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016114731-2023-000025
发布机构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6-06 14: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3-3225095
传真:0913-3225185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邮编:7151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荔环发〔2023〕53号
2023年5月19日
2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荔环发〔2023〕60号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2、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文件荔环发[2023]53号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技术咨询会意见,结合项目建设地环境特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1陕西信威惠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大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42国道1219处向南100米路西;项目租赁陕西伟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总建筑面积2131.4m²,使用的原料均为水性原料,辅料主要为不含重金属的颜料和填料。设置树脂乳液区,包装桶区、生产区、包装区和成品区等,安装高速分散机、砂磨机、拉缸、移动涂料称重灌装机等设备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1条年产2000t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7%。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要求,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相关污染防治措施。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设置软帘和集气罩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再经-2-15m排气简排放;加强无组织皮气管控要求,减少皮气无组织排放。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应水主要为生产皮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伟恒现有化类池处理达标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4、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定期检修设备等降噪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5、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原料包装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产品检验废物和废活性炭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6、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工艺、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产生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了生态环渭南态环境大荔分局023年5月日4iJ抄送: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印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文件荔环发[2023760号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技术咨询会意见,结合项目建设地环境特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诺贝丰(陕西)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建设1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东段;项目厂区西邻陕西瑞福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邻空地,东邻黄河物资库,南隔创业路邻蔡伦纸业;项目利用诺贝丰(陕西)化学有限公司现有车间。主要产品为掺混肥,年产5万吨;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8.3%。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性质、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要求,以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相关污染防治措施。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筛分、投料、计量、提升,混合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引风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3、项目运营期车间地面定期清扫不冲洗,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4、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5、项目运营期原料外包装,暂存厂区现有废包装库,外售-2-度品回收站;袋式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原料及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6、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工艺、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产生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环境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2023年5.月31日ii一抄送: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水性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掺混肥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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