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路工程招标公告(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
永丰村红旗路工程
招标公告
永丰村红旗路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村红旗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永丰村红旗路工程,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永丰商贸中心东侧。
2.2招标范围:道路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南起永丰路,北至该配建道路已建桥梁南边线(搭板位置)。桩号K0+000-K0+221.062,线路全长约221米。标准断面布置形式为:3.5×2m=7m机非混行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均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新建管径DN300~DN400雨水管长282米,管材主要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同时建设交安及照明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133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9 日至2023年6 月19 日 14时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上传完毕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电话:0573-87297016
传真:传真:0573-87297016
2023年6 月9 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旗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