室)联系人:张老师(招标咨询)、张老师(项目技术咨询)电话:023-61691099、023-61691086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项1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大学城校区)范围内的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2.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的所有要求。3.服务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三、服务及质量需求1.服务范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大学城校区)范围内的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如校园环境景观美化提质改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等)做好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本项目由采购人总投资估算约500万元。2.服务要求:(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配备与项目专业相适应咨询人员2名(必须包含土建和安装专业),要求至少中级职称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根据采购人要求,派1-2名专业人员驻现场,要求具有类似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经验,能及时解决现场问题。供应商的成果资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及签章,同时加盖公章。采购人要求驻现场代表应在工程现场办公,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变更,同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进度及时增加派驻人员。所有人员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上述拟派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工作内容: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造价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进行管理、投资估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招标文件会审、施工合同会审、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备材料的市场调研、设备材料验收、施工质量验收、施工现场收方签证、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事项提出咨询意见、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竣工结算审核、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等)、竣工结算审核、配合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等服务。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服务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三)验收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由其组织验收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对供应商完成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则进入报账流程,验收不合格则成交供应商整改后再验收,直到合格。若项目质量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件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取费标准规定并结合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主填报折扣率。(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安全、利润、咨询成果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应将本工程的相关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一切任何费用。(三)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件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取费标准规定的60%作为本项目折扣率最高限价。(四)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服务的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的项目)=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投资估算编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费。成交供应商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与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审定金额的审减比率超过5%时,采购人不支付该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费、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的项目)。(五)结算时,该项目费用分项目结算,不按年度累计计算。三、付款方式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费用分项目支付,待一个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咨询费的90%,剩余10%的进度款,待复审达到质量要求或明确不再复审后(不超过半年)无息支付剩余进度款。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谈判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二)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项目申报部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按服务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评审过程中,通过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U盘)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上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人应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处罚。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校园官网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结果公示结束7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五)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上级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七、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及现场谈判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恶意放弃签订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因此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第六篇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咨询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项目名称)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1、咨询服务项目概况:2、咨询服务范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大学城校区)范围内的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如校园环境景观美化提质改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等)做好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本项目委托人总投资估算约500万元。3、咨询服务内容: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造价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进行管理、投资估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招标文件会审、施工合同会审、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备材料的市场调研、设备材料验收、施工质量验收、施工现场收方签证、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工程索赔和反索赔事项提出咨询意见、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竣工结算审核、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等)、竣工结算审核、配合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等服务。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5、咨询服务人员配备: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标准条件;2.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专用条件;3.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服务业务自本合同签订开始,至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终结。七、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份,咨询人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部门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部门分管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私自泄露委托人的保密资料与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除保密约定以外,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咨询人的保密期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须按本合同金额的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七条咨询人在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因自身或不可避免的其它非归因为委托人的原因造成的侵权行为,由咨询人负责,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履行本合同的正常工作,委托人不另行支付额外酬金。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建设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1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2、委托人委托要求或项目所在地现行各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3、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3]428号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4、与工程相关的设计文本、图纸、批件、有效合同及基础资料。5、现行的有关建设项目工程方面的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对建设工程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并有义务提出相关要求,并督促委托人完善相关手续;2、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3、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4、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5、设备及材料的市场调研;6、工程索赔和反索赔事项提出咨询意见;7、各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8、配合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9、配合项目审计;10、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2)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金额(含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数进行测算或审核;(3)参与现场收方并对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4)参与和造价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验收、施工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阶段性验收,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监控;(5)参加设计、施工等协调会,工程监理例会,及时掌握设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6)投资估算的编制;(7)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8)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会审;(9)提出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10)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它过程审核工作。11、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审核所有工程造价的内容以确保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2)参与委托人及专业顾问的会议;(3)审核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报表;(4)协助委托人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及对有关合同上的问题提供意见;(5)与委托人及其它成员一同紧密合作,在施工阶段密切控制工程造价;(6)参加委托人召开的工程变更会议,按委托人要求对考虑中的工程变更建议提供大约的增减估算,作为造价管理的依据;(7)计算工程变更的增减值并与施工单位达成费用上增减的协议及制订工程变更清单;(8)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报价和材料报价进行审核确认;(9)评估经济索偿,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10)审核竣工结算书。在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满足咨询要求。鉴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委托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未答复的,不视为委托人认可。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酬金结算办法: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服务的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费=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的项目)=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投资估算编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费。咨询人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与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工程项目结算复审审定金额的审减比率超过5%时,委托人不支付该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费、竣工结算审核费(仅作结算审核的项目)。结算时,该项目费用分项目结算,不按年度累计计算。2、支付方式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费用分项目支付,待一个项目完成后,审计咨询人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咨询费的90%,剩余10%的进度款,待复审达到质量要求或明确不再复审后(不超过半年)无息支付剩余进度款。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渝价〔2013〕428号文件”规定计费额的%。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束)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报名表项 目 编 号: CQSWZYXY-ZB-2023017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社会统一代码单位地址1.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供(发售)期限内,将《报名表》(授权代表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内、现场报名人员信息一致)电子档(Word格式)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PDF 格式)发送至 cqswzyxyztb@163.com(邮箱)。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12:00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6月13日09:20-09:5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CQSWZYXY-ZB-2023017二、项目名称: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投标保证金:0.5万(伍仟元整)五、项目详情概况: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有关说明1.发出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2.发出采购文件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招投标管理科(办公楼208室)。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www.cqswxy.cn)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4.文件售价为:0元/份。5.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需“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账户名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开户行:建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053600050219578。6.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报名表》,在2023年6月12日12:00时前发送至报名邮箱cqswzyxyztb@163.com;(2)邮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3)附件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及其Word文档。7.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6月12日12:00时。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大门口出口处。9.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20-09:50。10.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10:00。11.开标地点: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二教楼负一楼103室。九、联系方式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财务处招投标管理科(办公楼208室)联系人:张老师(招标咨询)、张老师(项目技术咨询)电话:023-61691099、023-61691086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管理 工程 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