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中心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凤凰社区康养中心2023)



项目概况:
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城投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08号
项目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7000.00元
最高限价:367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1
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
1

成交供应商负责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凤凰社区康养中心)和康养体系的基础架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吉安市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社区、医疗机构、嵌入式养老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磋商现场提供原件)
(4)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2日8:00至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吉安城投官网(www.jactgs.com)从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吉安城投官网(www.jactgs.com)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807918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
联系方式:丁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21186
电子函件:jactjl_shichangbu@163.com
附件:磋商文件.docx磋商文件.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08号采购单位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编制时间:二零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文件前附表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20第六章采购需求41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城投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ACTJL-内采字【2023】008号项目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7000.00元最高限价:367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需求1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1批成交供应商负责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凤凰社区康养中心)和康养体系的基础架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吉安市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社区、医疗机构、嵌入式养老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2、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磋商现场提供原件)(4)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2日8:00至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吉安城投官网(www.jactgs.com)从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吉安城投官网(www.jactgs.com)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联系方式:陈先生188079185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联系方式:丁女士联系电话:0796-8221186电子函件:jactjl_shichangbu@163.com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5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6踏勘现场☑ 不组织响应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由响应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成交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件中的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组织,踏勘现场安排7履约保证金不需要(如下文出现履约保证金描述,则不适用)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8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根据吉财购〔2022〕13号文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请各供应商诚信投标,如在评标及后续过程中发现造假、违约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9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须于磋商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城投官网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即为报名成功。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1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放入一个文件袋内加以签章密封)。12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13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5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时间:2023年7月3日9点30分。地点: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北京路18号吉安市经济发展总部大楼1108)。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服务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进口产品投标☑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允许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9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含税)陆仟元整(¥6000.00元);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购人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或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或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4.磋商费用4.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事项说明5.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5.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澄清与答疑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发布澄清公告,或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供应商澄清。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7、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公布,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磋商文件的编制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9.2磋商响应文件必需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磋商响应函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明细表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法人代表授权书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文件10.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0.3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编写“磋商文件目录”。11、磋商报价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所有与磋商文件规定服务内容相关的费用。报价包含以下内容:成交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合同期内不再调价。响应供应商应考虑该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合理的磋商报价。因响应供应商在计算磋商报价过程中报价不合理或费用计算错误,采购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后果自负。11.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在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11.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4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之日后90天。12.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1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制作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四、磋商文件递交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递交至招标文件要求的磋商地点。15、响应截止期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6.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磋商与评审17、磋商小组的组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计3人组成磋商小组。18、磋商1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在线签到,按磋商文件按时参加磋商。18.2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开启。18.3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19、响应的评价和比较19.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19.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19.3本次采购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0.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0.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20.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20.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6.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6.2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的;20.6.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0.6.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20.6.5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0.6.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20.6.7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0.6.8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20.7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7.1经磋商小组磋商货物或服务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7.2提交成果时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0.7.3磋商响应文件货物或服务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1、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1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为2家】;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22、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22.1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22.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磋商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范围、货物或服务要求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2.3响应供应商必需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3、磋商的步骤(一)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文件修正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递交。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三)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章确认。并按(四)最终磋商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四)最终磋商(二次响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货物或服务要求的,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响应(二次响应)递交磋商小组;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货物或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响应(二次响应)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响应(二次响应)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为2家】,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人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24、评审办法24.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最终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为第一推荐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2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响应(二次响应)或者最终响应(二次响应)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或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5、评分标准(见附件)26、资格预审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提交给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提供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27.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8、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28.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供应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28.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28.3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28.4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8.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所属地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28.6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质疑函范本书写并提供质疑函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的供应商签收回执。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8.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28.6.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8.6.3提起质疑的日期28.7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报名回执单。28.8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六、合同授予29、成交通知书29.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安城投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采购代理服务费31.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采购合同。31.2成交服务供应商可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1.3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以上费用到账后,发放成交通知书。32.履约保证金32.1按前附表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33.解释权33.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七、其他规定34.相关优惠政策:34.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按照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执行。34.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4.1.3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时,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1.4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需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4.1.5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落实办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34.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34.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4.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34.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4.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34.4.1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详见评分标准)。(3)属于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附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查询截图。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中标人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6.其他规定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委托运营合同(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修订相关内容)甲方: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关于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甲方为社会资本方,对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为了有利于项目运营,减少环节,使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项目达到更好的产出和绩效目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委托运营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第一条:委托标的成交供应商负责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吉安市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社区、医疗机构、嵌入式养老院。甲方确保其交付给乙方的委托资产,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不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就其建设竣验收合格的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运营。第三条:委托运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期限自2023年_月_日起至2024年_月_日止。期满,如果甲乙双方皆同意继续委托运营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第四条:委托运营费自合同签订日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百分之__委托运营费用,剩余款项按每季度考核情况按比例支付。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予配合。如果乙方运营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解除本委托运营协议书,收回项目运营权,自行运营。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运营期间的各项报表、记录或相关运营维护资料。3.在移交乙方运营时,甲乙双方制作移交清单及项目各类设施、设备状况说明。(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组织符合规范要求的运营团队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2.乙方在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应制定完善的运营制度和计划,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第六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七条:项目回收委托期满或者出现提前解除委托情形出现,乙方应将项目及运营权移交给甲方,双方在移交时对项目状况及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并制作移交清单,如果出现项目达不到运营标准或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进行维修达到运营标准和质量标准。第八条: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进行变更,否则构成违约。第九条:合同终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应进行清算,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时;(二)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其它情形。第十条: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一条:通知(一)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或者第三方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双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第十三条: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理解,相互补充。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双方认可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澄清文件;5、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第十五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_份,协议双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日期:日期: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响应函二、磋商一览表三、磋商一览明细表四、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六、法人代表授权书七、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八、资格证明文件九、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文件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致: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后,我方愿以磋商响应函中《磋商一览表》中填写的磋商报价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承接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标 题内 容磋商报价(小写) 元磋商报价(大写)合同履约期限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磋商一览明细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投标单价金额优惠政策123…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备注:(1)应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要求报价。(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根据磋商文件及法规优惠政策要求,如符合相关要求在“优惠政策”栏内填写可享受的优惠类别(中小微、节能环保、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如未注明,将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响应/偏离”的填写,优于或超过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响应”,达不到或者不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负偏离”;2、全部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全部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响应/偏离”的填写,优于或超过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响应”,达不到或者不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负偏离”;2、全部符合商务条款要求的填写“全部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方承诺: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2、我方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8、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若我方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的报价以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而中标时,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方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统一信用代码:(3)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证明。九、投标货物/服务技术文件备注:提供第六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货物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有)。2、按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技术、项目实施、服务等方案。第六章采购需求说明:序号事项内容备注1一般技术参数偏离范围或者偏离项数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建设目标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居民养老的整体服务质量,加强康养中心规范化管理,结合上级各部门养老工作相关文件,鉴于采购人在康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建设吉安市养老服务骨干网络、社区、医疗机构、嵌入式养老院,推动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由第三方提供运营服务。成交供应商以承接运营养老项目为主要任务,组建团队进行康养运营、自主创新,实现专业化、综合化、可持续发展。使其集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中医理疗、护理站、老年食堂等功能为一体,整合社会为老服务资源,打造养老服务桥头堡及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并以康养中心为基地,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特采购本项目。凤凰社区康养中心:本康养中心位于吉州大道和凤凰路的交叉口,位于凤凰小区东北角位置,在两条主干道的交汇处,位置优越,靠近后河边,环境优美。总规划使用面积约为2800平米,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100平米,室外空间1700平米,工程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135m2,层数两层。居住床位50床,并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类服务、日托照顾、24小时喘息式养老服务、“六助”、就餐及配送餐等生活照料服务;对家里无人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入户照护服务及短期托养服务。2、保健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身体检测、康复训练、健康教育等服务;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专业指导服务;提高失能老人活动能力和减缓其退化过程。3、心理/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等服务;让老年人享受群体生活,保持与社会接触,促进身心健康。4、文化娱乐服务:提供阅读、棋牌、上网等文化娱乐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不定期组织开展一定规模的集体文体活动。5、健康管理服务:对老年人进行专业评估,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并根据评估报告出具服务方案。6、其他服务:负责服务场所的保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老年人需求,开展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三、制度建设要求1、建立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服务标准。2、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服务对象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上墙公示。3、有针对老年人特点进行为老服务的人性化制度安排。四、服务管理要求1、按照建立的制度及服务标准完成日常工作,并编写服务记录等工作台账。2、应建立被服务对象的档案,档案应包括:服务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老人照片及联系人等与老人有关的资料。3、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应定期进行调查、评估,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更新、拓展服务项目,提高运营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4、对于特殊服务及有偿服务等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及委托人信息、服务的内容、服务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期限等。5、应建立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和监督机制,开展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研究分析、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投诉解决率达到100%。6、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居家康养中心收支进行单独核算,能够提供完整明晰的专门账册备查。五、人员配备要求1、为满足工作需求,成交供应商配备不少于3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配备人员人数和专业技术资历应根据服务设施规模、服务对象人数及需求等具体情况进行同步调整。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成交后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地点成立工作团队,并指定**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须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并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培训等相关技术人员,在项目的实施运营阶段,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所有项目人员的工资、交通费以及食宿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服务规范、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3、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养老服务标识或工作牌。六、运营要求●运营基本要求1、运营时间:2023年_月至2024年_月(具体运营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确定。)3、运营方式:委托成交供应商进行管理运营。4、运营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场地供成交人开展康养中心服务工作使用。5、日常运营管理: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中心管理运营方案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并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链接相关资源,开展业务服务,满足老人的需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开展的养老服务进行监督,有权对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整改。●运营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机构养老用途,并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2、成交供应商应强化经营管理,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认真研究并制定阶段性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管理服务中重点、难点及风险预测要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3、养老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同时,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交供应商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老服务内容主要为:一是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是提供疾病治疗和康复护理;四是办理丧葬事宜。社会对象的养老服务内容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以及根据入住协议商定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护理照料、疾病治疗、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和其它相关服务。例如: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类服务、日托照顾、24小时喘息式养老服务、“六助”、就餐及配送餐等生活照料服务;对家里无人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入户照护服务及短期托养服务。保健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身体检测、康复训练、健康教育等服务;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专业指导服务;提高失能老人活动能力和减缓其退化过程。心理/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等服务;让老年人享受群体生活,保持与社会接触,促进身心健康。文化娱乐服务:提供阅读、棋牌、上网等文化娱乐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不定期组织开展一定规模的集体文体活动。医疗护理服务:专业的医疗人员及中医门诊提供医疗帮助。健康管理服务:对老年人进行专业评估,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并根据评估报告出具服务方案。其他服务:负责服务场所的保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根据辖区老年人需求,开展有特色的养老服务。6、协助采购人对管理和护理人员聘用:护理人员按照入住对象按健康老人1:10、失能老人1:4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应不低于所有工作人员的10%。所有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根据民政部门有关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规定条件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签定劳动合同,采购人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聘用人员缴交法定保险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要加强管理和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管理和护理人员综合素质,逐步实现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营法律风险、用工法律风险,每年提供相应履约材料给主管部门备案。7、收费管理: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收费许可,并对外公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要科学、合法运营,运营合同期内的人工工资、交通费、食宿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8、医疗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要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部门衔接,落实入住对象的相关养老、医疗等政策。成交供应商要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入住对象日常医疗服务需求。如设立医疗护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护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护理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成交供应商每年提供相应履约证明备案。9、设备设施要求: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擅自对房屋建筑进行装修改造。10、安全管理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成交供应商为安全责任主体,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供应商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入住对象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服务方式:(1)现场服务:被服务对象到康养中心,享受所提供服务;(2)上门服务:被服务对象可拨打服务电话,向康养中心申请服务,中心派出工作人员,为被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监管工作措施2、成交供应商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交上一季度的工作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客观、从运营主体基本情况、财务、用工、涉法涉诉、资格年审或备案、安全管理。3、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有歧视或虐待老年人的、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外,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合同期未满,成交供应商需退出时,须提前3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及入住人员妥善安置和衔接工作方案。经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资产、财务等进行审计后,符合有关要求的,办理解除合同等相关手续,并向社会公示。采购人不履行合同条款约定,存在违约行为的,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5、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运营效果良好,社会反映较好的,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成交供应商可优先续签。●技术培训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部分项目技术人员(与运营相关的团队成员)提供有关专业方面的技术培训。(2)在运营后,根据实际需要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以提高项目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3)培训应包括技术、服务培训和设备使用培训。(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培训用的使用文档、操作手册、演示胶片等培训材料。(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员,培训教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6)成交供应商委派的培训教员所需费用(交通、食宿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本身承担。备注:本项目所有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的,以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的标准执行。●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七、成交供应商职责1、负责所有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中心不间断运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2、根据老年人需求,不断完善服务项目清单,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服务。3、积极开展特色养老志愿服务。4、完全承担由于服务质量、价格等原因引起的纠纷,并及时处理解决。5、具备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服务规范的专业人才队伍。6、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内部制度体系。八、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一年。2、项目接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投入运营,成交供应商视情况自行交接。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日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百分之__委托运营费用,剩余款项按每季度考核情况按比例支付。5、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将定期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方位考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成为成交供应商运营经费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6、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视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考核情况再行约定,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吉安合资共同成立运营管理公司。同时双方按照股权占比等比例注资。财务经营情况与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并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服务年限为10年(以合资运营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计算),实现项目常态化可持续运营,并可进一步拓展吉安市其他健康养老经营管理业务。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国资审批、内部审批,双方合同约定为准。2024年*月内所有服务由成交供应商执行;2024年*月及以后,运营服务均由拟成立的运营合资公司执行。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考核办法: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生活保障21分、医疗服务20分、护理服务25分、行政管理34分。如养老机构在考核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护理安全事故等事项被市直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的,直接在总分中扣10分。考核说明考核评分总分要求: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达标,60分及以上为达标: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70至79分为合格,80至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吉安城投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操作细则》分为生活保障、医疗服务、护理服务、行政管理四个部分。考核指标及分值表如下:(一)生活保障(21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得分第一条1、服务项目包括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安全、医疗、护理、娱乐、社工等;2、服务项目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标准;3、提供生活照料、安全保护、医护服务及协助医护服务的人员技能符合国家及省的职业标准;4、设有文化娱乐场所,提供图书、报刊、电视机及音响设备,组织服务对象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和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41、查阅机构的工作职能及简介,有开展考核内容提及的全部服务项目的得1分,缺1项扣0.1分;2、抽查服务基本规范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3、院内医生护士有执业证书或医学毕业证书,护理员有上岗培训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实地查看文化娱乐场所及设备,提供个案服务、小组活动记录,符合要求得1分,欠缺以上每小项扣0.25分。 第二条1、食堂、餐厅设置规范,配设餐桌、座椅、公告栏、洗漱池等,卫生整洁;2、厨房设计、设施设备及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行业规范标准;抽油烟设备齐全,有食品冷藏、保温设备,有专用保温食品车,有餐炊用具清洗、消毒和储存设施设备;厨房各种炊具、用具、食品分类存放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杀灭蚊蝇、蟑螂、虫害的设备和药剂,确保安全;4、厨房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书。41、实地察看食堂、餐厅,设置规范的得0.5分,缺考核内容列举项的每缺1项扣0.1分分;2、食堂、餐厅卫生整洁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有卫生许可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厨房设计、设施设备及管理符合要求的1分,否则不得分;5、实地查看灭蚊蝇、蟑螂、虫害的设备和药剂,符合要求的1分,否则不得分。第三条1、厨房配有等级厨师1名以上,炊事人员每年体检和持健康合格证;2、有服务对象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并定期组织会议(最少每季度1次);3、提供早午晚三餐服务,早餐提供粥、粉、面、糕点等(最少有2样),午晚餐提供三菜一汤,适合服务对象的饮食习惯,菜式多样,每周食谱张榜公布;4、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要求,提供个性化的保健膳食服务。41、有1名等级厨师的证件的得0.5分; 2、有炊事人员体检表和健康合格证的得0.5分; 3、有膳食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的得0.5分; 4、有4个季度膳食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得0.5分,缺1个季度扣0.1分;5、提供餐饮服务符合要求的1分,有项不符合的扣0.3分;6、每周有食谱张榜公布的的0.5分,否则不得分;7、能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和疾病要求,提供个性化的保健膳食服务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第四条1、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备案;2、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每月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有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5、按要求配置持证上岗的消防管理员。51、能提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持证上岗的消防管理员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得1分,缺1项扣0.5分;4、每月组织防火检查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5、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6、有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五条1、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和协助使用安全床栏、防护垫、安全扶手、行动辅助器具和约束物品,使用约束物品应得到医务人员及第三方(家属)的书面认可;2、护理型床位配置标准达到35%以上。21、实地查看是否为老人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是否有提供使用约束物品的书面记录,符合要求得1分,缺1项的扣0.5分;2、实地核对护理型床位的数量,达到35%及以上的1分,否则不得分。第六条1、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各种收支项目清楚,凭证、帐簿符合财务规定;2、有健全的物品管理、发放、报废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日常基本生活需要;3、来访慰问活动有记录,慰问品和慰问金收发管理规范,捐赠款物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合理使用;4、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是否院内公开。21、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凭证,符合要求得0.5分,否则不得分;2、有物品管理制度和物品发放和报废记录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有慰问活动记录、捐赠款物收发或使用记录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4、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有在院内公开情况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二)医疗服务(2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得分第一条1、采用不同形式为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保障病患人员的治疗康复需要;2、不能自主提供医疗服务的,应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规定的服务内容为老人提供及时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3、内设医院或医务室、门诊部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4、做好相关医疗服务记录、备案制度和档案管理。4分2类:1、有内设医疗的:(1)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得1分;(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得1分;(3)做好第4点得2分。2、无内设医疗的:(1)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得1分;(2)按协议内容提供服务的得1分;(3)做好医疗相关服务记录和档案管理得2分。第二条1、建立医务人员每天查房制度,落实率不低于90%;2、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书写病历;3、医护人员正确实施各类医嘱的执行、核对流程及医嘱管理制度。51、有内设医疗机构:(1)提供医疗查房记录,查房率为90%及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2)查阅病案管理制度;抽查10份病历的病程记录(含5份死亡老人病历),书写规范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检查医嘱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2、无内设医疗的:按与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的执行情况评分。第三条1、每年为服务对象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2、定期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院内感染控制培训、各类安全教育和相关技术操作培训;3、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措施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院内无发生传染病事故。31、每年为老人开展体检1次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2、有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有预防传染病的教育培训记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有预防传染病的措施并无发生传染病事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四条1、药品管理制度健全;2、有药品进、出库制度;3、不使用霉变、过期、失效或淘汰的药品;4、对老人自备药品进行监管,包括使用、登记、保管等。41、有内设医疗机构:(1)有药品管理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药品进、出库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检查药房及每年处理霉变、过期、失效、淘汰药品的审批处理情况,无以上药品的1分,否则不得分;(4)检查老人自备药品管理情况,符合要求的1分,否则不得分;2、无内设医疗的:按老人自备药的管理、储存及监管等进行评分。第五条1、配备有急救室;2、有应对于突发性事故的预案,急救组织、制度健全,规程、制度上墙;3、有氧气筒或氧气管道装置、吸痰器、抢救治疗车等常用的抢救设备,抢救治疗车内各种抢救物品及药品齐备;4、急救设备完善,有应对突发性事故现场抢救的能力。4有内设医疗机构:有配备急救室的得1分;有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有急救组织名单及制度的得1分,缺1大项扣0.5分;抢救药品齐备的得1分,缺药未补充的扣0.5分;急救设备完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无内设医疗的:有应付突发性事故的预案的得2分,有组织服务人员进行急救培训的得2分。(三)护理服务(25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得分第一条1、实行分区管理(自理区、护理区、特护区、病区);2、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规范开展老人能力评估工作;3、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能力分级护理(包括自理、介助、介护、特护),并能提供相应护理级别的照料服务;4、对介护和特护老人应制订个案护理计划,并进行护理记录;5、病区实行护士和护理员责任制,护士、护理员联动,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提供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并进行护理记录。51、实地检查分区管理情况,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每年为老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2次,并有相关记录得1分,缺1次扣0.5分;3、能提供分级护理的标准及服务内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抽查个案护理计划和护理记录,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5、现场查看老人医疗护理照料情况,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二条1、护理服务制度健全:排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分区分级护理制度、老人房间卫生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等;2、护理服务按分区、分级制订相应的护理计划和服务工作流程。41、检查各项护理服务制度,考核内容列举事项齐全得2分,缺1项扣0.2分;2、检查有无护理计划和工作流程,符合要求得2分,缺1项扣。第三条1、建立护理员岗位责任制,护理员分工明确,熟悉岗位职责内容,及时满足老人的护理需求;2、护理员应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疾病、护理级别、饮食习惯、个人爱好、心理情况、家庭情况等;3、护理员应掌握老人常见病护理常识、护理卧床老人常识、一般护理措施和技能。4抽查5名护理员对其岗位职责熟悉情况、掌握服务对象信息、护理常识和技能情况进行问答或护理操作现场考核,按护理员的回答情况及现场护理服务操作的完成度进行评分。第四条1、根据老人的自理能力和护理级别,提供适当的清洁照料、饮食照料、睡眠照料、排泄照料等生活护理服务;2、配备洗涤人员为老人提供洗衣服务;3、护理员每个班次安排合理,充分保障老人全天侯的服务需求。41、检查生活护理服务提供情况和洗衣服务情况,符合要求得2分,缺1项扣1得分;2、检查交接班记录、护理记录和护理员值班表,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第五条1、护理服务落实到位,老人卫生符合“三短六洁”标准要求;2、老人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床上用品定期清洗和更换,确保房间整洁无异味;3、为老人提供舒适、清洁、安全的养老环境。4实地查看公共场所、老人房间和老人仪表方面的卫生情况,有无异味,符合要求得4分,有1项不符合扣1分。第六条1、对于危重病人、长期卧床不能走动者,准确进行压疮评估,落实管理流程和预防措施,确保无压疮发生;2、有切合老人实际的防护措施,对跌倒、坠床进行风险评估并告知老人和家属;3、使用防跌倒、防压疮、防坠床、防噎食等安全警示标识,护理员熟悉相关处置措施和程序。41、检查有无防压疮措施和记录;2、抽查护理记录是否有压疮记录;3、实地查看警示标识、卧床和不能走动者是否有压疮;4、检查风险评估和相关处置报告。通过以上4点检查院内防压疮落实管理流程和预防措施,相关措施符合要求并无压疮发生的得满分,有压疮1例及以上不得分,入院前已有的除外。(四)行政管理(34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得分第一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有卫生技术职称和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以上的成员至少各1名。21、提供资料:领导班子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件;2、评分标准:领导班子符合要求,得 2分;符合1条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二条行政管理人员配置合理。21、提供资料:行政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按实际在院工作人员为准);2、评分标准:职工人员在50名以上(含50名)的,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0%;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下的,不超过15%。满足条件得分,否则不得分。第三条护理人员配比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持证上岗。护理员与入住老人比例宜为:与自理老人1:10,与介助老人1:6,与介护老人1:3。21、提供资料:入住老人名册(标明护理级别)和护理员花名册;2、评分标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或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得1分;护理员与入住老人比列合适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四条养老机构入住率(根据当年的经营目标入住床位任务数来考核)41、按照检查时段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除以当期目标入住床位任务数得出入住率;2、入住率为70%—100%得4分;3、入住率为60%—69%得2分;4、入住率为59%以下不得分。第五条1、有处理投诉的渠道和措施,如投诉部门、投诉电话、意见箱等;2、本年度被投诉情况。21、实地查看有投诉渠道和处理措施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本年度有无被投诉情况,以市政府12345平台受理投诉为准,无投诉得2分,有投诉得每一件投诉扣1分。第六条1、工作人员有良好职业素养;每年开展培训学习;2、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须挂牌上岗,分类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11、检查工作人员每年有无开展培训学习,有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2、实地查看当班工作人员挂牌、着装情况,符合要求得0.5分,否则不得分。第七条1、有院领导、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结构图;2、有工作人员聘用、考勤、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制度;3、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实施标准化的职效考核制度。21、查看院内的组织结构图、工作人员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要求的得1分,欠缺1项的扣0.5分;2、检查职效考核情况,符合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八条1、设立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制订并执行符合《劳动法》的有关员工薪酬以及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3、对新进及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21、有设立工会的得1分;2、通过检查员工劳动合同及现场抽查部分员工进行访谈,了解考核内容的2、3点内容,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对于微型养老院:第1点为不适用,不扣分。第九条1、有介绍本机构情况的资料,说明服务宗旨、对象、项目、收费、申请加入和退出服务的办法与处理投诉意见的途径和承诺等;2、职责制度、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应当张贴公开,各类指引、标识规范清楚。11、查看机构的简介资料;2、实地查看张贴公开的情况;通过以上2点查看考核内容事项,符合要求的得1分,缺1项的扣0.5分。第十条1、健全服务对象的入院、离院、死亡档案;2、根据《养老机构托养服务合同(范本)》签订托养合同。21、抽查服务对象入院、离院、死亡档案;2、查看服务对象入院、离院、死亡登记本;3、查看托养服务合同。通过检查以上资料,档案和合同齐全的得2分,有欠缺的扣1分。第十一条建立由院领导牵头,每周一次的行政查房制度,落实率不低于90%。21、查看近一年每周一次的行政查房记录;2、评分标准:落实率达90%以上得2分;落实率在60%—89%得1分;落实率低于59%的不得分。第十二条针对入住长者群体测评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要求满意度达到90%以上。51、考核方法:现场发放调查表,抽查比例不低于居住长者人数的50%,少于20人的机构要对表达清晰的老人进行全部调查;2、评分标准:每份满意度调查表总分为100分,按调查全部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平均分为90—100分得5分;85—89分得4分,80—84分得3分;70-79分得1分;69分及以下不得分。第十三条针对入住长者家属群体测评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要求满意度达到90%以上。51、考核方法:通过电话访谈形式,抽查养老机构老人总数50%的家属开展调查;2、评分标准:每份满意度调查表总分为100分,按调查全部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平均分为90—100分得5分;85—89分得4分,80—84分得3分;70-79分得1分;69分及以下不得分。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价格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分。10分技术部分(64分)(22分)基础分 (4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40分;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审依据:依据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40分技术部分(64分)(22分)运营思路、理念、特色、服务方案(12分)供应商针对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整体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政策解读理解②原则目标③服务模式,对项目整体需求理解程度比较透彻。1.方案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3.方案科学合理性差,不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差的,得4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完善的项目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①组织、制度体系保障②执行过程保障③调查管理保障④项目流程保障⑤数据处理与分析保障、信息安全保障⑥服务监督保障等。1.方案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3.方案科学合理性差,不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差的,得4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12分技术部分(64分)(22分)团队建设及培训计划(6分)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护老员培训服务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护老员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非常熟悉项目内容,对制定的培训服务方案理解全面、到位,思路清晰合理,科学性、准确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2.了解项目内容,思路清晰合理,科学性、准确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3.不了解项目内容,思路不清晰合理,科学性。准确性差,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培训服务方案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6分技术部分(64分)(22分)应急预案(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对项目安全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长者发生跌倒、突发传染疾病、噎食/误吸、误服药物、触电等。1.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实操性强的,得6分;2.方案不够详细完整、够科学合理、实操性不够强的,得5分;3.方案不够详细完整、不够科学合理、实操性不够强的,得4分;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注:此项最高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安全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加盖投标人公章。6分商务部分(26分)服务团队(14分)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项目负责人: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年或以上类似养老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4分;2.具有本科学历,5年类似养老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3.具有大专学历,2年类似养老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评审依据: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养老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说明及在本单位购买2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专业团队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团队人员情况:4.具有被市级以上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或市级以上相关单位聘为评审专家、论证专家的专业人员的,每提供1名得2分。评审依据: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证明、聘书及任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本小项最多得4分。5.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中具有医疗护理、养老护理相关教育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0.5分。评审依据: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购买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本小项最多得5分。6.提供具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人员1)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每提供一名得1分;2)助理社会工作者,每提供一名得0.5分;评审依据: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任职证明及在本单位购买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本小项最多得1分。14分商务部分(26分)企业综合实力(12分)同类项目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主要参与承担运营机构养老项目或居家养老项目,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证明得2分,最高得10分,无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智慧养老服务能力 投标人所投智慧养老平台具有“养老”或智慧居家养老相关系统,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2分。评审依据: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现场查验,不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软件主要用于智慧居家养老相关业务,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包含“养老”或“智慧”等养老相关的明确字样)。12分JACTJL-内采字【2023】008号磋商文件的审批意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意见:                     (章)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6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养中心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