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招标公告(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9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预算金额:
47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6月9日 至 2023年6月13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国际一期商业步行街14-3-2)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0:30
询价地点: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国际一期商业步行街14-3-2)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何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8304831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二环北路中段70号
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何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783005547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滨路242号19-7

九、附件

6.9定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doc
6.9定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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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号:CQCX200询比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篇询比采购邀请书1一、询比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询比有关说明1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七、其它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3第二篇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4第三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6一、商务部分6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三、报价要求66四、付款方式6五、其他6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7一、采购程序7二、评定成交的标准8三、无效报价9四、采购终止1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一、询比费用11二、询比通知书11三、报价要求1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2五、成交通知1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3七、签订合同14八、项目验收1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5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一、经济部分21二、技术(质量)部分23三、服务部分2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五、其他资料32第一篇询比采购邀请书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一、询比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470.5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7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询比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比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询比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询比通知书期限:1.询比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2.询比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提交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国际一期商业步行街14-3-2)(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0:00至10:30。(七)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0:30。特别提醒:供应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身份;并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要单独准备一份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以下内容: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或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③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相关原件递交起止时间: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其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比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7时00分前。户名: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账号:5005010043410000131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中标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账号:5005010043410000131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3.项目履约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来款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何老师1783005547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3983048316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7830055476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国际一期商业步行街14-3-2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名称数量(名)备注保安3中标人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保洁员1中标人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音控师1中标人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二)服务内容1.保安服务内容1.1秩序维护服务①在采购单位办公楼上、下班高峰时间站式服务:早上9:00以前大门口迎接工作人员并维护现场秩序;9:00以后对办公区域不间断巡查并对报刊、杂志、信件等进行分发及采购单位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②对进入采购单位办公楼的人员进行询问、登记,了解其来由和接洽部门,发现可疑物品要进行检查、可疑行为要进行询问,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发现明显重大危害行为,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立即向采购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或拨打110报警。③对办公楼进行巡查,夜间做到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查看,采取处置措施,重大情况应拨打110报警并向采购单位安全保卫部门。④每隔两小时巡视一次办公楼公共地段,对地上的杂物进行清理。⑤门卫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履行门卫管理及值班人员工作职责。1.2交通秩序维护①按采购单位要求管理临时停车位,非采购单位公司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停车位;②引导指挥临时停车,使其摆放有序。1.3消防安全管理①严防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私自带入办公大楼;②每月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疏散引导箱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作好检查记录,若有损坏或过期的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更换或维修。③早晚巡视一次楼层消防疏散门的关闭情况,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出现火警时,门卫应第一时间打开楼层消防疏散门。④经常检查水、电管线及照明和室内外装修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办公室反映。定期协助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及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办公室反映。2.保洁服务内容(1)公共区域的清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抹拭一次,拖地一遍,巡回保洁;地面无垃圾、烟头、果皮等杂物;屋顶无灰尘、蜘蛛网;(2)办公楼楼道保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抹拭一次,拖地一遍;地面无垃圾、烟头、果皮等杂物;贴瓷砖的墙面无灰尘、污迹;屋顶无灰尘、蜘蛛网。(3)卫生间保洁:地面无水迹、无垃圾杂物、无污迹;贴瓷砖的墙面无灰尘、污迹;屋顶无灰尘、蜘蛛网;便池、便槽无污物、无锈迹。(4)会议室保洁:每次会后及时清扫会场,地面无垃圾、烟头、果皮等杂物。清洗干净水杯并整齐放入消毒柜中。大会议室每周至少清洁一次。(5)领导办公室保洁:每天清扫一次,抹拭一次,拖地一遍;地面无垃圾、烟头、果皮等杂物;墙面无灰尘、污迹;屋顶无灰尘、蜘蛛网;窗玻璃明亮。(6)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7)适时灭鼠、蚊、蝇、虫四害。第三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一、商务部分(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二年。2.服务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3.考核及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考核与验收。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内容2.售后服务内容(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①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②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做到快速有效应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24小时保证服务畅通,有固定的服务团队。(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劳保用品、管理费及税费等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二十四分之一,次月十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比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询比按询比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比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比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询比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比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比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比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比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比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比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比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比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比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比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比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比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比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比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60%)60服务需求内容提供书面方案。1、服务及现场管理方案。(15分)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差得1-5分。2、服务优化方案。(15分)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差得1-5分。3、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5分)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差得1-5分。4、服务现场安全保障方案(15分)优得11-15分,良得6-10分,差得1-5分。采购人会根据采购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服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50页,否则服务部分得分为零分。)3商务部分(20%)20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过类似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最高得12分。2、企业认证(8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评价3A级信用企业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8分。 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询比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比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比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比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询比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比通知书(一)询比通知书由询比采购邀请书、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比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比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比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报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比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比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比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比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比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询比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比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账号:5005010043410000131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询比)(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比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比项目名称)的询比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比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比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比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比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比通知书规定,交纳询比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询比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询比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比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供应商须在本表后附上“第二篇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比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比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比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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