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 超市经营服务招标公告(太湖县人民医院2023)



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太湖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G-AQ-W2023-108
2.2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楼一楼
2.4项目概况:现将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便民超市(商超、饮吧、鲜花水果店)对外进行经营权转让。便民超市设在医技楼一楼,共三间,使用面积约 110 平方米 (以现场实地勘察测量为准) ,超市南面公共区域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设置为休闲区域,详见附件
2.5招标范围:超市经营服务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2年)
2.7最低投标限价:每年14.5万元
2.8包别划分:一个包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超过时间的邮件无效,无法获取文件),将盖公章的获取招标文件的函(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2873320358@qq.com或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一楼会议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7.1 太湖县人民医院
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61457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
联系人:徐峰
联系方式:0556-5999972
8.其他说明
8.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2.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太湖县人民医院(http://www.thxyy.com/)、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yxmzx.com/index.html)发布,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3.获取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向2873320358@qq.com邮箱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

2023年6月6日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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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的函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要求获取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版,该电子版仅做本次投标使用,并承诺不做外用。
请将太湖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X(单位名称)
2023年 月 日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doc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doc

附件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基本情况为方便和满足就医患者、家属、本院职工日常工作及生活需求,现将新院区内便民超市(商超、饮吧、鲜花水果店)对外进行经营权转让。便民超市设在医技楼一楼,共三间,使用面积约110平方米(以现场实地勘察测量为准),超市南面公共区域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设置为休闲区域。空调、配电齐全,医院只提供经营场地,不提供承包期间仓库、住宿及办公地点,便民超市经营场所的装饰装修、水电改造、经营设施设备(如货架、柜台、收银台、电脑等)均为中标人自行承担。水、电计量用表由中标人自行安装,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按医院月平均水、电价格据实收取。二、便民超市设置及经营范围商超(营业时间:24小时)适应医院特定经营环境,商超主要经营销售满足就医患者、家属、本院职工日常工作、生活需求的日用品、生活必需品、营养品及婴儿用品等。饮吧(营业时间自定)适应医院特定经营环境,饮吧主要提供无明火加热,无噪音操作的,无异味的方便食品及饮品,譬如面包、咖啡、奶茶,可乐等,提供免费开水。鲜花水果店(营业时间自定)适应医院特定经营环境,提供精美礼品、四季鲜花(花篮)、新鲜水果等。注:1.配备电脑免费查阅资料,提供有偿打字复印服务,打字复印价格需明码标价,不得高于院外打字复印价格。2.所有经营品目需经医院备案同意方可销售。3.提供院内免费配送服务。三、休闲区域设置(24小时开放)书吧:适应医院特定经营环境,满足就医患者、家属、全体职工日常工作、生活需求,免费借阅。书吧主要以党建类、人文科学类、历史文教类、医疗医学文献资料类、儿童启智类等书籍为主,总书籍册数不少于1000册,需实时更新,篇目需经院方审核才可上架。党建书吧文化墙建设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时代气息,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国旗法》、《国徽法》、《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对素材进行歪曲、篡改。休闲区:为了方便广大患者及家属就医闲暇休息,需将超市南面面积约200平方米公共区域设置为休闲区。区域内需设置沙发、茶几、桌、椅、免费无线WIFI等设施,且满足不少于30人座次需要。摆放的设施、设备需合理布局。沙发、桌、椅等设施,不得使用布艺类材质。中标人采购的沙发、桌椅等需与中标设计图纸的款式、颜色、布局摆放一致,且在采购前需将购置相关货物的款式、颜色、材质报招标人认可后方可采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中标人进场,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沙发要求:应选用单人位或双人位沙发面料:选用优质环保皮,厚度≥1.5mm,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4级,湿擦250次≥3/4级,涂层粘着牢度≥6.0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撕裂力≥80N,游离甲醛≤20m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10mg/kg,禁用偶氮染料≤5mg/kg,防霉菌性能不低于1级,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QB/T4199-2011《皮革防霉性能测试方法》标准。海绵:采用优质阻燃高弹海绵,用抽纱或丝绒覆面,表面有防腐化和防变型保护膜,回弹性高,耐用度高,防碎,防氧化,密度≥46kg/m3,回弹率≥47%,75%压缩永久变形≤5%,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00KPa,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00KPa,甲醛释放量≤0.03mg/m2h,燃烧性能达B1级,抗疲劳力强,坐感舒适,符合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氨酯泡沫塑料》、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标准。框架:采用优质实木框架,经过防虫、防腐特殊处理,含水率≤10%,甲醛释放量≤0.1mg/L,坚固、可靠,长期使用不松动、不腐朽,符合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背底采用高频热压机加工成型多层弯曲木板,符合人体工程学。扶手:采用优质实木扶手,经过防虫、防腐特殊处理,甲醛释放量E1≤0.2mg/L,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油漆:采用优质品牌环保油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50g/L,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Pb)≤8mg/kg、可溶性镉(Cd)≤2mg/kg、可溶性铬(Cr)≤3mg/kg、可溶性汞(Hg)≤2mg/kg,多环芳烃总和含量≤10mg/kg,漆膜硬度3H,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标准。四、经营要求4.1基本要求4.1.1由中标人负责超市的全部设计装修和经营性资金投入。4.1.2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4.1.3中标人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设施,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进行,服从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4.1.4中标人应保护好现有设施设备,装修方案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4.1.5中标人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便民超市,自行承担医院超市的经营风险。4.2经营范围限制4.2.1不得经营药品,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在医院销售的商品;4.2.2不得在经营区域外发布、张贴广告;4.2.3不允许加工产生油烟类的食品;4.2.4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和热得快等违反消防管理的电器用品。4.2.5不得经营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4.2.6不得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4.2.7在经营期限内,超市销售的商品均应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且在规定的保质期内,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商品;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所售商品均为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避免“三无”商品流入超市。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负。4.2.8其他需要经过审批才允许销售的产品,依法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销售,否则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3经营管理要求4.3.1中标人须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派驻专职管理人员对超市经营进行现场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就医患者、家属及本院职工满意。4.3.2中标人负责超市经营范围内上岗人员的招聘工作,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意识教育,上岗人员需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医院形象,服从医院监督管理,不得将业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资产搞不法经营。4.3.3员工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4.3.4员工要讲文明,彼此之间以礼相待,要相互合作及谅解,绝不能在便民超市中出现员工相互辱骂、斗殴等现象,出现以上情况,每次扣罚300元,严重者需做开除处理。4.3.5对待就顾客说话要和蔼有礼貌,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不得有顶撞、辱骂等不礼貌的行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5.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商品品种应多样化,能够满足本院职工、患者和家属的需求;商品品质有保证,可追溯进货渠道、生产日期及产地。中标人必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函,承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5.2、把好人员体检关,对每个录用人员严格审查,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5.3、员工在工作时,工服必须穿戴整齐,干净整洁,必须戴好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5.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按照规定配置使用。5.5、坚持饮食品卫生的“五四制度”5.5.1对不合格的商品食品,需坚持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验收员不接、加工员不用、服务员不卖的“五不”制度。5.5.2食品存放施行“四隔离”制度,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5.5.3用具施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5.5.4环境卫生需符合院感要求,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责任。5.5.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5.6、定期维护检修设备设施,指定专人保养,保证安全运行。5.7、严格实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交班记录,坚持在岗在位,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加工间。5.8、便民超市内严禁吸烟。随时保持经营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卫生工作,每日必须检查重要部位安全,如水、电、火等设施,消除一切隐患险情。5.9、采购与索证要求5.9.1所有商品、食品原、辅料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证或卫生检验报告及供货票据。5.9.2定型包装的商品、食品,标识必须清楚并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食品。发现一次扣罚300元人民币。5.9.3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商品、食品。不允许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商品。发现一次发现一次扣罚300元人民币。5.9.4购销台账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名称、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备查。六、安全生产责任:休闲区域及超市范围内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经营期间一切与经营相关的物资、材料及人员、水、电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院方管理规定,并配置相关消防设施以及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保证服务区域商品服务质量、卫生整洁以及水电和消防安全。中标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函,承诺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如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顾客投诉、消防以及水电安全事故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责任。医院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中标人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消防、水电安全等,如不符合相关制度及规范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七、医院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7.1、卫生安全监管:院方有权跟踪考察中标人经营商品的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检查中标人的商品购进记录信息等;7.2、价格监管: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的经营价格进行监管,中标人应如实提供相应的定价原则和依据;7.3、商品质量监管: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和建议;7.4、服务监管: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管,以不断提高和保持较高的购物满意度;7.5、环境卫生监管: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管和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7.6、安全生产监管:院方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生产环节进行监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中标人要及时整改。八、服务质量及价格要求:8.1、超市经营的商品需有完善的进货渠道和配送服务流程,确保商品质量和及时供应,销售的商品须明码标价,经营项目商品其售价不得高于本地区大型商超同类商品市场零售价。若发现质量及价格违规现象,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违约处理,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8.2、中标人若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当地卫生监督部门鉴定为准),医院有权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经营导致的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赔偿。8.3、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采购索证、索票;做好进货验收,台帐记录;商品质量符合食品销售和食用标准,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8.4食品须分类贮存,隔墙离地不低于10厘米,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商品一物一签,物签对应;储存食品场所严禁乱堆乱放,无积尘,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用品;8.5、经营场所地门前三包,面无纸屑,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打扫消毒,有消毒记录;场所墙壁干净,玻璃明亮;货架及商品外包装保持清洁,无灰尘、污迹;场所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8.6、从业人员遵规守法,举止文明;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得体,佩戴胸牌或工作证;8.7、按照经营规模和卖场布局公示服务指南、服务内容、导购标示、广告标示、购物标示、安全标示及相关禁止提示等标牌。九、设计与装修投标人应根据医院整体功能布局,按照医院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进行深化设计、装修,装修装饰材料须安全、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隔墙须采用6mm以上双层钢化玻璃,保证质量安全、结构稳定。在不改变原结构的基础上,其装潢风格、色彩应与医院整体环境相协调,中标人设计方案必须得到院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招标人有权对装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十、其他约定10.1、经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2年)。10.2、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本项目设定经营权转让费最低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5万元/年。10.3、前3年经营权转让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逾期视同放弃经营权,并自动解除合同。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2年,经营权转让费在续签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逾期视同放弃经营权,自动解除合同。十一、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1.1、交付时间及形式。招标人按房屋现状交付给中标人,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中标人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坏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在经营期限内,中标人自行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日常卫生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11.2、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应于期满日起10日内归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中标人所属设备及商品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招标人不予接收,中标人装饰装修部分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不得拆除,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11.3、逾期未搬离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按每天2000元人民币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1.4、装修期内、经营期内、交接期内和因逾期未返还期间,便民超市及附属范围内的防火、防盗、财产保护等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十二、其他要求12.1、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全面了解并知悉经营区域内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12.2、中标人在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12.3、在经营期限内,因中标人违规销售“三无”商品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或因中标人违规违法被国家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查处并责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或因出现其他严重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自愿放弃继续经营的、或因中标人不按时缴纳费用的、或因中标人连续3次职工和病员满意度测评达不合格且拒不接受医院监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撤离清场,且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已缴纳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装饰装修部分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所属的设备及商品部分自行负责处理,招标人不予接收;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中标人经营无法继续进行时,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实际投资和收益,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2.4、在经营期限内,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经营权,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2.5、在经营期限内水电维修、下水道堵塞疏通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民超市经营权转让服务 超市经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