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伤仪 维保 地铁招标公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2023)
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2、10号线正线、站场轨道及附属设备改造工程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3-06-14 10:42
报价截止时间:2023-06-15 17:32
编号:rfq2023-06-13304174
招标方联系人:张长江
招标方联系电话:15172505998
招标方邮箱:815331081@qq.com
监督方联系人:陈波
监督方联系电话:13866792084
监督方邮箱:1104174668@qq.com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
支付条件: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票
发票抬头: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
税号:913400007110065057
其他要求: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60%,12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剩余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到站
其他说明事项: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4500041001001
超声波探伤仪
-
4.0
台
CTS-1010S焊缝探伤仪
2023/5/30
华东区-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菊城路189号
2
4500041001001
超声波探伤仪
-
3.0
台
JGT-6M母材探伤仪
2023/5/30
华东区-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菊城路189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探伤仪 维保 地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