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用水审计招标公告(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



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TCGDL-20230602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0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
方式:"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97339550@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回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8F
联系方式:0514-87022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系方式:18252732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话:18252732229
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docx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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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15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编号:FTCGDL-20230602号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3年6月1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项目需求15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TCGDL-20230602号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28万元最高限价: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0月2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方式:"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6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末尾)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97339550@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回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8F联系方式:0514-870226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1、403室联系方式:182527322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鑫电话:18252732229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6月15日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4.3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1)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4200元)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2)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4)成交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4.4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项目需求部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响应报价表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6、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响应文件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7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诚实信用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编号:FTCGDL-20230602号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乙方(供应商/卖方):见证方: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2本合同总价款是磋商文件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国家政策性调整等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提供。8、服务期限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0月20日,提交审计报告,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核。9、货款支付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9.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按时递交成果,通过审核后,经甲方确认,提交正式文本,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10、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磋商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交付和验收12.1进场前,乙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要求的人员、设备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依据。12.2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乙双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初验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3、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保管,费用乙方承担。13.3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10%赔偿金。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7、合同其它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17.4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以及扬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用水审计计划的通知》(扬水节[2023]13号)要求,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工作。按照《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开展用水审计工作,分析、评价企业用水状况、用水水平,寻找节水方向、挖掘节水潜力、确定节水技术改造方案。提高企业用水效率和效益、降低生产成本,达到节水减排、改善水环境、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采购内容:用水审计服务。二、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针对扬州维扬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扬州市广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皇冠假日大酒店)、扬州广菱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等四家重点用水单位开展用水审计,审计范围涵盖企业取水、用水、排水等全过程。用水审计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以及用水审计报告编写,按照《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执行,现场调查测试等工作应符合《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有关要求。在既定的范围内摸清企业用水现状,提出节水方案,对用水户的取水、用水、节水、耗水、退(排)水等活动的合规性、经济性及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监督、鉴证与评价。编制的用水审计报告共6份,其中审计(企业单位)2份,采购单位4份,附电子档光盘。1、用水审计报告内容应符合用水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用水审计执行概要;(2)企业概况;(3)政策和标准执行情况(包括取水许可、达标排放等情况);(4)用水管理状况;(5)用水计量及统计状况;(6)工艺用水分析;(7)系统用水分析:—水量平衡分析;—水质符合性分析;—用水设备(用水系统)分析;—用水效率分析;(8)节水方案及措施;(9)节水量评估;(10)审计结论及建议;(11)附录。2、针对本项目包含相关设备配置。3、供应商须指导协助审计企业填报正确规范的用水报表。4、用水审计的依据及引用标准:《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和《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5、完成时间:2023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现场测试、报告编制等所有工作。6.中标单位须按要求完成审计验收会等工作,包括报告编制刊印费等费用。三、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成交单位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招标单位确认合格,成交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单位应对磋商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验收标准:(1)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2)成交单位所提供成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成交单位应保证不会因为采购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服务方承担。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成果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负责重新探测和制作,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3)成交单位要承担成果验收时的相关费用。(4)成交单位应当于项目完成之日书面通知采购方验收,采购方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成交单位所完成的工作完成验收,并提出成果验收报告书,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对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成果质量有争议的,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5、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2)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3)在承诺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或服务有缺陷不予更正的。四、报价说明:本项目总报价包括制作成果、管理、节水技术咨询、水质化验分析、保险、利润、税金、报告编制刊印费、专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安装调试、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三、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价格(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恶意竞争情形,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方案(5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10分)供应商用文字描述对本项目政策及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根据表述内容是否切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打分。表述切合实际、合理可行的得10分;表述切合实际、合理基本可行的得7分;表述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表述合理性较差的得2分;其余得0分。工作大纲(10分)提交本项目工作大纲,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用水量取得方式、水量平衡校核、用水管理审查、用水效率校核、水质符合性分析等工作重点;还应包括项目组成员组成及相关项目工作经职责分工;根据大纲合理性、可行性综合打分。大纲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10分;大纲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大纲一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大纲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2分;其余得0分。项目进度控制(10分)提交项目进度表,根据项目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打分。总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7分;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总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2分;其余得0分。服务保障(10分)提出后续服务措施,根据具体措施是否得当、清晰进行打分。提出后续服务措施等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提出后续服务措施等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7分;提出后续服务措施一般,基本无实施难度的得4分;提出后续服务措施等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其余得0分。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清晰;水量平衡、用水管理、用水效率、水质分析数据取得方法是否科学;相应整改措施、对策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可靠进行综合打分。分析科学,相应整改措施、对策建议合理、可行、可靠的得10分;分析较为科学,相应整改措施、对策建议较为合理、可行、可靠的得7分;分析科学,相应整改措施、对策建议基本合理、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分析,相应整改措施、对策建议有合理、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2分;其余得0分。项目资源配置(1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其余得0分。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业绩(16分)供应商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用水审计项目或用水调查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4分,最高得1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企业实力(9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书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注:1、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需为有效的且清晰可辨。2、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注明原件备查的,在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材料或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如不能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2023年度用水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TCGDL-20230602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四、分项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八、………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函致: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与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将承担相应的后果。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及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在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按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江林汉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OFJIANGSU首页政策法规采购信息购买服务办事指南网上商城资料下载中国·江苏监管信息学习培训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系统上线啦~~搜索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系统上线啦~~搜索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法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发布时间:2016-08-2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收、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xX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2000≤YY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00≤ZY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打印关闭窗口“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唯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招投标信息,未经书面许可其他任何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否则,“江苏政府采购网”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江苏省财政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中国招投标网版权所有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管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号:苏ICP备05009673号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100中技术支持: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意见建议请发邮箱:jszfcgbx@163.com党政机关三、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项目名称第一轮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备 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四、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123服务分项单价总价合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磋商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响应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方式磋商响应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八、………(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或送至我单位(邮箱:997339550@qq.com)。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水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