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保洁服务招标公告(大同市城市管理局2023)


项目概况
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MYG-2023FW014。
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62万元。
最高限价:141.62万元。
采购需求:本招标项目共1个包,内容为:御东公共走廊(东至文瀛湖北路,西至太和路,南到西京街,北至云山街)内约40万平方米的道路、广场,约40万平方米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服务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
3、项目评审期间,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开标大厅随时关注评审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回复工作;
4、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电子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
6、根据晋财购[2023]10号以及其他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通过线上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
联系人:尹成孚
联系方式:0352-5188260、18636213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西环路东方罗马城外围商铺909号
联系方式:0352-5163056/1863626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宝
电话:0352-5163056/18636266351

附件信息:

6.18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招标文件.doc6.18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招标文件.doc425.2K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项目编号:RSMYG-2023FW014采购人:大同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评标办法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6第一章招标公告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SMYG-2023FW014。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1.62万元。最高限价:141.62万元。采购需求:本招标项目共1个包,内容为:御东公共走廊(东至文瀛湖北路,西至太和路,南到西京街,北至云山街)内约40万平方米的道路、广场,约40万平方米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投标人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3、项目评审期间,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开标大厅随时关注评审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回复工作;4、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电子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6、根据晋财购[2023]10号以及其他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通过线上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联系人:尹成孚联系方式:0352-5188260、186362131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西环路东方罗马城外围商铺909号联系方式:0352-5163056/186362663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玉宝电话:0352-5163056/186362663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称: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 联系人:尹成孚 联系方式:0352-5188260、1863621317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西环路东方罗马城外围商铺909号联系人:黄玉宝联系方式:0352-5163056/186362663511.3.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无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有,具体要求: ■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41.62万元。最高限价:141.62万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面向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分包■不分包£分为 个包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的成交包数规定:11.3样品■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13.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1、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应当采用保函(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称: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43011176633 行 号:10416200055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文化里支行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交保证金即可;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备注“RSMYG-2023FW014保证金”。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352-5163056/18636266351 15.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投标文件份数£不提供纸质文件■提供纸质文件:3份(纸质文件为系统签章后上传文件打印版)16.2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要求办理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19.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20.1开标会议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组成,共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4.1样品的评标办法以及评标标准£样品:1、样品评标办法: 2、样品评标标准: ■无样品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32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家■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4.3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36.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验收合格后10日历日保函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收取。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41.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在线接收质疑函联系单位:山西荣盛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黄玉宝联系电话:0352-5163056/18636266351通讯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西环路东方罗马城外围商铺909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规定》(晋财购[2023]10号)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三、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4其他事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4.1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44.2转包投标人中标后,禁止进行转包。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知表。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语言文字3.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3.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3.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招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招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招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招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招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招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平台(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详见见投标人须知表10.1条。10.2投标人应当对所响应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0.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2.4本次招标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提交投标文件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技术文件,其响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5.投标有效期15.1响应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盖章。16.2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6.2.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提供的“编制工具”制作生成。16.2.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2.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s://www.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表19.2条中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出现16.2.3情况,仍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平台,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投标报价外,投标人不得自行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招标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成员的三分之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2条。2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标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招标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2.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23.符合性审查2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24.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4.1条中样品的评标办法以及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无招标文件无效投标的情形及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项等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7.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8.终止本次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公开招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6.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评标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9.2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30.编写评标报告30.1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1.保密原则31.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表32条。3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4.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中标结果公告格式按照《政府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编制。3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表34.3。34.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5.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履约保证金3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6.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7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廉洁自律规定3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1.质疑与接收4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43.政府采购政策及需要的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3.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3.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43.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2.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3.2.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2.5依规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3.2.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43.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3.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5《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3.6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3.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43.8《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依据推荐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44.其他事项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一、保洁服务范围:御东公共走廊(东至文瀛湖北路,西至太和路,南到西京街,北至云山街)内约40万平方米的道路、广场,约40万平方米景观绿化。二、服务内容: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按服务标准要求的时间进行保洁,场地组织大型活动期间不间断保洁。做到服务范围内六净:路面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灯杆净、箱体净;六无:无砖瓦石块、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无烟蒂、无人畜粪便;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管理,定时清洗、消毒;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等进行清理。三、人员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3人以上,具有从事保洁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2.保洁人员要求:65人以上,身体建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5岁以下。3.服装要求:上岗统一着工作服。设施设备要求1.清扫设备:具备2台以上广场专用机械清扫车辆,20台以上绿化拾检车辆,20台以上异形道路清扫设备。清雪设备:具备5台以上广场专用机械的清雪设备。五、管理要求1.制度建设:要有人员、设备、作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2.管理手段:对人员、设施、设备等管理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以适应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六、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偷税、漏税、负债经营现象。七、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八、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3年。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区域服务标准要求1清洁广场、道路作业时间:普扫:夏季4:30--6:30,冬季5:00-7:00,保洁:夏季6:30--20:00,冬季7:00-19:00。2、每日早晨上岗后,普扫一次,做到六净六无:路面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灯杆净、箱体净;无砖瓦石块、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无烟蒂、无人畜粪便等杂物,普扫完成后,定时保洁。3、广场、道路垃圾等杂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每平方尘土不得超过5克。4、箱体内垃圾日清5、下雨下雪后及时清除积水、积雪。雨后积水12小时内清理完毕。冬季小雪24小时内清理完毕,中雪48小时内清理完毕,大雪72小时清理完毕。2清洁绿地1、绿化带每天清洁2次,随时检拾废纸和垃圾,杂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禁止踩踏绿地、采摘果实。2、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残留物(枯枝、杂草等)3清洁公共设施1、果皮箱内的杂物不超过箱体2/3,每日必须清空运走。2、每日擦洗果皮箱上的污迹,达到果皮箱外表干净。3、隶属本责任区内的公共设施(雕塑、灯杆、标识牌、指示牌、树名牌、隔离墩、消防栓箱、休息椅凳、护栏、射灯、扶手、廊架等基础设施)必须擦洗干净,做到无灰尘污迹。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区域服务标准要求1清洁广场、道路作业时间:普扫:夏季4:30--6:30,冬季5:00-7:00,保洁:夏季6:30--20:00,冬季7:00-19:00。2、每日早晨上岗后,普扫一次,做到六净六无:路面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灯杆净、箱体净;无砖瓦石块、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无烟蒂、无人畜粪便等杂物,普扫完成后,定时保洁。3、广场、道路垃圾等杂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每平方尘土不得超过5克。4、箱体内垃圾日清5、下雨下雪后及时清除积水、积雪。雨后积水12小时内清理完毕。冬季小雪24小时内清理完毕,中雪48小时内清理完毕,大雪72小时清理完毕。2清洁绿地1、绿化带每天清洁2次,随时检拾废纸和垃圾,杂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禁止踩踏绿地、采摘果实。2、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残留物(枯枝、杂草等)3清洁公共设施1、果皮箱内的杂物不超过箱体2/3,每日必须清空运走。2、每日擦洗果皮箱上的污迹,达到果皮箱外表干净。3、隶属本责任区内的公共设施(雕塑、灯杆、标识牌、指示牌、树名牌、隔离墩、消防栓箱、休息椅凳、护栏、射灯、扶手、廊架等基础设施)必须擦洗干净,做到无灰尘污迹。九、服务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十、付款方式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自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后正式进入合同服务期,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注: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响应。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比较及评价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5条内容执行。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投标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相应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4.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4.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服务投标报价的1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4.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4.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4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标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标。(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4.5《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6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计算机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4.7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扣除比例为投标报价的1%。4.8对于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5、响应无效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6、推荐成标候选投标人的原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2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四、除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标结果。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要求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商务资信(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无招标文件无效投标的情形及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项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1)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无招标文件无效投标的情形及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项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3分)1、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应提供服务业绩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提供自2020年1月以来签署的合同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服务业绩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10分2、体系认证(3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3分二 、服务部分(77分)评审内容分值1.管理服务总体模式方案(1)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服务接管、进驻方案进行评定;(2)管理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与特色;(3)本次投标服务的重点及难点;(4)拟采取的管理模式;20分2.管理制度及措施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等合理、切实可行。15分3.人员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8分4.人员配备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配备、资历等。7分5.服务目标及承诺各项服务承诺全面可行、完善、具体。5分6.应急措施预案应急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等方案可行、完善、具体。6分7.突发安全隐患的预防及保障措施对火情、盗窃、防暴、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事态扩大应急预案周全及时、调配到位。8分8.安全器材及设备配置拟投入的硬件设备、设施;人员服装;安全装备;相关应急及维护装备等方面,设施齐全、装备合理。8分三、价格分(10分)1、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有效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10分(二)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2)对落实采购政策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价格分。(3)将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加上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4)分值为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政府采购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范围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2.服务范围:御东公共走廊(东至文瀛湖北路,西至太和路,南到西京街,北至云山街)内约40万平方米的道路、广场,约40万平方米景观绿化。3.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地点:详细服务地点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条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绩效考核标准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明细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年服务费金额为:元月服务费基数为:元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当月绩效考核情况,次月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因服务范围变动需调整时,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按中标服务费计算单价调整服务费金额。绩效评价标准及方法甲方应参考行业标准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情况是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的重要依据。第五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乙方承接本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合同履行中,甲方牵头组织每月对乙方的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等进行考评;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与服务费挂钩。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对出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文明作业、质量标准和市民投诉等问题有权按照考核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依据乙方服务情况和环卫质量检查考核结果,按时向乙方拨付相应的服务费。以便乙方运营服务正常开展,不得截留、挪用和无故拖延服务费。3、甲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政策性规划、指导和协调。4、甲方现有的环卫设备及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承担相关的运行、修理等全部费用。涉及本条款所列资产移交登记明细表一份(为本合同附件三)。5、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各类建筑主体结构,非乙方原因,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特许作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改进意见。并实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7、对甲方在工作检查或评价中乙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或屡次整改不达质量标准的情况,以及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甲方可根据事项严重程度扣减服务费。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9、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授权作业的技术水平。10、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与乙方一起对检查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11、在政府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承接主体的运作存在相关危害公众利益的举措,购买主体具有对承接主体做出相关决定的否决权,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可强制临时接管项目的运营。12、因乙方违约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领取服务费。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服务质量要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实施方案》的技术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3、乙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向甲方提供相关手续、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复印件留存归档。4、乙方应制定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编制详细作业方案和作业规程,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按社保要求设立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定员定岗并上报甲方,确保作业和管理人员按核定人数上岗,如有变动及时上报甲方,如作业人员长期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乙方应按项目规模、作业方式和作业标准配置所需环卫作业设施、设备。6、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及广大员工的健康生命安全,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和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含设备车辆事故)。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按《大同市御东公共走廊保洁服务实施方案》标准认真落实,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中标单位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提供服务),或环卫作业质量差,限期整改,整改三次不达标时,终止合同,中标单位退出本项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服务内容,按照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保险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政策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生产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9、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10、乙方因业务需要对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进行改造时,向甲方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质量。不得擅自转让、转包本合同服务项目。若有违反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投标时所列用于本项目的设备为项目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使用;乙方使用甲方的车辆、设备、设施,在合同终止时,应完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本项目的前期相关费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招投标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或到期无故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事项内容转让、转包给第三方承担。否则,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及其他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事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因国家政策变化和上级政府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1.合同变更因政策法规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2.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2)在运营期内,承接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买主体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项目合同的约定,终止本合同,撤销承接主体的运营权:转让、变相转让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让、出租、抵押本合同运营区域内购买主体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的;任何股权转让行为,影响到承接主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因达不到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影响公共利益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擅自停业、歇业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均为含税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增值税票据。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4.具体事宜,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5.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一:详细服务地点及范围附件二:作业质量及考核标准附件三:资产移交登记明细表(以下无正文)。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一:附件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招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参考资料、招标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可被贵方拒绝。8、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所有有关本招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响应报价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备注1小写:大写:注:1、此表中,响应报价应和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按采购需求填写234567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2.“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人类似项目案例的相关证明资料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中标(成交)时间签署的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备注投标人企业简况★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说明(1)项关联单位名称(2)项关联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2)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未提供过采购项目相关工作的说明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采购需求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按采购需求填写234567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2.“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服务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若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函。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1、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若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函。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1、中标人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2、投标人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项目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