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国贸弄8-12号10幢、11幢及14幢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贸弄8-12号10幢、11幢及14幢屋面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国贸弄;(2)建设规模:国贸弄8-12号10幢、11幢及14幢屋面维修工程,原屋面拆除后重新铺设、天沟清理铺贴防水卷材、屋面彩钢板铺设、侧面木窗拆除换铝合金
窗、室外钢梯油漆刷新等内容;(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贸弄8-12号10幢、11幢及14幢屋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贸弄8-12号10幢、11幢及14幢屋面维修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其他要求:
(1)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
(1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7)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15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9)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1608:30到2023-06-2617:00
获取方式:请申请人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3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获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9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2909:00
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七、其他
1.公告期限:2023年06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和投标报价方法二),二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567号
联系人:葛宇涵
电话:0512-58153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13862265174
电子邮件:615956240@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