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招标公告(洛浦县自然资源局2023)



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N-LPXZFCG-ZYJ-20230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用于集中收集、贮存园区内选矿企业所排放的尾矿。尾渣场选址需符合《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2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社会影响最小化等条件。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 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将对选址条件进行全面、详实的论证,经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后可作为选址的技术依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果于合同正式签订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文本编制,并达到上会审批深度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1日至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0903-7887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
联系方式:18690327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032700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docx磋商文件—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docx134.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DN-LPXZFCG-ZYJ-202300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采购人:洛浦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需求27第四章合同条款28第五章评审办法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一、响应书41二、资格证明文件43三、商务文件54四、技术文件63五、其他资料6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N-LPXZFCG-ZYJ-202300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24.00万元最高限价:24.00万元采购需求: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用于集中收集、贮存园区内选矿企业所排放的尾矿。尾渣场选址需符合《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2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社会影响最小化等条件。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将对选址条件进行全面、详实的论证,经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后可作为选址的技术依据。合同履约期限:成果于合同正式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文本编制,并达到上会审批深度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时间:2023年06月11日至2023年06月16日(00:00-2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00元/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址:供应商登陆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浦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项目联系人:阿迪力江项目联系方式:0993-78878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项目负责人:李工联系方式:18690327005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XJDN-LPXZFCG-ZYJ-202300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24.00万元,最高限价:24.00万元;供应商磋商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质量标准项目通过评审并得到主管部门审批。4★供应商资格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5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政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者光盘),用做资料备案。4.上述条款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2023年06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址: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10评审办法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在通过初步审查,且提供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1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及政采云相关专业专家库 3 人。12磋商轮数和最后(二轮)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不少于两轮(包括两轮);2.首轮报价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的,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填写完成后并签章,再提交;3.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若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及时填报二轮报价或填报完二轮报价但未能成功签章提交的,二轮报价无效,最终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1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2400.00元(贰仟肆佰元整)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做如下要求:磋商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58 1601 0408 8888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县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注意:(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对公银行基本账户缴纳至采购文件指定账户,供应商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2-3个工作日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2)磋商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则视为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提供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以确保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直观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基本账户缴纳。(4)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并备注采购包名称(或标项名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评审结果由供应商承担。(5)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6)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红公章)送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注:废标项目投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请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1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 供应商须知 第14.1款)提交至以下联系部门。以下联系部门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③联系部门: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④联系电话:18690327005 ⑤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定。16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自行踏勘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服务期限成果于合同正式签订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文本编制,并达到上会审批深度要求。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8★付款方式成果文件递交并经采购部门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款项。19★质保期/20数量调整数量调整:无,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十项《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21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1)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在评审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成交的,或者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3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无效。2、在评审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成交的,或者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3、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及索引目录。4、磋商时,供应商应在密封的响应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到场只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放入响应文件即可),以备开标前监标人将对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核验。24其他事项:1、开标默认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其响应文件无效;2、无论何种原因,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扫描件(开标、评标相关数据和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一律视同其未提供。25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原发改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洛浦县自然资源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3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1.4.3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4服务地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4.5响应内容质量、服务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6响应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采购范围2.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采购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采购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项目通过评审并得到主管部门审批。。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5.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5.1服务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7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9.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4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10.联合体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7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0.1.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10.1.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2023年01月**日11:00时(北京时间)。★1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磋商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2本次磋商的最小单位是标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12.3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构成。12.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磋商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采购项目中均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12.6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加“★”等的条款,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4.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14.5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4.6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5.磋商报价15.1本采购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磋商报价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5.3磋商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磋商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15.3.1磋商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及所需的全部服务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考虑在磋商总报价中。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5.3.3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格式进行填报,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均视为无效文件。15.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五)最后报价出现明显填报错误,经磋商小组同意允许修正的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5.5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即第一轮是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每一个供应商单独进行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答疑问题;第二轮是在答疑完毕后,按原次序进行第二次(最后一次)报价,二次报价为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填写提交,报价默认时长为30分钟,报价后经综合评审,在二次报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候选单位。16.磋商保证金16.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一致。16.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凡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4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16.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7.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6.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8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16.8.1依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17.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磋商答疑会及踏勘项目现场。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磋商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响应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书、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1.1一、响应书21.2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正本,一份随身携带以备现场查验);(三)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磋商保证金(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21.3三、商务文件(一)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二)明细报价表(三)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五)项目执行能力(六)项目团队人员(七)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1.4四、技术文件(一)项目理解和方案思路(二)项目研究内容深度(三)成果组成形式(四)质量、进度保障措施(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五、其他资料22.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项、第21.2(1)—(6)、第21.3(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2.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22.4响应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合同等招标要求的证明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22.6供应商应逐条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22.7响应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8响应文件中分标项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响应文件数量: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供应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为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为PDF)。2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3.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修改处不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重大偏离,做无效响应处理。23.4响应文件的装订采用胶粘本。23.5响应文件的盖章23.5.1签字及盖章的相关补充说明: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在本次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与其手写签名或者私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采购均予以认可。本次采购中遇到的供应商电子公章与供应商的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招标予以认可。24.响应文件的提交2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地点。2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5.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审,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之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在随时撤回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修改好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五)开标/磋商(本项目电子标不适用)28.开标/磋商28.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六)磋商小组与评审29.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9.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人,采购人代表0人。29.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29.3磋商小组主任由磋商小组成员推举产生,并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9.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9.5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9.6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七)授予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成交的标准30.1.1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0.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0.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30.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1.授予合同的准则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八)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合同的签订33.合同的签订3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项目。33.3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十)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3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中规定服务数量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服务价结算。(十一)质疑与投诉35.质疑与投诉3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2.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35.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2.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2.4事实依据;35.2.5提起质疑的日期;35.2.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章。35.2.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5.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35.3.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3.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35.3.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5.3.4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5.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采购活动。35.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十二)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6.履约担保36.1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36.2.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36.2.3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5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成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十三)其他37.成交服务费37.1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原发改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37.2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成交供应商成交总金额,即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成交金额。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3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用于集中收集、贮存园区内选矿企业所排放的尾矿。尾渣场选址需符合《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2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社会影响最小化等条件。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将对选址条件进行全面、详实的论证,经专家及相关部门评审后可作为选址的技术依据。第四章合同条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成交单位(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采购服务名称服务项目期限金额(元)备注1...合计(大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劳务、交通、食宿、保险、税金、培训、小型维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必须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承诺相一致。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项目。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等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漏,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指导和培训1、如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提供场地、电源、水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时限、要求提供修改服务。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第六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款项。2、履约保证金:/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因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甲方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叁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评审办法评审说明1.1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即第一轮是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每一个供应商单独进行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答疑问题;第二轮是在答疑完毕后,按原次序进行第二次(最后一次)报价,二次报价为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填写提交,报价默认时长为30分钟,报价后经综合评审,在二次报价的基础上确定成交候选单位。1.2在二次报价过程中若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委托磋商小组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3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5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于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响应文件无效。2、评审2.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且递交最后报价的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2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磋商小组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3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50分,供应商各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2.3评审办法附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点是否资格性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格性检查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资格性检查纳税证明提供的近三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资格性检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资格性检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资格性检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性检查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具备有效的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性检查被授权人身份证是否具备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资格性检查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资格性检查信用查询是否附有响应文件附有“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的扫描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资格性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否附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提供全部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若全部服务均有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提供,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资格性检查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是否附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的签章符合磋商规定符合性检查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制作符合性检查磋商报价响应文件针对同一种服务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磋商总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符合性检查服务范围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范围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检查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检查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文件未出现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检查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评分因素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分值详细评审价格评审(30分)价格评审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值,有效磋商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有效磋商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0分详细评审商务评审(20分)项目执行能力(0-10分)供应商根据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情况,是否能够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总体方案完全符合项目需求,项目执行团队力量优的得1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审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本项评分为止。10分详细评审商务评审(20分)企业综合实力(0-10分)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均完善得1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审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足的扣2.5分,扣完本项评分为止。10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项目理解和方案思路(0-16分)投标人对项目的总体理解和现场情况的认识分析是否准确、合理。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8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缺项的得0分。8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项目理解和方案思路(0-16分)投标人对项目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措施科学可行,是否合理。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8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缺项的得0分。8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项目研究内容深度(0-1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难点、研究重点及根据项目特点提出解决问题,对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环保分析、市政配套等分析是否到位。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10分,其余依次递减2分,缺项的得0分。10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成果组成形式(0-8分)成果组成的全面性、深度程度、可实施性。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8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缺项的得0分。8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0-16分)根据各投标人进度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比较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8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缺项的得0分。8分详细评审技术部分(50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0-16分)根据各投标人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比较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评标专家横向对比评分,最优得标准分值8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缺项的得0分。8分2.4算数性修正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项目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4)响应报价出现明显填报错误,经磋商小组同意允许修正的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磋商小组的权利3.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2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3.1.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3.1.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4.评审过程的保密4.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定标原则4.1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递交人(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一份装订在正本,一份随身携带以备现场查验);(三)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磋商保证金(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三、商务文件(一)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二)明细报价表(三)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五)项目执行能力(六)项目团队人员(七)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四、技术文件(一)项目理解和方案思路(二)项目研究内容深度(三)成果组成形式(四)质量、进度保障措施(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五、其他资料一、响应书响应书(采购人):我们收到你们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采购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采购服务,磋商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采购项目。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书的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4.我方承诺服务期限按照执行。5.我方承诺付款方式按照执行。6.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8.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采购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成交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10.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单位。11.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2.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供应商成交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13.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成交服务费。15.该响应书在开标/磋商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16.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元的磋商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磋商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磋商有效期之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17.综合说明:(1)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2)技术服务。(3)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5)其它。18.所有有关本响应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二○二三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加盖公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须加盖公章)须提供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须加盖公章),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采购人名称):对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单位成交,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放弃本次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加盖公章)(1)须提供的近三个月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所属行业: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磋商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他资料(如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如为大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为全部服务均有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提供,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3、成交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磋商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缴纳凭证(六)此处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件的扫描件(查询时间:须自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说明:如网站查询信息中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三、商务文件(一)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保证金缴纳方式备注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采购项目磋商总报价小写:大写:注:1、磋商总报价包括说明:1、此报价包含设计费、物料费、服务费、交付成果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2、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中,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磋商报价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序号磋商条款响应条款或响应页码响应/偏离…注:1、对于磋商文件加“★”条款的响应,如有偏离,其响应文件无效。2、本表中未列明条款或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均以正文为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序号磋商条款响应条款响应/偏离…注: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五)项目执行能力供应商根据商务评审条款自行编制。(六)项团队人员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一览表、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八)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2、供应商如提供的服务涉及快递和包装,须提供《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评分内容、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资料。四、技术文件(一)项目理解和方案思路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二)项目研究内容深度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三)成果组成形式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四)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五、其他资料1.供应商账户信息:账户信息具体内容如下:账户名称:税号:地址及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行号: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渣场选址论证报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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