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砂石建设生产 经营权 机制招标公告(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2023)



索引号:
124413006905190362/2023-00867
分类:

发布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立)
成文日期:
2023-06-15

名称:
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5

主题词:

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024号-01;
  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024号-02。
  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本项目拟在惠东县铁涌镇辖区内招标2个场点,经营权年限为4年(自取得项目经营权之日起)。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

包组名称
  包组编号

包1
  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024号-01

包2
  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024号-02

投标人可以选择任一包组(如包1或包2)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二个或以上的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同时对二个或以上包组进行投标的,应分别单独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分别对包1、包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即为兼投不可兼中。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包1、包2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2个包组中出现排名第一的为同一投标人,则只推荐该投标人为其中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资格。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取代,以此类推。
  三、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取得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土地性质须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按 GB50137分类),且为未新增违法用地的土地,项目土地选址应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直线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5米,县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乡道直线距离不少于5米),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以下其中一项资料复印件:
  1、土地使用权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上述的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
  2、土地使用权属于租赁或意向租赁或具有使用合同(协议)的,须提交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意向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相关证明文件及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权属于意向租赁的,须承诺在中标后3个月内提交合法、有效的正式租赁合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同一土地出现2个或以上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三)投标人应提供属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对拟选址用地的证明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复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因用地规划、用途不符以及不能取得环保手续等而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满足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银行存款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复印件(①同一银行出具的存款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的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应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复函除外)。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参与投标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V1.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会弹出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以供投标人保存或打印。
  (二)目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四)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请投标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zyjy.huizhou.gov.cn或(http://113.96.111.173:22880/#/login),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系统运行维护商(蔡工:0752-7121032)。
  (六)标书制作及响应:
  (1)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若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招标系统。
  (2)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己加密的文件格式“*.ebms_tbg”电子投标文件至招标系统。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递交的U盘存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
  五、特征码检测事宜
  为防范围标串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本项目将在开评标时进行“特征码”检测。
  (一)检测内容:包括投标人网卡地址、确认投标时使用的网络IP地址(以下简称: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由招标系统自动提取比对。
  (二)检测应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注意事项: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产权新招标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确保相关版本是最新版本,应当次投标当次从招标系统中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产权新招标系统上完成线上投标工作。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一)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缴款凭证。(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
  (二)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选择保险公司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业务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址:http://zyjy.huizhou.gov.cn。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始。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王工
  联系电话:0752-8862917
  (二)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38970
  (三)招标监督机构: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07122
  (四)招标见证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8316913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7时00分

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0时00分

答疑澄清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17时00分

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现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0时00分

序号
标段名称
开标地点
评标地点
定标地点

1
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包1
1号开标室
1号评标室
/

2
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包2
1号开标室
1号评标室
/

附件:
1.4招标文件-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pdf4招标文件-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pdf

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文县件工业县科技东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62镇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陈涌招标代理机构: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023年6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1;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2。二、招标项目内容简介(一)项目名称: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二)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本项目拟在惠东县铁涌镇辖区内招标2个场点,经营权年限为4年(自取得项目经营权之日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四)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包组名称包组编号包1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1包2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2投标人可以选择任一包组(如包1或包2)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二个或以上的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同时对二个或以上包组进行投标的,应分别单独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分别对包1、包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即为兼投不可兼中。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包1、包2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2个包组中出现排名第一的为同一投标人,则只推荐该投标人为其中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该投标人在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资格。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取代,以此类推。三、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投标人应取得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土地性质须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或临时建设-1-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按GB50137分类),且为未新增违法用地的土地,项目土地选址应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直线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5米,县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乡道直线距离不少于5米),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以下其中一项资料复印件:1、土地使用权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上述的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2、土地使用权属于租赁或意向租赁或具有使用合同(协议)的,须提交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意向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相关证明文件及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权属于意向租赁的,须承诺在中标后3个月内提交合法、有效的正式租赁合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同一土地出现2个或以上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三)投标人应提供属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对拟选址用地的证明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复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因用地规划、用途不符以及不能取得环保手续等而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满足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银行存款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复印件(①同一银行出具的存款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的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应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2-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复函除外)。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四、参与投标方式(一)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V1.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操作规程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并按照操作规程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会弹出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单以供投标人保存或打印。(二)目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四)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五)请投标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zyjy.huizhou.gov.cn或(http://113.96.111.173:22880/#/login),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系统运行维护商(蔡工:0752-7121032)。(六)标书制作及响应:(1)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若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3-容应使用单位电子签章完成加密后,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招标系统。(2)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己加密的文件格式“*.ebms_tbg”电子投标文件至招标系统。投标人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递交的U盘存储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五、特征码检测事宜为防范围标串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本项目将在开评标时进行“特征码”检测。(一)检测内容:包括投标人网卡地址、确认投标时使用的网络IP地址(以下简称: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由招标系统自动提取比对。(二)检测应用: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三)注意事项: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产权新招标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确保相关版本是最新版本,应当次投标当次从招标系统中下载)编制投标文件,并在产权新招标系统上完成线上投标工作。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一)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提供缴款凭证。(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二)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选择保险公司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4-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业务系统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也可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地址:http://zyjy.huizhou.gov.cn。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开标室。九、联系方式(一)招标代理机构: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王工联系电话:0752-8862917(二)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8438970(三)招标监督机构: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2-8807122(四)招标见证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2-8316913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十一、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招标人: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招标人名称: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843897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王工联系电话:0752-88629173项目名称惠东县铁涌镇机制砂石(兼营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投资建设生产企业经营权项目(第二次招标)4★投标人资质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投标人应取得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土地性质须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按GB50137分类),且为未新增违法用地的土地,项目土地选址应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直线-6-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5米,县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乡道直线距离不少于5米),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以下其中一项资料复印件:1、土地使用权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上述的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2、土地使用权属于租赁或意向租赁或具有使用合同(协议)的,须提交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意向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相关证明文件及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权属于意向租赁的,须承诺在中标后3个月内提交合法、有效的正式租赁合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同一土地出现2个或以上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三)投标人应提供属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对拟选址用地的证明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复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因用地规划、用途不符以及不能取得环保手续等而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满足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银行存款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复印件(①同一银行出具的存款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的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应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存款资金证明文-7-件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备查(复函除外)。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开标方式现场开标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报价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除可选择现金转账缴纳保证金方式外,亦可选择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提交。1、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申请保证金子账号,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以招投标系统到账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8-提供缴款凭证。(备注:系统分配给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对应各投标人是唯一的,严禁互相混用,否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因受系统限制,投标保证金暂时不接受支付宝转账和微信转账等第三方转账)2、阳光保险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保证金:选择「保证保险」,选择保险公司后,点击「申请保险」,阅读「申请协议条款」,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支付」获取收款信息,由企业基本户转账至给出的收款账号中,支付完成后即可更新结果及下载保单。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0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同一包组的全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标顺序:随机顺序。11电子招投标请响应人在响应前详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V1.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系统操作网址:http://zyjy.huizhou.gov.cn/(http://113.96.111.173:22880/#/login)响应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或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标书制作及响应:1、目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新招投标系统为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截止投标前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开标时,按相关时限规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未完成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即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资料,也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办理CA证书时,同步开通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网上投标时,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完成网上投标后,从产权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各投标人须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9-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专职实验人员情况进行对比,具有专职实验人员2人的,得1分;每增加1名专职实验人员,得1分,本项满分得5分。注:提供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以及开标日之前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资料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网页打印件除外),否则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技术标评审2、实验室标准等级(分值:9)评审细则: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实验室机制砂石生产、出厂质量检验能力进行对比,实验室检验能力达到Ⅰ级标准的得3分,达到Ⅱ级标准的得6分,达到Ⅲ级或以上的得9分。注:提供实验室检验能力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建设实验室,并标明检验能力标准等级,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3、设备配备方案(分值:9)评审细则:对比各投标人的设备配备情况,对设备数量、新旧程度、生产标准、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等情况进行评比:优得9分,良得6分,差得3分。注: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型号、工艺标准、权属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4、布局合理性(分值:8)评审细则:对比各投标人的布局合理性(选址地点、拟建厂内平面布置、生产规模及工艺流程等方面安排合理、有序)进行评比:优:布局合理有序,科学性、可行性强的,得8分;良:布局较合理有序,科学性、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一般:布局基本合理,科学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差:布局不合理,科学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5、环境保护措施(分值:8)评审细则:对比各投标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粉尘控制、噪声控制、污水利用和废料处理等措施得当)进行评比:优: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强,描述清晰的,得8分;良:环境保护措施较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强,描述较为清晰的,得5分;一般: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描述基本清晰的,-46-得3分;差:环境保护措施不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差,描述不清晰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6、质量监管目标(分值:8)评审细则:对比各投标人的质量监管目标措施(包括实现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全面实时掌握行业产品质量、生产量、运输等方面)进行评比:优:质量监管目标措施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强,描述准确清晰的,得8分;良:质量监管目标措施较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强,描述较准确清晰的,得5分;一般:质量监管目标措施基本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描述基本准确清晰的,得3分;差:质量监管目标措施不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差,描述不准确清晰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7、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分值:8)评审细则: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运输等保证措施)进行评比:优: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强,描述准确清晰的,得8分;良:安全管理保证措施较完整详细,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描述较准确清晰的,得5分;一般: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基本完整详细,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描述基本准确清晰的,得3分;差:安全管理保证措施不完整详细,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差,描述不准确清晰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说明:上传附件8、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分值:3)评审细则:对比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结构及响应程度等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说明:上传附件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本项目不需要报价,系统报价填“0”元。-47-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投标人应取得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土地性质须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按GB50137分类),且为未新增违法用地的土地,项目土地选址应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直线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5米,县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乡道直线距离不少于5米),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以下其中一项资料复印件:1、土地使用权属于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上述的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2、土地使用权属于租赁或意向租赁或具有使用合同(协议)的,须提交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意向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相关证明文件及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拟选址用地须附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权属于意向租赁的,须承诺在中标后3个月内提交合法、有效的正式租赁合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同一土地出现2个或以上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48-(三)投标人应提供属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对拟选址用地的证明和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复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因用地规划、用途不符以及不能取得环保手续等而导致无法经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人应满足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银行存款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复印件(①同一银行出具的存款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的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应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存款资金证明文件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招标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包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包组名称包组编号包1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1包2惠公易产招-惠东【2023】号-02(一)项目概况:我县按照省“1+1+9”工作部署及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围绕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和县“重返一流行列”目标,随着惠东县的经济稳步发展,基建项目增幅越来越大,在接下来几年将有大批旅游、商业房地产和工业基础建筑及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预计将会对机制砂有较多需求。根据《惠东县机制砂石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和《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等规定,拟在铁涌镇辖区范围内招标2个场点,经营权年限均为4年(自取得项目经营权之日起)。(二)项目选址:-49-投标人应取得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效期不少于4年,土地性质须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按GB50137分类),且为未新增违法用地的土地,项目土地选址应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直线距离不少于30米,国道直线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5米,县道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乡道直线距离不少于5米),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机制砂石生产项目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三)行业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材行业标准《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G/T2299-2014)、《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DBJ/T15-119-2016)的技术指标。(四)生产规模要求单线生产规模不低于70万吨/年(砂石原料处理能力不低于150吨/时)。(五)安全生产标准:1、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2、项目建成投产后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机制砂石质量。3、中标人保证项目投产后,因机制砂质量导致质量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行政和刑事等责任。后果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收回经营权,其投资风险及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项目建设的平面布置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标准。-50-(六)环境保护标准:场所须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以及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管理要求。场所内的初期雨水、生产废水自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生活污水需接入污水处理厂或自行处理后回用厂区等。场所应进行地面硬化降尘处理和在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场所应对生产线、料仓实施封闭管理,施工期间保证湿法作业,配备粉尘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满足“三废”处理达标要求,实施清洁、循环生产。(七)运输安全标准:须按照《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粤府令第201号)及属地相关规定履行货运源头义务,安装称重设备和智能监管装置,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超限超载的车辆,出入车辆运输行为纳入交通运输局“治超治限监管平台”和执法局“智慧城管平台”管理,接受属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治超办的共同监管。(八)工艺流程标准:须具备生产机制砂石必备的破碎、整形、除尘和多道筛分等生产和辅助设备,整形设备应是立轴冲击式破碎机或棒磨机等先进设备,确保所生产的机制砂石级配具有可调性,以满足混凝土的生产要求。(九)质量检定标准:须具备机制砂石生产、出厂质量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应配备满足试验要求的专职试验人员和满足试验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或校准,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台账。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中标人取得经营权(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后三个月内开工,半年内投产并通过有关部门的生产达标评价。(若投标人不能在三个月内完成动工报批手续并动工建设,或半年内不投产,或投产半年内后未通过有关部门生产达标评价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经营权,其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生产范围:可生产各种等级的机制砂石3、有关承诺: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招标人沟通联络,投标人须设置专职主管(企业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招标人日常业务联系。-51-2)投标人须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招标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4)中标人须提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5)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4、其它说明与要求:1)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2)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中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注:上述技术商务条款中加★号的为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逐条作出响应,如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加▲号的为重要条款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逐条作出响应,如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被扣分。第六部分招标清单详细见:以上传的投标报价文件为准。-52-第七部分合同范本注:本范本仅供参考,签订时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惠东县XXX公司机制砂石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服务协议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联合体):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公司机制砂石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为促进我县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优化产销布局,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第一条甲方根据惠州市惠东县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乙方(联合体)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提供指导性服务。第二条乙方(联合体)项目建设、施工及竣工投产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按照本协议书核查项目的履约情况,若乙方(联合体)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联合体)的违约责任。-53-第三条乙方(联合体)项目符合广东省及惠州市相关优惠政策扶持条件的,甲方承诺积极为乙方(联合体)争取相关优惠政策。第四条甲方有权利将本协议中乙方(联合体)承诺的内容告知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协议履行。第五条乙方(联合体)承诺,乙方(联合体)投资建设的项目具备下列条件:1.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机制砂石投资企业空间布点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行政管理要求。2.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远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且直线距离不小于500米,不得占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并远离重要河流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占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不得占用海域;不得在“双评价”生态极敏感区域内;远离学校、医院且直线距离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不得在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快速路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原则上不得选址在集中居民区(村庄)、商业区周边,确实无法避让的,须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参照建筑工地建筑施工时间进行管控;须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3.项目已取得用地证明,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年设计产能100万吨以上。5.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统纳税。第六条乙方(联合体)承诺,乙方(联合体)投资建设的项目履行下列义务:1.按《建设用砂》(GB/T14684-2011)、《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G/T2299-2014)、《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DBJ/T15-119-2016)等现行技术指标进行生产。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3.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满足“三废”处理达标要求,实施清洁、循环生产。4.按《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履行货运源头义务,安装称重设备和智能监管装置,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超限超载的车辆,出入车辆运输行为纳入县交通运输局“治超治限监管平台”管理,接受县交通运输局对合-54-法装载、配载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工作。5.乙方(联合体)拒绝使用海砂作为生产原材料,并且确保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来源合法合规。6.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7.符合产品质量检定要求。8.城市建设需要使用项目所座落的土地或周边地块开发建设时,无条件服从配合迁移。9.乙方经营期满后,乙方自动无偿拆除、搬迁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并恢复地块原貌。第七条违约责任。1.经甲方核查,乙方(联合体)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未达到承诺标准的,甲方有权催告乙方(联合体)在6个月内补齐;催告期届满仍未补齐的,乙方(联合体)应当以实际投资和承诺投资之间的差额为违约金计算标准,一次性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缴清。2.乙方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投产,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其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惠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联合体)(签章):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砂石建设生产 经营权 机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惠东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