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



一、项目介绍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详情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报价须知

详情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
采购单位
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3011

工程项目编号
J1709230004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竞争性谈判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综合评估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6-11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6-14 10:00:00

答疑/澄清时间
2023-06-10 19:36:18 至 2023-06-13 12:00:00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F0101011
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
1.000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
2023-06-10

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CHNET
询价单位
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56711546
传真

邮编
100032
Email
ys_liang@chng.com.cn

手机
15667107158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中粮广场B座11层

七、附件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文件 -V3.0.doc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文件 -V3.0.doc
附件1、工程量清单-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劳务分包一标段-调整后-20230610.xls附件1、工程量清单-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劳务分包一标段-调整后-20230610.xls
附件2、风电场总平面布置图5.22---外发.pdf附件2、风电场总平面布置图5.22---外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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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编号:V22.6.6中国华熊华,一CHINAHUANENG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采购人: 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3年6月10日 使用说明一、《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第一次招标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招标只有两家响应人投标或只有两家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二)经两轮及以上公开询价,只有两家供应商报价的;(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量化标准或者具体要求的;(四)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五)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注:采用邀请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于两次招标失败或两轮以上公开询价失败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只选取符合第十六条(一)(二)款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第三章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对技术、商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其中价格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为工程类一般控制在50%~70%,物资类一般控制在55%~75%,服务类一般控制在40%~60%,各类项目的商务部分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一般为10%,各类项目的技术部分所占权重由确定相应价格部分所占权重后计算得出。六、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适用范围62.定义63.谈判费用64.现场踏勘65.采购文件的构成6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77.编制基本要求78.语言和计量单位89.报价810.报价货币911.响应保证金(不用)912.采购有效期9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0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15.谈判小组1016.开启响应文件1017.评审方法10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19.谈判结果公告1120.成交通知1121.签订合同11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2评标办法前附表12续表1:符合性审查标准表13续表2: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14续表3: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17续表4:响应报价评分标准190.总体要求200.1总则200.2评标委员会201.评标方法202.评审标准212.1初步审查标准212.2详细评审标准213.评标程序213.1初步评审213.2详细评审213.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233.4评标结果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一、工程概况24二、合同工期25三、质量标准25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5五、施工负责人26六、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26七、承诺26八、签订时间26九、签订地点26十、补充协议27十一、合同生效27十二、合同份数271.工程概况及范围:见合同协议书292.合同价款293.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94.合同工期305.物资供应316.交通运输327.质量标准338.知识产权339.一般权利与义务3410.承包人人员3611.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812.履约担保(不用)3813.工程变更与索赔3914.合同价款的支付3915.竣工验收4416.竣工退场4617.最终结清4618.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619.违约4720.不可抗力4921.保险5022.合同解除5123.争议解决5224.其他补充条款5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5第六章图纸12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0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164第一章采购公告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为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项目概况: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中东部,工程永久占地约92.17亩;临时占地约1171.4亩。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计划安装4台5.56MW和50台5.5MW风电机组,配置10%容量的储能(储能时长2h),风电场自建1座110kV升压站,通过2回110kV线路接入至沙柳330kV变电站110kV线路侧。2.施工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3.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4.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风机基础施工。5.本标段采购范围: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风机基坑及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场区接地工程、临建设施的劳务分包。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标段一包含机位26个,机位编号分别为:F1、F2、F3、F4、F5、F6、F7、F8、F9、F10、F11、F12、F13、F42、F14、F15、F16、F17、F18、F19、F20、F21、F22、F23、F24、F25。本标段工程包括以上风机机位的基坑及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场区接地工程、临建设施。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为完成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场区接地工程、临建设施、施工道路、临时工程、锚栓及其它预埋件、接地、预埋线管所必须的材料(除钢筋、混凝土以外)、劳务、机械、辅材等,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2)完成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场区接地工程、临建设施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施工、临时道路施工、锚栓及其它预埋件的埋设、预埋线管敷设以及材料加工(如:钢筋制作)、二次搬运、就位安装、成品保护、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模板支护等图纸范围内及发包方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2.1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或风电基础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2.2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标段响应人应具备劳务分包资质。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第1标段预采购采购单位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类别风电项目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寻源类型竞争性谈判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是否紧急采购□是R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允许□不允许是否缴纳保证金☑否□是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联行号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以华能电商平台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商平台为准答疑/澄清时间以华能电商平台为准五、采购需求信息(附件1、工程量清单-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劳务分包一标段)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王先生询价单位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6711546传真/邮编100032Emailrn_wang@chng.com.cn手机18811167115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粮广场B座11层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载明的澄清截止时间前发出澄清问题。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标准收取。9.10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þ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____年 月 日 时之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8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商平台公布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1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2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7.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合同额的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在竞谈结果通知书下发后30天内支提交。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3.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竞争性谈判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6.2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7.5供应商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采购需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成交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10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响应保证金(不用)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5.谈判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三人以上单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15.2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开启响应文件16.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17.评审方法17.1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办法按照第三章相应的要求进行。17.2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最终谈判结果,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17.3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19.谈判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谈判结果公告应列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响应报价低者优先;响应报价也相同时,技术得分高者优先;技术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资格审查表满足第一章第二条报价须知,供应商通用、专用资格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标准续表1:符合性审查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技术部分A:A1满分 100 分,权重K1= 25% ;商务部分B:B1满分 100 分,权重K2= 10% ;评标报价C:C1满分 100 分,权重K3= 65% ;综合得分=A+B+C=A1×K1+B1×K2+C1×K3(K1=25%~45%,K2=10%,K3=45%~65%)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设A1=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均值,A2=[0.85A1,1.15A1]内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基准价B=A2×95%;若全部有效报价均在[0.85A1,1.15A1]区间外,则,基准价B=A1×95%。R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95%。£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2.2.3技术评审标准续表2: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2.2.3商务评审标准续表3: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2.2.3报价评分标准续表4: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表3.2.2.1确定参与报价评审的条件技术和商务得分均不小于 60 分续表1:符合性审查标准表序号合格条件1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无瑕疵2响应文件经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响应人公章3实质性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齐全且清晰可辨4质量标准满足竞谈文件要求5投标范围无实质性偏离6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7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未限制采购人的权利8不存在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网卡信息、中央处理器(CPU)信息检查完全一致的情况9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竞谈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续表2: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现场组织机构(10分)1.1现场组织机构现场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合理,得3分,每缺少一个部门(工程(含技术)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扣0.5分,扣完为止31.2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有二级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应是中级工程师,每缺少一个证书扣1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交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任何缺少提供证明,扣3分。施工负责人、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以5项为基础,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涉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31.3其他专业人员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资质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每少一项扣0.5分。其他主要人员业绩不足3项,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21.4办公硬件设施办公硬件设施完备(1分);拟建立管理信息系统(1分)22施工措施(17分)2.1保证措施完整保证措施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保证措施完整得9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92.2主要专业方案可靠、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主要专业方案可靠、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基本满足采购文件、施工现场要求,得基准分4分。对本工程可能涉及的重点、难点有专题方案的,加0.5-2分。62.3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技术措施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每个“亮点”加0.5分,最高加2分。23施工力能供应(7分)3.1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合理,有针对性,有独特性最好得2分,其余与供应商中最优秀相比,扣完为止。23.2临时设施布置临时设施布置合理(1分),占地面积少,未超出采购人允许的面积(1分)23.3临时供电、供水排水设施及布置临时供电、供水排水设施及布置全面、合理(0.5分)临时设施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文明施工因素,有严重不符合项,不得分(0.5分)13.4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划供应商提供详细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划,规划全面,功能全(1分)提供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划图(1分)24施工进度计划(15分)4.1施工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总工期、重要节点合理,满足采购人总体工期要求得4分;满足采购人要求基础上,由“基本满足要求水平”优秀,加0.5~1分。满足采购人要求基础上,有明显不合理,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54.2横道图、网络图规范、关键线路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横道图(3分)其中:没有计划开、竣工日期扣(0.5分),没有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扣(0.5分)横道图、网络图规范(0.5分)关键线路明确(0.5分)34.3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为完成进度的制定管理措施(3分),措施合理,有针对性(2分)措施中承诺了具体违约责任罚则(2分)75劳动力计划安排(8分)5.1劳动力配备合理、充足劳动力配备合理、充足,总量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2分;视供应商人力配备不足,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5.2劳动力安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合理(1分)投入计划有针对性,从分考虑“平均”“高峰”期的差别(1分)25.3身份认证识别承诺全部工人实现实名制(1分),进行入厂身份认证识别(1分)25.4工人工资保障承诺和措施管理措施中有工人工资保障办法(0.5分);措施合理,有针对性(0.5分);措施中承诺了如拖欠工人工资具体违约责任罚则(1分)26施工机械配置(15分)6.1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充足;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安排充足,数量、功率满足采购人要求6分,视供应商施工机械安排不足,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66.2施工机械安排进出场时间、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安排合理(3分) 施工难点部位有针对性(2分)。56.3施工机械性能先进;配置主要施工机械购买年份较新,主要为近3年设备(2分)配置主要施工机械为国内较为先进的设备(2分)47质量保证体系(10分)7.1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1分);质量保证体系针对性强(1分)27.2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建立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质量控制计划、措施(1分);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明确(1分)27.3特殊条件下(雨季、冬季)保证措施响应文件中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雨季、冬季)保证措施(1分)17.4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响应文件中有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1分)17.5对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对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2分)每提出1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27.6质量报表情况提供了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盖章的质量报表情况,报表没有质量事故(2分)报表中每发生一起严重事故(含严重),扣1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扣0.5分扣完为止28安全保证体系(10分)8.1针对本工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1分);安全保证体系针对性强(1分)28.2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建立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安全措施(1分);安全管理目标明确(1分)28.3特殊安全措施响应文件中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1分)18.4习惯性违章的措施和手段响应文件中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安全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1分)18.5安全管理协议偏差对合同附件中安全管理协议未提出偏差(2分)28.6安全报表情况提供了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盖章的安全报表情况,报表没有安全事故(2分)报表中每发生一起严重事故(含严重),扣1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以下事故(含一般)扣0.5分;扣完为止29现场文明施工(5分)9.1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建立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文明施工保证体系(1分)19.2现场文明承诺对于现场文明承诺要求标准高,有操作性(1分)19.3主要文明措施考核响应文件中列明了主要文明措施考核点(1分);各考核点满足现场要求(1分)29.4现场文明管理协议偏差对合同附件中现场文明管理协议未提出偏差(1分)110同期同类工作饱满度(3分)10.1同期同类工程量同期同类工程占该单位施工总能力70%以下(1分)110.2优先保证本标段施工的承诺有优先保证本标段施工的承诺(1分);承诺中有保证措施和违约考核等事项(1分)2合计100续表3: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实力151.1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500 万,得(5分)400万≤ 营业收入<500得(4分)300万≤ 营业收入<400得(3分)200万≤ 营业收入<300得(2分)100万≤ 营业收入<200得(1分)营业收入<100得(0分)51.2企业人数企业人数≥ 200人,得(3分); 100 人- 200人得(2分);企业人数≤ 100 人,得(2分)。31.3资产总额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400 万,得(4分); 200 万- 400 万元得(3分); 100 万- 200 万元,得(2分);0-100万,得(1分);小于0,得(0分)。41.4历史沿革设定10年为基准值,得(2分),每超5年加(0.5分),每低5年扣(0.5分)。中间变换名称、重组按最早成立为准。32资信等级52.1资信等级证书提供有效资信等级证书、财务资信等级证书,资质高、资信达AAA级的最高得满分;AA+得(2分);AA-得(1分)银行出具“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1分);低于AA-得(0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在对应等级上得分再扣0.5分,扣完为止。32.2审计结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无保留问题和整改项,得(2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论有保留问题和整改项,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23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及盈利水平、主要财务指标),根据财务报表,用excel计算得分。154资金情况104.1资金情况按照最近(上月度)“银行对账单”或“相关财务证明”(本单位财务盖章的近三个月月度“现金流量表”),或其他能够证明贵公司目前资金情况的相关文件进行分析。资金良好、充足得(4-5分);资金情况一般,得(3分);资金情况较差,得(1-2分)。如果需要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分析,最高的(3分)未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并造成无法判断不得分。54.2付款方式与采购人的付款方式未提出偏差得5分,每提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5管理体系认证105.1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4分)45.2环境管理体系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35.3职业健康保证体系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36已建工程业绩近五年,统计供应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数量,设定资格条件最低要求为基准值,得(20分)。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1分,评价不好的项目,每1项扣(1分),扣完为止。307业主对施工单位的评价157.1份数设定3份(正面评价)为基准值,得(2分),每低1项扣(0.5分),扣完为止。27.2评价业主对质量、安全、进度及与甲方的配合等评价为优良的得3分,每出现一次“基本合格”“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37.3在华能供应商情况其他级别或首次进库,且无不良记录, 得(5分);不良记录视情节情况每次扣1-3分;为C级供应商得(3分);曾为D级供应商得(0分)57.4《信用中国》查询情况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且:1)在该网站无不良记录,得5分;2)在该网站仅是一般性警告,且无罚款记录,涉及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得4.5分,其它问题得4.8分;3)在该网站仅是一般性处罚,且有罚款记录,1万元以内,涉及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得4分,其它问题得4.5分; 4)在该网站仅是一般性处罚,且有罚款记录,1~5万元之间,涉及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得3.5分,其它问题得4分; 5)在该网站仅是一般性处罚,且有罚款记录,5~10万元之间,涉及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得2分,其它问题得3分; 6)在该网站仅是一般性处罚,且有罚款记录,10万元以上,涉及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得0分,其它问题得2分。如果同一性质问题连续被处罚三次以上,最高得3分。5合计100续表4:响应报价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满分评分标准1评标价100分直线斜率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比基准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小数点后取2位)。0.总体要求0.1总则0.1.1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等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0.1.2本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0.1.3本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比较和评审。0.2评标委员会0.2.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0.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0.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1.评标方法本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如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评审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资格后审的)。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1。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响应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续表2;(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续表3;(3)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续表4。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C;(4)计算出响应人得分=A+B+C;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技术、商务(不含报价)评审;(2)撰写技术、商务(不含报价)评标报告。3.2.2价格评审(1)确定参与报价评审的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商务(不含报价)详细评审,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价格评审条件要求的,参与后续价格评审。(2)算术错误及其他修正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标价。修正后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大写金额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但明显的文字书写错误和金额单位错误除外);2)投标总价以开标一览表信息为准,开标一览表为开标完毕统一公开下发或唱标的价格记录表;3)如果开标一览表和响应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作为投标总价(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响应报价异常偏离正常价格,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可能是因为书写错误导致的,可以向响应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依据书面澄清结果确定投标总价);4)如果响应报价文件中分项合计价格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当分项合计价格大于投标总价时,以投标总价为准,等比例调整相应单价;当分项合计价格小于投标总价时,以分项合计价格为准。分项合计价格为所有分项数量与单价乘积之和;5)如果出现漏报或少报数量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中,投标总价不作调整;如果出现增项或多计数量的,将超出部分从投标总价中扣除。响应人应按双方确认的供货范围供货;6)如果采购人有推荐部件(品牌多选一)时,当响应人对推荐部件品牌未全部报价时,按照其他响应人该项最高价计入;当响应人对推荐部件品牌未按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时,按其该项最高价计入,调整评标价。该推荐部件品牌由采购人最终确定。(3)判断响应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3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投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鉴于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与业主方已经签订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合同(简称“总包合同”),发包人取得了包括本协议项下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简称“分包工程”)在内的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工程(简称“总包工程”)的施工承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工程2.工程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3.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本标段采购范围: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风机基坑及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标段范围内所有防雷、接地工程、临建设施的劳务分包。具体范围如下:3.1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标段1:机位共26个,山地11个,平地15个,机位编号分别为:F1、F2、F3、F4、F5、F6、F7、F8、F9、F10、F11、F12、F13、F42、F14、F15、F16、F17、F18、F19、F20、F21、F22、F23、F24、F25。3.3本标段工程包括以上风机机位的基坑及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标段范围内所有防雷、接地工程、临建设施施工的劳务分包。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为完成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标段范围内所有防雷、接地工程、临建设施、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工程、锚栓及其它预埋件、接地、预埋线管所必须的材料(除钢筋、混凝土以外)、劳务、机械、辅材等,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完成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标段风机机位的基坑及基础、箱变地基及基础、、标段范围内所有防雷、接地工程、临建设施施工、临时道路施工、锚栓及其它预埋件的埋设、预埋线管敷设以及材料加工(如:钢筋制作)、二次搬运、就位安装、成品保护、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模板支护等图纸范围内及发包方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本项目钢筋和混凝土由发包方负责采购提供,承包方负责发包方采购主材(钢筋,混凝土)的验质和验量工作,钢筋和混凝土超出损耗定额的部分,由承包方负责。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2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达标投产。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价格元,不含税价格元,增值税税金元,税率%;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其中:安全生产费:人民币(大写)(¥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五、施工负责人承包人施工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合同通用条款(5)经双方确认的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技术文件);(6)采购文件(含发包人要求、说明等)(7)响应文件(含澄清)(8)其他经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或执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9)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合同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双方应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但不应对工程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经协商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请争议解决。七、承诺7.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7.2.承包人承诺:(1)保证其提交的业绩、资质资格真实可靠,不存在伪造、虚报、挂靠等违法行为;(2)保证按法律规定及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的施工并行其他合同义务;(3)不违法分包、转包工程;(4)足额、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5)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6)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服从发包人管理,对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7.3.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本合同(包括合同文件)表达了双方所有的协议、谅解、承诺和契约。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A和B)A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B发包人与建设单位合同生效后。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工程概况及范围:见合同协议书2.合同价款2.1本合同价款为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税额元。其中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建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专款专用,经发包人确认投入后按承包人的工程结算量支付,计价方式采取的是(2):(1)总价固定,发包人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变化,以及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并且因为该变化而计算的工程价款在本合同价款110%(含本数)范围内的,不影响本合同的结算价款,工程竣工时按本条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并且因为该变化而计算的工程价款超过本合同价款10%(不含本数)的,超出的部分在工程竣工时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在本条约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进行增减。(2)单价固定,综合单价为包死价,任何情况不可调整。工程竣工时根据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计算的实际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审核结算,综合单价:明细较多,可采用附件形式,见附件。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合同履约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进而价税合计相应调整。2.2考核条款:详见附件。2.3除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并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除钢筋、混凝土外)、机械费(如有)、措施费(含施工安全措施费)以及规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签证办理资料准备费(如有)、财务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场地清理费、利润、各类保证金、停窝工损失费、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承包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金、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设备和财产保险金及应缴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2.4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经通过自己收集、现场考察、发包人提供等方式取得对分包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感到满意,能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各种因素承包人已经在本合同价款中予以了充分考虑。2.5其他约定:无。3.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协商确定;发包人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及图纸,承包人应适当提前通知发包人所需图纸或资料的细目,阐明所要图纸或资料的理由,以及需要的日期,并且说明如果图纸或资料不按时提供可能会遭受到的延误、停工以及可承包人应做好应对措施。(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份;在承包人施工完毕后将图纸退回发包人资料室。如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应自费复制。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分包合同的终止而终止。(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发包人、设计单位协商。3.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免费提供的文件,包括:(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如果在合同中未作规定,则应按发包人工程程序所确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根据合同及施工需要可能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为进行采购、预制和现场工程而编制的文件(程序、图纸等);(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的工程程序,承包人提出的对发包人提供的所有文件的改进和修改建议;以及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文件的全部修改版本。(3)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配合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相关施工方案的编制,承包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3日以前协助发包人起草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下同)和进度计划,并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后的7日内,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下发承包人。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但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4)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5)发包人的任何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对其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等所应承担的责任。(6)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并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管理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不得向发包人要求支付以上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及移交费用。4.合同工期4.1本分包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具体节点工期要求为:2023年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所有风机基础施工,2023年9月30日计划完成升压站设备基础及主体工程的施工,具备升压站交安条件,2023年11月30日前计划完成升压站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具备办公使用条件。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发包人可根据网络进度进行调整。4.2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于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国内原则上5日),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原因。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是否同意延期,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延期。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发包人不同意延期开工或者承包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需要推迟开工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应顺延。4.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本合同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且总承包发包方给予发包人工期顺延;②不可抗力的原因。4.4承包人应当在4.3条约定事由发生后14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顺延工期的权利。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承包人认为能使他有权延长工期的任何因素与有关的合同规定,连同可能导致完工延误原因的说明,需要对任何关键日期、单位工程竣工日期/整体工程竣工日期调整的说明。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进度修改书面通知后,7天内将承包人有权获得的工期延长书面通知承包人。5.物资供应5.1本合同发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有钢筋、混凝土,除以上发包人负责供应的物资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物资及机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分包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机械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5.2承包人应当于分包工程开工前5日向发包人提交物资的需求总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下月的物资的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应当包括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供应的时间等。5.3承包人从发包人领取物资及工器具时应当遵守发包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提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方提供的物资及工器具视为发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承包人领用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得直接从发包人处领取。5.4承包人从发包人领取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合同分包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从发包人领取的物资用于非本合同目的,否则发包人有权就此部分物资按照物资采购价格的120%向承包人索赔相关补偿,补偿金从工程款中扣除。5.5承包人不得自行采购应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于分包工程,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6发包人负责供应范围之外的物资,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产品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承包人采购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采购前承包人选择的供方应通过发包人的资质评审。5.7承包人负责采购的用于工程主体的物资在到货(或集港)24h前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物资到货(或集港)后48h组织验收,未经发包人验收的物资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承包人对其所采购物资的质量瑕疵、权利瑕疵的责任并不因发包人的验收而免除。5.8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安装、清洗、卸货等操作不当行为导致现场设备材料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实际采购价的1.2倍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5.9发包人提供的主要物资,参照以下E、F、G款损耗率考核承包人。E、接地扁铁及接地钢管:0%;F、混凝土:2.0%;G、钢筋:2.0%5.10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施工材料对承包人按照以下约定进行考核:5.10.1承包人实际材料使用量超出施工图纸量加上5.9条款中约定损耗率的,超出的部分按照发包人物资采购材料单价及相应的采保费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考核扣款=(领用量-施工图纸量×(1+损耗率))×材料单价×(1+采保费率)注:采保费率2.4%,材料单价执行发包人物资采购价5.10.2如发包人提供措施性材料时,措施性用料按照发包人审定后的施工方案加上合理损耗进行考核,其余辅材由承包人负责,具体参照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5.10其他约定:。6.交通运输6.1出入现场的权利6.1.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的雇员及其分包人的雇员在未得到因实施工程需要而由发包人给予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准进入任何由其他承包人管辖的发包人的建筑、场地或现场。在发包人的统一安排下,承包人如需使用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的资源,但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将不能获得使用权。6.2场内交通6.2.1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项目区征地、租地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征地、租地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6.2.2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除场区内现有的属于公用的施工道路和交通设施外,为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临时道路及相关交通设施的设计、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以及工程完工后的恢复(如发包人要求),均由承包人负责。7.质量标准7.1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图集进行施工;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条款的约定。7.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监理)出具的书面质量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7.3发包人质检人员有权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部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返修至合格为止,返修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8.知识产权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本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归属发包人,承包人对上述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应严格保密。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对于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发包人的商业秘密,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信息、情报、专有技术、创造发明、计算分析或研究材料、管理政策、制度、程序、商业资料及其他应当或要求予以保密的各种资料,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及披露给任何第三方。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承包人对于上述文件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使用上述文件申报奖项、专利或者公开推广宣传。8.3增加如下内容:如果发生第三方因承包人原因向发包人就知识产权进行索赔或诉讼,发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8天内自费处理上述问题,并对由此而引起的诉讼进行协商或应诉。承包人应设法保护发包人利益,避免发包人的任何损失,否则,发包人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将从合同价中扣回。如果发包人对承包人在涉及发包人利益所进行争讼不满意时,发包人有权自行承担应诉中的辩护责任,但这并不丝毫减轻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发包人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从合同价中扣回。8.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一般权利与义务9.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发生直接工作联系,承包人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的指令。如承包人与业主或监理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有可能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追溯违约责任。9.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发包人可以随时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承包人应当执行发包人根据本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承包人拒不执行指令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承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9.3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9.3.1若承包人不积极支付其农民工工资,或不提出代付申请的,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所聘农民工提供代付工资明细。发包人收集完代付农民工工资明细后,发、承包人确认,若承包人对代付农民工工资金额有异议,应组织农民工对代付工资明细共同进行确认,并在三日内将农民工签字、承包人盖章确认后的代付工资明细发送发包人,否则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明细。9.3.2在施工前分包队伍人员必须在项目综合部备案,承包人提交的备案表应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字。承包人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撤离人员名单并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9.3.3本合同关于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执行A:A、不实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B、实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管理要求及发包人相关规定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具体事宜。9.3.4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备案及公示(实行代发工资制度的除外)(1)发包人为承包人办理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人事部门提供上月或本月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表进行备案(发放表中要注明已按工资支付协议完成支付,不体现具体金额),发包人人事部门要将备案的工资发放表进行公示,并预留举报电话接受农民工的监督,公示期天。(2)公示结束后,由发包人人事部门在工资发放表上签署意见,交由发包人财务部门进行付款。若公示无异议,则按合同约定方式向承包人付款;若公示中存有异议,则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暂扣异议部分对应金额,待异议消除后,在下次付款时返还。9.4承包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每个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费用承包人承担),若由于承包人隐瞒自身病情或个人病史等情况,造成突发疾病等事故发生,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9.5发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要求符合国家评比标准,由于承包人原因无法满足评比标准,使发包人被发包人评比为最差分包而辞退出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9.6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施工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施工负责人,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撤换施工负责人。承包人自行撤换施工负责人的,应当征得发包人同意。9.7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得做出不符合廉政规定的行为,损害双方利益。9.8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向承包人索取任何不正当个人利益。如有违反,承包人要及时告知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单位。发包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9承包人、承包人人员及其代理人不得向发包人的负责人、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提供不正当个人利益。如有违反,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10除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外,发包人还应当向承包人履行下列义务:①及时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②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承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作业方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承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9.11除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外,承包人还应当向发包人履行下列义务:①在审阅分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及时通知发包人;②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③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管理规定;④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承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9.12未经发包人书面授权,承包人及其所属人员不得代表发包人做出任何对发包人有约束力的承诺或代表发包人做出任何承认、放弃或变更发包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9.13承包人承诺并同意,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本分包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并且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所需的资质,如因承包人资质不全或无资质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导致发包人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9.1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9.15其他约定:10.承包人人员10.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14天内提交承包人的组织机构图。10.2承包人未提交与施工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的提交要求后3天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3天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负责人,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0.3施工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延迟到达或离开现场,则每延迟到达或离开现场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上述款项;如施工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延迟到达或脱离现场累计达60天或以上时,视同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指示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4承包人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工程开工后1年内,原施工负责人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承包人不得更换施工负责人,否则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天(天数以原施工负责人因此离开施工现场的天数计算);如超过30天承包人仍拒不撤销其更换决定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100万元;如超过60天承包人仍拒不撤销其更换决定的,视同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指示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就此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人民币5000元),直至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10.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请假超过7天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相应的岗位授权人员报发包人批准。10.7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承包人应撤销其更换决定,并应就此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人民币5000元),直至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重新到岗。如超过30天承包人仍拒不撤销其更换决定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万元/每人;如超过60天承包人仍拒不撤销其更换决定的,视同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指示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8如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为承包人完全不能控制的原因(如严重疾病)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承包人应于7天内将拟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料提交发包人审核批准。无论发包人同意与否,由于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0.9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就此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天人民币5000元),直至符合发包人要求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10.10发包人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办理进入现场或相关区域的通行证,未取得通行证的人员将不准进入现场或相关区域。10.1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需要办理通行证的全部人员的名单(包括分包人的),并附所有人员带有姓名的半身照片,且满足真实和便于识别的要求。10.1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或工地停止雇用时交回相关人员的通行证,发包人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任何人员的通行证;10.13承包人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管理经验、与承包人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承包人现场负责人的委派和更换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应由承包人提供书面正式授权,该授权书原件在发包人做出同意承包人指派该现场负责人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发包人。11.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止时间:(1)承包人应对其承担的工程、包括从其他承包人接管的作为自己工地一部分的工程和用于工程的货物、材料、抵达现场的其它物品及施工机械负责照管。责任时间从开工之日或从另一承包人/业主处接管之日起,直到发包人代表为整个工程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止;(2)如果发包人代表在签发整个工程接收证书前,为任何单位工程签发了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则在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签发14天后,承包人对该单位工程所负照管责任即行终止,其照管责任将暂时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仍在施工或管理或使用的区域除外)。如果在某单位工程完工之前,承包人应发包人代表要求将部分区域移交给另一承包人,则照管责任随之暂时转移,从移交证书颁发之日起至该区域返移交给承包人之日止这段时间内,由另一承包人承担照管责任。(3)在维护期间,承包人负责完工收尾的任何未完工程,都应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一直到发包人代表证实此未完工程完工为止。12.履约担保(不用)12.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12.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接到华能电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后30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暂定总价10%即¥【】元(大写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等额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不得短于合同总工期加3个月,保函必须是发包人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国家五大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及十一家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独立、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证保函。如承包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等额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承包人不得进场施工。12.3在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完毕,经发包人和业主验收并移交至业主且结算完成后届满6个月后(以避免结算后发生农民工、施工单位、供应商讨要工资、工程款或货款等情形)发包人退付给承包人(只退本金,不计息)。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延误工期、中途停工、退场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损失。12.4履约担保的范围是合同项下的承包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有其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处理承包人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鉴定造价费、诉讼等所有相关费用)。12.5在履约保函自动失效前,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参照履约保函各项内容无条件重新开立第二份保函。13.工程变更与索赔13.1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或者经发包人确认的监理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有关分包工程的变更指令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如承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当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该指令。发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逾期则视为发包人已经确认变更指令,承包人应当按照该变更指令执行。13.2工程量清单项目增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的处理原则:13.2.1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签证的,如导致增加费用,则该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导致减少费用,则该收益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分享。13.2.2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补、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签证,风险或收益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享有,其费用计算原则:(1)单项设计变更(包括变更设计):费用在1万元之内(含1万)的不做调整,超出1万元的,仅对超出部分的价款予以调整。各项目可根据实际填写(2)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与合同、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保持一致,除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附注具体说明的部分以外,均执行《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输电线路线路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输电线路工程(2018年版)》),各项目根据实际填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3)工程计价原则为:本合同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该相同项目计价;本合同中没有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计价;本合同中既没有相同项目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计价方法。13.3若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索赔意向,并在28日内提交具体索赔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索赔权利。13.4其他约定:。14.合同价款的支付14.1预付款14.1.1本合同是否设置预付款:¨是R否14.2安全生产费14.2.1本合同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为承包范围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的2.5%,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应投入并全额使用,以达到发包人《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相应要求。否则按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不限于按天处罚。安全施工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费用和设施投入、安全劳保用品配备、安全工器具、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宣传图牌匾、员工健康体检。14.2.2安全生产费投入阶段和对应支付比例如下:开工第一月内,承包人安全生产费投入应达到50%;按进度计划阶段性投入。14.2.3达到以上条件的,承包人需在每月18日前将本阶段的安全生产费投入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措费投入台账、采购发票、支付申请等)同步上报发包人项目安全工程师和发包人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审核,书面审核通过后,每个阶段实际支付的安全生产费金额=发包人实际审核签字通过的安全生产费投入金额,且不大于本阶段应支付比例和金额。承包人未按时报送证明资料的,本阶段安全生产费不予支付,后期不予返还。14.2.4承包人申报工程量形象进度同时申报当期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费用,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费用的实施必须满足发包人本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和需求,同时必须符合发包人《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标准要求,未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的,当期工程形象进度不予申报,当期工程进度款暂停支付,直至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费用的实施情况满足发包人上述两项要求为止。对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本项目安全管理要求、需求和发包人《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处罚2000元,推迟落实的,按推迟天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罚2000元/天,直至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费用的实施情况满足发包人上述两项要求为止。14.2.5承包人上报安全生产费证明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发包人将按照承包人弄虚作假金额的5倍已进处罚不予返还。14.2.6本工程要求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制度、下发文件、企业标准等。14.2.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标准,确保文明施工。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8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不安全不施工。14.2.9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工完场清,尽可能地减少浪费。严禁各种规格材料乱堆乱放。如不清理,发包人直接派人清理,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10承包人委派专职安全员,承包人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14.2.11承包人进入现场人员不得低于18周岁和大于55周岁,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供职工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证明、工资卡、用工合同,供发包人办公室备案,中途工人进退场要及时进行花名册填补。14.2.12不得将与工程无关人员带进施工现场(含家属、小孩),职工宿舍严禁男女混住,否则发现一次支付罚金1000元;承包人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人员发生的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支付罚金5000元,发生打群架的严重事件支付罚金10000元/次,承包人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人员不得偷窃甲方及第三方的材料,如发生偷窃现象,承包人须按偷窃材料总价3倍进行赔偿。14.3农民工工资14.3.1承包人在用工过程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必须按照承诺严格执行有关落实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14.3.2对于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集体停工、罢工、寻衅闹事的,发包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相应考核,因停工、罢工影响的工期,发包人不予顺延工期,对于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管理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给予相应罚款,罚款金额为5000元/小时。14.3.3对于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讨薪事件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承包人怠于处理或处理不当,发包人有权代表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农民工工资。发包人从承包人每次结算支付金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承包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有效保函),作为分包方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担保金。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或保函的额度执行:A、分包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每次结算价款的4%预留;B、分包合同价款在200~500万元(含200万元),按每次结算价款的3%预留;C、分包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按每次结算价款的2%预留;D、本合同实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无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每年12月份,在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若分包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施工期各月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备案表作为附件依据),可返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扣除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并在后期结算中按照缴纳比例继续预留;分包单位退场后,最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扣除垫付的农民工工资)。14.4进度款计量与支付:14.4.1进度款采用下列第(1)中方式支付。当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除暂列金外合同价款的80%时,发包人开始止付,工程施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发包人批准后,可支付验收款,但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90%:待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恢复支付,累计支付至97%。(1)按月度支付。每月20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申报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发包人按照3.2.7中约定的价款比例确认当期应付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14.4.2发包人接到工程量确认表、结算会签表及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农民工签字并摁手印)后按照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承包人应当于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已完工程量确认表及结算会签表。承包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确认表、结算会签表及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或其所提交的工程量确认表、结算会签表及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不合发包人要求且未做修正的,发包人不予审核承包人当期已完工程量并且不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14.4.3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确认表及结算会签表应当包含报告日前承包人所有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未结算的工程量。若有遗漏,视为承包人已经放弃对该部分工程量要求发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权利。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确认表和结算会签表,非经表中所有人员签字,不得作为结算依据。14.4.4承包人对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收到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结果后2日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意见后2日内进行复核;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复核结果仍有不同意见的,发包人应在充分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后确定工程量。14.4.5对承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认可且不支付任何费用。14.4.6工程计量签证或证明必须按照发包人管理程序由发包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总工程师、专工)或明确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其它具体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签证或证明均为无权签证,不能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14.4.7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发包人根据本合同所列的单价计算承包人已完工工程价款同时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并按照该价款的80%确认当期应付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该进度款在业主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其余价款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已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在进度款中按14.2条中相关条款确认,不予重复支付,只对剩余部分进行相关确认支付或扣除。14.4.8发包人通过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4.4.9如果承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达不到进度计划80%的,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本期进度款,与下月经过考核达标的进度款一并支付14.4.10其他:。14.5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在扣减已经支付的款项、扣留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及根据本合同可以扣留的其他款项,在业主已支付发包人对应款项后14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14.6质量保证金14.6.1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扣留结算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14.6.2工程整体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1年且质量回访无任何问题,发包人无息支付40%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且质量回访无任何问题,发包人无息支付30%质保金,质保期满3年且质量回访无任何问题,发包人无息支付30%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4.7税金14.5.1本合同采用计税方式A。A、一般计税B、简易计税14.5.2承包人需在计量结果及工程价款确认后向发包人送达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送达造成发包人无法按期抵扣税金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及相关损失。14.5.3如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够通过税务认证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承包人应及时更换。14.5.4发包人接收发票后,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承包人发票有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承包人负担。14.5.5承包人应按国家税务文件规定,以双方的结算额为依据在项目当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承包人税金未在项目当地预缴,造成发包人不能抵扣分包结算(税金)的,承包人负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4.5.6其他要求: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建安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若发票品目为“材料一批”、“详见销货清单”,必须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承包人有义务向采购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7)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8)税法或主管税务机关的其他要求。15.竣工验收15.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符合总承包发包人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补正。15.2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后3日内组织验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承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15.3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分包工程存在缺陷需要修复的,为承包人提供修复后的符合总承包发包人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15.4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并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应当符合发包人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补正。承包人逾期不提供的,每日支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并视为承包人认可第三方出具的结算结果,承包人不得提出其它异议,不得主张其它权益。15.5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如果发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高于总承包发包人依据总包合同确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以总承包发包人依据总包合同确认的分包工程结算工程量为准。15.6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报发包人项目部进行初步审核,再由发包人公司总部进行复审,发包人可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算,承包人报审的工程结算价应合理准确,不得虚报多列,如发包人总部或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算额较项目部初审额核减比率超过5%的,承包人应同意结算价款的此种调减,且应支付审核效益费用,并在结算时扣除。具体审核效益费用计算如下:1.当审定结算金额不低于施工单位上报金额时,审核效益费用=0;2.当审定结算金额低于施工单位上报金额时,按如下约定:(a)审核相对偏差(审核相对偏差=(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价-定案表中的审定结算金额(不含造价咨询效益费用))/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价*100%)不超过5%,审核效益费用=0;(b)审核相对偏差超过5%,则:审核绝对偏差(审核绝对偏差=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价-定案表中的审定结算金额(不含造价咨询效益费用))<=100万元时,审核效益费用=审核绝对偏差*8%;审核绝对偏差>100万元,且<=500万元时,审核效益费用=(审核绝对偏差-100)*5%+8(万元);审核绝对偏差>500万元,审核效益费用=(审核绝对偏差-500)*5%+20(万元).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中税金部分,不含税部分的合同金额不变。15.7收到承包人开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扣留质量保证金以及根据本合同可以扣留的其他款项后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质量保证金等予以扣留的款项在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成就时向承包人支付。15.8即使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已经办理了竣工结算,但如果总承包发包人根据审计调减了发包人的工程价款时,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结算价款也应当相应进行调减,承包人同意结算价款的此种调减。15.9每月发包人为承包人办理结算后(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件),承包人应在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与当期结算金额同等额度的工程款发票,如承包人未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款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向承包人支付相关款项并暂停后期结算;同时,承包人应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票经税务部门核查为假发票的,承包人应为此承担全部责任。15.10其他约定。16.竣工退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竣工备案要求及合同规定内容。经总承包发包方及发包人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总承包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总承包发包方签发整个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15日内,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尚未完成等理由拒绝移交工程。承包人逾期未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承包人应按拖延竣工日期支付拖期损失赔偿金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17.最终结清17.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28天内。1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的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18.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8.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接收证书的签发之日起算。如果发包人颁发多张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缺陷责任期应从各个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分别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总承包发包方对保修要求高于此要求的,以总承包发包方要求为准,其他参照此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害达到使工程、分项工程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或某一分项工程的质保期提出一个延长期。质保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光伏发电系统或相关建筑安装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承包人应对相应分项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另行提供质量保证金或者质量保函。18.2保修18.2.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从工程接收证书的签发之日起算。具体时间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18.2.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9.违约19.1发包人违约19.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删除通用条款16.1.1第(1)目的规定。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宣告破产,或者公司停业清理(以计划重建或合并或分立为目的情况除外);(2)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为意外的原因或经济上的混乱,不可能继续承担合同所规定的责任;19.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见专用条款4工期的相关约定。(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相关约定。(5)其他:/。19.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9.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9.2承包人违约19.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违反专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承包人安全管理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质量管理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进度计划管理方面的的违约行为。承包人廉洁从业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机械进退场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施工负责人、承包人人员管理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后土建管理方面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未能或者拒绝按发包人合理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实施工程的任一部分。19.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有本章第19.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1)~(6)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其具体违约责任见本章附件。(2)承包人有本章第19.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承包人施工负责人、承包人人员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3)承包人有本章第19.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承包人后工程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见合同各附件、本合同技术部分相关约定。(4)承包人有本章第19.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9)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承包人未能或者拒绝按发包人合理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实施工程的任一部分,则发包人可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7天后从承包人手中接管这部分工程并自行施工,或雇用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由此蒙受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者作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追索的债务。(5)承包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分包工程总价款的0.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因承包人原因迟延工期的,无论发包人是否同意承包人顺延工期,对于迟延工期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责任。(6)除本合同已经明确规定承包人承担具体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外,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按照每违约一次10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7)因承包人违约而应支付给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可以直接从本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与其雇佣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该未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经发包人发现后7日内由承包人强令退场。(8)因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导致发包人涉诉或其他纠纷,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合同额的5%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分包合同结算予以扣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偿的权利。(9)本专用合同条款对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0)尽管本合同有其他规定,但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累计金额(含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应超过本合同价格的10%,违约金以人民币支付。19.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破产,或者收到接管指令,或提出或被提出破产申请,或与其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产权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作为一家公司)进行停业清算(而非为了合并或重组的目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2)在没有事先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就转让合同。(3)本专用条款中关于合同终止、解除的其他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具体事情双方协商。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行器或其它飞行装置所引起的压力波;因国家设计本类项目发展政策调整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计划继续进行的。20.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1.保险21.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在不限制本合同项下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发包人应自费安排以发包人、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发包人可能选择的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为共同被保险人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该保险按重置价值投保一切险以保障保险市场上通常可以承保的损失,其保险标的应包括:(a)工程;(b)临时工程;(c)用于工程建设的物料;(d)发包人租赁的施工器具(若有)等。发包人应确保该保险在以下期间内具有完全的效力:自第一罐混凝土浇注之日起至每台机组签发临时验收证书或双方共同商定的其他任何一个日期止(以先来临的一个日期为准)。发包人购买的工程一切险免赔项目及免赔额如下双方另行签订:建议承包人对发包人购买的工程一切险免赔额部分另行购买商业保险。21.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购买方为发包人。在不限制本合同项下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购买方应以发包人、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发包人可能选择的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为共同被保险人的常规第三者责任险,该保险应涵盖共同被保险人在工地现场附近(包括临时设施)因执行本合同而导致或引发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或有形财产损失等应对第三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本保险中,每一个被保险人与其他被保险人应互相被视为第三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购买方应保证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相同。(2)人身、财产保险承包人必须为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自有人员及所使用的劳务人员的人身、财产以及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承受因承包人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索赔以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21.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在完成变更前通知发包人保险合同变更范围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完成变更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的保单、批单或其他变更文件,以证明合同变更带来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承包人及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安排的保险的相关条件、条款、义务和责任等,包括与保险有关的事故通知、索赔处理、损失恢复及事故预防等方面对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尽的遵守保单条件的义务要求,以及保险公司为了降低或者减轻项目风险所提出的合理的建议。并且在发生工程、人员或项目损失时,积极施救,努力降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可能导致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坏。任何性质的违反上述条件导致保险失效或者部分失效,承包人须负责由此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可能超过保险赔偿金额部分的损失。一旦发生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财产的索赔,承包人应于24小时内通知发包人或者保险公司,并尽快提供保险公司理赔所需要的各种技术材料、证据、施工记录、发票等。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提供理赔所需要的合理证据或者承包人本身的不配合而导致的理赔延误或者保险公司拒赔,承包人要全部负担该种延误或者拒赔损失。22.合同解除22.1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应当解除,因合同解除而给各方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互不追索:①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③因设计变更导致本分包工程取消的;④总包合同解除的;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的其它情形。2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再分包或者转包其承包的工程的;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或者工期延误达到合同总工期30%的;③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质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绝返工或者整改以及返工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④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⑤挪用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⑥因承包人其它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到发包人实现合同目的的;⑦总承包发包人或者监理要求将承包人清退出场的;⑧因承包人存在欠付农民工工资等违约行为,承包人未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不利影响的;⑨因承包人存在聚众闹事,单方停工,围堵政府、业主、发包人等事件的;⑩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22.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①发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严重影响到承包人实现合同目的的;②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22.5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送达到对方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将已完工程交付给发包人并撤出工地。承包人拒不撤出工地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分包结算工作,若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并视为承包人认可第三方出具的结算结果,承包人不得提出其它异议,不得主张其它权益。22.6本合同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质保条款以及争议处理条款的效力。23.争议解决23.1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3.2发生争议后,除非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4.其他补充条款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附件: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投标/响应函及投标/响应函附录附件3:响应文件澄清附件4:采购文件澄清及修改附件5:履约保函附件6:廉政协议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附件8: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9: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0: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1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1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3: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不用)附件14: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5: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附件16: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7:工程物资管理附件18:工程款支付附件19:合同报价附件20:合同价款调整办法附件21:风险内容附件22:质量保证金函格式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投标/响应函及投标/响应函附录附件3:响应文件澄清附件4:采购文件澄清及修改附件5:履约保函格式履约保函(格式)致: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鉴于:1、贵公司将与公司(下称“承包人”)签署(合同编号:,下称“合同”);2、根据规定,为保证承包人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贵公司要求向贵公司提供一份经贵公司批准的由银行提供的履约保函;3、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银行不可撤销、无条件地向贵公司提供总额为元整(小写:¥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履约担保。如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贵公司有权在不向本银行提供任何证明资料、无须陈述任何理由、无论承包人同意与否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本银行向贵公司支付上述担保总额之内的贵公司认为适宜的金额,本银行将无条件立即向贵公司予以支付:如果贵公司认为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在本保函有效期结束前,贵公司认为有必要继续延长本保函有效期,而承包人未根据贵公司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新的履约保函。合同的任何变更、工程的分包,及贵公司的任何疏漏、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本银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且对本保函的效力不构成任何影响。上述有关合同变更、工程的分包等事项无须通知本银行。本银行承诺无条件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0条所拥有的抗辩权利。本保函自本银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贵公司为整个工程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三个月之后,或在本银行应贵公司要求支付担保金额达到本保函规定的限额后自动失效(上述两种条件满足一种即视为失效条件成立)。本保函开出后,我行将通过下述确认方式向采购人指定银行发出确认电文,确认电文的关键内容包括:保函编号、合同编号、担保金额、受益人等。本保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并依其解释。担保银行名称:担保银行地址: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银行盖章:日期:附件6: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合同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合同承办、执行部门)责任1.1认真履行合同,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方便,工作中做到不刁难、不推诿;1.2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到乙方单位报销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不得借用乙方单位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为个人所用,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1.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说情;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供应、项目分包、监理、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1.4不在规定之外收取其它费用,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与馈赠,按有关廉政规定及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2.乙方(承包单位)责任1.1认真履行承揽或供货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1.2不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宴请甲方人员,不为甲方人员报销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提供个人所用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不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1.3不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1.4进入甲方管理区内,同甲方职工一样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二、责任追究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发生违反甲方责任规定内容的,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合同乙方通报处理结果。对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违反乙方责任规定内容的,甲方将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中止或解除合同及3年内禁止其在甲方开展经济业务(如参加投标)等处理措施;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与合同文本一并留存执行外,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日常,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对协议签订与执行情况一并组织检查。甲、乙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给予表彰和奖励。举报受理部门:公司监察审计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三、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合同承办部门、执行部门、监察审计部和乙方各执一份,商务合同文本留存一份(合同承办部门同时将协议电子扫描版报送公司监察审计部备案)。四、本合同有效时间与商务合同的有效时间一致。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1.本标合同范围【简单描述】本标段包括:工程【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2.本标合同内容:。2.1工程施工内容:2.1.1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1.1建筑工程(1)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有标段要说明是否含整修、装饰工程】2.1.1.2安装工程(1)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1.1.3暂定工程(1)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工程【单位工程】中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由于目前设计深度未到,将以上工程设定为“暂定工程”,施工时由工程量清单按相应工程量清单执行。【编写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响应人负责以上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外,还应包括施工的内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2)负责【还是配合】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配合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负责【还是配合】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3)负责【还是配合】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场站命名、图纸会审,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所有涉网设备联合调试及调通、通信设备联调及调通等所有与电网有关的工作。4)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5)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6)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在【不在】本工程。7)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8)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响应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2.1.2施工外部关系协调1)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征地(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当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2)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其他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甲方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甲方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2.1.3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采购人负责临时征地费用模块】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有采购人承担。【响应人负责临时征地费用模块】永久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响应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修建场内道路、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响应人要杜绝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道路等超挖,道路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便道,塔基操作平台等。征占临时用地前,范围须经采购人确认,如发生未确认先征占或确认甲使用乙情况发生,全部责任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的双倍在合同中扣除。2.2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3.施工分界【由编写人员针对本标实际情况进行编写】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分别为标段、标段和标段。其中:4.1本标段与标段(与本工程有联系的标段)的界限在,部分由标段施工。4.2……。原则上以该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内容为分界,同时细则上执行行业惯例,并服从监理人员、采购人人员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5.本标段土建部分材料检测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部分材料检测由承包人负责。6.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发生费用,按合同费用调整原则执行。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8: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9: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承包人(全称):采购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项目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2.……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采购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采购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采购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0: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3: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不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4:暂估价一览表14-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14-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14-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5: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名称:×××工程为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上级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办法,加强工程的安全生产预控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实现“安全有序可控、安全文明规范、施工现场整洁”的环境,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结合建设工程实际,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一、安全管理1.安全工作要求为实现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落实下列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1.1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1.2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政府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办法,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1.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安全工作。1.4乙方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安全责任制度。1.5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切实落实,1.6按照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开展正常、有效和科学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例会。1.7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除应遵守合同条款和本协议外,还应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遵守本协议。2.安全工作目标:2.1控制机械伤害、火灾、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坍塌、触电、污染、灼烫、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2.2杜绝人身死亡事故。2.3杜绝重大设备和机械损坏事故。2.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2.5杜绝重大交通事故。2.6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塌事故。2.7杜绝群体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2.8杜绝调试重大责任事故。2.9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2.10不发生火灾事故。2.11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人身轻伤率控制在8‰以内。2.12严格控制,力争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3.安全资质乙方的安全资质由甲方招标机构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1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并留存复印件;3.2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并留存复印件;3.3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证明并留存复印件;3.4建设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件和上岗证件;3.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3.6高危行业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费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证明;3.7保证具有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人员和安全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4.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的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4.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4.2《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试行)4.3其它(根据行业特点增加相应的标准)5.安全目标控制乙方必须落实安全施工三级控制目标机制:5.1施工负责人部控制不发生重伤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塌事故、群体性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杜绝调试重大责任事故。5.2专业施工队(工程处、公司)控制机械伤害、火灾、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淹溺、坍塌、触电、污染、灼烫、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5.3施工班组控制一般未遂事故和人身轻伤事故。6.危险点预控乙方制定并执行针对本投标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和管理保障措施,全面编制危险项目、工序、环境作业中危险辨识点并组织职工学习教育考核,落实工序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工作量较大、危险源及习惯性违章因素较多项目的三项保障措施(安全、技术、组织)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执行施工作业票制度。7.安全活动按安全文明施工投产达标要求,乙方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例会制度、按照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开展安全活动,实行项目安全设施规范化配置,重大及危险项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例行检查,实施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外包(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实施三级安全教育,规范检验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机具,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台帐、表、卡等资料。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安委会、安全网络)和安监人员责任。8.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下发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应参考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制定与本施工项目范围有关的制度、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8.1安全生产(施工)责任制度;8.2安全管理及基建安全施工奖惩制度;8.3安全管理实施细则;8.4反措、安措管理制度及计划;8.5安全规程及作业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8.6防汛、防雷电、防暑(包括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制度;8.7化学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8.8安全工器具及电动机具使用管理制度;8.9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8.10特种设备(含特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8.11脚手架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12机动车辆管理制度;8.13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管理标准;8.14季节性安全检查标准;8.15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标准;8.16安全台帐管理标准;8.17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巡回检查、评比管理制度8.18发包工程及外用工管理制度8.19特殊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8.20安全活动、教育、网络管理标准8.21动火安全管理标准8.22反三违及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8.23安全施工管理办法8.24主要施工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度8.25安全例会制度8.26事故分析会制度8.27安全工作交流总结制度8.28安全标志管理制度8.29职业健康检查制度8.30作业环境管理制度8.31应急管理制度8.3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33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9.人身安全管理9.1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不准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人员必须经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承包工作的技能,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9.2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操作、特种车辆和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且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殊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9.3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乙方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验证资料。9.4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9.5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种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良好的施工秩序。否则,甲方有权依据《安全施工考核标准》进行处罚。9.6乙方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甲方安质部备案;9.7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10.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10.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机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车辆、起重机和挖掘机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质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10.2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10.3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验收挂牌制度。搭设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资质。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抽查。11.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施工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11.2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具及正确佩带使用,进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11.3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其它区域。。11.4乙方对承担施工范围内的沟(洞)盖板、护栏、栏杆及临时防护设施必须遵照安规要求设置完善,一经设置,非施工须拆除条件下不得拆除,待整体工程完工后经安监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手续再行拆除。11.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11.6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施工现场夜间值班人员应向甲方备案。12.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12.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含特种车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进行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12.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12.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车辆行驶限速15KM/小时内。13.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施工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带入施工区域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在禁火区域施工中需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火种隐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机基础工程劳务分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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