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律顾问机构选聘 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内容为: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比选文件

附件下载:
https://www.gdydb2b.com/isp/portal/plogin/downLoad?fileUid=ab1dda135cb84e42898065f7a7f29db6&fileName=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比选文件-盖章版.pdf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比选文件邀请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比选文件第一部分比选邀请函一、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电力”,证券代码:000539、200539),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资质、有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参与比选文件。粤电力成立于1992年9月8日,由原广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发起。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公司于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目前广东省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5,028.3986万股,其中A股45,187.5986万股,B股79,840.8万股。自成立以来,粤电力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除燃煤发电项目外,还拥有天然气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公司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安全、环保的能源支撑。目前,公司实现了电力主业规模化、能源结构多元化、企业管理规范化,成为主营业务鲜明、规模效益突出、财务实力雄厚、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优质电力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3,144.4万千瓦,受托管理装机容量885.4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3,998.6万千瓦。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1、由至少1名主办律师、1名协办律师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服务,并派驻1名律师坐班(每周一到周四);2、应甲方要求,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兼并、重组及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如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合同提供法律论证并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3、应甲方要求,对本公司及下属管理单位上报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重大决策、重大生产项目合同、重大资产处置、法律纠纷、清算注销等)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比选文件4、为甲方提供涉及劳动人事、公司治理、合同、税务、知识产权、投资、金融、基建、安全环保、合作、许可等方面的日常法律咨询意见;5、起草、审查、修订经营投资、劳动人事、采购运营等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根据甲方需要制定合同或法律文件模板,并对甲方交办的重大经营合同、商务函件、政府来函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判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对其中需紧急协助的合同、函件,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修订、审查回复;6、参与甲方工程等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等活动,起草、审查或修订有关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聘请方解决在上述活动中的有关法律问题;7、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或甲方下属管理单位已经或有可能发生的纠纷和风险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为防范各类日常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法律风险提供综合法律支持;8、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重大民事、经济、行政争议,当甲方涉及行政处罚事项时为其提供行政处罚申辩的口头及书面支持,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民事、经济、行政复议、诉讼或仲裁(视情况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另行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9、参与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或商业合作伙伴等第三方的项目沟通、谈判,争议协调、调解,审核或准备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把控法律风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文件起草;10、应甲方要求,结合上述事项草拟、审核并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法律声明函、律师函、合同等法律文件,必要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11、办理律师见证、调查取证、工商登记、协办公证等法律事务;12、协助公司内部人员开展法务合规工作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协助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或法律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更新外部法律法规制度清单、制作法务合规双周报等普法宣传文件、每年度至少现场召开1次全体员工普法培训);13、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其他服务。三、参与比选单位的资格要求: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设立独立的党(总)支部或联合党支部。2、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或其他法律服务资格,且经年检合格。3、在册执业律师30名以上,内部管理规范、分工明确。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比选文件4、熟悉国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5、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纪录。四、指派服务的外聘律师资格要求:1、执业3年以上的专职律师。2、无受举报和受惩罚记录。3、职业道德、社会关系和社会声誉良好。4、对能源行业(包括传统火电业务和新能源业务)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生产、经营特点有一定了解,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5、主办律师应为中共党员。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在提交的参与比选文件中应提供有关资料供粤电力审查,以证实其符合资质标准,各中介机构对其提供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五、比选确认函的递交:无论是否参与比选,各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须以书面形式确认(详见附件1),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比选确认函的扫描件以发送到指定邮箱的形式递交给邀请人。六、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七、比选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室。八、有关此次比选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公司咨询: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36楼(邮编:510630)联系人:肖海银电话:020-85137010、15202303397邮箱:xiaohaiyin@geg.com.cn3#idc error#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比选文件1、各中介机构应将参与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等字样。将所有的参与比选文件密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封口处加盖中介机构的公章,外层包封封面上应写明中介机构的名称与地址。2、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6月2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3、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502室。六、参与比选届时视情况由公司决定是否采取现场陈述方式,如若需要,现场陈述初定于2023年6月29日下午14:30,由参与比选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对服务方案进行现场陈述,公司比选工作小组进行打分。七、授予合同比选工作结束后,比选工作小组将与拟确定的中介机构商谈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签署。八、其他邀请人保留更改本次邀请要求及取消邀请等的权利。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机构选聘 法律顾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